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属龙的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省、市、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必须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人提供法律援助。甚至象妇女联合会这样的组织还有自己的法律援助律师。

    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有十三种情形案件或纠纷发生后,如果经济困难,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其中省法律援助中心主要接受来自于省高级法院的指定,为二审刑事案件中没有委托律师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而市县级法律援助中心则接受当地的绝大多数的法律援助案件。

    当郝好跟着胡伟光走进法律援助中心时,就大概的猜到了老大叫他们两人来的原因了。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义务,但也是有补贴的。本地刑事二审案件补贴1500元,商都市之外本省范围内的刑事二审案件补贴




第62章 全都是命案(1)
    离开法律援助中心时,郝好和孙建军两人手中各拿了四个档案袋。

    还好都是商都市的,郝好只需要找宁丹帮助跑四次看守所就行了。想来,商城所的律师更多,实习律师也是大把大把,孙建军更不会缺少助手了。

    一切都还需要等明天宁丹回来才行,而且,郝好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问宁丹呢。

    ——————

    “师姐,请教个问题吧。”宁丹一回来,郝好立即将自己的问题提了出来。

    “什么事,说吧。”宁丹饶有兴趣的看着郝好。郝好请教她问题的机会可不多。

    “就是想请教一下,你在画速写时是从何处入手的。我一拿起画笔就为难,不知道从何处入手。”

    “哦,我还以为什么高难度问题呢。”宁丹恍然大悟道,“这个简单啊,你可以从任意想画的地方出手,只要开始画了,就一定会发现遗漏,然后再把需要补充的画下来就是了。最后再按时间顺序重新排列一下就ok了。”

    “这么简单”郝好有些不相信的看着宁丹。

    “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宁丹鄙视了一下郝好。

    “谢谢师姐。”郝好立刻换上了一幅笑脸,“还有个事儿,……”

    “说吧。”宁丹头都没有抬,就打断了他的话。

    “我从省法律援助中心拿了几个本市的法律援助案子,不知道师姐有兴趣没”

    宁丹抬起头,看了眼郝好,眼神中带着诧异:“行啊,都可以从法援中心直接拿案子了。”

    “是我同宿舍的老大帮我拿的。”

    “我没时间,你自己做吧。”宁丹停顿了一下说道,“是不是想让我跟你一起会见啊你定时间,我和你一起去。”

    “谢谢师姐,我先去法院复印卷宗,然后再和你约时间。”

    “行,需要什么时候去,提前给我说一声就行。”宁丹很利索的就答应了郝好。

    郝好在表达完自己的谢意后,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今天没有其他的事,还是先把邓子军那个案子的速写画出来再说吧。

    按宁丹说的,想到哪画到哪,错了就重画,感觉少了就补上。一个下午,郝好才完成了几幅画,而且还只是片断,它们之间没有任何的联系。一来是因为第一次画,二来是有很多问题都没有弄清楚,确实不知道如何画。

    画速写也需要做足功夫的。

    天已经慢慢的黑了下来,办公室的其他人都已经离开了。郝好收拾了一下东西,锁好办公室的门,离开的律所。

    明天上午他准备去省高院阅卷,手里有四个案子,在四个承办人手中,他想尽快把卷阅完,好去会见。法律援助案件的时间都比较紧张。

    在很多刑事案仿制品中,被告人提起上诉,并不是因为一审判决有问题,而只是心中报着些许的侥幸,这个世界上,怕死才是常态,能活下去,即使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比死刑立即执行强不是。

    改判死缓就意味着命算是保下来了,只要在二年的死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就会改判无期徒刑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还可以直接减至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郝好手里拿到的四个案子全都是命案,二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一个强歼和故意杀人,一个故意杀人。

    郝好看过了一审判决书,除了故意杀人的那个,其他三个案子都有一个相同的因素:酒。

    有人说酒是粮,越喝越年轻;也有人“一切都是酒精惹的祸”。酒这种在华夏有着几千年历史的东西,惹出了不少的是是非非。

    李白因酒而称为酒仙、诗仙;曹操一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创造了后世的一个酒的品牌。而更多的人则酒后乱“性”、酒后驾驶、酒后伤人而造成严重的后果。

    一大早,郝好就带着法律援助中心开具的手续,赶往省高级法院。

    省高级法院,可以坐地铁直达,现在的郝好离买车还有好长的路要走,他不想花小钱先买一个小车开着,那和自己要树立的形象不符合。不说买那些高大上的车子吧,至少也得是主流车型才行。

    而买车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限行,现在不仅仅大城市、地级市,甚至一些平时都没什么车的小县城都开始追赶这股潮流了。

    出了地铁站就是省高级法院,出示律师证,郝好走进省高级法院的大门,一个巨大的花园呈现在了他的面前。花园是真正的花园,没有任何捷径可以直通,必须要绕过它才行。

    而在花园的北面,一座20多层高的办公大楼威风凛凛的



第63章 全都是命案(2)
    阅卷室中只剩下郝好一人,在刚才登记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这么多卷宗都是什么了。

    警方的侦查卷有2本、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卷一本、一审法院的判决卷一本。

    这些卷宗里,把警方调查的所有证据,警方的起诉意见,检察院的公诉书,一审时律师的辩护意见,一审判决书,被告人的上诉状全部涵盖在内了。

    先从上诉状看起,宁丹专门给他说过,二审刑事案件的内容比较多,阅卷时间有限,要先从上诉状看起,首先了解被告人上诉请求和理由。

    上诉人的理由一般有三种:第一种是完全不认罪;第二种是认为法院认定的罪名错误,比如把过失致人死亡认定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另一种认罪,但认为一审判决的刑期过长,量刑过重。

    面对这三种上诉理由,辩护人要采取不同的辩护策略。被告人不认罪的,辩护人原则上不能做有名辩护,就像郝好跟宁丹办理的李小虎偷窃案,李小虎不认罪,宁丹在法庭上就不能说李小虎有罪。

    如果被告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罪名有误,那律师的重点就要在犯罪构成上考虑问题,看被告人到底构成何罪,当然也可能发生被告人认罪,但辩护人做无罪辩护的情形,不过这种情形一般不会发生在法律援助类的二审刑事案件中。

    如果被告人对罪名没有异议,只不认可刑期,那律师就要关注一下被告人是否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了。

    总之,先从被告人的上诉状看起就对了。

    翻开王军的上诉状,郝好开始读了起来。一边读还不忘拿着笔和纸做着记录。

    虽然这些材料可以复印,但宁丹还是要求他在阅卷时一定要奍成做记录的习惯。这样可以加深自己的印象,不漏掉任何一点疑点。

    案子很简单,就如那道歌中唱的那样“都是酒精惹的祸”。

    被告人王军和死者胡海是同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公司不大,但确是好几个品牌的市级独家代理商,他们的客户都是终端的零售小店。

    在王军刚进入公司时,就被公司安排跟着胡海,是胡海一手带出来的。两人可以称得上“师徒”。

    在眼胡海跑业务时,王军很是用心,嘴巴也很甜,师傅长师傅短的叫着胡海,他对客户的态度也非常好,年龄相仿的就叫哥哥姐姐,比自己大的就叫叔叔阿姨。很是得到了那些小零售户的喜欢。

    很是用心的王军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开始独立跑业务了,但被分到另外一个片区。

    到片区以后,王军才知道,原来负责这个片区的业务员,因为答应客户的事情没有做到,导致整个片区的零售户非常抵触他们公司代理的产品。

    王军不知道公司为什么不想办法解决问题,也不知道为什么是自己被分配负责这个有问题的片区。但公司老板答应他,会给他一倍的提成。看在提成高的份子上,他只好满怀疑问的上任了。

    可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几乎所有的零售户都提出了一个几乎相同的要求:只要他们公司履行了原来那个业务员的承诺,他们就会重新进货,否则一切免谈。

    而王军经过了解才知道,原来的那个业务员承诺的内容都是他私下承诺的,根本没有经过公司的认可。公司当然不可能履行,要履行只能由王军自己来履行。

    在跑遍整个片区后,王军才知道自己掉进了多大的一个坑里;也直到此时,他才想起来,“师傅”胡海听说自己被安排到这个片区时那欲言又止而又意味深长的样子是因为什么了。

    他想离职,可被告知,如果现在离职,之前交的保证金和前一个月的提成都没有了。钱虽然不多,但对于他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不能离开,那就得想其他办法。

    他现在手里没钱,跟本没有办法兑现前业务员的承诺。想有钱,就必须出货;可不兑现前业务员的承诺,就没有办法出货。由此形成了一个死循环。

    只要有个出货的地方,就可以解开这个死结。

    王军首先就想到了“师傅



第64章 全都是命案(3)
    郝好中午先回了趟所里,高级法院要到14:30才上班,两三个小时,没有必要在这等。

    把上午的案卷与材料锁好后,下午郝好又回到了省高级法院。

    再次来到了十八层。

    不过,这次换了个房间,1812号。

    门关着,郝好敲了敲门,没有回应。再次敲了敲门,还是没有回应。

    “侯法官他们去殷都开庭去了。”此时,恰好有人路过,告诉郝好一个让他有些无奈的消息。

    “那知道侯法官什么时候回来吗”郝好连忙问道。

    “今天上午才走,再怎么也得两三天时间。”

    “好的,谢谢。”

    既然侯法官不再,那就先办别的吧,手上毕竟还有两个案子呢。

    把手中的档案袋放回包中,随手抽出另外两个中的一个。

    许强强歼杀人案。承办法官姓凌,在1820室。

    这次很是顺利,凌法官在办公室,顺利的拿到了卷宗,再次坐进了1818号阅卷室。

    老规矩,先从上诉状看起。

    上诉人许强,男,25岁,未婚,东山人,在商都和老乡一起合伙做生意。

    一审判决认定许强犯强歼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许强对强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不承认自己杀人。

    翻开一审判决书,判决书中详细的记录了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

    2018年春节,许强没有回家,而是和几个一起创业的老乡都留在了商都,大年三十那天,大家聚在了一起。聚会的地点就在其中一个老乡的家中,而受害人杨雪正是这个老乡的妻子。

    杨雪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虽然有30岁了,但因为平时善于保养,看上去也就20出头的样子。而这些年婚后幸福的生活,让她早已经退去了少女的青涩,而浑身散发着成熟的气息。

    特别是喝过酒的杨雪,脸红的更像是熟透了的水蜜桃,令还是初哥的许强顶起了小帐篷。

    时间越来越晚,大家都喝醉了,男主人早已经醉得不醒和事,被扶到卧室中休息去了,其他向人也已经在客房中挤成一团呼呼大睡了起来。

    杨雪虽然只喝了一点点酒,但不胜酒力的她此时也有些站不稳当了,但她还是努力的收拾了一下餐厅,勉强的回到了卧室。

    夜越来越深,许强被一股尿意给憋醒了。来到卫生间解决了个人问题的他,走出卫生间的门,迷迷糊糊中,进去了还亮着灯的主卧。

    走进卧室后所看到的一幕让他惊呆了,根本就没有在意旁边醉倒的男主人,猛地扑向了床上的杨雪。

    事后,许强连夜就离开了,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用了两天,许强就在出逃的路上被警方抓获。

    以上的内容,无论是许强在警方还是检察院的供词,甚至在法庭的供述都完全一致。其他人的证言以及死者体内提取的体液,都可以进行佐证,也不容许强抵赖。

    但一审判决书中认定许强故意杀人的罪名,许强自始至终都没有承认。

    据许强交待,他在歼淫杨雪时,害怕杨雪发出声音而惊醒男主人,就用枕头捂住了杨雪的头部,但在他连夜离开时,杨雪还还活着,他根本就不知道杨雪是怎么死的。

    而被害人杨雪的丈夫是在第二天早上醒来后才发现杨雪死亡的,然后就立刻报了警。

    法医的鉴定结论表明,杨雪死亡的时间是在凌晨3:00至4:00之间,死亡原因系窒息死亡。因何窒息,因为男主人无意中破坏了现场而无法确定。

    在警方调取的周边监控记录显示,许强出现在最近一个监控的时间是凌晨4:05,从杨雪的家到这个监控,步行不会超过10分钟。时间上是完全吻合的,不能排除许强强歼后杀人灭口的嫌疑。但警方为慎重起见,在移交检察院的材料中,只认定许强构成强歼罪,而没有认定他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检察院后来追加的,最终还得到了一审法院的认可。

    郝好带着疑惑,阅卷越发的仔细了。

    现场勘察记录,照片……

    这是什么郝好看着照片是死者脸旁边的床单。

    杨雪旁边的床单是湿的,显然被人清理过了。清理的是什么呢把疑问记下来,看看其他卷宗中是否有说明。

    然而,看完了所有的材料,都没有说明杨雪头边上那一片湿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郝好不知道,但他知道,清理的人一定是男主人,看来有必要日语男主人出庭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尸检报告没有说明窒息的原因是因为杨雪的尸体在男主人强烈的要求并没有解剖。

    郝好赶紧在纸写下了“需要申请法医出庭,申请办案警员出庭,申请男主人出庭”的字样。
1...1819202122...60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