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蔚蓝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茶叔
灯光下,戴着眼镜的医生正在电脑前查阅着资料,他听到门口传来声音,转头朝那边望了一眼。
“老张这么晚了来找我,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吧。”
“建森,我们有一只小队失去了消息。”虽然知道陈建森是调侃的话,但是张志雄的来意却被他猜中了。
“看来真不是什么好事……”陈建森点了点头。
“丁修之前提到过变异蝼蛄在白天里出现,你说吴莫他们会不会……”
“很有可能啊!”陈建森的神色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怕是凶多吉少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遇到了沙民。”陈建森想了想又说道。
“遇到沙民的可能性不大。”张志雄摇了摇头,他更倾向于第七小队是遭遇了异动的变异蝼蛄。“沙民大多只以小股的部队行动,此前碰到他们时,咱们边防军也是互有胜负的,而且他们几乎不会跟我们正面接战,更别说直接让我们的一个小队带不回任何消息。”
“那接下来的巡逻任务”陈建森明白了张志雄担心的原因,“你怎么考虑的”
“现在情况有些被动了,在没查明真相之前,我不太放心让其他队伍继续正常巡逻。”张志雄的顾虑不无道理,在眼下这种情况不明的时候,作为首领的决策只能慎重再慎重。
“完全不派人巡逻的话,咱们的防区不就成了摆设吗”陈建森虽然只是医生,但他和张志雄交情匪浅,在张志雄身边有时候也会扮演幕僚的角色。
“当然不能完全不派人巡逻,但我们得收缩巡逻的区域,让各支队伍不至于离营地太远,这样可以方便他们相互支援。”张志雄将自己的计划说出来,准备再听听陈建森的建议。
“这个主意不错。”陈建森点了点头,“我明天也去一趟芦墟镇,将变异蝼蛄出现异动的情况向那边的治安官知会一声,咱们接下来要调整巡逻策略,也得让他们知晓。”
“还是你想得周到,总能帮我拾遗补缺。”张志雄拍了拍他肩膀,神色甚是欣慰。
“对了,营地里储备的水好像快要告罄,我去芦墟镇顺便就一起调几车水过来。”
“好,好。”张志雄心忧巡逻队的事,倒忘了营地中的物资储备情况,明天有陈建森亲自出马,他便可以放十二个心,“要带什么人,你随便挑。”
营地坐落在沙漠的边沿,这里的淡水资源比较紧张,平时只能通过下雨的机会来收集雨水,但只要遇到长期无雨或少雨的季节,营地里就得派人去周边的城镇运水。
离营地最近的城镇就是芦墟镇,那里的地下水资源也是附近几个镇子里最充沛的。
芦墟镇曾经是一片水泽,这里的土地湿润,水草丰美。水泽中生长着许多植物和动物,可惜这一切都毁于战火之中。
数十年间,沙漠一直都没停止侵袭的脚步,当人们重新在这里建立起一座城镇的时候,风沙已经刮到了几十里开外的地方。
水泽已经没有了,但地下水还在,住在这里的人就是借助地下水的资源生存,并以此供给给深入沙漠中的营地。
营地为城镇提供安全的屏障,城镇则用物资反哺营地。
晚上的时候,丁修准备去洗个澡,他的身上不仅有变异蝼蛄体液的气味,还有淡淡的血腥味。
管理淡水的内务官将他拦了下来,并告知他营地当前的淡水已经不够了。
“再忍忍吧,这天倒不像要下雨的样子,看这几天头儿会不会派人去镇上运水。”丁修悻悻地回到宿舍,全然不知自己已经成了陈建森要带去芦墟镇的内定人选。
第二天清晨,几只巡逻小队都被张志雄叫过去交代任务,丁修则跟着陈建森离开了营地。
“陈叔,去芦墟镇调水”丁修上了车才知晓自己的任务。
“恩,我顺路还有点其他事情,带你一起走一趟。”陈建森说道:“长这么大,还没怎么去过镇上吧。”
“嘿,荣叔带我去过几次。”丁修笑了笑。
张志雄召集各支小队的时候,丁修已经跟着陈建森上路了。
“吴莫他们昨天都没回来。”陈建森突然说道,“这事老张说肯定跟你有关。”
“啊!额……”陈建森的话让丁修瞬间愕然,脸色一阵红一阵白。他以为自己对第七小队出手的事已经被陈建森知道了,刚准备承认,又听陈建森继续说道。
“老张说,吴莫他们很可能跟你上次一样也是遇到了白天出来活动的变异蝼蛄,不过他们有没有你这么好的运气就难说了。”陈建森叹了口气,“我去芦墟镇除了调水之外,还要去联络下那里的治安官,变异蝼蛄的异动看来不是小事,大家都得当心点。”
“呼原来是这样啊。”丁修的心里松了口气,刚才差点就把自己和吴莫他们的冲突说了出来。
“这个给你。”陈建森从身旁拿过一个小包
正文 第11章、老铁酒吧
陈建森向丁修讲述了一些张志雄的事迹以及国家的过往,回忆也让他自己心生感慨。
“那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
人类曾经在极地的朗伊尔城缔结成统一的命运共同体“蓝星联盟”,大家致力于共同抵抗肆虐地球的丧尸以及病毒。
可惜联盟只维系了短短十多年的时间便土崩瓦解,它的成立是基于某位伟大学者的一个谎言,它的解体则是因为这个谎言过早地被发现。人类的私心重新抬头并且泛滥,而且这十几年中突飞猛进的基因技术也给了他们狂妄的资本。
核战争开始,世界瞬间变成一片荒芜,但是人类手中还有基因武器,战争仍未停止。
是的,战争仍未停止。
想到这,陈建森的心里突然刺痛了一下,也为张志雄有些惋惜。
作为从四十年前那场灾难中熬过来的老兵,张志雄原本可以坐享更加体面的生活,因为他的那些战友如今个个都身居高位,只有他一个人跑到这边远地区来吃沙子。
“这个‘犟’老头啊……”陈建森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对张志雄不去大城市当官,而跑到边防军中待着的缘由非常清楚。
让陈建森心痛的战争不仅仅只存在于枪炮轰鸣的战场,在那些大人物们围坐的桌子上,刀光剑影也如电闪雷鸣般激烈异常。
张志雄反感政客们的虚伪,所以执意要回到军营中继续快意人生。
陈建森劝过他,但劝不动,所以就陪着他一起留了下来。
时间过得很快,车窗外终于出现了一些绿意。两人一路聊着,话题又转到了丁修新获得的异能上。
“异能得通过实战去锻炼,只有这样才会越来越强。”陈建森说道:“我带你出来,是开拓下你的眼界,在异能的提升上,你还得多靠自己努力。
丁修点了点头,心想自己昨天可不就练过。
“还记得那天我跟你说过的吗异能“专注”配合异能“狂化”一起战斗,可以发挥出1+1大于2的作用。”
“那我该怎么样才能获得狂化异能”丁修问道,他昨天在和吴莫等人的战斗中已经感受到了这种特殊能力为自己带来的提升效果,听陈建森将狂化和专注搭配使用说得这么牛,心里不由得有些痒痒。
“看你的造化了。”陈建森笑了笑,“异能这种东西,本就可遇而不可求的。因为变异生物体内能够凝结出晶核的概率很低,晶核再赋予人类异能的概率就更低了。”
“当然还有一个途径。”见丁修有些失望,陈建森继续说道。
“什么途径”丁修有了专注这项特殊能力,获得狂化异能就成了他迫切想要实现的下一个目标,所以对陈建森提到的另一种途径非常好奇。
“通过修改基因的结构可以植入部分异能,狂化就是其中之一。和晶核赋予人类异能的方式不同,通过修改基因结构的方式没有概率之说,它是定向植入,但这个途径需要非常高的科技手段和数量繁多的改造材料。”
“那……”
陈建森知道丁修想说什么,他摆了摆手,“我没有那个本事,而且营地里也没那个条件。”
“陈叔,哪里才有”丁修失望之余仍不甘心,又继续问道。
“外面的世界肯定会有,那些大的城市。所以我让你有机会的话,多去大的地方看看,去走一走,瞧一瞧。”
“我明白了。”丁修点了点头。
他原本对外面的世界并没有什么兴趣,但陈建森在车上的一番话让他心里有所触动。
再加上狂化异能的吸引,丁修比较保守的思想开始发生了变化。
“芦墟镇快到了。”陈建森已经看到了远处城镇的影子,他转过头朝丁修说道:“等会我去找镇上的治安官有点事,你就自己在镇子上逛逛。”
“嗯。”丁修应道。
芦墟镇的格局不大,甚至有些连接外面的道路都缺乏修缮。但这里已经是周边地面上最好的城镇了,而且镇上的人口要比附近其他地方多上许多。
经历过灾难和战争之后,人类的数量锐减,曾经在基建能力上笑傲全球的格瑞尔斯,如今也只能将能力发挥到首都圈附近的几座大都市中。国家无力顾及到偏远地区的城市,更不用说靠近边界的一些乡镇了。
基建设施的缺乏也让偏远地区的通讯以及交通条件倒退了数十年,如果放在以前,陈建森要办的这些事恐怕一个电话就能解决,但是现在他只能花上一两天时间亲自跑上一趟。
镇上的居民都是因为丰富的地下水资源而聚居在这里,经过十数年的辛苦劳作,让这座小镇比之创建之初有了大不同的气象。
车轮碾过地上的尘土,车子在镇政府的大楼前停了下来。
说是大楼,其实不过是一座两层高的水泥房子,镇上的治安官以及公职人员都挤在里面办公。
“哎呦,老陈,什么风把你吹过来了。”陈建森和丁修刚从车里下来,就被从二楼走廊上走过的一名男子看到。
那名男子一边热情地朝陈建森打着招呼,一边往楼下赶来。
“卢志成,芦墟镇的治安官。你去逛逛吧,我和卢镇长说点事情。”陈建森介绍道,接下来他还有不少事要和这位治安官协商,便让丁修去自由活动。
卢志成来到楼下,陈建森也迎了过去。
 
第12章、断人财路
黄东贵从后门进来径直走到吧台那,他是这家酒吧的老板。
先前在吧台里干活的酒吧仔见老板来了,于是赶紧凑了过去。
丁修将酒吧里的客人看了个遍,没有发现一个合适的人选,他失望地摇了摇头去,准备再到工会去看看。
酒吧仔看到丁修往外走去,便指着他的背影对黄东贵说了几句。等丁修走出了酒吧,黄东贵便点了点头。
得了黄东贵的应允,酒吧仔放下手里的活计,从酒吧的后门那离开了。
“苟升。”
“东哥怎么说”
躲在酒吧后门外交谈的两人赫然便是酒吧仔和先前偷钱袋的小偷。
“你刚才偷钱袋的时候我看到了,你的确已经得手。”酒吧仔说道。
“全哥,这……我可真没私吞啊。”小偷名叫苟升,他急着便要解释。
酒吧仔打断他的话道:“先听我说。”
苟升沉住气点了点头。
“你偷走钱袋之后,钱袋又被另一个人偷了,所以刚才去见东哥的时候,你找不到钱袋一点都不奇怪。”
苟升心里一松,缓了口气,“只要东哥别误会我私吞了那钱就行。我可是仰仗他老人家混口饭吃,平时得手的钱财全都会按规矩交一部分出来孝敬他,万万不敢有什么私心。”
“东哥心里有数。”酒吧仔说道。
“那个偷我钱袋的混蛋是谁哪个孙子敢在东哥的场子截我的活”
“看穿着是个当兵的,不过不是咱们芦墟镇的兵。”酒吧仔将丁修的模样描述了一遍,苟升也有了点印象。
“东哥的意思是给那小子一点教训,他到酒吧来也不消费,还要断咱们的一条财路。”酒吧仔目露凶光,手掌做出个刀子的姿势,“手尾料理干净点,别惊动了那一位。”
“好,我明白了。”苟升点了点头,“我去找浩哥和磊子。”
酒吧仔阿全交代完之后就回了酒吧,苟升则去外面寻丁修去了。
丁修来到酒吧外,本打算找人打听工会的方向,不过他的目光突然被远处一块块长方形的田地吸引住了。
这些田地里种满了一种植物,植物的茎秆上垂吊着一串串橙黄色的果实,绿色的叶子衬托在底下。它们不是水果,而是小镇上大家都喜欢的一种主食——稻铃薯。
稻铃薯含有马铃薯和稻米的基因,是人类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成果之一。
当初为了适应缺水且贫瘠的土地,许多食物、蔬菜以及水果的基因被拿来进行融合试验,最终马铃薯和稻米的基因特性在众多基因当中脱颖而出,两者的融合度极高,且产生了1+1>2的结果。
稻米中含碳水化合物约为75%,蛋白质7%8%,脂肪1.3%1.8%,且含有丰富的b族维生素等。
马铃薯的主要成分是淀粉,另外它也有蛋白质、脂肪、粗纤维以及钙磷铁等营养元素。
稻米的基因可以中和马铃薯里的龙葵素,这样龙葵素的致毒成分苏碱会被进一步削减,远低于最初的0.01%,即便发芽,也对人体构不成任何危害。
马铃薯抗旱,而且能适应各种土壤以及不同的气候,它是利用块茎进行无性繁殖,种植颇为简便。
在基因融合之后,新物种稻铃薯不但完美地承接了两者的优点,还填弥补了不少缺陷。
它的果实产量很高,而且不再生长于土里,是成串地挂在茎秆上被叶子托住。
果实皮薄肉厚,和葡萄差不多大小,摘下来不用去皮就可以直接食用。
说起来,黄东贵的酒吧也是沾了稻铃薯的光,因为这种食物就是他酿酒的原材料。他虽有不俗的酿酒手艺,但若无稻铃薯的话,就只能是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
“浩哥,磊子,就是那小子。”悄悄辍在后面的苟升指了指站在田边的丁修,对自己找来的两名同伴说道。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