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重生有点猛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笔龙胆1
第118章就这么留下来
“那就是因为,我不想跟你坐。”莫菲坦白地说。
“我还不想跟你‘做’呢!”林枫朝莫菲的双腿上瞄了一眼,“你以为身材好就行啦脸不好,做起来根本没快感。”
莫菲愣住了,盯着林枫:“你在说什么林枫,你就是个流氓。”
林枫用很无辜的表情看着莫菲:“我怎么就流氓了我说的是‘坐下’的‘坐’,你想哪里去了”
莫菲向前面的黄颖求救:“黄颖,你都听到了吧他刚才说的,根本就不是‘坐下’的‘坐’。”
“嗯不是‘坐下’的坐吗”黄颖一脸呆萌,“那是哪个zuo啊”
黄颖本就是单纯小女孩,她根本就不会想歪。
“算了。”莫菲也不想把黄颖带歪,就不再说话,双手交叉胸前,鼓着腮帮生林枫的气。
林枫觉得这样也挺无聊,就决定再逗弄她一下:“我说,莫书记,你为什么不跟前面小女孩调个座位呢这样你不就可以跟黄颖坐了吗”
“你以为我不想啊”莫菲白了林枫一眼,“我一上车就试过了,可是人家小女孩说,她老妈对她说过,上了车就不要动了,怕她走丢,直到下车为止。所以,谁跟她换位置,她都不换。”
“这就在一个车厢,能走丢吗有些人的思维你想象不到。”林枫笑说,忽然又出主意道,“那要不这样,你跟黄颖调换一个位置,让她坐到这里来,你就可以不跟我一起坐了。”
假如黄颖过来,自己看着一张漂亮的小脸蛋,嗅着她身上淡淡的栀子花香味,这趟旅程美不可言,简直就不想停车。
瞧着林枫这一脸做白日梦的表情,莫菲看着就来气了,冲林枫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最好黄颖能坐到你边上,你就可以欺负她了,对不对”
“怎么说得这么难听我怎么可能欺负她呢”林枫立刻否认。
莫菲看着林枫竟然笑了下:“假如你承认,你想要欺负她,我就跟她调位置。”
林枫立马承认:“我想欺负她。”
“好,这个位置不换了。”莫菲又双手抱在胸前道。
“……”林枫有些恼了,“莫菲,你一个团支书,你说话不算话啊”
莫菲白了林枫一眼:“你不是说,我的团支书是上学期的吗我就是说话不算话了,怎么样你咬我呀。”
“我才没那么傻。”林枫嘿嘿一笑说,“咬你我岂不是成狗了你爱坐我旁边,就坐我旁边。但是,我还想再问你一句。”
莫菲盯着林枫:“说。”
林枫:“咱们俩这么自相残杀好吗只会落得个两败俱伤。各取所需,不是更好”
莫菲冷冷一笑:“我就是不想看你爽。”
“……变态。”
林枫也双手交叉胸前,闭目养神了起来。
莫菲在旁边,他只有闭起眼睛才感觉好一点。
汽车开动了,林枫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想。
中途他醒过来一次,看到莫菲也睡着了,脑袋靠在窗玻璃上,好像要尽量保持与他的距离。
林枫又往前去看了一眼黄颖。
黄颖却拿了一本书在看着。
林枫靠前一点问道:“黄颖,你在看啥”
黄颖转过头来,朝他笑笑说:
“我在看古诗文,金陵是六朝古都,课文上涉及金陵的古诗文不少,而且以往的高考试卷上,也出现过金陵的诗句。所以我想趁这次机会,都去实地看看走走,也许说不定以后考试就考到了呢”
林枫朝黄颖伸出了一个大拇指。心道,什么是学霸这就是学霸。什么时候,都会把事情跟考试联系在一起。
试问……
你这样累不累
但这话,林枫不能说。因为,给黄颖设定考上北大目标的是林枫,现在他不能拖人后腿,只能支持她奋勇前进。
湖城到金陵走了三个小时,中间停下来上了一次厕所。然后就继续往前开。
当中也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废话不说,在中午之前,就到达了金陵车站。
一起从出口出来,林枫背着个书包,轻轻松松地跟在后面。
有两个年轻人正等在出口,一男一女,都是二十多岁。
那个女孩特别的显眼,因为她的身高,在女生当中属于鹤立鸡群的那一种,足足有一米七八左右了吧。
林枫的身高在一米八左右,但在别人看来,丝毫没有比这个女生高。
这女生脸有点偏大,但是属于那种柔美型的,一头长发披散肩头,很是时尚。
林枫在心里颇为感叹,金陵这种大城市的姑娘果然是不一样。
不过尽管在身材和打扮上觉得上层,但是要单从容貌上比,也还是无法将黄颖比下去。
因为黄颖眼中的单纯,以及婴儿般奶白的肌肤,简单为美,不是打扮可以压倒的。
在这女生旁边的,是一个穿着黑衬衫的男生,身高也在一米七五左右,肩上背着一把吉他,脸上带着一种无所谓的表情。
看样子像是玩音乐的男生,但显然还在起步阶段,还没有玩出名堂,否则怎么可能跑到汽车站来接人呢
林枫不知咋地,虽然之前都没有见过他们,但是莫名的有些熟。
熟在哪里有些说不清。
因为说不清,所以有点感兴趣。
正在这两个年轻人上前,跟莫菲说话的时候,林枫就凑近了黄颖:“要不我跟着你们一起活动算了。”
黄颖还是为难地说:“这要莫菲答应才行啊。但是,她好像对你很还有看法,大概不会答应的。”
林枫朝前面的三人看了眼,笑笑说:“莫菲当然是不会答应的。但是,她的那两个亲戚,会欢迎我去他们家的。”
“是这样吗”黄颖将信
第119章夫子庙前开嗓
搞艺术的人,无论你是唱歌、演戏还是乐器,在你没有成名之前,没有人会欣赏你。
在你成名之后,别人求着你签名;但在你成名之前,你得求着人家来看你表演,有时候甚至还得出钱。
这就是现实,很现实。
眼前的熊天,背着一把已经磨得有些旧的吉他,音乐之路已经踏上了,但很显然他缺少观众。
所以,林枫很有把握,只要他愿意当熊天的观众,熊天就一定会让他加入他们接下去的活动。
莫菲就有些急了:“这样不好吧。熊天哥,我和黄颖就可以当你的观众呀,并不需要他跟着我们。”
熊天却说:“观众的话,多一个好一个。以后,我可能要在万人体育馆里开唱。不是说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吗,我现在就要开始练。所以,观众越多越好。走吧,咱们一起玩。”
熊天过来将手臂搭在了林枫的肩头。
林枫朝莫菲眨巴了下眼睛,跟着熊天并排往前走去。
莫菲在原地跺了一下脚,但是拿林枫没有办法,毕竟她也只是客人。
熊琳朝弟弟和林枫的背影看着,嘴角也抹出了一丝淡笑,心里觉得这个高中男生好像颇有心机的。不过,她向来也比较惯着弟弟,现在弟弟多了一个听众,她也觉得不是坏事。
“莫菲,我们也一起走吧。”
五个人就走出了车站,到了街头等候公交车。
这会儿金陵还没有地铁和轻轨,平民的主要交通工具,也还是自行车和公交。先富起来的那波人,自然也有自己的轿车,但毕竟还是少数。街上熙熙攘攘,但并非像后世那般拥堵。
在林枫的印象当中,金陵城应该热闹,但也不应该太热闹,否则金陵的那一份雍容就不再了。
站在公交车站台前面,熊天转过身来问道:“要不就回家,在客厅里,我给大家演奏一曲”
莫菲、黄颖自然没有什么想法。莫菲是听亲戚的;黄颖的话,虽然已经想好了要去的地方,可是她看来不擅长向人家提要求,别人说要去哪里就去哪里吧。
“家里有什么好去的”林枫却开口说话了。
“那你说去哪里呢”熊琳看着林枫问,她感觉这男生主见好像太强了。
林枫就说:“去夫子庙。”
“听你的,还是听我们的”莫菲插话进来,冲着林枫道,“我劝你,最好别喧宾夺主!”
莫菲的脸上,都是对林枫的恼怒。
林枫却并不在意莫菲的情绪,笑着说:“我哪里喧宾夺主啦我是在为熊天兄考虑好吧熊天兄,以后可是要在万人体育馆开唱的人,所以现在就算排练,也得找人多的地方。夫子庙,人多,有免费的观众。”
“对啊,对啊。”熊天一听,真来劲了,“林枫兄,你说得太对了。夫子庙是风景名胜,到金陵来的人,没有不去的。那边人多,我们现在就去那里。早前,我怎么没想到哩”
林枫说夫子庙这个地方,当然也不是单纯为熊天着想。他是想要去看看,重生回来之后,这个金陵的夫子庙,是不是跟以前的夫子庙差别不大
另外,前世他是没有去过“秦淮八艳”的旧居所在地,特别是董小宛故居这样的地方。自己都能重生,董小宛有没有可能时光穿梭,来到1999年来替自己服务一次……
有点想多。
林枫发现,自从重生之后,他脑洞大开,感觉这个世界上好像没什么是不可能的。事实上,真的这样吗
现在还不好说,反正可能性还是有的吧
所谓可能性,就是尚未被证明不可能。因为未来还没有来,你怎么能证明不可能呢
这就是林枫要去秦淮河边夫子庙的一点私心。
黄颖听说要去夫子庙,心里也在拍手高兴来着。
因为夫子庙周边人文景点众多。
比如,那个瞻园,被称为南都第一园,是以欧阳修的诗句“瞻望玉堂,如在天上”而命名;还有边上的中华门,号称“天下第一瓮城”;还有江南贡院,是古代“高考”的地方;另外,就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乌衣巷。
黄颖都只是在书本上读到过,并没有实地看过。这次,林枫让熊天带着去那里,自然再好不过了。
至于莫菲,她其实并不想去夫子庙了,之前来过几次金陵,几乎每次都去那里。也无非就是秦淮河、小吃街,看多了也会腻。她本来是想去看看别的景点,或者找个安静点的公园,跟熊琳、熊天姐弟聊聊天,也是好的。
可是,现在却被林枫这家伙打乱了。
但是,熊琳和熊天姐弟已经同意了去夫子庙,也就没办法反对。
上了公交,找了位置坐下。
林枫本来是想跟黄颖坐一起的,但是莫菲一屁股就抢坐在了黄颖的旁边,还朝林枫瞪了一眼,一副不让林枫得逞的样子。
林枫就隔着过道落座,他的旁边还空出了一个位置。这时候,漂亮的姐姐熊琳也上车了。
林枫心想,让熊琳坐在自己旁边也不错,就招呼道:“来,这里还有空位吧。”
“好的,马上来。”不等熊琳回答,在她身后的熊天就抢先答应了下来。
熊琳脸上掠过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几乎看不出来,她走到林枫身后的位置坐下了。与此同时,熊天就在林枫边上的位置坐了下去。
扫兴啊!林枫心里想,你一个大男人,谁想跟你坐啊难道你不能到后面自己找个位置坐下害得我都失去了跟你姐相互熟悉的机会!以后你姐嫁不出去,你有责任的啊!
腹诽归腹诽,但是嘴上和脸上都没有表现出来。
“林枫兄,我怎么感觉跟你特别合得来”熊天凑近了林枫说。
那还有说林枫心里想,我太知道你这种没有出名的艺术青年需要什么了你需要目光和掌声。
但是林枫这样说:“大概是有缘吧有缘千里来相会。”
熊天愣了一下,感觉林枫说的这话,有点不恰当。当时,他也不知道不恰当在哪里。
过道那边的莫菲一听,皱了眉,吐出了一句:“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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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你表现很棒
“熊天平有啊。”熊琳理所当然地道。
“有真有”林枫又确认了一句,“他唱过什么”
“港台歌手,成名作《火柴天堂》啊。”熊琳转向林枫,“你是在考我,还是怎滴”
熊天平,港台歌手,成名作《火柴天堂》。那就是跟前世没差了。
林枫本来还想,假如这世没熊天平那就好办了,说不定熊天就能红了。
可现在,已经有了熊天平,那熊天走这条路就没戏了。
毕竟,这个世界上,只需要一个熊天平就够了,不需要一个“熊天”来扮演熊天平。
“那你弟弟,为什么还唱熊天平的歌”林枫有些奇怪,在他看来,模仿是没有出路的。
熊琳说:“他是比较喜欢熊天平的歌,他自己还没有创作出一首满意的原创歌曲。”
林枫点了点头,歌手在没有原创歌曲的时候,往往是唱别人的歌比较多。话说,原创从来就不是那么容易的。
熊琳又问林枫:“你觉得我弟弟唱得怎么样”
林枫看着颇为投入的熊天,回答道:“唱得还行,声线也挺不错。有潜力。但是,他要是老唱熊天平的歌,是红不了的。”
这个时候,游人却都在聚拢来,看来对熊天的演唱还是颇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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