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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右手变异了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棠前等雨

    就是秦歌和风衣此行的目的——小哥布林!

    小哥布林,是仙踪林最弱小的魔物,它们的生成是一个迷,至少,不像蛮牛怪那样,是野牛被魔力侵袭之后魔化的。

    哥布林没有没被魔力侵袭之前的原形。

    它们似乎是随着魔灾的开启,突然的就出现在了仙踪林。

    当然,因为整个奇迹大陆只有仙踪林这边有哥布林这种魔物,人们猜测,或许哥布林与精灵一族推崇的自然力量有关,很有可能是自然力量的灵被魔化后形成的魔物。

    当然,这些推测都很无聊。

    因为,即便是小哥布林的头目,大哥布林,魔力等级也不过才六级,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在秦歌还在愣愣的遥看着灌木丛间的那只小哥布林的时候,风衣已经缓慢的将背后的弓取下,然后摸出了一支木杆箭矢搭在了弓弦上面。

    而后,缓缓的拉开弓弦。

    这一刻,风衣满脸的认真,她的眼中,似乎只剩下了灌木丛间的那只小哥布林。

    但恍惚的,风衣微微一顿,慢慢的放回被拉开的弓弦,而后收起了弓箭。

    她的魔力等级已经达到十二级了,再杀死哥布林这种魔力等级不过三级的小怪物,得到的魔力,是很微不足道的。

    但是,如果这头小哥布林是哥哥秦歌单独杀死的话,那小哥布林死亡时散逸出的魔力,会全部被哥哥吸取掉。

    而魔力等级三的怪物在死亡时散逸的魔力,虽然没办法让魔力等级一级的秦歌升级,但那也会是相当丰厚的魔力增长了。

    因此,风衣收起了弓箭,她开始对着秦歌比划手势起来。

    秦歌微微一愣。

    风衣也是穿越过来的吗

    可就算风衣是穿越过来的,也不应该在即将战斗的时候对着自己比划传说中的手指舞来验证彼此地球人的身份啊

    难道,风衣刚刚被穿越了

    秦歌胡思乱想起来。

    风衣看着秦歌满脸茫然的模样,不由得急了起来。

    这个时候说话的话,是会惊动小哥布林的,小哥布林一旦发觉了他们,飞速跑动起来的话,可就很难在射杀了。

    毕竟,移动,而且是不规则移动的靶子,永远没有固定靶子那么容易射中的!

    风衣满脸怒气,狠狠的瞪了秦歌一眼,而后再度比划起来。

    等到风衣第二遍比划手势的时候,秦歌才大约弄懂了这一串仿佛手指舞一样的手势的意思。

    这不是手指舞。

    这是风衣在让他去射杀那只哥布林!

    微微顿了一下,秦歌对着风衣点头。

    而后,他将挂在背后的十字弓取了下来。

    事实证明,并不是每一个精灵都拥有一张萨维那那种还能长出嫩叶的长弓的。

    他手中的这柄弓,就是一柄非常粗糙的制式的十字弓。

    据说打造这种十字弓的铁匠汉斯,不止打造了这种低级的十字弓,从低级道高级职业者使用的十字弓,汉斯都有打造。

    而且,那些十字弓的名字,很有等级代入感。

    从最低级的十字弓,到青铜十字弓,黄金十字弓,然后到火神十字弓,然后到最强大的帝王十字弓!

    十字弓都已经成了从低级到圣化强者必备的武器了。

    脑海里面泛起这些复杂的念头的同时,秦歌已经从身后的箭囊中取出了一只粗糙至极的木杆箭矢。

    他近乎本能的将一只箭矢搭在了弓弦上,然后采用了捏箭式。

    捏箭式其实对指力的要求很高,但这具精灵一族的身躯的指力,似乎天然的就达到了捏箭式的要求。

    这或许就是精灵一族的箭术天赋所在!

    缓缓拉开弓弦。

    秦歌慢慢的沉默了下来。

    他保持着呼吸的平稳,而后,他放下了弓箭。

    果然,他不是太适合那种慢慢瞄准的射箭方式。

    紧接着,他就在一旁风衣又气又恼又疑惑之下,拉着没有搭上箭矢的弓箭,拉了一次。

    持弓的左手保持整个手臂的绝对水平垂直,手腕与眼睛登高,捏箭的右手迅速拉贡弓弦,也同样保持着水平拉开。

    当拉到极限的时候,右手要在右耳边上。

    他这么空弓试了一次,大约找到了那个聚焦点之后,他迅速弯腰,放开弓弦。

    同时抽出箭矢,搭在了弓弦上。

    而后刹那间,直接抬弓,拉开!

    崩!

    这是弓弦被突然拉紧的声音。

    不到一秒,秦歌就完成了张弓以及放箭的程序。

    箭矢飞窜了出去。

    风衣微微一愣,她在怀疑,是不是哥哥连射箭的基本方式都忘掉了。

    这样连瞄准都不瞄准一下的,就更别说去同时顾忌到风速的影响以及空气干湿度都箭矢飞出时的影响了。

    什么都没有考虑,甚至都没有去瞄准。

    真的,能射中吗

    这些疑虑是在一瞬间升腾起来的。

    而就在这些疑虑升起来的同时,风衣充分用行动表明了她对秦歌的不信任。

    她在秦歌放箭的一瞬间,飞速抬起了自己的弓箭,张弓,瞄准……

    还没来得及射。

    风衣就呆住了。

    因为,她认为的,如同儿戏一般的,秦歌射出的那一箭,竟然不仅没有歪斜,甚至没有任何错漏。

    甚至于可以称之为精妙至极的,一箭射中了那头小哥布林最为脆弱的眼睛。

    木杆箭矢从眼睛射穿了小哥布林的脑袋。

    箭羽还在兀自的颤动着,但小哥布林死掉了。

    不止是风衣为此而惊讶,秦歌也很惊讶。

    他还以为有着类似于经验值的魔力的存在之下,这小哥布林还会如同游戏中那样有血条呢!

    有血条的话,想要杀死这玩意儿,就算是把脑袋都砍掉了,只要血条没空,对方都不会死。

    但是,现实果然是现实,射穿了脑袋之后,小哥布林就没有违反规则的死掉了。

    紧接着,

    在秦歌惊讶之中,一股浓郁的魔力从小哥布林的体内散逸出来,涌进了秦歌的身体。

    “啊……”

    秦歌发出诱惑至极的声音。

    实在是太爽了。

    魔力入体的那一刹那,他感觉到了全身性的放松和温暖,然后,他觉得自己好像强大了一丢丢。

    不知道这是错觉还是他真的强大了一丢丢。

    没升级,也会感觉到强大吗

    秦歌很疑惑。

    风衣倒是没觉得什么,因为她第一次得到魔力的时候,也是发出了一声奇怪至极的叫声。

    但问题是,哥哥并不是真的第一次得到魔力啊。

    但这些不是问题,问题的关键是,那么随随便便的一箭,到底为什么会那么精准呢

    风衣带着满脸的问号,疑惑的看向秦歌。

    但秦歌已经飞速冲了出去。

    朝着小哥布林的尸体所在的地方。

    对于一个骨灰级的游戏玩家来说,尤其是在刀塔和lol相继盛行的年代,都还热衷于打怪游戏的骨灰级玩家来说。

    摸尸,就是他们百年如一日钟爱这类游戏的原因了。

    尤其是在得知这个世界,这个现实世界的魔力金币居然还是从怪物身上爆出来的时候,秦歌对于摸尸这个事情,就更加的有兴致了!

    十多米的距离,还是荆棘灌木密布的十多米距离。

    秦歌冲过去,只消耗了不到半分钟。

    摸尸的诱惑,永远能给他带来最大的动力!

    也顾不上嫌弃眼前真实到极致的血腥场景,也不用担心这个小哥布林诈尸。

    毕竟,得到了经验值,不,得到了魔力,那么,这玩意儿就真的死透了。

    秦歌一把搬开小哥布林的尸体。

    他看见,在尸体下方的血泊中,有着个亮晶晶的东西村子。

    他探手从血泊中抓出那个玩意儿!

    金币!

    魔力金币!

    虽然只有一个,但魔力金币居然真的是杀怪物爆出来的。

    他真的很好奇,这到底是个什么原理。

    爆出魔力来可以理解,毕竟,每一个怪物都是吸收了魔神的魔力的。

    可从一个怪物体内爆出了一枚金币,这特么是怎么做到的

    尤其是小哥布林这种全身**,浑身上下都不可能有藏得住金币的地方的怪物身上爆出了金币……

    这个世界,有些不符合逻辑啊!

    捏着那枚染血的金币,秦歌如此思考起来。

    莫非这些怪物的主食是金子,吃多了金子之后不消化,卡在了肠胃里面形成了金币,而这些魔物被杀死之后,随着魔力的涌出,就连带着被魔力侵染的金币也随之冲了出来

    可是,如果没记错的话,还真没有什么怪物是吃金子的吧

    就在秦歌疑惑着的时候,风衣追了过来。

    秦歌回头,露出雪白的牙齿:“风衣,看,我们赚到了一枚魔力金币了!”

    风衣右手扶额,她都开始怀疑眼前这个家伙到底是不是她的哥哥了,甚至于,她更是怀疑眼前这个家伙到底是不是精灵了。

    精灵可是高贵的,优雅的,怎么可能为了一枚魔力金币,如此的……如此的不顾风度呢

    但这些都是小问题。

    她好奇的,还是秦歌之前的那一箭,那随随便便的一箭,那该不会是高级职业者的能力吧

    莫非,哥哥已经恢复了记忆了

    或者说,他恢复了一部分关于战斗的记忆

    “哥哥,你刚刚的那一箭,为什么我觉得你好像是随随便便射出去的呢”

    “可偏偏,你随随便便的射了一箭,却是直接命中,而且一箭绝杀了……我想不明白。”

    风衣满脸的困惑。

    秦歌微微一顿,他迅速将染血的魔力金币在干草上面擦了擦,然后丢进了他新开的储物空间里面。




第一百九十章 自由属性
    而后,他看着风衣,解释道:“你看似是随随便便的一箭,但实际上,那一箭蕴含了很多你没注意到的东西。”

    闻言,风衣满脸的敬畏和崇拜:“是高级职业者才能学习的力量吗”

    秦歌微微一顿。

    “额……很遗憾,不是,那是我自创的一种技巧,你要是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但我之前教过别人,教过三个人,但那三个都没能学会……”

    这不是假话。

    在地球的时候,大学期间,秦歌忽然就迷上了弓箭,为此,他还节衣缩食的去买了一张五百大洋的反曲弓。

    但弓箭到手了,正式去射箭的时候,却是无论如何射不中靶心。

    不管他怎么瞄准,乃至于买了一个瞄准器安在了反曲弓上边,他还是射不中靶心。

    后来,弓箭俱乐部有高手来教他。

    那个高手说,他之所以射不中靶心,不是瞄不准的原因,而是在瞄的过程中,他是瞄准了,但因为瞄花的时间太久,导致肌肉疲劳,于是在放箭的时候,他的手抖了。

    射箭,那才是真正的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你抖了一丝丝,箭矢飞出去就能偏离靶心很远很远,甚至会脱靶。

    当时,那位高手对秦歌的建议是多锻炼身体,尤其是俯卧撑和马步什么的,锻炼核心力量,锻炼上肢的历练,锻炼下肢的稳定性什么的。

    秦歌老老实实的照着那位高手说的去做了。

    他锻炼了整整三个月,再次拿起弓箭的时候,他信心满满,但一箭射出去,还是脱靶了。

    高手说,他没有射箭的天赋,还是放弃吧。

    高手放弃了。

    秦歌打死不放弃。

    他天天带着弓箭去弓箭俱乐部,一次又一次的射箭,无数次中,即便是瞎乱射,也总有能够命中靶心的时候。

    命中靶心的次数多了,秦歌便有了一丝属于个人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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