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田园:骗个夫君来种田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云雾飞鸟
夏思涵不由得竖起了耳朵。
“听说前日是太子殿下的寿辰,那尚书府的两位小姐都去庆贺,结果两姐妹一个被人看见与三皇子搂抱在一起,另一个直接被丢进了水里,还是太子府的侍卫救上来的,那身子浸了水都被看光了!”
“三皇子殿下怀里的那位好像是二小姐,见到三皇子脸都白了,当即就晕了过去!”
夏思涵听她们这么说好像她们亲眼所见,于是忍不住问道:“你们都是从何处听来的”
“东家你成天里在家还不知道呢,现在大街上都传遍了,都说那尚书府的两位小姐如今都在家里寻死觅活的呢!”红玉的眼里闪过一丝得意,当时夏迎春为了件衣裳逼的她卖身偿还,这才过几日,她就成了这京城大街小巷争相嘲笑的对象。
夏思涵仔细观察她的脸色,见到她眼里的那抹得意,知晓她想起之前夏迎春为难她的事。
“可我刚来的时候怎么听说二小姐心悦于三皇子,这对于尚书府来说应该是件好事才对,三皇子本就有意与尚书府婚配的”夏思涵问道。
一旁的纪云压低声音道:“东家您有所不知,那三皇子是个不得宠的,据说一开始尚书大人就不看好,二小姐虽然心悦于他,可到底也比不过太子殿下的。”她停顿一会继续道:“我家那口子是给太子府里送菜的,据说那几日二小姐的人频繁在府外逗留,想要窥探殿下行踪,还被太子妃辱骂一番。如今看来只怕是弄巧成拙了。”
纪云的话让夏思涵意外,却不想夏迎雪有这番心思,只怕如今慕容瑜也知晓尚书府的那点心思了,是以不再提婚事,因而夏迎雪才会寻死觅活的。
如此,夏思涵定要想法子成全夏迎雪。这对渣男贱女,若是分开了,岂不要祸害了别人家的孩子了
想到这里,夏思涵唏嘘道:“怨不得寻死觅活的呢!那三小姐是因为被人看了身子想要寻死尚且情有可原,这二小姐可委实不识抬举。既是皇子,嫁了便是,如今倒好,怕是三皇子就算娶了她也是心中不快。”
“可不是嘛,那些高门大户的婚嫁之事我们也窥探不得。听说凌云阁最近又接了一件嫁衣,说不定就是尚书府的。”
纪云的话让夏思涵差点笑出声来。如此甚好,不然自己还要为了他两的事费不少心思。
尚书府的变故让夏思涵心中欢喜,此时她的计划尚且算得上是顺利的。只是李锦炎这边,他一日不去驻外军营,李母的心里就一日不得
第五十五章 空间的秘密
夏思涵记得前世因着太子遇袭,所有人都将目光锁定在南方叛军身上。而如今叛军并未出现,可太子却依旧被袭击了。
看来她的重生的确改变了某些轨迹,是以从现在开始,夏思涵亦不敢有丝毫松懈。
原本因为她的重生能掌握到一些先机,如今全都要小心规划。
李锦炎见她脸色煞白,以为她被锦衣少年的身份吓到,于是宽慰她道:“其实太子殿下并不可怕,见我为了救他受了伤,特地给我请了御医。知我有意投军,亦许诺有机会会将我调去军营。”
夏思涵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太子殿下虽然仁厚可架不住皇后娘娘野心大,最终还不是兵败如山,让慕容瑜捡了便宜虽然有她相助,可亦说明太子不是明君首选,即便没有慕容瑜,也会有其他人。
若是此时李锦炎因着太子的关系进了军营,那么就代表他是太子党,今后亦不会有安稳日子了。想到此,夏思涵忙不迭将各种厉害分析与他听,李锦炎惊的瞪大了眼睛,可随即反应过来。
“思涵,虽是如此,可我与太子殿下无任何交集,而且要想在军营站稳脚,是要靠真本事的。”
夏思涵见他眉宇间满是自信,心知他是有真本事的,若非如此,前世又怎么会成为人人称颂的三公子如此,她只得点头,不过婆母那边还是莫要透露太多了。
两人在屋子里又说了许多,直到李母喊开饭了才出来。
再次坐在桌边,夏思涵的眉眼间亦多了一份稳重。锦炎说的没错,即便去了军营有人为难亦是正常,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胡大哥。
李母见李锦炎脸色好了许多,放心不少。可一想到在他身上发生的事,仍担心道:“锦炎,若今后再有此事,你切不可冲在最前头,你可得时刻记得,家中还有我和思涵!”
李锦炎忙点头称是,李母这才松了一口气,将那鱼汤推到他的跟前,让他多喝点,自己却没吃几口。
夏思涵亦知她心中不安,只是若是告知她背后的党派之争,估计她更睡不着了。
只是该来的还是会来,太子殿下在郊外遇袭,幸得侍卫相救,殿下念其衷心,特允其参军历练。
调令下到李锦炎手上已是三日后,夏思涵亦未想到会这么快。她这边还准备与将军府打好关系,那头李锦炎就要去报道了。
跟夏思涵的不安不同,李母的心情却是大好。李锦炎进军营便意味着宁王府的人再也寻不到他了。虽说是苦了点可也好过被大夫人迫害的好。
在李母眼中,战场上的残酷远远比不上宁王府的勾心斗角,更不用说大夫人的手段狠辣胜过千军万马。
在母亲的期盼下李锦炎终于入了军营,在走前一日晚上,李锦炎抱着夏思涵抵死缠绵。
说起来两人成婚还不到半年,如今夏思涵尚未有孕,李锦炎却要去军营,只怕轮到沐休时都不知道是几个月后了。
抱着李锦炎,夏思涵突然有点后悔了。若不是她,李锦炎应该还留在李家村,男耕女织,两人有空间这个法宝,一辈子吃穿不愁岂不快哉只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既走出来了那就没有后悔药。
夏思涵心中哀叹一声,抱紧了李锦炎极力配合他,直到两人筋疲力尽。
黑暗中,夏思涵听得身边人无声地拥着她,心中一动,抓着他的手将他带到了空间里。
第五十六章 婆媳相守
翌日清晨,夏思涵早早起来备好早膳,又帮李锦炎收拾好行李,贴身的中衣和新的靴子。不管他被认作是谁的人,总之到了军营一切都靠自己了。
夏思涵心知李锦炎定不会叫她失望,是以这次对他的调动虽然担忧,可更多的是对他的期盼。
李锦炎自然知道夏思涵对他的期待,不只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这个小家,他亦要闯出个名堂来。
幸得几日的调理,加上溪水的作用,李锦炎的伤势已然痊愈。就连李母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么快便愈合了,她只当是大夫的药有奇效,加上李锦炎身强体壮,是以才会恢复的这么快。
李母绝对想不到自己喝了这么久的溪水还有这种奇效。
待一切收拾妥当之后,胡一飞来了。见到他,李家一家人都很吃惊。因着胡一飞的身上还带着一个包袱,看那样子是要出远门。
“胡大哥你这是”
李锦炎不解,胡一飞却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解释道:“打今儿起,我也跟你一起去军营了,不知道上头怎么想的,居然一纸调令把我也送过去,我是昨晚才接到的,是以没来得及说,寻思着正好今日与你一起去报道。”
李锦炎听闻眼睛一亮!
“那敢情好,如此我们兄弟二人也可有个伴,这下家里即可放心了。”
李锦炎说的没错,对于胡一飞夏思涵还是十分信任的,于是多准备了一份干粮让他们带在路上吃。虽然只是京郊,不过走过去也要一个多时辰,再带些溪水让他们补充体力。这几日时间时间,李锦炎的身体已然被她用溪水调理的差不多了。
一般的小伤不过两三天就能痊愈,是以夏思涵倒不担心这点,就怕去了军营被人孤立。
不过好在如今有胡一飞照料,夏思涵和李母也放心了。两人将李锦炎送到城门口才离开。
胡一飞走远了才笑道:“还是你有福气,老娘跟媳妇都跟着送出来这么远,不像我,孤家寡人一个!”
闻言李锦炎也只是笑笑,心中却是甜蜜的。
“胡大哥,你一定会找到一个知心人,我家娘子也很不容易!”
关于夏思涵的身份他没敢往外说,一是才来京城没多久,不想招惹是非。二是这种事说出来也没有人会相信,尚书府的大小姐在外头开店铺卖嫁衣,若是传了出去,那尚书大人的脸还不知道有多难看。
是以李锦炎为将夏思涵的事告知给任何人,就连胡一飞亦是隔了好久才知道的。
胡一飞点点头,谁家的媳妇都不容易,丈夫在外从军,媳妇留在家里照顾婆母。亏的夏思涵有点挣钱的门路,不然还不喝西北风啊!
胡一飞虽然大大咧咧的,可是粗中有细,自然看的出来夏思涵是有几分本事的,不然能刚到京城就置了产业也是李锦炎这小子有福气,娶了这般奇女子做妻子。
胡一飞不再言语,两人走了快两个时辰才到军营。都说了是京城外的驻军,以备城中不时之需,是以才会藏得这么深。纵是胡一飞熟知路线,亦是十分辛苦才找到。等到两人到达的时候都快晌午了,不过好在顺利抵达军营了。
这边夏思涵和婆母留在家中,闲来无事夏思涵就去店铺,而李母亦会过去帮忙。她本就是农家女,虽过去了十几年,可这些活对她而言亦不是难事。只是出来多了,自然被人看在眼里。
绣娘们每日绣
第五十七章 送嫁衣
此时距离李锦炎出城已有半月有余,夏思涵已将柳西月的嫁衣已经完成。不得不说她的主意极好,利用间隙让他们帮着绣好了主要的图案。
经过这些时日,夏思涵已将他们的技艺都看在眼里。纪云年纪稍长,绣工亦最扎实,人亦稳重,夏思涵有意让她成为这里的管事。她带来的翠羽,福荣,还有连翘各有千秋,绣工亦算的上扎实。而红玉,年纪最小,性格倒是活泼,虽贪玩了些,但也是个能吃苦的姑娘。
这些日子,五人合力帮她将柳西月的嫁衣都绣了出来,最后的缝制夏思涵亲自动手,连续几日熬到很晚才歇息。
没有李锦炎在身边,夏思涵只能拼命做活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如此才不至于太思念他。
也因着他不在身边,每每缝制一些就将衣服放在空间里。不是她过于谨慎,只是这些天她总觉得附近有人探头探脑的。虽说此处是京城天子脚下,可若是遇见那小毛贼,她与婆母两个人亦是无法对抗的。
夏思涵头一次觉得自己需得养些什么来看家护院了。她向来是个想到便做的主,只是如今若是抱了奶狗回来养已是来不及了。
夏思涵便和婆母从那驯兽场里带回来一只被虐待的狼狗。原本李母不喜,可禁不住夏思涵的劝说,亦觉得家中没有李锦炎确实空荡了些,是以不得已答应了。
那狼狗据说是山上野狼所生,自小便养在驯兽场训练,买主试图想让它成为听话的狗儿,却不知它狼性未除,除了撕咬之外什么都不会。
夏思涵买它的时候便是看中了它的那双眼睛。虽为兽类,可眸子里透出的警惕与渴望自由的光芒实在让她动容。买回来的第一天就让李母吓得不敢入睡,只因每次靠近都会听见它的低吼声。
夏思涵也没想着要将这狼狗训练成会吃人的猛兽,只是想让它看家护院而已。看着它警惕的样子,夏思涵亦不着急,将它面前的盆子里装满了清水和食物,也不用绳子,只是单单用木棍圈出了一块空地。
“思涵,这能行吗”李母显然害怕,那狼狗的眼眸实在叫人害怕,渗着一股寒意,任谁看了都觉得恐惧。
夏思涵却微笑道:“无妨,它只是被虐待得久了,等时间长了知晓我们并无恶意,就会接受我们的。听原先的买主说它对主人十分忠诚,有了它,锦哥不在的时候我们两人在家也不至于害怕。”
话虽这么说,但是李母还是觉得不妥,这万一没吓退贼人却咬伤了自己人可如何是好素日里家里也并未来过生人,是以李母也不再多说,自己平时多加小心便是。
至于这位新来的成员,夏思涵觉着还是让它先适应这里的环境,自己吃什么就让它也吃什么,闲时对着它多说些话。虽然说是一条狼狗,可是夏思涵觉得有时候人还不如狗,狗尚且忠于主人,可狼一旦发起狠来,便什么都不顾了。
夏思涵给它取了个响亮的名字——疾风,因为见过它扑食活鸡的速度,快如疾风。
有了疾风,夏思涵觉得自己的日子充实了很多。很快就到了交货的时候,为了掩人耳目,她将衣服藏在空间里,只带着一个空盒子去了将军府。
刚出了思锦制衣的门,身后便出现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那人一路跟随,直到夏思涵进了将军府的门,这才转身离开。
这一次
第五十九章 贼人
夏思涵大着胆子出去,手里的棍子却没派上用场,因为门前的那团黑影已然被疾风吓得昏死过去!疾风见她出来,呜咽着退到一边,白森森的牙齿让人看着不寒而栗。
借着烛光,夏思涵见到了那人,腿上两个血窟窿,看来被咬的不轻。
“思涵,瞧见了吗”
婆母在身后喊她,夏思涵转过身去摆手示意她莫要过来。小声叮嘱:“母亲,你去隔壁喊了人去帮忙报官,就说进了贼人。”
李母不敢怠慢,赶紧出去报了官。趁着那贼人还在昏迷,夏思涵点了几个火把将院子照得通明。等到官差来的时候,院子里已围了好些被这动静吵醒的邻居,此时那人刚好醒来,睁开眼睛便瞧见对他咬牙切齿的疾风,吓得赶紧抱着离他最近的官差的腿不放。
夏思涵眼眸犀利,盯着他那因为被疾风咬伤有些失血过多而发白的脸看个明白。前世虽然在尚书府住了没多久,不过那几个主子身边的狗腿子她还是记得的。如今一听那人要开口说话,夏思涵抢先道:“官爷,我们也是本分人家。这刚躺下就听的外头传来狗叫声,我们婆媳胆子小,候了好长时间才敢出来,却见这毛贼在院子里徘徊。若不是前两日买了这狼狗回来看护,只怕我们娘俩的这点家当都要被偷了。”
夏思涵本就生的貌美,如今拿着帕子挽着婆母,哭的梨花带雨,任谁见了都会心生怜悯,更何况她说的亦是事实。
“将此贼人带走!天子脚下竟敢做如此行径,夫人且放心,我等回去定当严加审问!”
官差的话吓的那人脸色更加惨败,当即喊冤:“大人误会,她是我们家大小姐,尚书府的千金啊,我们是来寻她回去的!”
夏思涵闻言紧紧握拳,都这个时候了,既然他们恬不知耻,那么自己也就不用给面子了。那官差听他这么说,又扭头看着夏思涵,一时间不知该作何判断。
夏思涵上前一步微微屈膝道:“官爷莫不是被他两句话给哄了去且不说我的身份是真是假,就算是真的,哪有半夜翻人院墙的道理我看他不是来请我回去的,而是来要我命的!”
那官差听她所说有理,当即在那贼人身上一通摸索,果真被他搜出了迷香!
“好你个奸吝小人,居然敢信口雌黄给我走!”说罢就提着他的后脖领将他拎了出去。
夏思涵唯恐生变,跟在后头提醒道:“官爷,此人狼子野心,如今我们这一片都是店铺酒楼,恐他还有同伙。财物损失倒算不得什么,就怕闹出人命来,您看……”
“这你放心,我们直接移交到大理寺处理,上头定会派人前来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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