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大隋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木子蓝色
然后,他就被木兰从恶梦中摇醒了。
睁开眼一看,包围他的群狼早不见了踪影,银色的巨狼更是完全没有影子。只有四周升起的几堆熊熊燃烧的篝火,其中一堆篝火之旁,背对着他站着一个银白袍的女子。那是他新婚的妻子高浅雪,可他目光看到她倩影的时候,却突然打了个冷颤,冷汗直流。他一下子想起了那头咬断他喉咙的银狼,这辈子他还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
除了现在。
虽然之前的经历也十分的匪夷所思,他从现代一下子来到了古代,甚至一来就受了重伤,差点死掉。可这些并没有给他太过直观的冲击,他还没有真正的感受到如此近距离的死亡。而现在,他终于感受到了这股可怕的死气息。
追捕,逃亡,谋反,十恶不赦,诛灭九族,斩示众......
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居于这样的处境。哪怕是现自己醒来后穿越到了隋朝,他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到这个地步。
高家庄的人分成了几拔,匆忙转移往其它隐密安全的地点。他和高浅雪一拔,出来的时候,只有不到五十人,可是走了半夜之后,路上却又汇合了几拔了,到了此时下半夜,他们在这里暂时休息的时候,这支队伍的人数已经多达两百余众。可这些人并不是高家庄转移出来的人,他在高家庄也从没有见过这些人。而且这些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他们装束看着就让人不安。这些人清一色的都是青壮,男女都有,基本上都是十八到三十岁左右,甚至他们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凌云左手边那堆火堆前坐着的一群大约五十左右的汉子,全都穿着皮甲,不论男女,外面罩着新旧不一的牛皮甲,用带着绑着的大口裤小腿部位,还缠着行缠绑腿。更让人难以忽视的是,这群人每个男人的腰上都挎着把长刀,身边还有一支粗大的长矛。而那些强壮骠悍的女子,则腰挎着稍小些的横刀,背上背着长弓,腰间还壶着箭囊。不论男女,他们都把头在顶上挽成高髻,用红色的布带缠住。他们随便的坐在地上,围着营火互相笑闹,一边大口的吃着加了胡椒和羊肉,一边痛饮着麦酒。这副景象,在凌云的眼中显得格外的异常。他甚至想要摇摇头,希望自己只是没有清醒。
高明月坐在他的另一面,穿着一副崭新的红色皮甲,腰间也挎了一把玉具宝剑。钱叔的儿子小钱管事和高伯的儿子小高管事坐在她的旁边,两人也同样是一副全副武装的样子,皮甲、佩剑甚至是弓箭。而正前面,则是一群完全不认识的男子,他们的装束则五花八门,显得混乱而无序,甚至他们的身上的武器也五花八门,拿刀拿枪拿矛拿弓箭的,男男女女,好像一群打家劫舍的山匪路霸。这临时营地的外围,还有许多影影绰绰的影子在走动,那是先前安排的警戒放哨的。那些人都跟原来高家庄中的护院一样打扮,人数也有四五十个。
这些一大群人处于这里,是那么的异样,可却又好像十分和谐。
凌云脑中一片混乱,置身于这样一片人群之中,他只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茫然和恐惧。
哪怕凌云再神经大条,再怎么粗心大意,也早就看出来了,这些人既不是什么猎人,也不会是什么庄丁,更不会是什么山贼马匪,这些人明显就是北齐公主高浅雪殿下的人马。而且,这还只是其中的一小部份,一个高家庄都能有二百训练有素的庄丁,以高浅雪北齐公主的身份,若有心经营,怎么也会有一支不小的私人武装的。以凌云的观察判断,高浅雪居住在高家庄时,定然是早安排了这些武士们分散在高家庄附近,以随时保护高家庄的安全。而且看这集中起来的度,很有可能这里出现的只是这支北齐势力的一部份而已。
再一想想高浅雪先前对他所说过的,她们来江南时间不过一年,她们以往其实都是在北方活动时,就能判断出,她们真正的实力只会更大,眼前的可能仅仅只是这支不甘亡国的势力的冰山一角。
北齐都亡国二十余年了,他们却还拥有这样一支势力。其意义不是很明显吗?凌云一路上心中自我安慰了无数遍,希望高浅雪只是北齐亡国公主而已,明显就是自欺欺人的。高浅雪不但是北齐的亡国公主,而且她们还一直在经营着一支势力,且势力不小。加上联系起高丁重伤而回,高乙外出一直未归,然后他们突然就要转移,迷雾渐渐揭开一角,凌云已经敢肯定,高浅雪他们在反隋,甚至有可能还在谋划复国这样的事情。一想到自己卷入到了这样的谋逆大罪中,他就心拔凉拔凉的。
他可是一个现代来的人,谁能比他更清楚如今的形势。大隋帝国如今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开皇盛世之下,天下太平,大隋人口就有四千多万,东西九千多里,南北一万四千多里。大隋虽然承平数年,裁减了许多府兵。可常备的府兵就在六十万以上,战争动员能力更是惊人,随时能够全国动员高达一百五十万的兵马。
凌云虽然也比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眼下如日中天的大隋帝国,其实即将到达顶峰,然后就是江河日下。可是再怎么就,大隋这样的庞大帝国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轰然倒塌啊。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杨广现在连太子都还不上,等他谋得太子,做上天子之位,大隋还要更红火几年,才会猛然爆大乱。可真等到天下百姓反,最早也得大业七年,那离现在还有十三年。等到杨广江都被杀,更还有整整二十年时间。
二十年啊,得黑了多少木耳,软了多少香蕉,又紫了多少葡萄啊。
起码那个时候,凌云若是现在和高浅雪努力造人的话,二十年后,都差不多能当上爷爷了。
所谓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现在这个时候,搞复国谋反?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
刚才一路之上,好几次,凌云都在想,也许自己该想办法一走了之。毕竟,他没有什么太大的野心,来到了这个时代又回不去了,那就努力的生存下来,想办法活的轻松一些就好。至于什么迎娶公主,当上驸马,做上大将军,成为皇帝,走上人生巅峰,名留青史,开创帝国,统一全球这样的想法,他一丁点儿都没有想过,一丁点都没有想过。
可一路上汇集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先后有四支队伍半途加入,人越来越多,他跟着高浅雪的身边,直接就被护在了中间,根本没有半点机会离开。
再说了,离开,又能去哪里,到现在他还没弄清自己的身份呢。没身份,又身无分文,他能去哪里。最关键的是,他都已经和高浅雪成亲了,三书六礼都走过了,以这古代的观念,他以后生是高家人,死是高家鬼。而谋反这种事情,更是诛连九族的,他想跑都跑不掉。
他努力的想要保持着笑容,可脸上肌肉僵硬的要死,心里却不住的往下沉。
“大郎,”木兰告诉他,“小姐请你过去。”
“好的。”凌云闻言点头。
其实刚刚凌云并没有睡多久,也就打了会盹。他们昨晚上走了大半夜,此时是黎明前的黑夜,队伍停下来休整,用食,然后,会去下一个他完全未知的地方。
虽然出来的时候匆促,可食物并不缺少,那些中途赶来的人,准备的十分齐全。就在他刚才打盹的时候,已经弄好了许多食物。一盘盘的食物端至眼前,有香气四溢的烤肉,也有肥厚的香肠,甚至还有鲜美的鱼汤,以及咸蛋,火腿片。只是面对着这些,他却没有半点食欲,根本不想吃任何东西,胃里早饱了。
高浅雪似乎理解他此时的心情,并没有多说什么,亲自帮他端来了一份精心配搭的饭菜后就不再打扰他。于是,凌云也只能感觉自己好像被棉花包裹着一样,根本无处力。最后,他抢过高伯儿子面前的一个酒囊,举起来就猛喝了几口。一边喝,他心里一边想着,“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定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又狠灌了一口,他心中忍不住咆哮,“牛日的,老子从现代都穿越到隋朝来了,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吗。管他娘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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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大隋 第22章 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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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只想一口气喝个酩酊大醉,然后一醉醒来,现自己还躺在南下扬州的画舫上,这里的一切的一切,不过都是他酒后的一场醉梦而已。
不过高浅雪却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新婚丈夫一醉不醒,她伸手夺过酒袋,扔回给它的主人。凌云想要抗议,甚至想要大声冲着高浅雪嚷嚷。可一想到他那公主的高贵身份,还有眼下四周的那两百多骠悍的反-政-府武装份子,他顿时就泄了气了。
高浅雪撤离高家庄,然后召唤她的追随者,他们便都纷纷应命前来。短短半夜,就已经有两百多名战士带着刀枪剑盾前来。而这,还只是其中的一小部份而已。刚刚高明月告诉他,他们在**县布有千名战士。而在扬州,能够动员武装起来的更能多达三千人,这些人平时都分布在各个高家控制的农庄和商铺之中,这些人表面上都有一个正常的身份,或者是农庄的庄丁佃户,或者是商铺伙计护卫。当然,除此外,还有一些高家的武士,则被安排在这扬州的河河道路要津附近,做着山贼水寇,用以打听联络消息,以及关键之时所用力量。
上千名私兵,对于凌云来说是支极大的力量,可对于朝廷,甚至对于那些江南的高门大族来说,却并不稀罕。哪个大家族门下的私兵家丁加起来没有百千号人?若是在隋灭南陈以前,这些江南的豪强们更是家家奴仆家丁成千上万。
“今晚过后,我们都不可能再留在扬州了。”高浅雪抿了一口蜂蜜水,一边轻声说道。
小心驶得万年船,她们的身份让她不得不谨慎小心。也许高丁受伤,并不一定代表着朝廷已经现他们的身份。但为了小心计,在这种情况下,高浅雪最终还是选择了立即转移。这一转移,如此大的异动,也必然无法一直隐藏,用不了多久,这里的异动就会被官府现,进而可能被追查出更多的秘密。
凌云有些心不在焉的随口道:“那我们去哪?”
“回北方!”高浅雪回答。
“高丁为什么会受伤?”凌云扭头望着高浅雪,不管他愿不愿意,此时他都已经陷入到了这个泥潭之中。凌云不想怨天尤人,毕竟当初高浅雪救了他,而且后来也是给过他离开的机会的。是他自己选择了离开,如今面临这样的局面就谁也不能怪。况且,他也不是那种喜欢后悔的人。事到如今,能做的不是埋怨后悔,而是如何解决麻烦。既然如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参与进来,哪怕是做个谋反的乱臣贼子,哪怕是明知道自己可能会死,他也希望做个明白人,而不是糊里糊涂的掉了脑袋。
凌云的表现落在高浅雪的眼中,让她有些意外,也有些惊喜。
“事到如今,妾身也不打算再瞒着夫君。其实我们南下江南,就是为了联络江南的豪强一起反隋。一年来,终于有人愿意和我们合作,这次高丁就是去迎接那位朋友的使者前来的。高丁带了五十名庄丁前去接人,此事极为隐秘,却不成想,最后居然是高丁重伤而回。妾身担心走漏了风声,高丁他们被朝廷拦截了。”
凌云点了点头,“也有可能是你们的那位朋友最后出卖了你们?”
高浅雪赞赏的看了眼凌云:“夫君说的也有道理,不管是官府现了他们,还是他们出卖了我们,现在情况未明之下,我们都不能坐以待毙。转移地点,集结人马,就是在做最坏的打算。”
“嗯,我很高兴你把这些告诉了我!”凌云伸手握住高浅雪如玉般的纤手,玉手微凉,柔嫩似无骨。虽然两人名义上已经是夫妻了,可除了那天人口呼吸时的接触,这还是凌云第一次与她的亲密接触。高浅雪并没有表现的很羞涩,而是很大方的任由凌云握着她的手,她微微的松了一口气,她原本还很担心凌云知道她的身份之后会有很坏的反应,甚至知道如今的处境之后,会有更更的反应。没想到,他只是失落了一会,然后就已经转换了心情,甚至开始认真的思考和处理这件事情。
“其实,你本来不必承担这些。我与隋室有国仇家恨,而你不同。这是提着脑袋的事情,你大可不必冒这个险。你现在若是想要离开,我绝不会强留你。虽然三书六礼以过,可还没有正式拜堂,也没有进过洞房。你要走,我可以把婚书退过给,这桩婚事也就不算数。我会让其它人把你忘记,就当你从来没出现过。就算将来我们万一落在朝廷手中,也绝不会牵连到你。”
凌云直接低下头,一下吻住了高浅雪玫瑰花瓣般的红唇,将她后面的话给挡在了嘴中。
这突然的吻让高浅雪措手不及,她有些懵住了,甚至不知道要如何反应。长这么大,这是她第二次和男人接吻,其实,这是她清醒的情况下,第一次和男人接吻。上一次溺水时虽然也被凌云亲过,可她也只是事后听木兰说给她听,她自己根本没感受到。而现在不同,那是实实在在的一个吻,就那么突然的吻住了她,她能感受到,他那带着男子气息的呼吸,那带着男子体香的味道,甚至能感受到他鼻翼间呼出的气息扑打在她的脸上。
那湿润的,暖暖的感觉,这就是吻。
心跳急剧的加,那白皙无比的脸庞迅的飞起两朵红霞,整个身体开始僵硬,然后又开始酥软,她感觉自己马上就要站立不稳,马上就要倒下去了。
她不由的伸出双手抱住他才让自己不至于软倒在地,然后她马上想起来,天啊,这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啊,虽然眼下是大晚上,可这篝火的火光下,也跟白天没什么区别了。一想到,两个人在这么多人的目光下做出这样亲密的事情,她顿时羞的快要钻进地里去了。此时的她,再没有了刚刚的落落大方。有的只是小女儿的娇羞,她努力的喘息着,向凌云道:“不要,不要这样...”
看到了高浅雪如此小女儿态的另一面,凌云突然心情大好。他没有再让她为难,终于放开了她。其实这只是一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吻,甚至只是两唇相接而已,他连舌头都没有伸出去,更不用说两人湿吻,舌头缠绵。不过看直到此时还把头快缩进胸脯中去的浅雪,他也终于意识到,自己刚才有些忘记了时空的转换。这可是大隋朝,哪怕隋唐时代的风气开放,可这样当众接吻的事情,还是过于奔放了一点,哪怕他们是新婚夫妇也是一样了。他作贼心虚的偷偷把余光瞥向旁边打量几眼,果然现那些家伙虽然表面装着什么也没现,可还是能看到火光照耀下的他们脸上的微微不自然。甚至有些家伙憋的很痛苦,都快要忍不住喊出来的样子。
凌云假意咳嗽了几声,算是应付过去。
伸手抓着一直低着头做鹌鹑状的高浅雪,凌云柔声道:“不要再说那些傻话了,也不许你再说了。你是我三书六礼正式迎接过门的妻子,以后不管什么时候,你也都是我的妻子。而我,也一直会是你的丈夫,永远不会变。不管你是高家庄的小地主婆,还是大齐的公主殿下,你都是我的老婆,此生不离不弃,相约白不分离。”
“你才是地主婆呢!”高浅雪低声轻斥一声,伸出玉手轻锤凌云的胸膛,那状态,哪还有半分公主的高冷模样。“还什么我是你的老婆,哪来的怪话,不正经。”
“老婆,就是你以后成了没了头,牙齿掉光了老婆婆,我也会一直在你身边陪着你。那个时候,你是老婆婆,我就是老公公,你叫我老公,我叫你老婆!”
“老公,老婆!”浅雪轻轻呢喃。
“老婆!”凌云低声唤道。
“老...老公!”
“哎!”凌云高兴的应下。
“你也叫我一声。”高浅雪低声道,语带娇羞。
“老婆!”
“嗯!”
简单的称呼,却让两人立即拉近了许多的距离,这一刻,两人亲密无间。
老公和老婆这两个简单的称呼,此时在浅雪的心中,却远远胜过公主和驸马的称呼。这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真正只属于夫妻两人的。
一阵马蹄的疾驰声打断了这对新人的你情我浓。
在外围警戒的几名战士带着一骑飞奔而来,“是高队头回来了。”
“哪个高队头?”篝火旁有人站起来喊道。
“高乙,高乙队头!”
话未落,高乙已经策马冲到了篝火旁,他急勒停战马,黑色的大马前蹄扬起,长嘶一声。马一停,高乙已经飞身而下。
凌云已经和高浅雪跑了过来,高乙满身灰尘和夜露,一见到高浅雪立马叫道:“大小姐,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现在外面什么情况,找到和高丁一起的兄弟们了吗?”
“找到了,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大小姐要先听哪一个?”
ps:又到周一,新的一周开始,上周排名止步二十四,这周兄弟们再加把劲,咱们再冲新高!
重返大隋 第23章 盟友
曦光微现,黎明就在眼前。
高乙终于回来了,他要是再不回来,紧绷着弦的高家庄众人说不定就要暴走了。还好,他总算回来了,回来的晚,总比不回来好。凌云听到高乙还有心情问他们想先听好消息还是坏消息的时候,就已经清楚,事情没有想象中的坏。果然,高乙的消息让所有人都长松一口气。
高丁的队伍确实是出事了,但还算好。高家庄的新盟友没有背叛他们,他们也没有被坐镇扬州的晋王杨广现,只是出了点小意外。
前一刻,凌云还已经做好了杀官造反,逃亡拼命的打算,下一刻,听到这消息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心中长叹,刚鼓起的那一点亡命之心也一去不复返了。不到万不得已,哪个又愿意云抛头颅,洒热血。高浅雪也松了一口气,心情大好。南下江南一年有余,眼看事情就要有了进展,她不愿意此时前功尽弃。曙光未露的清晨里,高浅雪让人把两人的坐骑都准备妥当,然后翻身上马。她头戴着摭面的皂纱昭君帽,长长的皂纱自宽檐下罩下,直垂到膝下,摭住面目身体。帽纱下,身披一件厚重的毛皮大氅,看起来高贵而又冷艳神秘。“易郎,我们出去走走。”她笑着说道,“担心半夜,原来只是虚惊一场。”
“好。”凌云微笑应道,知道不用拼命,暂时不用逃亡后,他现在也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我陪你一起去看日出。”
“嗯,来到江南一年有余,还真没有认真欣赏过这江南风光。”这时木兰和青莲两个丫头也和十余家丁牵着马站在远处,看来是要跟随护卫。看到安排好了护卫,凌云便也点头上马。那是一匹枣红马,长的很是高大,不过却很温驯。凌云如同一个熟练的骑手一样,很轻松的就踩镫上马,丝毫没有困难。
浅雪骑着她那匹白色的大马一路狂奔,越跑越快,一路沉默不言,似乎在用这种方式舒缓先前的紧张压力。凌云也只好跟上,好在他这身体骑术不错。他跟在后面叫她慢点,可晨风吹散了他的话音,前面奔驰的她根本没有听见。之后凌云也不再说话,只是默默的骑马跟随在后面。他们顺着山脚下的大道,奔驰在白雾浓郁的开阔平原上。木兰和青莲两个小萝莉与家丁们保持着一段距离跟随,让凌云感叹,原来不止高浅雪马骑的好,连两个小丫头也都能骑大马。
直到他们纵马奔驰到了一处低缓山坡,晨曦初现,高浅雪才停下坐骑,此时离临时的营地已经有数里之遥。凌云跟上浅雪,只见她把昭君帽脱下,白皙的脸颊映着两朵红霞,整个人出奇的神采飞扬。她笑着大声道,“好久没有这么痛快的骑马了,跟男人一样的骑马奔驰可真痛快。易郎,以前我经常希望自己能是个男人,那样就可以在外抛头露面,快意恩仇。”他没有想到,向来表现的十分冷静克制的浅雪,骨子里竟然会如男儿一般的豪爽一面。
凌云开玩笑道:“那我可就娶不了你了,我可没龙阳之好。”
“我若是男儿,易郎可以是女子啊。”凌云的话让惹的浅雪开怀一笑。“我真想就这样,就我们两个人一直这样骑下去,远走天涯,放下一切。”
一抹笑意派上凌云的嘴角,“你可以的。”
浅雪微微一笑,笑容中有几分苦涩。“我很想那样,但不能够。虽我是女儿身,可我是高家之女,不可能抛下这一切。”
“浅雪,其实有时候,该放手时就放手。齐国已经亡国二十年了,隋室并有中原也已经十八载,中原一统,百姓安家乐业,这其实不是很好吗?不如就此放下这负担,就我们两个,骑马仗剑行走天下,看尽天下风光,等走累了,就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置办一个庄园,隐居山野?”
“果真如此倒好。”浅雪说,“但是易郎,我有责任在身,这不是负担,而是责任。”
“也罢。”凌云温声道,他也知道,这不是他一两句话就能说的动的。转而道:“对了,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刚刚我听高乙说的不是太清楚,跟我们要合作的是陈族的人,而救我们的是萧家的?”
“这次和我们合作的是陈雄,救高丁他们的是萧世略。”
“陈雄,萧世略?”看高浅雪说的这么郑重,凌云估计这两个家伙估摸着来头不小。而且只听他们的姓氏,便能猜到一些了。江南士族,原以王谢为最大门阀。不过后来南梁时江南侯景之乱,可以说对江南的那些大阀造成毁灭性的冲击,及至隋灭南陈,江南的大阀以顾6朱张沈虞贺诸世家大族为主,而刘、萧、陈三族,又曾是南朝皇族而保留着强大的实力。眼下高浅雪居然连络到的陈氏,极有可能就是南朝陈的其中一支。虽然南陈灭亡后,陈族上下都被迁往关陇,但他相信总会有些漏网之鱼的。至于这个半路出手的萧世略,虽然他没听过名字,但估计也是这大族萧氏的一支,要不然,普通人有几个敢插手这样的事情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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