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争雄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丰玄机
这个时期,茶还没有完全流行起来,庶民很少喝茶,上流社会的豪门贵族倒是逐渐接受了,变成一种接客款待的附加品,平时看书也能提神,再有寺与观的出家人也多爱饮茶,不过,在巴蜀、江浙一带,倒是自汉末魏晋逐渐普遍了。
最后,罗昭云、宁沐荷三人在酒楼大吃一顿,点了许多酒楼特色菜,尝试隋朝酒馆的烹饪、做菜的水平在什么档次,临行前,他又吩咐家丁去购买了酒楼各个档次的白酒,要拿回去品尝,为他以后开设酒楼做前期调查。
整个车队在此逗留三天,就开始回返了,没有了粮食驼负,车队速度加快,两名铁卫在前面探路,并没有再发现马贼踪影,毕竟这里属于边陲军事重镇区,有多个府兵营镇守不同方位,马贼也不敢长久逗留,化整为零,抢完一个地方,立即就远撤,免得被围剿。
经过那片被马贼洗劫的几个村落时候,罗昭云心中怜悯,派侍卫和家丁去找村落里长,要花钱买走一些幼童,六七岁到十五六不等,男女都行,对外称买回去签卖身契,培养为家奴。
里长、族长们也都在为一些父母双亡,家庭破灭的孤儿去处犯愁,现在有人花大价钱买契,很痛快地卖掉了,一些孤儿的亲戚分到一些,里长们也得到一些,就把剩余的孤儿打发掉了。
罗昭云看着几大板车上拉着的孩子们,心中一动,如果能带回去培养,不断洗脑,十年之后,也许都能成为自己得力下属,忠心也没有问题,比临时招募,纯粹利益结合的人,要可靠多了。
这一趟外出,让罗昭云受益匪浅,得到了实战的锤炼,生死的考验,克服了胆惧,也知道了自己的力量和枪术不足,回去要更加苦练。
宁沐荷也憋着一股劲,打算回到山庄,也要像阿郎那样刻苦,风雨不误地练功,早日能成为他的助手,而不是累赘。
………
这开皇二十年,不论边疆还是朝堂,皆为多事之秋。
 
第三十章 废立太子
大隋开皇二十年,四月份刚过,草原上的突厥开始蠢蠢欲动了。
达头可汗自立为步迦大可汗后,整顿东西突厥,实力大增,得知隋朝内部党争不断,庙堂高层在内讧,于是率军二十万骑兵,侵犯大隋西北边境。
隋文帝大怒,分布诏书,命令晋王杨广、越国公杨素率兵十万出灵武道,汉王杨凉、大将军史万岁率兵十万出马邑道,联合阻击突厥大军的入侵。
边疆府兵镇全部待命,随时准备支援前线的大军。没过多久,隋文帝又调动了左勋卫骠骑将军长孙晟,从大利城出发,统帅着归降一部分突厥军队,被任命为秦州行军总管,受晋王杨广节制,赶赴前线,与杨素大军汇合。
这长孙晟可是处理突厥问题的专家,当年北周朝廷派长孙晟作为汝南公宇文庆的副使,护送千金公主到沙钵略可汗的牙旗之下,长住竟达一年之久,乘游猎之机,考察突厥风土人情、山川形势、部众强弱等。
大隋立国之后,突厥侵扰边境,大为头疼,长孙晟分析突厥内部的情况,并针对此情况提出“远交近攻、离强合弱”的提议,引隋文帝重重,长孙晟用奇谋分裂突厥为东西,内斗不绝,削弱了大隋强敌。
后来不断用计,促使都蓝可汗诛杀祸害大义公主,又引得启民可汗投隋称臣,护送安义公主出嫁等等,每一步都改变了突厥的形势,朝着大隋有利的方面发展。
这长孙晟本身,也是能文能武的俊杰人物,如今已接近五旬年纪,脸庞方正,颌下一缕长髯,风度翩翩,仪度不凡,穿着一身甲胄,率突厥归附各部异族人为前锋,与西突厥的骑兵交锋两场,占了上风。
杨广虽然是三军统帅,但真正施军令的却是杨素,他只是名义上的总管,坐镇后方,掌握大军作战的进展和胜负即可。
之所以在这个夺嫡的节骨眼儿还要带军远征,晋王杨广就是想要握住军权,这样再班师回去,内外都在他的掌控中,不愁文帝不废太子,实在不行,强行宫变夺权也不是没有胜算了。
在这片茫茫原野上,先锋军营连绵数里,旌旗飘飘,战马成群,长矛如林,寒光烁动。
“长孙将军,先锋两战大捷,本王听闻甚喜,亲自动身过来,犒赏长孙将军!”
长孙晟拱手一礼,客气道:“晋王殿下,怎劳你亲自前来前线犒赏呢再说,两个小战,算不得事。”
杨广现在正是笼络长孙阀的时候,故而对长孙晟非常器重,微笑道:“长孙将军莫谦了,能让强大突厥,在十年期间,七零八落,实力大不如前,都是将军之功。”
长孙晟含笑又谦逊几句,跟杨广相谈至少表面很融洽。
“长孙将军觉得我方胜算如何能否彻底击垮达头可汗”杨广很关心战局,如果能大胜,他的光环势必更增大了,凯旋之日,就是携威势让群臣认可,使父皇废太子之时。
长孙晟神色有些古怪,摇头道:“这次突厥来犯,有些蹊跷,非常仓促,兵力也不足,根本不是号称的二十万,而且达头可汗根本没有跟我们大战的意思,可汗行辕设在了百里之外,这跟以往心计督战的情形大不相同,依我多年对突厥几位可汗的了解,这次他们并非真正侵隋,而是一种威吓,战略布局,还没有与隋军彻底大战的准备。”
“难道达头可汗还没有完全收服草原的大小王族部落”
长孙晟说道:“达头可汗自封步迦大可汗,要统一整个草原,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肯定办不到,那铁勒、思结、伏和具、浑、斛萨、阿拔、仆骨等十余部,不是那么容易整合的,也许达头可汗是想借助这次出兵的机会,试探那些部落真心归附,会按盟约出兵,不服令者,他自然掉过头,就要去收拾了。”
杨广一身黄金锁甲,威风凛凛,此时压低声音道:“那如何试探出来呢本王且不管他是否真心侵隋,只想速战速决,取得大胜,让突厥退军!”
他离开王城久了,也担心京师形势有变,所以放心不下,想早一点破敌,然后凯旋回京师。
长孙晟思忖片刻,说道:“这却不难,突厥有一万
第三十一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纵马斜阳道,风驰任逍遥,英雄不为权贵折腰,豪情比天高。
一身冷傲骨,挽弓射长雕,江山如画待驰骋,男儿正侠少!
一碧万顷的草色原野,犹如铺开绿绸般的绒毯,青波连绵逶迤,与遥远的地平线挽手相连。
在四野茫茫,无边无际的草原上,隐约看到一只单骑,纵马挥鞭,夭矫如飞。
马背上的这道身影挺拔修长,身穿一袭圆领青襟窄袖儒袍,前胸罩有明光甲和束甲绊,手臂带有牛皮护腕,腰间扎着一条蟒带,眉清目秀,眸如点漆,好一个英俊的少年郎!
此少年正是罗昭云!
时光似箭,岁月如梭,转眼之间,到了大隋仁寿三年,他已经穿越到隋朝四年半了,从当年的十岁孩童,变成现在接近十五岁的健儿郎!
由于常年练功不辍,肉食进补,药草滋体,所以罗昭云的体格挺拔,从当初的一米四,已经长到了现在的一米七多,面容也逐渐蜕去孩童时的稚嫩,变得越来越像男子汉了。
整个人秀气儒雅中,还带着一种锋芒英气,成为允文允武的俊杰人物。
“驾、驾——”
罗昭云的这匹新坐骑,浑身毛若黄绸,油光发亮,双眼有神,四蹄如盆,最奇特的是额头有一块白色斑点,正是大宛国的良驹——的卢马。
在历史上,蜀汉之主刘备曾以此马为坐骑,最出名的一段,便是刘备避樊城之难,过檀溪时候,一跃三丈,摆脱了后面的追兵,救了刘备一命,这一跳奠定了其三国名马的地位,虽不及赤兔马那么声名显赫,但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到了南宋时期,更因辛弃疾一首词中的“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而大为提高了名马的地位。
不过,在隋朝时候,《三国演义》的小说还没有出现,辛弃疾更是五六百年后才出生,所以的卢马只是大宛国的宝马,还没有那么大名气。
去年燕山马场的场主薛布衣所得,本来是一匹送给幽州新任总管窦抗,另一匹送给刚提升为骠骑将军的罗艺,但罗艺有了踏雪宝马,于是把此马转送了罗昭云。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有了如此宝马,武艺也精深了,所以罗昭云开春之后,离开了自己的枫云山庄,要游历江湖,雏鹰总要离开巢穴,到更广阔的天空去翱翔。
罗昭云不想当温室的花朵,所以带着一些盘缠和干粮,骑马外出,先是在幽州一带考察民风,随后北上,通过古长城关隘,到了长城外的茫茫草原上驰骋。
途中也遇到了几次马贼、流寇,如果只是几十人,罗昭云就单枪匹马,杀进杀出,所向披靡,如果马贼上百人,则仗着快马速度,风驰电掣一般逃走了。
这种快意恩仇,烈马狂歌的感觉,让罗昭云心中舒畅,培养了他侠肝义胆,英雄本色。
罗昭云进入了茫茫草原,去了几个突厥部落观察、游玩,由于这一片属于东部突厥,而且接壤隋界,多归顺启民可汗,胡汉杂糅,见到中原人,也没有什么敌视,尤其是普通牧民,倒是挺热情的。
这一日,他从草原归返途中,远远望见了数里外,尘土飞扬,蹄声震动,喊杀不断。
罗昭云艺高人胆大,心中好奇,就策马冲过去,观望一下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杀啊——”
一群凶悍的突厥马贼,足有百十余人,似乎正在追杀一个商队,而商队有数辆马车,有敞篷车上捆着物资,也有高辕厢车里,应该是商队中的毕较重要的人,保护商队的卫士,还有三四十人,骑马护住车子逃亡,双方差距悬殊。
但是突厥马贼没有负担,所以速度很快,眼看就要追上来那只商队,一旦截住,估计要屠宰一番了。
有几名忠心耿耿的卫士,掉转头来断后,明知他们几人,螳臂当车,但也要为车队争取时间。
“哗啦啦——”
刀光剑影,鲜血喷
第三十二章 救人
双方的人马激烈地冲撞在一起,哗啦一声,刀声成片,接连响彻起来,伴随着战马的嘶叫,马贼和商队武士全都疯狂搏命,挥刀砍杀,顿时蓬蓬血雾,像是瞬间绽开的花朵,染红了脚下青草。
噗噗噗——
不断有人被刀锋砍中,被长矛刺透,兵器刺入骨肉之中,发出闷响声,代表着有人重伤或者死去。
此刻,罗昭云像是一头猛虎出笼,虽然年纪不大,接近十五岁,但是身体内似乎拥有无穷的力量,这四年来反复刻苦练功,风雨不误,以罗家枪口诀不断养劲、练枪,加上对武学感悟很强,已经脱离了外劲、响劲的层次,练出了暗劲。
如此一来,身体机能全面提升,臂力、敏捷力、反应力、身法等等,都大大提升,打斗中也不再单单使用身体简单的体力了。
一旦运气,全身炸毛,肌肤硬坚如铁,不但非常能够扛住击打,而且全身的水分热量被锁住,毫不外泄,所以在打斗中体力十分的充沛,劲力连绵悠长。
罗昭云此刻全力运劲厮杀,枪术精妙,如毒蛇吐芯,刁钻狠辣,“噗哧哧哧”一连七八人被他挑落马下。
鲜血喷洒,非常的血腥,罗昭云仗着战马的速度和悍勇,根本不停留,一冲一杀,从左翼杀入,右翼杀出,不让马贼围住,否则双拳难敌四手,武艺不是神话,四面八方一起攻击,他也挡不住。
商队的护卫们看到有一位猛士相助,所向披靡,顿时来了斗志和信心,全力抵抗,战斗力也飙升了几分。
“杀杀——”
刀枪交鸣,血雾蓬蓬,方圆十丈内的青草不见了,被血水覆盖成了红色。
马贼们全部围聚上来,已经打乱了,交错拼杀,三五成群地格斗着,连马车这里也有马贼冲杀过去,与几名剑手武士相斗。
片刻工夫,罗昭云杀得三进三出,凭着一己之力,已经击毙二十多人了,体力还没有衰减,这是内部储存的气劲在发挥着作用,使全身血肉中都蕴含了惊人能量。
“啊——”忽然间,一个女子的惨叫声响起。
“保护小郡主!”
“雨霏——”
护卫和那名手持马槊的壮汉都大叫起来,显然担心后方车厢内的女眷。
“小郡主,难道是朝廷贵族王侯的子女”罗昭云相对自由,没有人能拦得住他,于是策马冲过去,几枪又挑杀了三个车厢附近的马贼。
这时一辆车马的辕子被马贼砍断了,车厢倾斜,从里面摔出两个少女来,一个女孩子似乎中矛受伤,奄奄一息,还有一个少女,大约十二三岁,穿着一袭素白色的儒衫,系一条及胸的鹅黄色百褶裙,用一条白色织锦的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细腰儿系住了,墨玉般的青丝梳着三丫髻,脸颊白皙,如同镶着的一方美玉,尤其是她的肌肤,似新生婴儿一般雪白幼嫩。
虽然只有十二三岁,但是那脸颊上的五官却十分精巧,眉目如画,水灵灵的大眼睛,很有灵性,又直又挺的鼻梁,红嘟嘟的小嘴儿,完全是一个极为出色的小美人胚子。
少女踉跄摔在地上,咬着牙坚强地撑起身子,眼珠挂着泪痕,伸手拉扯着躺地不动的贴身丫鬟,泣声道:“小桐,你醒醒啊!”
“她没有救了。”罗昭云坐在马背上,看到这一幕,轻轻叹息。
少女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这个贴身丫鬟是替她挡住了马贼刺入车厢的矛锋,以身相救,却丢了性命,感到非常难过。
罗昭云回大隋四年多了,已看淡了生死离别,尤其加上前世的灵魂记忆,他早就不是一个少年了。
他脸色冷静,握住长枪,精神集中,周边一有风吹草动就能随时反应。
“当!”
有人施放冷箭偷袭过来,被罗昭云转身一枪拨开,横枪立马,镇定沉着。
“杀了他!”
有四五个马贼,早已恨透了罗昭云,从四周围聚过来,见他要保护那个少女,更坚定他们围杀的念头,这样一来,罗昭云就不能像刚才那样策马来回冲杀躲避了
第三十三章 萍水相逢
高青澜和罗昭云带头反击,十多名还有战力的剑手、护卫一拥而上,迎头压制了数十马贼盗匪的气焰,最后,对方终于丧失了斗志,呼啦啦溃散了,留下一地横尸,残肢首级,到处可见。
商队活下来的人,见到马贼如潮水般退去,都松了一口气,筋疲力尽,噗通声响,不少人直接栽落了马,或是坐倒在地了,大口喘气。
他们逃亡了数十里,早已身心疲惫,被马贼追杀,先后死去了不少护卫,直到此刻,才甩开那贴身后的狗皮膏药。
“雨霏,你没伤到吧”高青澜策骑返回到罗昭云的马前,询问着他怀内的少女。
那个叫高雨霏的少女,摇了摇头,神色恢复不少,从悲伤和惧怕的情绪中解脱出来,脸色淡定,轻声道:“澜叔,我没事,只是小桐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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