狂徒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张君宝
哈马尔根本不敢相信:“骑士西蒙会送你钱?幻觉,一定是幻觉。撒加,你能不能说清楚钱从哪来的?”
正说着话,门外传来敲门声,沈之默说:“好家伙,又来送死了。”抄起菜刀插进后腰,一把拉开大门。
门外站着一名中年妇女,旁边还有两个十六七岁的半大孩子。那妇人一头栗色波浪式卷发,高鼻深目,脸上皱纹一道接着一道,腰间围了一块围裙,手里还提着一些鱼干,是那种极其常见的家庭主妇类型。两个孩子都有一头漂亮的金发,眼神中带了一丝不安之色。
哈马尔本来以为契布曼前来寻仇,暗暗松了一口气,发现是同一条巷子的邻居,上前问道:“罗林夫人,有什么事吗?”罗林是专门做鞋的手艺人,他的妻子为人和气,和众街坊关系很好。
“哈马尔先生。”罗林夫人脸色有些为难。
“进来坐。撒加,能不能麻烦你给夫人倒一杯饮料?”
罗林夫人喝过开水后,变得自然多了,把鱼干往桌上一放,说:“哈马尔先生,我先生前几天右手受伤,生意惨淡,两个孩子又不会什么事,想送到您这儿当学徒……”
“哦……”哈马尔心里犯难,自己的生活本就没达到能请学徒的水平,多了撒加一张嘴更是捉襟见肘,哪敢再养两个正在发育的孩子,可是见到罗林夫人小心翼翼的神气,那拒绝的话偏又说不出口。
罗林夫人见他不说话,心中发急,说:“哈马尔先生,唐恩和伊登很能干的,不需要您多操心,一日三餐也吃不了多少东西,还能帮您打打下手,你就收下。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
哈马尔沉吟道:“可是……我这里的情形也不见得比你好多少呀。”
罗林夫人看到桌上一大堆新鲜丰富的食物,哪肯相信他的话,急道:“哈马尔先生,您不是刚接到勋爵的生意吗?想来一定很需要人手,两个孩子不会添麻烦的。至于学徒费,我可以再想想办法。”
哈马尔还待要说,沈之默一伸手把他推出三四米外,自己大马金刀坐在正中央的椅子上说:“夫人,让孩子过来给我瞧瞧。”意思是要自己做主,哈马尔眼睛瞪大了:到底这里你是主人还是我是主人?只是想起野蛮人这几天帮忙赚了很多钱,还收拾掉契布曼,能力不是自己能够想像,便住嘴不说。
罗林夫人犹豫道:“哈马尔先生?”
哈马尔忙说:“撒加是我姨妈的儿子,前几月来帮忙的,由他决定。”
沈之默看了一眼低头不语的两个男孩,面黄肌瘦,手指关节粗大,脸上有种穷苦人家生就的自卑和怯懦,只是低眉顺眼,倒也讨人喜欢,便说:“罗林夫人,用不着学徒费,你大可以放心。在铁匠铺干活,每个月十银币,不过必须完全服从我的命令,不得有所违抗,学徒期一年,一年过后愿意留下来的每个月一百银币,不愿意的也可以回去。”这是沈之默半年说的最长的一句话,撒姆尔语不太顺溜,词汇在脑中想了好久才一字一句地说出来。
罗林夫人喜不自胜,问道:“哈马尔先生,是真的吗?”
哈马尔暗暗埋怨沈之默信口开河,上哪找钱给这两个男孩当工资?眼前是接到勋爵的生意了,但那也不是长久之计啊。心想不如一个月后找个不合适打铁的理由送他们回家算了。说:“罗林夫人,铁匠是很辛苦的,如果孩子们不能坚持,我会解除他们的学徒关系,把他们送回家。”。
罗林忙把孩子拉过来吩咐道:“快叫师傅,以后你们跟着哈马尔先生一定要乖乖听话,我打算和你们的爸爸回乡下去,以后每个月来看你们一次。”
两个孩子不是笨蛋,连忙点头答应。
送走罗林夫人后,沈之默让两个孩子坐下说话:“你们都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
长得高的叫做唐恩,今年十七,矮一点的叫伊登,刚满十六,都是满脸雀斑青春痘,稚气未脱的模样,低头偷眼打量哈马尔和沈之默。他们大概明白家庭的艰辛,虽然对母亲离去有所不舍,但很快就把心情调整过来了。
“后面有个小房间,你们自己去收拾一下,换洗衣服都带来了吗?”
两个孩子摇摇头,身上衣服肮脏破烂,不知穿了多少天没洗过,散发出阵阵臭味,听到沈之默问话,不禁神色忸怩。
沈之默找出两件新买的衬衣扔给他们,说:“后院有井,自己打水洗个澡,别紧张,哈马尔先生从不拐卖儿童。”
唐恩涨红着脸说:“撒加先生,我不是儿童。”
哈马尔嚷道:“罗嗦什么,快去洗澡,等下有很多工作要做!”
两个孩子连忙答应,拿着衣服跑开了。
哈马尔叹了口气,对沈之默说:“你怎么擅自答应,我们都没什么钱了呢。万一连两个孩子都养不活,不是连累他们吗?”
“你不用操心。”
“对了,钱从哪来的?”
沈之默不再理会,拿条毛巾擦掉汗水,指着桌上的食物说:“你整理一下,做好午餐叫我一声。”
吩咐的话语非常自然,好像他那种人天生下来就是发号施令的,哈马尔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老老实实拿到厨房去做事。
沈之默披件衣服,揣上十几枚银币朝雪夜酒馆方向去了。。
狂徒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8章 武当绝学“乱环诀”
中午时分天气炎热,空气中弥散焦躁的味道,酒馆内热火朝天,很多无趣的人都跑来这里消磨时光,享受冰镇麦酒的香甜,顺便与漂亮的女招待调笑几句浑话。
厚重的橡木桌子坐满了人,赌钱的赌钱,喝酒的喝酒,骂娘的骂娘,喧闹无比。以酒馆为据点的契布曼伤好得差不多了,正和几个人在叫唤,污言秽语随口脱出,没半分滞涩,旁边人都不大敢看他。
酒馆的角落静静坐着一个戴斗篷的古怪人类,面目都被遮住,看不清相貌,面前摆了一杯麦酒,动也没动过,与酒馆里的气氛格格不入。契布曼拎着个酒瓶坐到那人身边,笑道:“喂,你是从哪里来的?长得见不得人吗?”那人不说话,也不看他。
契布曼哼了一声:“有种!知道雪夜酒馆的规矩吗?没有人敢不回答契布曼老爷的问话。”
那人仍不说话,显得非常冷漠。
“嘿嘿,请老爷喝十杯我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不然……”契布曼当即从怀里抽出尖利的匕首插进桌子里,张狂地笑道:“不然你会后悔。”
酒馆老板连忙上前劝阻:“契布曼,你不要总是这样骚扰客人,不如我请你喝十杯麦酒好了。”
“骚扰客人?”契布曼眼睛一瞪:“我少你酒钱了吗?我偷拿你的东西了吗?我摸你老婆屁股了吗?”
契布曼的几个同党哈哈大笑,酒馆老板气一泻,脸色苍白地摇头说:“没,没有……”
“既然没有,那你罗嗦什么?给我滚开!妈的,欺负个外乡客也有人叽叽歪歪,真没兴致。”
当可以看出契布曼在这里横行霸道,任谁都不放在眼里,库泽斯卡尔港果然是用实力说话的地方,这里就像江湖一样,谁最有实力谁说的话就响。
契布曼猛地提起那人衣襟将他推到在地。那人软绵绵的应手就倒,应该只是个没什么能力的普通客人。
“连话都不会说,也不叫痛,莫非是天生哑巴不成?”契布曼可没有一星半点的同情心,连踢几脚,掏出那人的钱袋翻开,只见空空如也,一个铜子都没有,不由大怒,骂道:“你没钱来喝什么酒?发神经了?”
酒馆老板听说,急忙赶过来,对那人的回护之心立即化为乌有,跟着契布曼一同叫骂:“***,没钱来喝白酒,你要死吗?”三拳两脚过去,把那人从桌边踢到门口,灰尘沾了满斗篷,身上全是脚印。但那人似乎坚忍之至,并不叫嚷一声,只是任他们殴打。
沈之默见到这情形,十分不爽,中原武林本就有除暴安良、锄强扶弱的侠义传统,怎由得他们狂殴一名手无还手之力的哑巴?当即站到契布曼面前,冷笑道:“契布曼先生,您的伤好了吗?”
契布曼猛然看到前段时间把自己打成重伤,昏迷好几天的黑头发年轻人,不禁吓了一大跳,后退一步,左右瞅瞅几名正在喝酒看热闹的同伙,将匕首横在胸前,摆了个架势,才说:“撒加!你想要干什么?我可没去惹你们铁匠铺。”
沈之默指指那戴斗篷的人,皱眉道:“那么这个人呢?为什么要打他?”
契布曼发现他仿佛没什么动手的意图,放心多了,强笑道:“他没钱喝酒,我帮老板教训他。喝酒不给钱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酒馆里可没有教会经常举办的那种免费慈善活动。洛克,你说是?”
酒馆老板不明白契布曼与沈之默先前的冲突过节,点头道:“当然,喝酒不付账就相当于强盗!看见了是要痛打一顿,让他们记住教训的。”
“他只是没带钱,并没有不付账。”沈之默很不高兴:“事实上他是我的朋友,先到一步酒馆而已,我正赶过来请他喝酒。”掏出袋里一把银币全撒在地上,冷冷地说:“这不是钱吗?”
十余枚银币便是请当前酒馆内所有顾客每人都喝一杯,那也完全足够了,老板顿时换了一种颜色,赔笑道:“先生,不好意思,这都是个误会,您的朋友应该解释清楚……”俯下身子将银币一枚一枚拾起,紧紧攥在手里,神色中喜悦无限。
沈之默劈手夺过银币,接着就是一记暴烈的耳光扇了过去,把老板打翻,滚了几滚,背脊撞上门柱这才停住。
契布曼的同伴们纷纷站了起来,气势汹汹地抓起酒瓶和木棍。他们一伙人时常免费喝酒,做为交换条件,也要负责酒馆内的安全和平静。
老板双眼金星乱冒,头昏眼花,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愕然道:“先生,怎么了?”
“你们打伤我的朋友,现在该好好谈谈赔偿的事宜。”沈之默扶起戴斗篷的哑巴,跨过老板,对契布曼很轻柔地说:“先生,麻烦让让。”然后粗暴地把他推到旁边,再抓起一名同伴的头发像拎小鸡一样扔开,才施施然坐到位子上。
哑巴看向沈之默的颜色十分古怪,面具内眼睛辉光流转,看着他一动不动,手指竟有微微颤抖,显然极为激动紧张。沈之默有些奇怪,这哑巴是不是吓傻了?
契布曼本要反抗一二,给手下人做个样子,无奈沈之默手里那股力量如同潮水一般涌到,根本无从抗拒,一推之力,差点摔倒,急忙稳住身形,但脚步踉跄,异常狼狈。那被拎小鸡的同伴翻了个筋斗,面色涨得通红,重新站起,手中酒瓶便朝沈之默砸下,其他两名站得相近也都动手,木棍、匕首一同向他身上招呼。
沈之默端坐在椅子上,不慌不忙,瞬间提气凝神,使出体内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力,右手运起武当派绝学“乱环诀”,绕了个***,那些棍棒、酒瓶、匕首通通为他内力所激,拿捏不稳,冲上半空。
那同伴虎口麻木,兀自没有反应过来,沈之默已经接住落下的酒瓶对着他脑袋开了瓢,动作一气呵成,潇洒美观,流氓们不识货,以为自然得很,换作自己也能轻易办到。但如果有高手在此的话,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眼力、手力、方向、感觉不知要练习多长时间才能如此举重若轻。。
在同伴们动手的时候,契布曼心中还存了一丝侥幸,盼望那天只是意外,大家能给他个好的教训,没想到事实仍和自己预料的差不了多少,忙叫道:“大家快住手,不要冒犯撒加先生!”
那同伴满脸玻璃渣子,血流如注,情况十分凄惨,其余的人见了这副样子,都不再敢动弹。
“现在,都坐下来喝酒。契布曼,依照你的意思,应该赔付多少钱比较合适?”
契布曼暗暗叫苦,流氓本来就没什么积蓄,前几天被沈之默打昏的时候又摸走了所有财产,还是借钱请牧师治的伤,哪有什么闲钱,只能尴尬地说:“撒加先生,能不能缓几天?”
“那么你呢?”沈之默转头对酒馆老板说。
老板仔细打量戴斗篷的哑巴,没看到什么明显的外伤,又见契布曼如同缩头乌龟,只能暗叹倒霉,小心翼翼答道:“先生,十个银币可以吗?”十银币对普通人来说,相当于不大不小一笔巨款了,老板看他气度非凡才忍痛出声。
“十银币?”沈之默好像听不清楚,追问了一句。
“是,是的。”
沈之默不客气抢过另个流氓的酒喝了一口,说:“你不是在开玩笑?”
“那,那你要多少?”老板明白遇到敲诈了,求助的目光望向契布曼。。
狂徒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9章 吹牛大王
“一千银币。”沈之默说得就像一根毛发那么微不足道,拍拍哑巴的肩膀说:“看到没有?你把我的兄弟给打傻了,知道他以前是干什么的吗?他在我们铁匠铺里专门负责管账的,没有他,我们铁匠铺不知要损失多少收入,你负担得起吗?”说到后面,已是声色俱厉,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在里面。
那哑巴一直任人摆布,让他坐就坐,让他喝酒就喝酒,跟扯线木偶没什么两样。
酒馆老板冷汗涔涔而下,偷眼打量契布曼,暗忖:“他们一直都不怎么做声,莫非是事先串通好了来勒索钱财不成?”说道:“先生,酒馆生意不好,哪有那么多钱给你?”
“那你也让我痛打一顿,两相抵过。”沈之默抓住破成两半的酒瓶颈站起身来,只见酒瓶边缘犬齿交错,锐利的光芒闪动,动辄就能要人性命。
老板大吃一惊,说:“好好,我给,我给,不过目前店里没那么多现金……”
“有多少给多少,剩下的写张字据,我以后再来拿。”
老板磨磨蹭蹭在后堂找出一百多枚银币,还写了张字据,白纸黑字明白无误,沈之默这才放松颜色,小心收好,对契布曼说:“你也同样欠我一千银币,别试图逃跑,过几天我会找你有事,帮我干活抵债。”
契布曼哪敢争辩,连声答应,心中早操翻了沈之默十八代祖宗。
沈之默本来是要来买酒的,凭空讹诈到一笔横财,哪还好意思久留?酒也不买了,拉起哑巴说:“还愣着干嘛,跟我走。”那哑巴居然也老老实实跟在他后面。
这一番下来,凭空多了一堆银币,重要的是在没有秩序、法律可言的库泽斯卡尔港,简直可以称为合法收入。
回到铁匠铺,哈马尔已经做好午饭,见沈之默身后多了一个人,奇怪地问:“他是谁?”
沈之默无端端把人带回家里,也没来得及细问,这才认真观察那古怪的哑巴。只见他周身上下笼罩在黑色的斗篷内,看不出容貌,但依稀可以辨出他体态修长,有接近沈之默那么高,步履轻盈,手掌洁白干净,挨了一顿好打之后并没有半分不适,说明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把哑巴拉到餐桌前坐下,说:“哦,这家伙是个残疾人,不会说话,专门在街头讨饭的。看他穿成这样,说不定是哪里来是越狱犯,哈哈。”
那哑巴突然开口说道:“我叫泰瑞希尔,寂静森林过来的。”声音低沉悦耳,带有一点点上古撒姆尔语的韵律,十分好听。
沈之默吓了一大跳,足足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原来你小子不是哑巴。”
“我不喜欢说话。”泰瑞希尔淡漠地说,看样子他不太愿意阐述自己的经历。
沈之默拍着他的肩膀:“不错,有共同语言,我也不喜欢说话。”
哈马尔敲敲自己的脑袋思索良久,问道:“寂静森林在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说过?”
“一个长有很多树的地方。”
“你这不是废话吗?没树的地方怎么能叫做森林?”哈马尔不悦道,抬手招呼后面两个搬东西搬得汗流浃背的孩子过来用餐。
午餐是两条煎得焦黄的彩尾鳝和牛肉汤,每人两块面包和奶酪。
牛肉汤味道很鲜,穿上新衣服的男孩精神振奋,舀到盘子里大口大口喝了起来。
泰瑞希尔拉开斗篷,露出脸庞,只见他长长的头发盖住耳朵,鼻梁挺直,眼珠透出淡淡微光,脸型端正,线条柔和,脸上覆盖着奇异的紫色斑纹,一时竟看不出是男是女,是老是幼。
哈马尔叫道:“你是精灵?天啊,长得真漂亮。”语气中十分惊讶,混乱的港口城市很少有精灵出现,一旦某条海船载有精灵乘客,总会引起大量无聊人士的围观。
沈之默一下眯起眼睛,他至今没在库泽斯卡尔港见过精灵种族,而中国古代典籍记载中的精灵大都接近于神话中的鬼怪。
在当今世界,精灵是一个庞大的智慧种族,拥有上万年的历史,分为四个分支。他们身型纤细、行动敏捷、体态优美,擅长魔法,崇尚自然,崇拜月神,以月亮做为自己的信仰。最大的一支定居在遥远的撒姆尔大陆,并在夜光森林建立了规模巨大的国度,首都银月城,和人类王国有联盟关系,与东部的牛头人部族对峙。
泰瑞希尔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只喝了一杯清水便端坐不动。
沈之默给他倒了一杯麦酒,笑道:“不管精灵还是什么,来了就是客人,干了这杯。”
泰瑞希尔摇摇头,表示拒绝。
“连酒都不喝,你还到底是不是个男人?”沈之默刚才明明看到他在酒馆里鬼混,现在回到家里却不喝酒,按照江湖上的规矩来说,那就是“不给面子”,做为主人是要生气的。
泰瑞希尔仍是没半分表情地说:“我不喜欢喝酒。”
沈之默盯着他,手按在桌子上,低沉着嗓子说:“我不喜欢罗嗦,当我是朋友就马上喝下去。”
哈马尔紧张地看着沈之默,心想这家伙怎么脾气如此古怪,非要人家喝酒,不知道麦酒很贵吗?酒馆里二十铜币一杯,都抵得上一天的生活费了。而且看这样子,似乎对方不喝,他就要动手打人了,见过强奸的、逼赌的,就没见过逼人喝酒的,这小子有点不正常。
沈之默咄咄逼人,横眉倒竖,气氛十分紧张,眼见这个优雅恬静的精灵便要惨遭他的殴打,两个孩子都不敢做声。
泰瑞希尔沉默半晌,接过酒杯一口气喝干。
沈之默展颜欢笑:“这才是好朋友,嘿嘿,从今天开始,你只要在库泽斯卡尔港说是我沈……撒加的朋友,没人敢拿正眼看你。”哈马尔心道:“还没喝醉就开始吹牛了,库泽斯卡尔港谁当我们是根蒜啊?”
沈之默自己也干了一杯,说:“明天,我和你去集市四处走走,反正一看你就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没什么事可干,不如先跟我混一段时日。”打定主意把盘踞在集市的毒瘤猛虎佣兵团赶走,自己当老大。。
泰瑞希尔不置可否,依旧坐着发呆。
第二天一大清早,沈之默兴致勃勃地起身,洗脸漱口,拿一点昨夜的火腿当早餐。吃饱以后,找出前日打制的解腕尖刀,在磨刀石上来来去去,开了锋口,拇指试一试锐利程度,自言自语笑道:“好家伙,今天能不能捞到好处,全靠你了。”那刀尖长,背厚,刃薄,柄短,拿在手里非常灵活,正是近身搏斗的最佳利器。
翻出一片硝制牛皮稍微绑了一下,做成个简易的刀鞘,插进后腰裤带里,衣襟一拉下来,谁也看不出他身藏凶器。
走过天井,跨进铺子内,发现里面坐着个黑黝黝的背影,竟是泰瑞希尔。
“小子,起来得挺早啊。”沈之默打了个招呼:“吃过早餐没?我还剩有半只火腿在厨房,你不吃的话我就留给两个孩子了。”
“不吃。”
“咦,你小子一夜没睡?”沈之默看到他与昨天的姿势一般无二,几乎没有动过,不禁暗暗称奇:“哈马尔说精灵喜欢黑夜和月亮,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
泰瑞希尔说:“艾露恩给大地上所有种族以自然的赐福。”
“艾露恩是谁?”
“月神。”
“明白了。”沈之默心道:“也就和我们那里的菩萨、老君一样,都是拿来骗人的。”
让两个刚起床的学徒拉开风炉,交代几句,走出门口,对泰瑞希尔说:“既然你不吃东西,那我们去集市看看热闹。”。
狂徒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0章 电系魔法师
在这个忙碌的港口,太阳才刚升起来,街道已经非常热闹了,巷子外人来人往,推着独轮车的商贩急匆匆经过,朝熟人打个招呼便各自忙活生计。
巷子的台阶高低不平,到处坑坑洼洼,有人的小推车车轮卡了一下,整架车子弹起来,上面堆放的陶器全部倾翻,碎片落了一地。泰瑞希尔跟在沈之默后面一言不发,也不管他要去做什么,反正叫跟着就跟着。
沈之默把手插进裤袋里,摆出一副很无聊的架势,冷笑道:“哦,看起来猛虎佣兵团的人比我想像的要快一点。”只见路口站着一堆人,为首的赫然就是昨天的手下败将西蒙。
大约十余人横在当道,威风凛凛,统一皮甲装束,腰间挂着长剑,每一个人都眼神不善,透出凶恶的光芒,一看样子就是要准备寻衅滋事的流氓,路过的行人都小心避开。
猛虎佣兵团有自己的徽章,绣在衣襟的左胸,图案是一只黑色斑纹的剑齿虎,脚下踏着挣扎的猎物。从这里可以看出他们是一个整体。
但除了徽章,他们似乎并不完全一样,站在前面的西蒙皮甲鲜亮,长剑刺眼,脚下环绕着一个若有若无的“虔诚光环”,一眼就能看出是名骑士。而他旁边的一名男子目光猥琐,时不时游离飘动,皮甲式样简单,没西蒙那么厚重,各处关节还特意留出空挡方便活动,腰间是两柄冒出绿色寒光的匕首,沈之默依稀可以判断,这人是这个世界特有的职业:盗贼,也可以把他们叫做刺客。盗贼与街上的小偷、流氓并不相同,他们常年与阴影为伴,凭借老到的计谋,过人的本领,以及优秀的欺诈和隐藏能力,他们在从事偷窃,谋杀,间谍和暗杀方面的工作时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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