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庶女的逆袭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润肺
因为李极夜已经通过了层层的选拔,所以现在在绿云书社的地位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了,他们将他奉为座上宾。
而李极彩每日客往迎来,也结交了不少的朋友,在这都城里面,尤其是南城区这里,十分的吃得开。
随缘居什么都卖得好,尤其是根据季节时令而做成的菜肴,在一般人的眼里,觉得十分顺应天时,味道很美味。
但是要数招牌的话,还是随时可以调整口味的焖锅才是随缘居的招牌菜。
其他的店铺都仿照不来的,只有眼红的份。
尤其无论是在什么时候吃,都让人觉得一身带劲儿,有股子野味在里面。
这是异邦人才能吃到的食物,也是异邦的口味,但是在都城这种大融合的情况下,加上楚国的民风日益开化,所以就变得更加能够接受了。
李极彩也算是捡了便宜,这两年楚国的发展可谓是蒸蒸日上,外来商户做生意的越来越多,这人多嘴杂的口味也变得日益杂了起来。
也有瞧见李极彩
第七十章 盼头
其实算起来随缘居的真正老板,就是他们的厨子。
但是,她会把一些特别简单的事情交给他们做,反而是复杂的,劳心劳累的,她都自己承担下来,给他们发的工钱也很多,自己对自己则是很克扣,穿的衣服也丝毫不像个老板的样子。
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几个伙计都对她挺忠心,不少人过来打听老板的秘方,他们都死咬着没有透露半个字。
其实在他们看来,也没有什么特殊的配方,老板在做事情的时候,他们有的时候在旁边看,老板也不会遮遮掩掩。
小顺子觉得他们这个店之所以生意好,还是看在老板会管理,会做人,还会做许多奇奇怪怪的好吃的。
他们这个店出名就出名在老板会顺应时节时令做出相应的改变,所以他们的菜谱经常是不固定的。可以说是有什么做什么。
小顺子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有一次老板随口说了一个菜名叫地锅鸡,当时也真的不会有人去点这个菜,人们也只是听听,但是,有一天碰巧哪个客人就真的点了这个菜。
当时店里谁也不会做这个,主要的大厨还是老板,只有老板会做,可是老板当时是回家拿东西了,但是客人这边又急着要。
于是另外一个跟小顺子一起做跑堂的三石,就跑到老板家里去找老板了。
老板一听说有人要吃地锅鸡,于是赶忙就从家里赶回来,到集市上顺手牵了一只鸡就过来了,路过那个客人的时候,老板拎着新鲜活蹦乱跳的鸡跟对方打了声招呼,在自己的指引下就是那个客人要的地锅鸡,虽然不是当着那个客人的面杀的鸡,但是给人一种十分新奇的感觉,毕竟现杀现吃的鸡,现场还做着十分的美味,所以这一来二去,店铺的名声就传出去了。
随缘居的生意也就越来越好了,老板赚的多,他们作为店里的员工赚的自然也多。
西瓜汁是老板特地研究出来作为消暑用的。
就是将井里冰的西瓜给捞出来,然后切一半,用勺子把西瓜的肉给挖出来,然后碾碎取汁去掉其中的西瓜籽。老板说了一种叫拼盘的东西,每人一小份,切两片西瓜,摆一碗西瓜汁,还有一些佐餐的小吃,价格也不是很贵,八文钱。
老板喜欢什么字都带一个八,就好像寓意着发财的意思。
每一份拼盘都
都是独一份的,现做现卖。
大堂里供应的一大锅绿豆汤已经送完了,所有的路过的人都可以在随缘居里品尝到一碗绿豆汤,还是加了冰糖的。
只不过额外的消费,比如说喝西瓜汁的话就要另外花钱。
老板说这是一种促销手段,虽然他也不知道促销手段是什么意思,但是老板真的是一个做生意的天才,这一点他不得不承认。
“顺子,后厨做了西瓜汁也给我来一份,我渴了。”
“是老板!”小顺子响亮的应了一声,老板有的一份,代表他也有一份。
其实他们算是所有店铺里最轻松的小二了,因为其他的小二端茶倒水是本职。
而他们的任务就是及时清理那些客人留下来的餐具,打扫卫生,维持秩序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
来到随缘居的客人大多数已经习惯了自己动手取餐,自己去到熟悉的喜欢的地方坐着吃饭,他们也乐得看到这样的客人,因为当来了成群的客人的时候,他们就要负责招待了,当然有的客人自视身份要求这个那个的时候,他们也会出面。
“老板,不是我说,你这西瓜汁真的很好喝!”三石再将店里整理了一半之后,也来到了柜台旁边,顺手拿过小顺子端来的西瓜汁,然后偷偷的缩到了柜角下面,一饮而尽。
老板说了,不能在客人面前让他们看到他们吃东西的样子。还好此时此刻店里的客人并不是很多,加上三石是蹲下来的,所以并没有看见他的动作。
倒是不妨碍说话的。
牛润泽看到这个场景,忍不住用衣袖掩了掩唇角的笑容,他正站在李极彩的身边。
“那肯定,你老板我当然是聪明绝顶!好喝吧!”
三石猛的点了点头,表示肯定。
“晚上之前若是有剩下来的西瓜就一并给送出去吧,和那些绿豆汤一起,下午的时候再多煮一锅,外面的天气实在是太热了,你们闲下来的时候也要多喝些,消消暑气。”
“是!”
“我晚上的时候还要去书社,店里就交给你们,没问题吧润泽,就劳烦你多费点心,帮忙看着。”
牛润泽就是她认识的菜农的儿子,读书识字做了账房先生,家里没钱也供不起他上学了,索性被李极彩给招募过来了,做得到也
也不错,样样事情都是尽心尽力的。
“是。”牛润泽摆正了自己的脸,做出了一副严肃的模样,诚恳的点了点头,对于李极彩的嘱托他从来都不会敷衍了事,性格本身认真如此,事事巨细。
“那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牛润泽尤其喜欢李极彩叫他润泽的时候,总让人感觉到她待他较之别人相比是不一样的。
“嗯,那我先去后厨了。”
李极彩看到前厅没什么事情,索性还是到后面去准备明日的事情,待到下午的时候她要去书社读书识字。
经过了三年的学习,她已经认得了大部分的文字,但是在书写方面却遇到了困难。
就是那些歪歪扭扭的字,她始终是羞于展示在人前的,只有晚上回去的时候,偷偷用毛笔在那里描。
但是效果不明显。
肯定是不能
第七十章 盼头
其实算起来随缘居的真正老板,就是他们的厨子。
但是,她会把一些特别简单的事情交给他们做,反而是复杂的,劳心劳累的,她都自己承担下来,给他们发的工钱也很多,自己对自己则是很克扣,穿的衣服也丝毫不像个老板的样子。
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几个伙计都对她挺忠心,不少人过来打听老板的秘方,他们都死咬着没有透露半个字。
其实在他们看来,也没有什么特殊的配方,老板在做事情的时候,他们有的时候在旁边看,老板也不会遮遮掩掩。
小顺子觉得他们这个店之所以生意好,还是看在老板会管理,会做人,还会做许多奇奇怪怪的好吃的。
他们这个店出名就出名在老板会顺应时节时令做出相应的改变,所以他们的菜谱经常是不固定的。可以说是有什么做什么。
小顺子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有一次老板随口说了一个菜名叫地锅鸡,当时也真的不会有人去点这个菜,人们也只是听听,但是,有一天碰巧哪个客人就真的点了这个菜。
当时店里谁也不会做这个,主要的大厨还是老板,只有老板会做,可是老板当时是回家拿东西了,但是客人这边又急着要。
于是另外一个跟小顺子一起做跑堂的三石,就跑到老板家里去找老板了。
老板一听说有人要吃地锅鸡,于是赶忙就从家里赶回来,到集市上顺手牵了一只鸡就过来了,路过那个客人的时候,老板拎着新鲜活蹦乱跳的鸡跟对方打了声招呼,在自己的指引下就是那个客人要的地锅鸡,虽然不是当着那个客人的面杀的鸡,但是给人一种十分新奇的感觉,毕竟现杀现吃的鸡,现场还做着十分的美味,所以这一来二去,店铺的名声就传出去了。
随缘居的生意也就越来越好了,老板赚的多,他们作为店里的员工赚的自然也多。
西瓜汁是老板特地研究出来作为消暑用的。
就是将井里冰的西瓜给捞出来,然后切一半,用勺子把西瓜的肉给挖出来,然后碾碎取汁去掉其中的西瓜籽。老板说了一种叫拼盘的东西,每人一小份,切两片西瓜,摆一碗西瓜汁,还有一些佐餐的小吃,价格也不是很贵,八文钱。
老板喜欢什么字都带一个八,就好像寓意着发财的意思。
每一份拼盘都
都是独一份的,现做现卖。
大堂里供应的一大锅绿豆汤已经送完了,所有的路过的人都可以在随缘居里品尝到一碗绿豆汤,还是加了冰糖的。
只不过额外的消费,比如说喝西瓜汁的话就要另外花钱。
老板说这是一种促销手段,虽然他也不知道促销手段是什么意思,但是老板真的是一个做生意的天才,这一点他不得不承认。
“顺子,后厨做了西瓜汁也给我来一份,我渴了。”
“是老板!”小顺子响亮的应了一声,老板有的一份,代表他也有一份。
其实他们算是所有店铺里最轻松的小二了,因为其他的小二端茶倒水是本职。
而他们的任务就是及时清理那些客人留下来的餐具,打扫卫生,维持秩序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
来到随缘居的客人大多数已经习惯了自己动手取餐,自己去到熟悉的喜欢的地方坐着吃饭,他们也乐得看到这样的客人,因为当来了成群的客人的时候,他们就要负责招待了,当然有的客人自视身份要求这个那个的时候,他们也会出面。
“老板,不是我说,你这西瓜汁真的很好喝!”三石再将店里整理了一半之后,也来到了柜台旁边,顺手拿过小顺子端来的西瓜汁,然后偷偷的缩到了柜角下面,一饮而尽。
老板说了,不能在客人面前让他们看到他们吃东西的样子。还好此时此刻店里的客人并不是很多,加上三石是蹲下来的,所以并没有看见他的动作。
倒是不妨碍说话的。
牛润泽看到这个场景,忍不住用衣袖掩了掩唇角的笑容,他正站在李极彩的身边。
“那肯定,你老板我当然是聪明绝顶!好喝吧!”
三石猛的点了点头,表示肯定。
“晚上之前若是有剩下来的西瓜就一并给送出去吧,和那些绿豆汤一起,下午的时候再多煮一锅,外面的天气实在是太热了,你们闲下来的时候也要多喝些,消消暑气。”
“是!”
“我晚上的时候还要去书社,店里就交给你们,没问题吧润泽,就劳烦你多费点心,帮忙看着。”
牛润泽就是她认识的菜农的儿子,读书识字做了账房先生,家里没钱也供不起他上学了,索性被李极彩给招募过来了,做得到也
也不错,样样事情都是尽心尽力的。
“是。”牛润泽摆正了自己的脸,做出了一副严肃的模样,诚恳的点了点头,对于李极彩的嘱托他从来都不会敷衍了事,性格本身认真如此,事事巨细。
“那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牛润泽尤其喜欢李极彩叫他润泽的时候,总让人感觉到她待他较之别人相比是不一样的。
“嗯,那我先去后厨了。”
李极彩看到前厅没什么事情,索性还是到后面去准备明日的事情,待到下午的时候她要去书社读书识字。
经过了三年的学习,她已经认得了大部分的文字,但是在书写方面却遇到了困难。
就是那些歪歪扭扭的字,她始终是羞于展示在人前的,只有晚上回去的时候,偷偷用毛笔在那里描。
但是效果不明显。
肯定是不能
第七十一章 高中!
翰林学士始终是社会中地位最高的士人群体,集中了当时文人才子中的精英,社会地位优越。”
这个老者是个老秀才,姓张,是有一次李极彩外出给李极夜笔墨的时候意外遇见的,私交不错,李极彩常常找借口让她代写字。
“原来是这样,就是说,只要是中了前三名都有官做是吧”李极彩想了半天,只能总结出这么一句。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郢都花,郢都花呀!”能够高中的荣耀像李极彩这样的女子是没有办法理解的,他自己这一辈子没希望了。
“过两天就放榜了,不知道今年的状元是谁呢”张老秀才感叹地说道。
“那还用说,当然是我弟弟。”
“你弟弟”
“那肯定,我弟弟读书十分用功,平时在书社里也是数一数二的,都过了三年了,差不多该考上了,一路考一路到现在。”
张老秀才明显愣了愣,她什么时候还有兄弟了若是家里有个读书识字的兄弟,那为什么每次还来找他写字呢
“那你……”
李极彩当然聪明,她故作高深的点了点头:“这不是照顾你生意吗瞧着你也挺不容易的。”
李极彩每次让张老秀才帮忙写东西的时候都会给他一些钱,张老秀才没道理对自己的老主顾态度不好,所以平常李极彩有什么奇奇怪怪的问题他都会详细之至的告诉她,因为李极彩说她是外地人,家乡遭了灾逃到了这里来的,从小到大也没什么文化。
“那就提前祝贺你兄弟高中了!”老秀才拱了拱手,然后准备收拾自己的书信摊子。其实就是一张小桌上面,放了几张信纸,还有信封,外加一个小砚台台和一只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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