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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盛宠:闪婚老公超能干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许微笑
“也跟小歌儿谈谈心,看她对思雅是什么看法。”
她对思雅的关注和照顾,虽没有好姐妹那么多,但也是看着思雅长大的;以前她给暖暖买女孩子的东西,也会经常给思雅买一份。
余思雅乖巧、听话,从小到大努力学习,变得优秀,也小心翼翼又紧张地讨好小兔和二爷,而这也恰是令人心疼的地方。
安小兔听她分析说,思雅脸上的巴掌印是她自己打的,发现自己内心并没有太惊讶。
“以前我没太敢跟小歌儿聊思雅,怕小歌儿会难受,我改天让千诺帮问问小歌儿,她对思雅和唐家来往有什么想法。”
时千诺是小歌儿最好的朋友,几乎无话不说。
“我看小歌儿不是玻璃心的人,你有什么话,直接问她不久行了?千诺能帮你们母女俩传话一辈子啊?”萧雅白有些无力吐槽。
小歌儿回来都快三年了,好姐妹对待小歌儿还像是易碎的水晶,小心翼翼的。
“那我迟些跟小歌儿聊聊。”
说完这事,安小兔和萧雅白又聊了好一会儿别的事。
……
六月的天气很是阴晴多变,翻脸比翻书还快,突然就下起了滂沱大雨,还刮风。
唐安歌在房间里,用微信跟好友时千诺聊完余思雅脸上有个巴掌印的事,就接到她母亲的电话,让送两把雨伞到花园的亭子去。
她收好手机,下楼问管家要了两把雨伞,就出去了。
台阶被雨水淋湿,唐安歌走得有些急,不小心踩到了被风吹落的树叶,脚底一个打滑,整个身体向前倾倒。
“啊!”她下意识惊叫一声。
以为会狼狈地摔进雨里,下一秒却安全地撞入一个宽厚的怀里。
“小心点。”男人低沉严肃的嗓音在耳畔响起。
惊魂未定的唐安歌连忙抬起头,一张如上帝用了毕生心血精心雕琢的男人脸庞映入眼底。
愣了三秒,回过神他赶紧从男人怀里退出来,想拉开彼此的距离,却忘了她脚后还是台阶,这一退,不意外地踩空了,再次被连城烨拉回怀里。
两次惊吓,唐安歌脸色有点儿发白,深吸一口气看清四周的环境,才慢慢地从他怀里退开。
“多、多谢连城先生。”
“去哪儿?”连城烨盯着她的小脸问道,那严肃的语气就好像班主任逮到逃课的学生。
“下雨了,我母亲和雅白婶婶在花园的亭子里,我给送雨伞去。”唐安歌如实回答,微蹙秀眉盯着他的大掌。
他的大掌正紧抓着她的手。
连城烨垂眸看了眼自己和她的手,却并没有立即放开。
这个感觉让他似曾相识。
可根据下属向他报告的,那天抢救他的医护人员里面,并没有提到她。
“唐二小姐你……”
“连城先生,请您放手。”唐安歌语气清冷了几分,透着一丝不悦。





千亿盛宠:闪婚老公超能干 第1325章 母女谈话
连城烨紧抿着薄唇,微眯眼眸凝视她的小脸好几秒,收回目光,缓缓松开了自己的大掌。
对方是客人,加上他刚才让自己幸免于摔倒的下场,唐安歌并未再说什么,神情平淡地朝对方点了下头,然后撑着伞走进雨中。
连城烨望着雨中她朦胧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了才收回目光,微蹙了下眉头,垂下眼眸望着刚才抓过唐安歌的手掌……
亭子不远处的一座假山后,余思雅躲藏在那里,她听到了不久前安小兔和萧雅白的谈话,没想到萧雅白竟然轻易识破了她的手段。
此时,余思雅浑身被大雨淋湿透了。
看见唐安歌走进亭子,将一把雨伞递给萧雅白,还说了些话,但雨声太大,她听不清唐安歌和安小兔、萧雅白在说什么。
亭子里三人没有再多待,萧雅白接过雨伞打开后走入雨中。
很快,余思雅又看到唐安歌和安小兔撑同一把雨伞,看着安小兔的手臂紧紧拦住唐安歌的肩膀,不让唐安歌被雨水打到,她双手紧紧攥成拳头,心里嫉妒得抓狂。
仔细想想,她似乎从来没有受过这样待遇的呵护。
小时候,干妈和干爸给福利院捐过几次质量很好的雨伞,但从不会在下雨天去福利院看她。
就算她和干妈在一起时,遇到下雨,也是各自撑伞。
余思雅想着想着,双眼狰红,泪水涌上眼眶。
她真的……太讨厌唐安歌了!!!
望着安小兔母女还有萧雅白的身影消失在雨中,又过了两三分钟,余思雅也打算回屋里了,可刚迈出步伐,就好像想到了什么,她缩回脚,站在原地不动。
……
回到府邸,安小兔将雨伞交给管家。
她悄声对女儿说,“小歌儿,妈有些事想跟你谈谈。”
“好的。”唐安歌大概猜出母亲想跟她聊什么。
下午,余思雅对她说了一些幼稚的话,晚上下来吃饭时,脸上多了一个巴掌印。
以前余思雅也不是没有过小动作,只是没像今天这么明显,她也懒得回应或者反击。
母女俩走上楼,安小兔说,“去你房间吧。”
唐安歌点头。
走进房间,把门反锁上。
坐在椅子上,安小兔面对着女儿,“小歌儿,妈知道思雅脸上的巴掌印,不是你打的。”
唐安歌一愣,心底涌起一股又酸又甜的感觉。
还以为母亲是来跟她对质,问她是不是打了余思雅?可母亲却直接断言,自己没有打余思雅。
“嗯,我没打她。”唐安歌也肯定地否认。
“妈刚刚和你雅白婶婶聊了一下。”安小兔握住她的手,语气柔和地说,“你也知道,你雅白婶婶以前也是福利院出身的,思雅也是;她说思雅可能是出于没有安全感,才会做出一些举动,想以此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妈以前没有问过你,今天就是想问问,你对思雅在我们唐家是什么样的看法;小歌儿你心里怎么想的尽管说,妈不会生气或觉得为难的。”
小歌儿回来的时候,她只跟女儿解释过余思雅的来历和身世,却并未问过女儿的想法。
现在想来是她的失职了。
“我对余思雅没有任何敌意;再者,以我们家的条件,多养一个人没有丝毫影响。我白天也跟余思雅说过,就算我回到了唐家,也不会将她赶走。”唐安歌说的是心里话,她心胸没有那么狭隘。
“还有,您跟父亲可以继续像以前那样待余思雅,我不会说什么,毕竟她也曾让您和父亲开心。只是我应该和她做不成朋友,不讨厌和不喜欢中间夹有一个无感,我对她便是如此,不会成为朋友,希望您能理解。”
以前和现在,简直就是地狱和天堂的对比。
有句话叫人不能太贪心,月盈则亏。
所以,她格外珍惜、也很满足现在的生活。
好朋友不在多,她有千诺这个朋友就够了。
女儿回到唐家快三年了,尽管这三年里,女儿待在学校的时间比较多,但安小兔却知道女儿是个讨厌撒谎的人。
如今听女儿这样说,安小兔压在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下了。
“做不成朋友,那维持点头之交就行了,毕竟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我知道。”唐安歌应道。
安小兔换了个话题:“心儿画了一些女孩子的夏装设计图,我一会儿拿过来给你挑,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心儿是陆隐和赫莉收养的女儿。
当年赫莉分娩的时候大出血,要不是翊笙及时出手,就……后来听说陆隐直接做了绝育手术,不再要孩子了。
几年后,赫莉看着唐家孩子那么多,就想再生一个,主要是赫莉也很想要一个女儿,但陆隐无论如何都不肯答应生二胎,怕她有危险。
为此,两人冷战了半个月(赫莉单方面冷落陆隐)。
然后她随口提议,说他们实在想要一个女孩儿的话,可以领养一个。
没过多久,陆隐跟赫莉就真的领养了一个女孩儿,取名为陆心儿。
陆隐的公司主要是做高级奢侈服饰类的,陆心儿从小耳濡目染,也喜欢上了设计,今年二十岁,已经设计出不少优秀的作品了。
“我想跟您去逛街买衣服。”唐安歌脱口而出道。
说完,她愣了一下。
白天余思雅说的话,似乎对她造成了一点儿影响。
回到唐家后,父母为了弥补她,穿的用的都是高级定制,独一无二。
“好啊,明天还是下周末?”安小兔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明天。”
“好,那我明天把你父亲鸽了,咱俩去逛街。”
唐安歌并不知道父母明天要约会。
以前还没回唐家时,她认识“唐安夫妇”是因为他们十几年如一日地做慈善公益,非常有名,同时也知道“唐安夫妇”感情非常好,如胶似漆。
她迟疑了下,“……要不下周末?”
“小歌儿你明天有事?”
“不,没有。只是您和父亲有约了。”
“不用管他。”安小兔冷酷无情地把某人鸽了,却毫无内疚感,笑说道,“那就这么定了,我们明天去逛街,买衣服,就我们两个。”
“可以叫父亲一起。”唐安歌说。
安小兔嫌弃地道,“那个老男人的审美不行,不叫他。”
某人的审美还停留在二十年前,她都五十多了,每次买什么东西,总是喜欢看一些比较少女心的。




千亿盛宠:闪婚老公超能干 第1326章 他连城烨最好做个人!
晚上准备睡觉时,安小兔对某人说,“对了,明天我跟小歌儿去逛街。”
唐聿城想到小电灯泡是女儿,只能忍了。
“嗯,也行。”
安小兔知道他误会自己的意思了,继而解释说,“我跟小歌儿两个人。”
“我呢?”唐聿城倏地从床上坐起来,看着她问。
安小兔,“没有你。”
“你再说一次,嗯?”
“是、是小歌儿说想跟我逛街买衣服的,没有点你的名。”求生欲使安小兔把锅甩给女儿。
反正他不会生小歌儿气的。
唐聿城认识她那么多年了,她心虚时说话会结巴。
很显然,鸽了他的约会,母女俩去逛街的事,肯定不是小歌儿的主意(鸽:即放鸽子)。
“兔子,敢鸽我?我看你是欠收拾了。”
“不,我不是我没有!难得小歌儿向我提点要求,还是逛街买衣服那么简单的要求,换你你忍心拒绝吗?”
“所以你就忍心鸽我?”
“我们都逛多少次街了。”
“这就是你鸽我的理由?”
安小兔,“……”
“嗯?怎么不说话了?”
安小兔,“说不过你。”
记得刚结婚那会儿,争辩,他完全不是她的对手。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还鸽我么?”他问。
“嗯。”安小兔坚定不移点头。
虽然说不过他,但还是要鸽的。
小歌儿回唐家快三年了,她还没有跟小歌儿两个人逛过街呢,每回这老男人都要跟,这一次绝对不能妥协了。
“安小兔!”
安小兔弱弱地举起手,“在的呢老公……唔?”
好像……真的把他惹恼了。
……
次日,吃早餐时,余思雅并没有下楼来,平时她都是按时早起的。
佣人就上楼去查看。
回来报告说,“二夫人,思雅小姐生病发烧了。”
安小兔蹙了下眉头,吩咐道:“管家,请私人医生过来。”
“好的,二夫人。”管家应完,就转身去打电话请医生了。
唐安歌垂下眼眸,安静地吃着早餐。
昨天她不过反击了余思雅两三句话,没想到余思雅又是自扇耳光想陷害她、现在又是生病发烧的……
“小歌儿不用吃太饱,一会儿我们出去吃好吃的。”
听到母亲的话,唐安歌倏地抬起头。
母亲还要跟她去逛街吗?
她淡声说,“佣人说余思雅生病了。”
余思雅这些小动作,不就是想引起她母亲的注意吗?
“我让管家去请医生了。”安小兔说道,“我不是医生,就算在家也做不了什么,家里有这么多佣人能照顾思雅的;再说了,你爸不是在家吗?有什么事还有他呢。”
她鸽了某人,昨晚已经受到惩罚了。
不能再鸽她家小歌儿了。
唐安歌看向她父亲。
唐聿城憋屈,还是应道:“……嗯,家里有我呢。”
抢他老婆的人是女儿……他、他不生气,也一点儿都不郁闷,真的。
吃完早餐。
安小兔让女儿回房换衣服,自己回房时顺便去看了一下余思雅。
私人医生已经来给她看过了,开了一些药,因为要吃药,她正在吃早餐。
见到安小兔,余思雅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虚弱地喊了声,“干妈……”
干妈听说她生病,竟然没有第一时间来查看她的情况,而是吩咐佣人去请私人医生。
以前,唐安歌还没回唐家的时候,干妈不会这样的!
血缘真的那么重要吗?
她那么努力,可就因为唐安歌是干妈亲生的,一回来就能轻易得到所有人的宠爱。
“别哭,快吃早餐,吃完了早餐好吃药。医生说你是受了凉引起发烧的,乖乖把医生开的药吃了,很快就康复了。”安小兔安抚她说。
“昨晚吃过晚餐出去散步消食,在外面突然下起大雨,应该是被雨淋导致发烧的。”怕安小兔怀疑自己故意的,余思雅垂着眼眸哽咽解释道。
余思雅昨天为了让安小兔挽留她,故意说今天会搬出唐家。
没想到安小兔一口就应下了。
可她根本不想搬出唐家,正好昨晚遇上下大雨,于是借此让自己生病,好继续留在唐家了。
安小兔昨晚也和萧雅白被大雨困在花园的亭子了,也不知道余思雅听到了她和萧雅白的谈话;因此,对她的话没有怀疑。
“等会儿吃了药好好休息,我下午给你带好吃的回来。”
“好,我会乖乖在家休息的。”余思雅应道。
安小兔看过余思雅后,就回房换衣服了。
打扮了一番,母女俩就漂漂亮亮地出门了。
被放鸽子的唐聿城,郁闷地陪唐家老爷子去后花园钓鱼。
近年来,老爷子是越来越淡然佛性了,一根鱼竿,能在池塘边坐一下午。他父亲唐仲森也被老爷子带偏了,有事没事就跟着老爷子钓鱼。
三人搬来小板凳坐在池塘边,已年过百岁,头发雪白的老爷子还口齿清晰说,“老二,我昨晚好像看到连城烨那臭小子摸小歌儿的手了。”
“他喜欢我们家小歌儿?”唐仲森问。
“爷爷没有老眼昏花看错了?”唐聿城蹙起了眉头,神色冷肃。
“你才老眼昏花!不信你去问小歌儿!”老爷子有些生气。
这混账敢骂他老眼昏花!
唐聿城沉声道,“我不同意,他太老了。”
虽说连城烨是r国总统的弟弟,家世背景没得挑。
可他家小歌儿这才几岁?而连城烨比他家小歌儿将近大十岁,要是敢拐他家小歌儿早恋,他废了丫的!
“对小兔而言,你也挺老的。”老爷子毒舌道。
“爷爷想让连城烨做你曾孙女婿?”唐聿城咬牙切齿问。
“这倒不是,没人配得上我家小歌儿。”老爷子觉得自家曾孙女哪哪儿都非常优秀,天下第一,“我是提醒你,提防着连城烨。小歌儿跟她母亲一样单纯,最容易被狡猾的老男人拐骗了。”
唐聿城,“……”
爷爷骂连城烨就好好骂连城烨,带上他是几个意思?
他说,“我回头找连城烨好好谈谈。”
他家小歌儿还在读大学,没毕业呢,还是祖国的花骨朵。
连城烨最好做个人!




千亿盛宠:闪婚老公超能干 第1327章 遇到叶家的吸血鬼
唐安歌的身材是天生的衣架子,容貌也是没得挑的,骨子里透着清冷优雅,什么风格的衣服都能驾驭。
她试的每一套衣服,安小兔都觉得好看,然后眼睛不眨一下就让店员帮包起来。
见母亲一直在帮自己挑衣服,试衣服,唐安歌说,“妈,您怎么不买。”
“先买你的,这一层楼都是年轻女孩子穿的衣服,一会儿再买的我。”安小兔从衣架上拿了一套衣服给她:“小歌儿,试试这条裙子。”
“这……好像不适合我。”这是一件款式很高贵漂亮的缎面酒红色裙子,约两指宽的吊带,和裙子连接处有一个蝴蝶结,性感又不失俏皮少女感。
“试试不就知道适不适合了。”安小兔笑着鼓励她。
唐安歌没说什么,接过她母亲手上的裙子,走进更衣室。
两三分钟后,她换好裙子从更衣室出来。
吊带的设计将她漂亮的锁骨、纤细白皙没有一丝赘肉的手臂完美呈现出来,束腰的设计,让她的腰看起来盈盈一握,裙子长度到脚踝的位置。
高贵又优雅!
安小兔惊艳地夸赞,“我家小歌儿穿这件裙子太漂亮了,这件裙子也要了!”
唐安歌回唐家之前极少过红色的衣服或裙子,记得小时候,她养父给她买了一条红色的裙子,养母知道后就说,红色是爱笑的女孩子穿的,她穿着不好看;然后把那条裙子给了养母娘家的表妹。
养母娘家还有个表姐,舅妈时不时拿一些表姐因长大穿不了的衣服回来给她,也有红色的;养母又说她穿红色好看。
可她心里始终记得记事起,养父给她买的第一条红色裙子,养母的话,就下意识抗拒红色的衣物。
后来,她就一直以为红色与自己冷清的性子不搭配;回到唐家之后,也会下意识避开橘色和红色系。
听到母亲的赞美,唐安歌走到全身镜前,轻盈的转了一圈。
也许是裙子真的好看,也许是因为母亲的肯定,唐安歌对这条裙子特别满意,也特别喜欢。
“姐!”年轻又熟悉的男性声音响起。
唐安歌身体一僵,缓缓转过头,看到叶梓军也就是她养父母家的弟弟正兴奋地快步朝自己走来。
“真的是你啊姐,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我听爸妈说你找回了有钱人的爸妈,回豪门当富家小姐了。”叶梓军嬉皮笑脸的说道,“姐,你弟我也来城里读大学了,你现在是有钱有势的富家小姐了,以后可要关照着我一点啊。”
唐安歌脸色不太好看,抿着唇瓣一言不发。
安小兔沉着脸将女儿护在身后,冷声不悦道,“不好意思,我们唐家,就属我家小歌儿最小,没有什么弟弟。”
叶茂也就是小歌儿的养父年轻时诊断出少精,夫妻结婚多年都未孕,夫妻俩以为这辈子都生不了了,就花一万多块钱从人贩子手里把她家小歌买了回去。
开始待她家小歌儿还算不错。
然而过了三年,小歌儿的养母怀孕了;在生下叶梓军这个儿子后,就开始虐待她家小歌儿。
她家小歌儿到十岁还没读书,还是村里有好心人帮说情,养母才百般不愿地让她家小歌儿去上学了。
幸好她家小歌儿争气,回回考试第一,让养母在村里觉得脸上有光。
后来,叶梓军也开始上学了,成绩一般。村里人就说姐姐这么聪明,弟弟怎么考试这么差之类的。
养母不想儿子被人耻笑,小歌儿初中毕业后,就以家里太穷为由,不允许她家小歌儿上高中了。
初中学校的校长是个惜才的,看她家小歌儿读书厉害,得知无法上高中后就说供她家小歌儿念书。高中小歌儿依旧每个学期拿奖学金,但每回拿了奖学金被她养母搜刮去了。
因为叶梓军的成绩不好,养母也不炫耀她家小歌儿的成绩了,还逢人就抹黑说小歌儿上高中后成绩一般般,更不提奖学金的事。
这么多年,她跟唐聿城之所以没能找到小歌儿。
原因是叶氏夫妻也知道买卖孩子是犯法的,就对外说小歌儿是他们从一个亲戚的女儿那里抱回来养的。
在一些很落后的农村,夫妻生不了孩子,然后包养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村里人也不没觉得奇怪;而且,村里人也不会在孩子面前议论这个孩子捡来的。
加上小歌儿当年还太小,小孩子一天一个样,久而久之变样了,寻找就更困难了。
一个打扮花枝招展的女生紧跟在叶梓军身后,好奇地问,“梓军,他们是?”
“我经常跟你提到的,我姐叶长宁。”叶梓军侧过脸解释了句。
[长宁]这个名字是起初把小歌儿买回来,找算命给取的名,可见那时叶氏夫妻还是重视小歌儿这个女儿的;只是叶梓军的出生,让小歌儿的生活从凡间坠入地狱。
“哦,就是她啊。”女生脸上掩不住的厌恶。
可见叶梓军平时没少在她面前说唐安歌的坏话。
“阿姨,你好!我是我姐在叶家的弟弟,我姐以前叫叶长宁,我爸叫叶茂。”叶梓军说出一些能证明的信息,看着唐安歌,“姐,你该不会回了豪门,就翻脸不认穷家人了吧?姐,好歹爸妈养了你将近十几年,你怎么可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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