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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是祸害啊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骚叶曹

    但根据世界组织调查数千对结婚的老夫妻发现,这些老夫妻能够白头到老、幸福度过一生,几乎都是互相包容、理解对方,而他们结婚第一条件就是看对眼,也就是他﹝她﹞觉得对方是值得托付自己一生的人。

    而钱则是一种辅助工具罢了,并不是那么的重要。

    有人会说‘贫穷夫妻、百事哀’,但这些采访过这些年近过百的贫穷夫妻发现,虽然他们生活虽不太如意,但对对方的爱却是不少一分的,脸上那布满皱纹的笑容依旧可以看出幸福。

    所以这也导致我们有些祈祷,希望遇见对的那个人,但又害怕贫穷,所以拼命努力挣钱,再去寻找真爱,但到了那一天回过头却发现,自己的那颗初心变了,而所爱的那个人同时也变了。

    或许悲哀不外乎于此,所以这也间接导致他们随便找了个结婚生子,夫妻生活也仅是互相凑合就行,至于其他的就不那么在乎了。

    要真的在乎,那么红色的离婚小本本也就放在你的面前。

    这时,罗菲看着身后一尺距离的余明一动不动,转着圆溜溜的小眼睛,道“想什么呢!老公。”

    “想你为啥这么好看,嘿嘿。”

    “贫嘴!”罗菲轻咬着银牙,娇羞地瞥了一眼余明“快点,我要玩摩托。”

    这时。

    罗菲眼前的余明一闪,紧接着,自己就被抱在余明的怀里。听到“走,老公带你骑大摩托去”

    说完,余明鼻尖处有些发痒,一股淡香袭来,享受地闻了一下。

    罗菲被余明这一猛然间的举动,弄得有点举措不及,小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红着脸下意识的道了一句“好。”

    罗菲的声音很小很小,就好似蚊蝇振翅般低声呢喃一样。

    但是,余明却是听的仔仔细细,虽然就一个字,但声音很甜,犹如抹了蜜似得,配合着怀里淡淡的清香,瞬间血液上涌,恍然心动。

    心动之余,还有一股小小的得意,看来网上的直男撩妹技术不错,要出其不意攻其无备,方能得美一笑,虽然你是老大,但我也可以适当夺权一下,涨男人威风嘛。

    这不怀里的老婆就服服帖帖的啦!

    ··········

    夜晚永远都是充满着迷人的情趣,而在这情趣之中又是少不了人群热闹的烘托。

    而在那沙漠之中。

    远处的黑夜之中闪烁着一堆旺盛的篝火,而在那篝火之中,围绕着一群群男男女女在那篝火旁边对着骆驼吃完的骨架之中嬉闹着。

    这时。

    “余哥,给我们来一曲热闹热闹呗,你们说,是不是啊。”胖子红着脸颊,带着酒气起身对着围着篝火的男女宣扬道。

    “是的,光在这里喝酒,吃着骆驼肉,虽然很爽,但总感觉少了些气氛。”

    “我可是很期待大草原给我们唱一曲哦,毕竟大草原的嗓音可是很迷人的。”

    “呦呦,我们公司的女人居然有粉大草原的啊,哈哈哈”

    “切,你自己不也是大草原的粉丝。”

    “余哥,来一个呗,你看你这里都是粉丝,满足我们的一个要求呗。”

    此时,所有的人开始起哄,余明有点不好意思了,旁边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儿子这么受欢迎,嘴角都乐的合不起来,也跟着后面起哄道。

    “儿子,我跟你妈都等着呢,你还没有当着我们的面唱过歌呢!”

    “余爸爸都开口了,余哥,你这下逃脱不了了,哈哈哈。”

    “来一首,这里好久没这么热闹了,我来给你伴奏。”‘德海里’沙漠俱乐部的老板阿志此时也坐在篝火旁边敲着自己随身带的鼓乐乐道。

    这是他第一次在沙漠之中遇见这么热闹的群体,今天与这个团体不自觉的交谈,让他有点怀念小时候蒙古的生活了。

    “我也可以伴奏,我可是带来了吉他。”篝火旁边的小年轻起身报告道。

    坐在旁边的罗菲轻声道“来一首,我也期待着呢!”

    余明起身夹杂着一身酒气,红着脸庞,不知是因为酒气脸红,还是情绪到了顶点而脸红,对着篝火的众人深深地鞠了一躬,这让众人感到一丝诧异与不解。

    但余明知道,他很是感慨自己,前一世他自己都是独来独往,没有什么朋友,但这一世,看着胖子、刘青、李允儿、贾婷。。。。。以及周围公司的员工,这一刻是多么的珍贵。

    人都是群居动物的,余明也不例外,不管今后怎样,这一刻他都会好好珍惜的。

    “很是谢谢你们,来我的,你们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怪味’公司,谢谢,同时,我想说,来了,我们就是一家人,退了,以后江湖再见,还有对于你们的热情,我其实是想说,我是不怎么会唱歌的。”

    “。。。。”

    “。。”

    其他人听着余明前面说的话,有些感慨、有些庆幸、有些骄傲,这就是我家的老板,与众不同,但又亲密无间。但对于后面说我不会唱歌,刚积累下来的感动瞬间消失了。

    心里都狠狠地骂了一批,太不要脸了,什么叫不会唱歌。

    不会唱歌,那音乐榜单排行前三的是谁?

    你这装逼装得。。。。。

    装得我恨不得揍你一顿,太他玛德的气人了。

    “不过,对于唱歌·········”

    余明还没说完,余爸吐槽道“你丫的唱歌咋那么婆婆娘娘的,快点。”

    “噗嗤。”

    “哈哈哈,还是余爸实在。”

    “就是,唱个歌唠叨个没完,嫌弃。”虽然众人对于余爸的仗义执言很是舒气,但对于余明想说什么,他们也知道,但都没说,心里明白就行,嘴里说出来就矫情了。

    ··········

    没过一会,老板阿志鼓和吉他伴奏声慢慢响起,像是有人轻轻击打着内心那一根弦,发出悦耳的声音,让人很是舒心、同时有点感慨之意随之而来。

    此时。

    站在篝火的散发出的火光旁边的余明带着浑厚的嗓音开始响了起来。

    昨日一去不复回哦也

    开心比什么都贵

    覆水不能再收回哦也

    桃花谢了有玫瑰






第九十二章 这一刻属于我们
    


    人生几十年总会有风雨来陪

    潇潇洒洒赴会今不醉不归

    往事后不后悔慢慢去体会

    此刻朋友这杯酒最珍贵

    ·········

    男人成熟的标志各说纷纭,有人说:男人成熟地标志在于事业的成功;而有的人说男人成熟的标志在于家庭关系处理的和睦。

    而此时随着歌曲的演奏,情到深处的余明觉得男人成熟的标志在于懂得孤独,在于如何和自己相处,在于言语上的越来越沉默。

    因为男人不管是结了婚还是单身一人,在社会上经历了一些事情、一些挫折时,才会发现自己周围能够说话的人越来越少,而这说话不是什么闲聊吹牛皮,而是男人的心里话。

    男人有时很苦,但苦似乎就是人生的常态,这让男人不得不看清现实。

    因为他们不是不想和人分享自己内心的心事,而是有时说出心里话时,所谓的朋友兄弟总是微微付之一笑,然后对你安慰一下,说些什么他们懂,知道之类的。

    但其实你自己心里知道,他们其实根本没懂,或者说他们觉得你这是矫情、无病呻吟或者说是你这是自恃清高罢了。

    这个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真的很孤独,内心那种独处真的很难受。

    有人会说,为何不跟亲戚说呢!

    但有时想想,那些所谓的亲戚,不在你的伤口撒盐就很了不起的,因为小时候觉得亲戚对自己好,但长大会发现,不过是人情面子罢了。

    而这时又有人说,你不是有枕边人嘛,为何不跟她诉说呢!

    但这不过矫情罢了,因为作为男人,既希望自己的心里话诉说出来,但又不希望自己的心里话给枕边人带来烦恼罢了。

    所以有时候别觉得一个男人过于沉默罢了,因为他已经把一些事情看淡了,也就没必要在言语上的争论,浪费自己的时间了。

    而余明此时所唱的《朋友的酒》,让周围男男女女除了个别刚出学校不经世事的人,觉得余明唱的歌也就好听罢了,但对于有一定阅历的人,眸中已经储满了泪珠。

    此时的老板阿志在听到朋友这杯酒最珍贵时,眼角处不自觉的红了起来,由于他小时候生活在蒙古,而如今因为生计来到这里奔波,骨子里那蒙古因子也顷刻间激发了出来。

    他很怀念小时候自己的父亲在蒙古和朋友一起喝着牛奶、吃着羊串、把酒言欢场景,他觉得自己是该回去了,这么多年的离乡,有些东西是该追回了。

    对于其他人的感慨,余大明看着自己的儿子站在篝火旁边,肆意的歌唱,他眼角已经红了,但他觉得自己很是骄傲,因为他的儿子长大了。

    虽然自己没少说自己的儿子不怎么争气,没考上大学,担心他以后怎么办,但现在他觉得,儿子有他自己的选择,作为老一辈应该放手了,让儿子自己去创一片天地,管他是与非。

    余大明看了看的儿子,自家儿子也不赖嘛,自己娶了媳妇,开办了公司,养了几十个员工,没做什么违法犯法的事情,虽然自己的儿子这一路走得不容易,但作为余家的男人,总得要有担当的。

    所以这么一想自家的儿子还是可以的嘛!

    ··················

    就像朋友的这杯烈酒烫我心上

    温暖我凡事别再放心上

    快把酒满上干了这杯大声歌唱

    好朋友好朋友今宵多欢畅

    理想改变了我们的模样

    也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朋友的肩膀

    ··········

    阳光总会在风雨之后撒向苍茫

    让我们抬起头学会了坚强的感慨

    突然。

    余明嘶哑着喉咙突然唱了句蒙古语,瞬间激起了众人的耳朵,不由自主的睁开迷离的眼睛,而情到深处的余明抖动着肩膀,双手鼓动起来,喊道“一起来。”

    众人此时被余明的带动早已忍不住,也起身围着篝火跟着余明慢慢的唱响道。

    好朋友今宵多欢畅

    理想改变了我们的模样

    也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朋友的肩膀

    阳光总会在风雨之后撒向苍茫

    ··········





第九十三章 这到底怎么了啊
    


    ps:不管你们来自何方,抬头望去,看见的都是同一个明月,在这里,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

    一个男人无论面对什么样的生活苦楚、迷离、沉默。

    他骨子里的深处,灵魂深处的热血依旧掩藏不了。

    因为他是‘男人’。

    而男人这二字自古以来就包含了种种,这两个字就好像一杯陈年老酒越陈越香醇,时间越久,品的就越有味道。

    余明此时已经27岁,一个快奔三十的人,也不再像小年轻那样肆意无顾忌了,因为生活早就把他的棱角打磨的差不多了,所以做什么事都有他的考虑。

    而此时的余明缓缓地睁开眼睛,便见到一束阳光从头顶处的小透明窗口照到他的脸上。

    这阳光很是暖和。

    让他有些舒服。

    只是他的头很疼,好似自己被人打了一记闷棍,便准备伸手摸下自己很涨得脑袋,却发现自己的右手被自己的老婆做成了枕头。

    这让他有丝无奈。

    因为他的右手似乎被枕的麻木了。

    看着在自己怀里熟睡,嘴角处还带着一丝弧度的老婆,便知道她此时正在做个好梦,便就不好意思打扰她了,只好保持这个姿势。

    眼珠转溜了一圈这狭小粉红色的空间里。

    便知道自己是在帐篷里。

    只是他记得自己似乎在篝火旁边唱着歌,怎么现在在帐篷了,难道自己昨晚喝酒喝断片了嘛。

    这时。

    自己的怀里传来一丝腻歪的声音。

    “醒啦,老公!”

    “嗯。”

    “你以后有什么心事可以跟我说嘛,不要藏在心里,因为我可是你的老婆啊。”罗菲往余明怀里靠了靠,轻皱了小嫩鼻娇滴滴地,轻声请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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