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支教到巨星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幻想婚纱
说是车站,其实就是用木头搭建的一个小亭子,比大城市的公交站还不如。
因为它不管是刮风下雨,都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至于售票员那是什么东西
在这里都是上车之后才买票的。
上车后,轻微的怪异气味仍顽强的钻进胡杨的鼻子中,在鼻子被厚厚的布包裹的前提下。
而詹姆斯没有听胡杨的劝告。
在刚刚走上车门的那一刻,瞬间转身跑下去扶着木头柱子不停的干呕着。
第二十九章 解析(第二更,求推荐收藏)
听到詹姆斯的话,胡杨不知道是不是恶趣味来了。
“詹姆斯,你是说,只要不将你打死,就坐这车,对吧”
“不,不管我死不死,我再也不坐它,宁愿走路。”他惊恐道。
“詹姆斯,这次我双手双脚支持你,整个人都支持你,那车的味道太恐怖了。”杰克心有余悸道。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但这地方太穷了。
谁不想坐好车谁不想车里散发着芬芳的味道
但没钱,什么都做不了。
“看你们这个样子,今天是玩不了的,我们往银色城堡那边走,明天再去游玩,如何”
胡杨看到他们全都脸色苍白,没什么精力,也没什么体力的。
就提议道。
詹姆斯他们忙不迭的点头,现在有龙肉吃都不香。
最想洗一个热水澡,在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这才是王道。
在树底下休息了大概半个小时。
一行人再继续出发,不过看到他们这个样子,胡杨微不可查的摇摇头。
很快,在胡杨付出三张软妹币后,让人驾着马车载他们往银色城堡那边去。
“后面都坐马车牛车,太舒服了。”詹姆斯靠在围栏上叹道。
“明天晚上或者后天,搭车去雪灵山,到时候可以在那边租马或者买也行,不过买的话挺不划算的。”胡杨说道。
但他的建议却让杰克眼冒精光。
“我们可以骑马去雪灵山的,詹姆斯也不用害怕坐车,你说是不是”
说到最后,还轻轻踢了一脚詹姆斯,让他赶紧同意自己的提议。
“杰克说的没错,这样挺好的。”话少的迈克也赞同道。
刚刚那客车太恐怖了,让他完全受不了。
胡杨低头想了下说:“这里到雪灵山的距离两百多公里,你们确定要骑马去”
别以为在电视剧或者历史书上看到,奔袭千里,夜袭百里的。
夜袭百里这种至少也一人双马甚至三马的。
而且就算是百里,也不过是四十多公里而已(古代的里大概400+米,而非现代的500米,史书)
至于千里,应该挺蛋疼的。
害怕他们将开车的速度和用时套在骑马上。
果然,还没等胡杨解释,杰克就兴奋道:“那真是太好了,只要五六个小时就到了,我们骑马去。”
其他人都非常心动。
然而,看到胡杨一脸无奈的样子。
疑惑道:“胡老师,有什么不对吗”
“有什么不对很大的不对,真要骑马过去,两百多公里,只要也要两天多的时间,你们以为马能走很远吗能一直骑着吗”
胡杨摇摇头道。
慢慢的给他们解释,因为就玩几天,肯定不会去买好马的,也就几千块一匹的那种。
这么便宜的价钱,马的质量能够有多高都不用想了。
伏着人加上行礼,最多跑十个公里,它就累了,后面只能下地走了。
日行百里是真的有,但日行千里,恐怕也是绝世仅有的宝马。
最终,在胡杨的解释下,他们终于打消了骑马去雪灵山的念头。
况且,就算真的可以,他们受得了吗
别忘记之前有人帮忙按摩,而且骑马的时间并不长,都成那个样子了。
真要骑马去,恐怕人都要进医院躺一阵子。
詹姆斯开始唉声叹气起来,又要受罪了。
“别担心,明天的车虽然也有味道,但绝对不像今天这辆那样。”
这是实话,走村镇的客车和走两个县的是不一样的。
至少车况等等没有那么差。
“希望吧!”
看样子,他们都不对这里的客车抱有太大的希望。
........................
就在胡杨他们前往银色城堡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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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故事(第三更)
“单从歌词上看,似乎只是表达了冷暖更迭,四季轮回,有种从荒古的深处传来,空灵、绵长、悠远,穿越时空,直抵人心的力量,是诵经声中的神秘。”
赵文正指着纸上【从前冬天冷夏天雨呀水呀,秋天远处传来你声音暖呀暖呀】这句歌词说道。
然后抬头看着陈泽华和周文斌,看到认同后。
继续说道:“千万年前的积雪和不见始亦不见终的大风,原始、粗粝,永恒的荒原景象,没有人的足迹,但那神秘的小屋和金黄的旗子显示着某种神秘的美和神秘的力!”
紧着下一句歌词解析。
“第三句由前面的四季轮回,终年积雪和金黄色的旗子这些静态描写化为动态,从极静到极动之间的转变。”
“老赵你说的没错,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一句。”
周文斌手指关节用力的敲了敲纸上那句歌词。
“山鹰,水里的鱼,昭示着终于看见生命的印迹,鹰飞鱼翔,古老的图腾铭刻着那远古时代的生命存在的图景。鹰之高鱼之低,延展出无限的空间,外加寂寞。生命所能拥有的也只能是自亘古时代就已存在的寂寞。】
说道这里,赵文正的声音也有些抖。
只有他这个同样经历过丧妻之痛的人,才能理解到胡杨最深层的含义,无限的眷恋和恐怖的寂寞,能够让人失去活下去的勇气。
山鹰和鱼代表着两个世界,永远不可能重叠在一起。
【一片河水落下来遇见人们破碎】
【人们在行走身上落满山鹰的灰】
“这句表面上说的是轮回与传承,但你们认为仅仅是这样吗”赵文正右指尖有些颤抖。
陈泽华和周文斌也发现赵文正有点不对。
他的情绪比往日更加激动。
比上次遇到那首极其经典的歌还要激动。
“应该没有这么简单,老赵你听出来”陈泽华问道。
“听出来了,如果单单是歌词的话,我是绝对猜不到的,也想不到那隐藏极深的意思,也只有在了解到他和听了他的歌声,才知道的。”
“所以,我才说‘此子大才,吾不及也’这句话。”
赵文正还在感慨,但陈泽华和周文斌却被他的话弄得心痒痒的。
的确,从胡杨那蕴含感情的歌声中,听到别的东西,但挺朦胧的。
就像隔着一层窗纱一般。
“我就说说我的理解,你们姑且听之。”赵文正想了想说道。
“某些时候,永恒蕴藏在瞬间之中,瞬间也能转化为永恒。”
这第一句,如果被胡杨听到,肯定会瞪大眼睛感到不可思议,赵文正说中了他内心的想法。
当年自己就是因为她对着自己展露那甜美的笑容,就在那一瞬间,胡杨为了她放弃了所有,义无反顾的和她来到藏区支教。
正如他所说的,永恒蕴藏在瞬间之中,瞬间也能转化为永恒。
“当你行走于路上,或许有一滴水神秘地落于你的肩上,在它溅开与破碎的那一瞬间,你已知道它来自千年前的那场洪水。”
幸亏胡杨没有在这里,否则将忍不住惊呼。
他来自异时空,岂不是相隔不知多少个千年,却能在茫茫人海中遇到她。
缘分自由天定,跨越无数的时空,他们相识、相知、相爱.....
可最终却破碎了,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或许你会看见鹰在又远又高处飞过,当它化为灰烬,飘落于你的眼前时,你知道时间已过去千年。”
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
如果不是因为爱,谁能够在从繁华的大都市中离开,窝在那个穷乡僻里中
七彩的霓虹,那是无尽的诱惑。
因为爱,他选择留下,独孤一人留下。
“是的,人只是行走于荒原上的一个过客,瞬间便会灰飞烟灭;可是,人类在这荒原上无始无终的行走,也是一种永恒。”
赵文正说完,擦了擦眼泪。
由于年龄的不同,所经历的也不一样。
就算
第三十一章 自然之美(第一更,求收藏求推荐)
“把你所说的都放到网上去”陈泽华问道。
他还是要征询一下赵文正的意见,毕竟深层意思是他解析出来的。
赵文正想了想,还是摇摇头:“我分析出来的那部分就不要放出去,听得懂的人就算不懂音乐,也能听出来,不懂的还是不懂。”
“那就将歌词中所代表的含义发出去吧。”周文斌一锤定音道。
“另外再加上老赵说的那个流传在藏区的故事也放上去。”他补充道。
这下子大家都没意见。
............................
此时胡杨已经将詹姆斯他们安顿好了。
由于穹窿银色城堡的地理比较偏僻,人会相对少一些,不过还是有人来的。
既然有人来游玩,自然也就有一些藏民在自己门前开店,不管是住宿还是吃饭,都有。
天下的乌鸦一般黑。
出门旅游,吃住还有纪念品永远都是支出大头。
不过由于胡杨一口流利还带着ald区浓烈特色的藏语,他只需要付出一半的钱,享受到最好的食物。
如果是其他的藏民,他肯定不会占这些便宜的。
但风景区,旅游景点的.....
呵呵.....
不知为何,总有一种心安理得的感觉。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胡杨带着艾莉丝她们前往穹窿银色城堡。
“在藏区ald区,曾经有两个著名的王朝——象雄王朝和古格王朝,它们分别统治ald区数千年,不过古格遗址名声在外,象雄王朝的都城却鲜为人知。”
一边走一边给他们介绍。
“现在的穹窿银色城堡也只不过是初步认定是当初的象雄王朝的都城,除非你能够了解象雄王朝的历史,不然的话,那里也没什么好看。”
“毕竟经过几千年的风霜洗礼,还有多少是曾经留下的遗迹说实话,我对这些不太感兴趣,只不过你们想要来这里感受一下ald区曾经的历史底蕴,只能来这里。”
胡杨耸耸肩,这是实话。
这十年间,他基本上算是走遍了整个ald区的名胜古迹。
虽然不太感兴趣,但不来一次总感觉很吃亏的样子。
就像京城的人民也不怎么喜欢逛故宫,但肯定去过,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次数不会太多。
不过艾莉丝她们却表现的兴致勃勃,不停的问东问西的。
胡杨只能将自己有限的对象雄王朝历史还有典故告诉她们。
至于更多的,那就无能为力了,他又不是考古学家,更不是专门研究这个的。
他,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支教老师而已,还能要求更多吗
经过象泉河峡谷地带,再走二十里,在曲龙村西南方的悬崖峭壁上,有一处壮观的城堡,当地人称曲龙银城。
河对岸远眺曲龙银城,红黄银三色土层在阳光下熠熠闪亮,崖壁中部的银色土层尤为醒目,整体像一只展翅飞翔的巨鹰。
“胡老师,你不是说这是穹窿银色城堡吗为何当地人称曲龙银城”迈克疑惑道。
“因为曲龙和穹隆都是藏语的音译,它们都是同一个意思,那就是雄鹰。”胡杨解释道。
明白是什么意思后,也不再纠结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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