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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乖乖田舍郎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杯中自有乾坤
    “没事,扶哥过去坐下。”蝶坐到诗诗身边,抓起她手开始诊脉。

    哐当当,整颗心坠了下去。

    试着询问一番,蝶扶着额头抵抗着快要晕眩的大脑。

    败血症,应该错不了。

    蝶心慌了,心痛了,透骨的疼痛由心脏扩散全身,每一丝神经都犹如受到百万赫兹的魂电波攻击一般,身体轻飘飘不受控制,仿佛已经脱离了地心引力。

    “蝶哥蝶哥,怎么啦,怎么啦”憨货被吓到了,从未见过蝶哥如此这般过。

    一干人等尽围了上来,婶婶把蝶抱进怀里,轻声问道:“娃子,没事吧先缓缓,婶婶抱着你,不怕。”

    重新回到温暖的怀抱,蝶一时间找到了依靠,闭上眼睛在婶婶怀里小息。

    渔村进入了高度警戒,因为蝶哥儿陷入了半昏迷状态。

    原本蝶没有这么脆弱,只是诗诗的事引起他深埋心底的伤痛,双重打击之下,他进入了一种自我休眠,自我修复状态。

    玄学称其为顿悟。

    渔村保持着高度警戒,却说许都,曹家曹洪,曹操从弟,讨伐董卓初,与曹操并肩作战。

    他在坊间的传闻很多,大都不太正面,其一项,此人颇好冥器,此爱好倒是人尽皆知。

    又说冉公子,楚瑜县冉公子。

    其祖上乃盗贼出身,据说是挖掘出一座前朝骠骑将军之墓,就此转换身份,做起了商贾。

    世间事就是这么奇妙,许都凤鸣轩,乃高官富豪所经常光顾之地。

    十一月润,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行人双手遮挡在头顶疾步而行。

    冉公子手握一方铜权,悠闲度步,身后家奴撑起高高的油纸伞。

    “公子,前面就是许都权贵们争相砸钱的凤鸣轩,我们要去看看吗”家奴要负责打探主家的喜好,随时都能派上用场。

    冉公子微微一笑道:“不错,本公子倒是要见识一番这凤鸣轩有何等的吸引人之处喊路!”

    这是他在楚瑜县管用的排场,意思就是,报名冉公子到!

    一位老仆在身后眼光连闪,也不知他想些什么。




第一百四十四章可怜的诗诗
    门子对每一位金主都相当客气,哪怕你是一头猪,只要付钱,他们都笑颜相迎。

    凤鸣轩,曹洪今天选择了大厅,他兴致颇高,只因前些日子得了一件称心的宝贝。

    冉公子手上那一方铜权亦是不打眼的宝贝,一般人可就很难看得出来。

    嗯嗯,我们不得不介绍下曹洪另一项爱好。

    曹洪房妻妾,这还不够,据小道消息,说:曹洪酷好男风,府上豢养着好几十位妙龄美男儿。

    冉公子虽说不是顶尖级别,但在时下尽都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年代,他也算得上翩翩佳公子了。

    咳咳,我们暂且回到渔村。

    诗诗的身体一天天下降,全村人都知道蝶哥儿是为诗诗的病而发的癔症。

    还好,蝶没多久就醒了过来。

    “蝶哥,你不是小神仙吗,诗诗姐的病怎么难得到你呀!”憨货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了蝶身上。

    蝶更加苦涩,败血症在那个科技发达的空间亦属绝症,您让哥真成仙呀!

    哪怕是真仙,也多半束手无策呀!

    蝶想到了唯一的希望,四维空间。

    刚刚才开启过,想要再次开启,不知何年何月。

    但是他知道一条,只要能够快速的吸收六欲之气,那就能尽快的打开那方空间。

    接下来,蝶开始了疯狂的奔波。

    辗转于各地打抱不平,惩处各地盗贼流寇。

    憨货与子义亦是一路相伴,许褚与子龙也不落于人后,他们也在当地利用九劫身份做了几件令百姓拍手称绝之事。

    没想到此番操作竟引得各方诸侯胆战心惊,还有一件事更是吓坏了各方诸侯。

    颍川一股盘桓平顶山多年的盗贼团伙,居然离奇的集体在树林上吊,一百多当地赫赫有名的好汉,就这样吊死在树林之中。

    一位大汉的背上,留下奇崛峭拔一行大字天盲山九劫奉孝

    这得多么诡谲的手段呀,没有一点打斗痕迹,没有留下一点寻死之蛛丝马迹。

    自此,奉孝之名更是令人胆寒。

    人们越是搞不懂的,越是摸不清头脑的,他们会更加惧怕。

    一座深山之中,一片白果树林里。

    “蝶哥,奉孝是怎么办到的”憨货一脸茫然。

    “某也想象不出,手段太过诡异。”子义手脚有点发麻,奉孝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蝶也不知其究竟,有点听说书人讲故事的意思。

    遂道:“俺也搞不懂,那酒鬼如何做到这么神鬼莫测的手段。”

    三人都猜不透郭嘉使用了何种手段。

    天下不止九劫之传说,不知何时,坊间流传起了另一段令人侧目的传说,道是:忘忧岛闻香上人麾下女弟子行走世间,专解世间凡人之疾苦,还不止于此,据传,忘忧岛一百零护法更是勇力超绝。

    河内张扬手下大将,在其护法手中竟不敌一合,流言是传的神乎其神。

    有人认为,天盲山九劫必不是一百零护法之敌手。

    此间要是没有人在后面推波助澜,谣言扩散不了那么迅猛。

    “憨货,去,把那里的香茅草扯些过来。”用它涂抹在烤肉上,增添一道风味。

    “蝶哥儿,我们什么时候回去这都在外待了快一年呐。”子义想念戚赟,想念笑儿了。

    “我们现在荆州境内,以我们三人的脚力,要不了两个月就可以回到渔村,沿路开始往回赶吧。”蝶比子义更想,他更加担心诗诗。

    要是!

    蝶不敢往下想!

    一只野鹿五十多斤重,除开皮毛杂碎,至少也有三十斤肉吧!

    烤制的香气四溢的野鹿,眼看着一块块消失在三人嘴里,没到半个时辰,木架上竟余下一副骨头架子。

    “嗝,好饱。”蝶软软往树干上一靠,闭眼假寐起来。

    余二位亦是各自找舒适地方小息!

    吱吱、吱吱,一只毛茸茸的爪子轻轻抚弄着蝶面颊。

    “大白,有事等下再说。”大白在山林间的速度,那可是羡煞了三位。

    它可以保持极速奔驰一天一夜不休息,要不是肚子饿,估计三天三夜也未见得它会歇息。

    均速应该在十码以上,你说得有多么的可怕!

    “吱吱、吱吱!”哎,烦不胜烦,蝶睁开眼从它爪子上接过一卷帛书。

    噌,弹身而起,遂大声道:“跟上!”

    憨货与子义豁然起身,二话不说,极力向着蝶追去。

    大白就是山间的精灵,它不但速度飞快识路的天赋也是极为优秀。

    “蝶哥,怎么了”憨货好似预感到什么但却不敢相信。

    “诗诗陷入昏迷,我们得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渔村。”还有话懒得说,诗诗头发掉光,面部苍老,看起来好像七十岁的老婆婆一般。

    一个月后,三人来到泰山郡牟县,这是一座相对富饶的县城。

    衣不蔽体,头发脏乱,眼睛赤红的三人来到一家酒肆。

    一个月快速在山林间穿梭,没有洗一把脸,没有打理一次头发,要不是三人都手持凶器,估计人人都会当他们是讨饭的。

    “客、客官,小店已满座,你、你们另寻它家吧!”侍者捂着鼻子撵客。

    你大爷,东汉末年就时兴衣冠不整严禁入内了吗!

    砰,哎呦!

    憨货一记侧踹,把侍者踢去了一边嚎叫。

    不错,他老练了不少,如此情况下还把握着力道,要不然,他能一腿结果那小子性命。

    “好酒好菜端上来,后院给我们备上洗漱用品,快,最快。”啪,一坨金子砸在饭桌上。

    掌柜的阅历比较丰富,再加上那一大坨金子,哪还能说什么,照办呗。

    好一阵风卷残云酒足饭饱,三人快速洗漱一番再是上路。

    有人却不想让他们这么轻易的走了。

    侍者堂妹乃县城贼曹的三娘子,他被一脚踹开好几米,虽说没重伤,却也不好受。

    还有,县城他李老二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谁不看在他堂妹夫的颜面上高打他几桩。

    这不,找到他妹夫,请来了县城一帮游侠儿,要给三位一点颜色瞧瞧。

    “就是他,就是他刚才踢我!”叉腰跳脚叫嚣。

    “三位,打了人就想这么走了吗”一位长的歪歪斜斜的白脸中年上前发话,应该是领头人。

    蝶心中焦急,实在不想多话,拿出一颗金弹子扔给了他。

    不少了,够他们喝几天的了。

    谁知,贼心膨胀!



第一百四十五章大变样
    话说游侠们一见到金弹子,眼中尽皆冒出了绿光。

    歪斜白面男单手叉腰,斜着身子道:“识相就把金子留下滚蛋,要不!”

    他话还没说完,只觉眼前一黑,肚子传来一阵阵剧痛。

    砰,倒飞好几米。

    一群游侠哪是三位的敌手,三下五除二全给揍趴下。

    满地打滚嚎叫,模样凄惨无比。

    没有人同情他们,蝶三位也扬长而去。

    半月后,三人回到了渔村。

    家里人的笑容没有了,大家围在诗诗房间外一筹莫展。

    “娃子,有办法吗”婶婶变得很憔悴,说话也带着沙哑。

    “婶婶别担心,会有办法的。”蝶扶婶婶在一旁椅子上坐下后,随即起身轻轻推开房门。

    三姑娘与戚赟凫儿加小祎又蔡琰,五人坐在黑色帷幔前抹泪。

    蝶伸手想掀开帷幔,三姑娘急忙伸手拦住了他,遂道:“二姐姐说了,不准你看她现在的样子。”

    “蝶哥儿,你有办法救小诗吗”戚赟泪眼带着浓浓的期待。

    其余几位也是满含期待的望着这几乎无所不能的蝶哥儿。

    “放心吧,会有办法的。”除了安慰,蝶也是一点办法没有。

    最近一年,他除了想着救诗诗的法子,其它什么事也没关心,要是能再进入那个空间,不知道能不能实现心愿。

    诗诗属于重度昏迷,气息还在,一时半会儿还不会有事。

    回渔村之后几天,蝶除了吃饭睡觉,就只是拼命的练功,只有在最为疲惫之时,才更容易进入那方空间。

    第九个夜晚,皇天不负苦心人,蝶终于是如愿以偿,到得那一方祭台边。

    一颗丹药飘浮在半空,蝶心脏兴奋的极速膨胀。

    哇呀呀,真的有哇,此处所出,一定可以治愈诗诗的病吧!

    不过,没那么简单,条件来了。

    管它什么条件,能治好诗诗就行,哪怕是让俺失去一切从头再来也毫无问题。

    咚,还有选择!

    这就有点莫名其妙了,选择什么!

    嗖,一段遗忘的记忆闪现在脑海里。

    那个夏天,她走了,走的很遗憾。

    她是他最爱的女子,但她心里却装着其他人,他没有在意,只是希望用一次次努力来博取她全部的真心。

    最终一切努力都是白费,她只不过把他当成一件比较好玩的物品一般。

    最后她生病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没有了那男人的消息,只有这位被她伤害过无数次的傻瓜陪在身边。

    他背着她捐献了骨髓,最后手术还是没有成功。

    直到她走的那一刻,她说:如果有来世,她一定全心全意爱他一人。

    他笑了,幸福的笑了,终究还是得到了她的真心!

    蝶浑身都在颤栗,心像被万条毒虫啃噬一般疼痛,为什么,为什么总是要如此对我!

    正当他快要失去理智之时,砰,空间把他无情地踢了出去。

    隔天清早,蝶抹去眼角的泪水,起床往诗诗家跑。

    此药服下,她会经过七七四十九天的痛苦折磨,只要能挺过来,那将是完完全全的改头换面。

    身体基因将被改变,实力也能呈双倍增长。

    一干亲人叫到一起,给大家把话说的很清楚。

    此药服下,能有一半的几率救活诗诗,但她要承受巨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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