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大救星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萧玄武.
圣旨是通过军驿快马送过来的,宣旨人就是王忠嗣。圣旨的内容也不出意料,叫安思顺与王烁一同押俘进京,此战立功将佐除了哥舒翰之外,其他人也都一并随行。
哥舒翰虽然没有被宣入京,但当场被提拔为陇右节度副使,因为王忠嗣另外上表奏请皇帝,特意举荐于他。
山呼万岁接过圣旨之后,王忠嗣凝神看着王烁,“准备何时动身赴京”
王烁道:“这么多人要打点行装一起出发,约定三天为期,父亲看怎么样”
“可以。”王忠嗣道,“我派五百兵卒与你同行,押送俘虏。事毕之后,他们即刻返回西平。”
“好。”
“你跟我来。”
王忠嗣把王烁带到了库房,这里正有一些兵卒,将几个沉重的箱笼搬到马车上装载。
“四百万钱,你叫人拉走吧!”王忠嗣道。
王烁微微一怔,“父亲,不是说好的两百万钱吗”
“十五岁那年我把你赶出家门,只给了你一匹马和几包干粮,为此被你母亲骂了整整四年。”王忠嗣淡然道,“京城的花销大,你带走吧!”
“好……”
王烁多看了老王两眼,他仍是平常那副威严刚强而不苟言笑的表情,眼神也依旧深沉。
但深沉之中,透着柔和。
一时间,王烁鬼使神差的想到了自己前世的那一位教师父亲。每年过完春节之后自己将要离家之时,他老人家仿佛也是这样的眼神。
王烁无法用准确的语言来描述,这种眼神当中包含有多少信息。他只知道,一但出门在外,就再也不会有人用这种可以温暖人心的眼神,来看自己。
“爹,谢谢你。”
四个字说出,王忠嗣蓦然扭头,凝眸看向王烁。
然后一言不发,走了。
王烁伸手拍了拍那几个大箱子,不由得摇头笑了一笑。
老王,还真是个闷坛罐子……好吧,其实我也是!
稍后,
第88章 男儿离家三碗酒
三日后,晴,西南有微风。
西平郡城外,火红的旌旗猎猎飞扬,铁骑金甲熠熠生辉。
五百骑押解了三百余名吐蕃的将领俘虏,在东侧等候。幕府众将和牙兵排成了整齐的队列,在西侧阵列。
两人方马的中间,站着王忠嗣和王烁父子二人。
王忠嗣举起了一碗酒,递到王烁面前,“这碗酒,是替你娘敬你的。”
王烁下意识的往众人身后看了一看,杨夫人没有来,王蕴秀也没来。
“她们不会来了。”王忠嗣道。
王烁点了点头,自己出门的时候,杨夫人就躲了起来不见人。
儿行千里母担忧,最不愿意王烁去长安的,其实就是杨夫人,但她从来不说。临到分别的时候,她躲了起来,因为她不能让别人看到大帅夫人当众哭泣的样子。
王蕴秀则是陪着她的母亲,寸步不离。
“请父亲转告母亲,孩儿一定平安归来!”王烁接过了酒。
王忠嗣轻轻点了点头,眉头微皱,“何是归期”
王烁一时语塞,归期我也不知道……
“满饮!”
王烁端起酒,大口喝完……这碗真大!
王忠嗣第二碗酒又来了,“这碗酒,是为父敬你的。”
“多谢父亲!”
王烁又喝完了第二碗,感觉肚子有点涨。
王忠嗣将自己腰间的佩刀取了下来,稍稍一拔露出一截锋刃,突然将手往那刀锋上一抹,鲜血流了下来!
“父亲!”王烁惊叫了一声。
王忠嗣淡定的将刀归鞘,递到王烁面前,“这是你祖父当年的佩剑,万中无一锋利异常,堪称当世神兵。”
“至我从军之初,此剑便伴随我左右。我持此剑,出碛口,战两河,百骑劫营郁标川,单枪匹马战新城。三战奚族于桑干河,大破突厥于草原,后又转镇河陇击退吐蕃平定吐谷浑。此剑历经大小千百战,至少已经亲自斩杀过,上千名犯我大唐之敌贼!”
“它杀人无数,饮血无数。”
“当年你祖父战死沙场之时,这把剑曾经沾染过他的鲜血。今天,它也沾惹了我的鲜血。”
“现在,我把它交给你。”
王烁抖摆衣袍跪了下来,双手接过这把剑。
剑鞘上刻了几个字,海宾,忠嗣,耀卿!
最后的“耀卿”两个字,明显是刚刚才刻上去的。
“起来吧!”王忠嗣面带微笑的看着王烁,眼神依旧深沉,并且充满了希冀,“让我看一看,你佩它上身的样子。”
王烁将自己的佩刀取下来交给了冯刚,将这把家传的宝刀挂到了腰间。
王忠嗣上下打量了王烁两眼,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又端起一大碗酒来,“这第三碗酒,我代河陇将士敬你。是你拯救了他们,上万人的性命!”
王烁二话不说,端起碗来一口喝尽!
“去吧!”王忠嗣深呼吸了一口,沉声道,“长安,就是你的新战场!”
“孩儿告辞!”王烁抱拳一拜。
王忠嗣对他儿子也抱了一拳,“早日凯旋!”
王烁一转身大步上前,翻身上马,挥手,“出发!”
大队人马,踏着戈壁的沙尘,伴着边塞萧瑟的秋风,滚滚东行。
王烁骑在马上,回头望去。
王忠嗣负手而立,站在原地。
再相见,是何时
“驾!”
王烁一鞭子猛抽下去,那马儿怒嘶一声发蹄狂奔。
一骑绝尘而去。
王忠嗣一转身,挥手,“回!”
从西平郡到京城长安,有近两千里路程。所幸王烁一行都配有马匹,包括俘虏都是被绑在了马背上前进,所以行进速度还算可观。
数日后,他们一行人抵达了安定郡,距离京城还有大约五百里路程。
这时,下了一场秋冬季节罕见的大雨,道路也变得十分泥泞。王烁只好决定暂时在安定郡歇脚,等候雨停继续前行。
圣旨下达时一路通传过去,沿途的州县早就做了好迎接献俘队伍的准备。安定郡的郡守早已派人在官道迎候多时,见到王烁一行人就连忙将他们请到了官方驿站里安顿,好酒好肉盛情款待,自然不在话下。
王烁他们一路,就是以这样一种“
第89章 大救星
王忠嗣在来信中提到,大郎王震此前奉他之命,在京城给王烁特色合适的婚配人选。但由于石堡城一战王烁名动京城极受圣人关注,现在突然冒出了七八户名门望族的人家愿意主动嫁女。
其中包括官居显位的刑部尚书兼京兆尹萧灵,尚书右丞韦见素。连皇帝的女婿、驸马薛履谦,也曾派人娓婉转达过联姻之意。
另外还没有正式登门却“听闻”有此意向的就更多了,其中甚至包括杨贵妃的三姐虢国夫人,据说有几位皇子也在蠢蠢欲动。
原本只是一棕普通的婚事,现在闹得满城风雨万人瞩目,王震根本无法定夺,于是写信回家请示王忠嗣。
王忠嗣因此担心王烁树大招风,被李林甫借机攻讦。他在信中叮嘱王烁“三不娶”——高官之女不娶,外戚之女不娶,宗室之女绝对不娶!
王烁理解王忠嗣的用心,边将勾联京官,是本朝的一项政治大忌。如果是手握重兵的节度使勾联当朝显赫的外戚或是高官,更是大忌中的大忌。
此前败亡的皇甫惟明与韦坚,就一个是边将,一个是外戚。
说到“宗室之女”,王忠嗣特意加上了“绝对”二字。
王烁瞬间明白,老王是在特指“东宫太子之女”。
疏远东宫,是父子二人早就达成的默契。但李林甫这样的敌人,永远不会放过老王和太子之间的私交来大做文章。
王烁看完信,将它烧了。
然后他心中寻思,假如我是李林甫,一定会利用眼前这个机会,来大力促成东宫和王家达成联姻。
这样的两户人家合成了一家,天底下谁还能招架得住!
毫无疑问,不用别人煽风点火,靠政变起家的皇帝李隆基也一定会迅速干掉太子和王忠嗣,以免自己有朝一日也被政变干掉。
此等计谋不算高明,但绝对够阴够毒,非常符合李林甫“口蜜腹剑”的风格——表面上看是在成人之美百年好合,暗底里是要将两户人家都给斩尽杀绝!
虽然王烁早就料到李林甫不会让自己好过,但防守毕竟是被动的,天知道对方会先从哪里下手
老王的这一封信就像是给自己打了一剂“预防针”,可谓来得及时!
寻思了一阵对策,王烁不禁微然一笑,你有瞒天计,我有过海策。
——怕了你这个阴损缺德的糟老头子,我就不来长安了!
“集结人马,出发东进!”
从踏入了安定郡境内一路东行,王烁开始有了一种很特别的感觉,仿佛自己就像是从黑白胶卷时代,一步步走进了特效炫目的大电影时代。
起初的画风是一片雄浑与荒凉的边关,长河落日戈壁黄沙。越往东行靠近京城,这画风便逐渐变得丰富多彩。
城市逐渐繁华,人口逐渐稠密。
斗拱飞檐的唐式大宅气势磅礴,出口成章的文人雅士随处可见。
就连人们的服装颜色,也渐渐变得缤纷多彩。
从边关到中原,王烁走这一路,也就在脑海里画完了自己的这一卷“盛唐画卷”。
盛唐在边关,是金戈铁马犯我必诛!
盛唐在中原,是物华天宝国泰民安!
离京城越近,王烁这一支押俘队伍的受关注程度就越高。原本他们走的是军队专用的“驿道”,百姓不得占用。但是常常会有许多百姓,自发的聚集到驿道附近。
围观,并欢呼!
王烁现在才知道,原来大将出征立下边功然后进京献俘,是关中的百姓最喜闻乐见的事情。
原来很简单,这意味着大唐国力鼎盛、兵锋强劲。
身为这种国家的子民,谁还能不自豪
更何况,唐人骨子里本就带着锐意进取、积极开拓的强势基因。就连饱读诗书的文人,都日思夜想着“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或者是“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不服就干”、“谁惹我,我打谁”几乎就是唐人的普遍性格。他们对这些立功军人的赞赏与羡慕,那绝对是无比的真诚!
看着身边那些大声欢呼,对自己投来炙热眼神的关中百姓,王烁心里感觉一
T第90章 将门虎子
郝廷玉三十岁上下,身躯挺拔孔武有力,模样倒也长得还算周正,却有一双宿醉未醒的惺忪睡眼,总会让人情不自禁的联想到懒散、嗜酒、好色、放荡不羁这样的字眼。
只有王烁和李晟这种来自于边关沙场的人,才没那么容易被郝廷玉这种近乎于傻兮兮的眼神给骗了。
他这样的人,在军队里要么是人见人欺的大软蛋;再要么,就是身怀绝技的顶级高手!
有一句古话特别适合拿来形容郝廷玉这种人:鹰立如睡,虎行似病!
于是王烁一见到郝廷玉就笑了,指着荔非守瑜道:“臭鱼,这位郝将军,怕莫是你走失多年的亲兄弟吧”
众人先是一愣神,然后都哈哈大笑。
别说,郝廷玉和荔非守瑜的气质,还真是有那么一点点相似!
穿着一身纯黑戎服的郝廷玉,上前参拜,“左金吾卫郎将郝廷玉,参见王公子!”
“郝将军礼过了。”王烁上前回了礼,笑道,“你是正五品上阶的京官,我是正五品下阶的外官。按理说,应该是我主动前来拜谒于你才对。”
“不可、不可!”郝廷玉连忙道,“郝某曾是王大帅幕府牙将,岂能与王公子论以官爵”
话外之意明显,牙将便是如同家臣一般的人物,哪能凭着官职品衔爬到主人家的头上来小人得志
王烁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上下打量了一阵郝廷玉,对他这一身颇有特色的戎服有了一点兴趣。
所谓戎服,就是军装制服。大唐的戎服,是从游牧民族的胡服改化而来的。
相比于宽袍大袖的传统汉服,窄袖修身的胡服活动更便捷,也更适合骑马。在大唐,上至君王下至黔首包括女子,都喜欢穿胡服。
王烁觉得郝廷玉这一身从头黑到脚,仅在衣领、袖口镶了一点点红边的戎服很好看,左胸口和纱笼武冠上的金色刺绣更是画龙点睛之笔,于是问道:“郝将军这一身打扮,是金吾卫将士的专有戎服吗绣的是什么”
“回王公子,这并不是金吾卫的常备戎服,而是金吾游徼的专用制服。”郝廷玉说道,“刺绣的是图案是佽非斩蛟。相传佽非是春秋时代的一名勇士,曾经力斩蛟龙为民除害。”
王烁想起来了,书上看到过的,大唐金吾卫的士兵都称作“佽非”,后改称“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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