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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门学渣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我说那个谁

    你知道么她为什么抢你的娃赶你走她是不想养你这个吃闲饭的!她把你的娃养大了,就可以给她养老!……”

    “呜呜呜!”

    原来!大妮子的这个姑姑,丈夫服兵役死后,儿子被婆婆给抢去了。并且!把她赶出家门。无奈之下,没有地方可去的她,只得回到娘家,跟随娘亲在一起生活。

    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儿,唯一的女孩。所以!从小得到一家人的恩宠。结果!因此不会生活,一切都依赖于爹娘和哥哥嫂子。

    出嫁后,开始一切都好。可是!在这个乱世中,男人基本上是要去服兵役的。结果!不幸来临了。之前疼爱她的丈夫战死战场,她成了寡妇。而且!还有一个年幼的儿子。

    因为不会生活,什么事都干不了。不说养活儿子了,就连她自己她都养不活。吃完丈夫的抚恤金,她就断了生活来源。

    婆婆见她是个吃闲饭的,就把她赶回了娘家。孙子!她来抚养。要是不把她赶回娘家,她这个婆婆不仅要养活孙子,还要养活孙子他娘。

    就这么着!在生存面前,她是个失败者。

    “哭!哭什么把这只野鸡宰了,炖了吃!记住!这是你侄女婿打猎打来的!”老娘怒喝道。

    见女儿哭哭啼啼过来拿野鸡去宰,她又不放心起来,放下手中的编织活,过来亲自动手。

    她知道!这个娇惯长大的小女儿,宰鸡都不会。除了吃、嗲、撒娇外,她是什么都不会。

    “等你哥月圆回来了,我去跟你哥讲




第149章 我还要吃
    c_t;谨记:小說20丨6网址:om 以免丢失

    乐歌把兔子和野鸡给剥了皮,再剖开肚子把内脏扒出来放在一边。再把兔子肉剁成几块,拿去厨房腌制。

    把兔子肉腌制好后,再来处理兔子的内脏和野鸡的内脏。野鸡肉先放一边,待会去炖。

    乐歌打算把这只鸡炖了吃,给未婚妻补身子。当然!大家都吃。兔子的内脏和野鸡的内脏,汆了吃。

    处理好内脏,一切都好了,大妮子也把猎物都送完了。乐歌亲自动手,把兔子内脏和野鸡内脏切成小块,用谷粉搅拌一下,加些盐进去。然后!烧一锅开水,把这些东东放入锅内汆。

    丈母娘一直站在一边朝着他看着,他就当没有人在旁边一边。丈母娘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丈母娘说话他就应和着。

    他已经感觉出来了,丈母娘越来越欣赏他。他越不说话专门做事,丈母娘越喜欢他。

    真的应了那句古语: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

    还真的是那么回事: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见乐歌什么事都能干,人又老实,能不喜欢么当然!是长辈喜欢晚辈的那种喜欢。

    如果不是因为女儿,如果不是对方喜欢自己的女儿,她这个年龄,喜欢小男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啊是不是

    在这个乱世中,男人的年龄是无所谓的。君王的政策下来了,要女人生育。女人为了生育,为了种子,只要是男人,她们都得要。当然!需要对方有生育能力。

    所以!与比自己小的男人啪啪啪,并不稀奇。与比自己大的老男人啪啪啪,也一样不稀奇。

    像乐歌这么能干的男人,谁不喜欢

    乐歌把汆肉切后搅拌上谷粉后,把手洗干净,就去烧开水。开水开了,他再把手洗干净,把汆肉片放进开水锅中。再在灶台里加几把火,然后洗上几片菜叶放入汆肉锅内。

    菜叶熟了,汆肉也就熟了。

    等到凉了一些后,他盛了一碗用双手捧着递给丈母娘。

    “娘!你尝尝!乐歌的厨艺!”

    “唉!”丈母娘见状,激动得双手颤抖。接过碗,都不知道吃了。她的眼睛,朝着乐歌看着都看傻了。

    真的!这个女婿我喜欢!

    我爱死你了!

    丈母娘回过神来,把碗端到嘴边,轻轻地吸了一口。

    “哎哟!”

    可能是太心急了,结果烫了一下。

    不过!不是真的烫了,而是!女人的夸张。

    “娘!”

    “娘!”

    大妮子和小女孩两人都吓得惊叫起来。

    “你怎么把这么烫的给娘吃”瘦弱美女大妮子眼睛瞪着乐歌,责怪道。

    “咳咳咳!”乐歌假笑着没有解释。

    “不烫!不烫!我以为烫!”丈母娘赶紧解释道。

    “娘!”

    丈母娘没有理睬大妮子,真正地尝了一口。咂了咂嘴巴后,赞叹道:“这是我尝到最美的美食!好吃!”

    “娘”

    “真的好吃!”丈母娘说着,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娘!”

    丈母娘没有理睬,继续吃。

    “娘!”小女孩也看着娘吃饭,叫了一声。

    丈母娘这才停下来,蹲下来,把小女孩拉到面前,再把吞到嘴里的吃食喂食给小女孩。

    “唔!”小女孩先是不情愿,可见娘跟母鸟喂食一样喂她,她不得不接。

    等到小女儿吞下去后,丈母娘问道:“好吃么”

    “好吃!娘!我还要!”小女孩咂了咂嘴巴,要求道。

    “嗯!”丈母娘答应一声,没有再母鸟喂食了,而是!把碗递给了小女孩。“你吃!”

    “娘!”小女孩答应一声,接过碗,随即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娘!我再盛给你吃!”乐歌见状,说完赶紧去盛。

    重新盛了一碗,拿了一双筷子,再双手递给丈母娘。

    丈母娘看着他,没有接。看了大妮子一眼后,才伸手接过去。

    大妮子见乐歌对娘亲的那个样子,心里很不舒服。可是!



第150章 漫长的等待真难熬
    c_t;谨记:小說20丨6网址:om 以免丢失

    大妮子吃完碗里的,也不等乐歌给她盛,自己动手又盛了一碗。

    丈母娘也一样,吃完第二碗后也是自己去盛。

    “我来给你盛!娘!”乐歌讨好道。

    “好吃!我自己来!吃多吃少我心里有数!”丈母娘应道。

    第三碗,她没有盛满。

    碗虽然不大,可也不小。比现代家庭中盛饭碗要大一些,比北方吃面的碗要小许多。

    第一碗,丈母娘吃了一半给小姨妹吃了。第二碗,是她一个人吃的。第三碗,她见小女儿馋巴巴的,就不时地喂食一口过去。

    乐歌接连吃了三碗,见大家都吃不下去了,锅里还剩下一碗多,他又把它全部吃了下去。

    汆肉!肉的份量不多,大多是水分。所以!多吃一些也没事。就跟现代人喝啤酒一样,一泡尿就尿没了。

    丈母娘等人吃饱了之后,就去客厅那边坐着等消化。

    乐歌没有歇,吃完之后就开始洗碗、刷锅。然后!开始炖野鸡肉。

    之后!就是做中午饭。

    吃过中午饭,他靠在灶台下面休息。

    他没有房间,晚上睡客厅的地铺。所以!白天的他,只能睡灶台下面。

    丈母娘心疼他,让大妮子拿来夏被,给他盖上。

    半下午的时候,乐歌起来了,收拾收拾就去山上打猎。

    因为有了方向感和了解了大概的地理情况,所以!去安装狩猎工具就轻松、快速多了。天还没有黑,他就回来了。

    回来的时候!他才闻到山凹中的美味香气。

    走的时候!他并没有闻到这股香气。

    也许真的应了那句话:久入鲍鱼之肆而不闻其味。

    下午出来时,因为一直处在香气之中,所以没有感觉。安装狩猎工具回来时,因为在山里呆得久了,曾经的香气不记得了。所以!回到山凹中就能闻到香气。

    这些香气,都是拜他所赐!各家各户得到猎物后,都把猎物宰杀吃了。

    晚上!他又睡客厅的地铺。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他又上山去收获猎物。

    可能是这里没有猎人的关系,又是一个大丰收,捕获了一担挑的猎物。

    吃过早饭,他就开始宰杀猎物。留下内脏汆着吃或者怎么吃,所有的肉,所有的肉都腌制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乐歌着急得不行!可是!为了得到大妮子的处子之身,他又不得不耐心等待。

    村子里的人见乐歌很能干,人又老实,也就对他放松了警惕,恢复了正常生活。

    得知已经把大妮子许配给了乐歌,就等家长回来办喜事成亲,大家还来大妮子家看望乐歌。并且!试探一下乐歌:是不是老实人

    经过试探,大家一致认为:乐歌是个老实人,绝对不是傻子。

    等到大家的评价后,乐歌在心里偷笑:尼玛地!我老实我老实就不是现在这样!我是想睡大妮子这个处子!我是为了圆我的“至少十个处子”梦!

    我老实么我是装的!

    到了月圆之日,一家人都跟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等着大妮子她爹回来。

    村子里的人都知道大妮子与乐歌的亲事,所以!也一样盼着大妮子她爹回来。

    自从那次事件后,大妮子她爹是村子里的重要人物。

    在这个缺少男人的世界里,一个优秀的男人往往就是众人的依赖,女人和孩子、老人的依赖。

    特别是大妮子的祖母,并是盼得不行。

    要知道!这是她唯一幸存下来的儿子。可以说!是她活下去的精神之柱。

    结果!却传来一个不好的消息:这个月圆之日掌柜回不来了。

    大妮子她爹并没有回来,货栈内的一个小伙计回来了,捎话说:掌柜去外地进货,过几天才能回货栈。回家只能等下个月圆之日。

    只有等到小少爷学堂放假



第151章 堂舅的怀疑
    c_t;乐歌的马一直放在山上,去城池了,他不得不把马召唤回来,带上他的狩猎工具。

    他决定了,跟大妮子成亲后就回曲阜。

    他的马是一匹通灵的宝马,散放在山上是没事的。只要他召唤,就会自己跑过来。因为是宝马,一般人是逮不住它的。要是真的有人来逮它,它会往乐歌这边跑。

    乐歌每次散放马的时候,都会把缰绳解开,让马自由活动。马儿不会因为缰绳的原因,被绊在哪里走不了。

    对于通灵的宝马来说,它们只认主,不认其他人。所以!看见有陌生人时,它们会巧妙地避让掉。

    经过一天的行走,天黑了三人两骑才进城池。又走了好久时间,才到达货栈。此时的货栈,都已经打烊了。

    古代的货栈,就是如今的小卖部、商店、超市、批发部。

    大妮子家的货栈,相当于现代社会的批发部。不仅批发,还一样零售。

    前面有一个店面,跟现代社会的商店一样。不同地是,里面有案几、座席,接待客人的东西。

    后面是仓库和住人的地方,伙计、掌柜都住在一起。

    古代的商品没有如今商品丰富,品种很少。主要卖盐巴、铜制餐具、陶器、农耕工具等等。粮油之类的东东,都属于本地产品,一般是另外一个类别的商店经营。

    大妮子家的货栈,做的是铜制餐具、陶器、农耕工具等什么的,属于五金杂货批发部。

    当然!也经营粮油等本地日常用品。

    而批发铜制餐具、陶器、农耕工具等等,才是她们的主要特色。不然!无须出远门进货。

    粮油、蔬菜之类的商店,一般都开在集市上。而像她们家开的货栈,就要开在大街的显眼处。不仅要显眼,还要交通方便。

    要不是为了照顾大妮子,就光小伙计跟乐歌两人走的话,下午就可以到货栈。大妮子害怕骑马,乐歌只得牵着马慢慢走。所以!才走到天黑才到货栈的。

    要是乐歌一个人骑马奔驰的话,来货栈吃中午饭都可以。

    老丈人出差还没有回来,货栈交由大妮子的堂舅管理。

    堂舅见大妮子来了,很惊讶,正要说话,却被小伙计给招呼走了。

    “怎么回事她怎么来了她的那个身体怎么行”堂舅着急地问道。

    他并不知道:大妮子是来跟乐歌成亲的。

    乐歌是谁他一样不知道。

    “嘘!小声点!”小伙计神秘兮兮地小声说道:“她是来成亲的!跟乐歌哥成亲的!”

    “成亲乐歌哥乐歌哥是谁”

    “就是来的那个英俊男子啊”

    “英俊男子他乐歌什么回事”堂舅着急地问道。

    “他喜欢大妮子姐!”

    “他喜欢大妮子”

    “不要说大妮子过去的事!师娘交待了!既然他喜欢,以后再说!”小伙计交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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