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殿堂乐队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东厂曹公
“在太阳神经过的时候,她拦住了太阳神,说出了自己的请求。太阳神得知了她的经历,十分受感动,认为茜的勇敢足以当自己的妻子。”
“他告诉茜,她的父亲已经死了,如果她愿意嫁给他,他就会帮助她将他父亲从冥河中捞出,让他复活。”
“茜没有办法,只能答应了太阳神的要求,太阳神也如约将她的父亲复活了。茜回到了家中,告别了父亲和母亲,和太阳神来到了库斯科,成为了他的妻子。”
“但因为记挂着父母,她每天都会趁太阳神睡觉的时候,变成月亮,走过黑夜的天空,从天上注视着她的部落。并且因为违背了答应盾窃的诺言,茜羞愧的泪水化作了流星,时常划过天空。”
“盾窃一直在丛林里等候着茜,每当有人在丛林里吹口哨的时候,他就会出现,但发现不是茜后,他就会很生气,疯狂的报复吹口哨的人。而如果是女孩子吹了口哨,他就会将她当做是茜,拉进丛林里当他的妻子……”
方绿筱忍不住惊叹道:“那盾窃也太可怜了吧”
曹吾笑着摇头道:“看来舔狗走到哪里都没什么好下场啊!”
第四百三十三章 丛林大盗
丛林的夜晚比白天危险得多,曹吾他们安排了值班顺序,除了方绿筱以外,其余人每两个小时轮换一次。
也不知道是不是费舍讲的那个故事的缘故,后半夜时分居然阴了天,等到天快亮的时候,雨也下了下来。
从雨点刚落的时候,曹吾就醒了过来,他睡觉轻,声音稍微大点就会被吵醒。
等到天蒙蒙亮起的时候,方绿筱也醒了,她是被返潮的地面给难受醒的。
曹吾用费舍的锅烧了热水,冲了速溶咖啡给她喝,又从背包中拿出了即食食品,当做早餐。
天开始蒙蒙亮,他们就整装出发了,雨天最好还是不要在丛林中久待。
水资源充沛的地方,天气预报总是不太准。
曹吾和方绿筱都带了雨衣,他们听从了费舍的建议,做了很充足的准备。
雨水冲刷掉了丛林里闷热,取而代之的是潮湿和冰冷。
脚下的路变得更加泥泞,枯枝也因为雨水的关系变得滑腻,方绿筱已经滑倒两次了。
费舍表示雨季是丛林中最大的杀手,最好加快速度,尽快返航。
的确,在雨水下,丛林已经从昨天那种生机勃勃的状态变成了一片寂静,偶尔才有几声鸟叫传来。
因为云层遮挡,树木枝叶繁茂,哪怕是白天,林中的光线也不太强,黑麻麻的瞧不清远处。
今天的路比昨天难走得多,虽然他们已经加快了速度,但返回水上飞机处的时间还是比计划的晚了不少。
走了一天,午饭随便吃了点干粮,没怎么休息,曹吾都累坏了,更别说方绿筱了。
因此,看到水上飞机后,他们不由得都松了一口气。
将背包放下,也不顾脏,直接坐在了一颗倒下的枯树上,方绿筱锤着腿,嘶嘶地吸着凉气。
曹吾过去坐在她身旁,帮她按摩着肌肉,缓解疲劳。
忽然,他听到走去飞机边的费舍惊呼了声,随即便叽里呱啦的叫喊了起来,曹吾不由回过头去,疑惑的看向那边。
小赵跟了过去,曹吾看到费舍跳到了飞机浮筒上,猫腰钻过飞机底部,跳到了另一边,然后又喊了起来。
“怎么回事儿”方绿筱有些疑惑,又有些担忧,曹吾安慰了她一句,便起身上前询问情况。
“费舍,发生了什么”来到飞机跟前,踩着探入水中的枯树,大声问了费舍一句。
“那些该死的癞皮猴子!”费舍换回英语骂了一句,曹吾也看清了他那边的情况。
飞机侧面的油箱盖子被撬开了,内盖也耷拉在外面,侧面的塑料窗也被撬开了,费舍正扒拉着舷窗往里看。
费舍一脸愤懑的跳了回来,解释了一通,曹吾才听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他们的东西被偷了。
没错,在这个人迹罕至的雨林深处,他们的东西居然被偷了,而且小偷很有可能就是在雨林中生活的部落人。
人类文明的交融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了,丛林深处大部分生活在部落中的人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有所了解的。
可能对于外界的人没有那么喜欢,但对于外界生产的东西,他们还是很喜欢的。
在丛林里,最受欢迎的外界物品除了食物以外,就是汽油了。
这里的雨季中,一场大雨往往会下好几个星期,在雨季中,是很难捡到干柴的。
像汽油这样易燃的火源,备受部落人的喜爱。
费舍给曹吾他们设计的线路虽然是深入丛林,但却没有他们以为的那样深入,顶多是比普通游客走得更深一些,毕竟像曹吾他们这样身份的游客,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他也担待不起。
而在这些线路中,土著部落虽然不多,但也还是有那么几个的。
不过这些部落的人费舍基本上都认识,他的飞机那些部落的人也都认识,这种情况很少发生。
但今天偏偏却就发生了,还被曹吾他们赶上了。
费舍检查了一下,飞机内带的东西包括汽油都被洗劫一空,油箱里的油也被抽得一滴不剩,飞机是起飞不了了。
费舍也是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很少郁闷。
得知了情况,曹吾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心里也加了点小心。
出门在外,遇到这样的情况,不由得他不多想。
他自己倒无所谓,问题是他还带着筱筱呢。
小赵看出了他的顾虑,便用华语安慰道:“曹哥你放心,有我们在呢,这应该是突发状况,我们带着卫星电话,可以呼叫支援。”
听了这话,曹吾才多少放了点心,问道:“那现在该怎么办”
小赵说道:“先听他怎么解决,如果不靠谱我们就自己想办法。”
费舍已经跑去了背包处,在里面翻找了一阵,拿出了一个黑疙瘩——他也带了卫星电话。
拨了个号码,接通后,费舍叽里呱啦说了一通,小赵能听懂一些当地的话,就帮曹吾翻译:“他在找朋友,看能不能帮忙送点油过来。”
听到他是在想办法,曹吾就放心多了,他回到方绿筱身边,把情况给她讲了一下。
方绿筱倒不是很担心,她相信曹吾会保护好她。
打了一圈电话,费舍找到了曹吾,歉意说道:“对不起,我没料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托朋友给咱们送汽油过来,但他得明天早上才弄得到飞机。”
“那今晚我们怎么办”曹吾问道,难道又要睡帐篷这河边的地一踩就能冒水,根本没法睡人。
费舍则拍着胸脯道:“我来想办法,我有朋友在这边的。”
过了半个小时,曹吾才算知道他说的朋友是谁,黑暗中,河流上游一点火星闪烁着,那里出现了一艘小木船,船尾上插着一根火把,一个土著小伙子用一根长木杆撑着,朝他们驶来。
“土哈!”费舍迎了上去,帮着把小船靠在了小港口旁。
“走吧!”他招呼大家上船。
曹吾他们登上小船,挤着坐了下来,土著小伙子从船底拿出了两根桨,递了一根给费舍,然后两个人便用力划了起来。
逆水行舟,有些费力,他们换着划了好久,才到了一处缓滩。
将船固定在岸边的枯树上,土著小伙子拔出火把,带着他们往丛林里走去,没一会儿,就来到了一个部落里。
第四百三十四章 山鹰之歌
雨林中被清出了一片空地,厚厚的茅草搭建起的草屋像是一个个蘑菇。
中央的几栋大房子用泥巴堆砌了院墙,顶棚茅草厚重,带着弧度,雨水淅淅沥沥的从四周垂下的茅草上流了下来,缝隙间闪烁着火光。
曹吾一行人被带了进去,却见到有几十个个部落人都在里面烤火。
中央坐着的是一个有些苍老的男人,他是部落的酋长。
他穿着个灰白色的兜裆布,着上身,头上戴着用蓝色金刚鹦鹉羽毛和兽牙编织成的头饰。
看到费舍,酋长笑着起身,张开双手,和费舍拥抱了一下,篝火旁的人则让开了些位置,让曹吾几人坐了下来。
看起来费舍和这个部落的关系很好,从酋长到孩子都认识他。
其实,为了预防这样的事发生,费舍早就有所准备。
他选的这个落脚点处于附近几十公里以内仅有的几个部落的下游,这些部落他也长期维持着友善的关系。
他会经常帮这些人带一些东西来,偶尔还会免费带他们去镇子上采购东西,开开眼界。
这个部落和他的关系最好,为了以防万一,他还给这个部落的留了一部对讲机,就别在酋长的腰间。
几个躲在妈妈怀中的孩子好奇的看着曹吾一行,方绿筱瞧见,便微笑着从背包中拿出巧克力分给他们吃。
“谢谢。”孩子们会说简单的英语,接过巧克力,便剥开包装纸,含在了口中。
费舍坐在首领跟前,有些义愤填膺的叽里呱啦说着些什么,应该是在谴责偷东西的小偷们。
小赵和小马抱着枪,没人敢靠近他们,他们在进村的时候检查了一下,没什么危险。
一个小孩拿着根木棍在篝火旁扒拉了下,捡起了一个黑不溜秋的东西,吹了下,跑来送给了方绿筱。
方绿筱疑惑接过,却发现原来是一颗土豆。
轻轻一掰,黑漆漆的皮裂开,露出了白沙沙的土豆肉来,方绿筱用牙尖啃了一小口,眼前一亮,赶忙递到了曹吾嘴边。
曹吾低头咬了一口,轻轻一抿,面软的土豆肉便在舌尖上化开了。
“好吃。”方绿筱眼睛弯起两轮月亮:“像我小时候吃奶奶种的那种土豆。”
酋长看了看他们,笑呵呵的问了句,费舍帮首领翻译:“他问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费舍知道曹吾的身份,就帮他回答了。
酋长听到了什么,忽然站起身来,走到墙角,从那取来了一个奇怪的东西,递给了曹吾。
曹吾顺手接过,却见这是一个用长短不一的细竹捆在一起的物件,顶端掏空对齐,表面已经被摩挲得很光滑了。
费舍解释道:“他知道你是个歌手,这是他们部落的乐器。”
曹吾认识,这是个排箫,是美洲很多地区都有的乐器。
公司买过一个,是从亚马逊上买的,编曲用的。
不便宜,但质量显然没有这个好,这个入手都不一样,偏沉,坚硬,甚至有点金属的触感。
酋长比划着,让他吹吹看。
曹吾放在唇边,尝试了几次,便吹响了一个音。
呜咽的音色如同夜色般低沉,曹吾一挑眉,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新鲜的乐器,动听的音色对音乐人的吸引力是很大的,曹吾的兴趣瞬间被勾了起来,爱不释手的把玩着。
很快,他就找到了感觉。
持着排箫,嘴唇横移,曹吾略显生涩的吹出了一段旋律。
听到这段旋律,部落众人不由得骚动了起来,几个小伙子跑去墙边拿了几个大竹筒来。
里面像是装了砂石,摇晃起来沙沙作响,小伙子摇动竹筒,奏起了简单的节奏。
有了节奏,曹吾的吹奏便稳了许多,也开始越来越熟练。
他吹的这首曲子是南美这边的一首很有名的曲子,名叫山鹰之歌,是秘鲁地区流传最广的一首名曲,但还是起源自当地印第安土著。
有一种说法,说美洲的印第安人和华人本同出一源,是在万年前从亚洲大陆由白令海峡东渡而去,来到美洲的。
有人研究过古书山海经,居然能够在美洲按图索骥找到很多书上不存在于华国境内的山脉和动物。
所以印第安的天文历法,文化尤其是音乐都和华国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格外的触动人心。
这种说法未被证实过,但曹吾知道,任何好的音乐,都能带给人灵魂上的触动。
“he……ya……”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妇人用满是沧桑的声音唱起了一只古老的歌谣,方绿筱看着她,一种难言的悸动涌上心头,让她不由自主的捂住了胸口。
虽然语言并不想通,但方绿筱却在一瞬间听懂了老妇人的歌声,那是一种用语言无法描述的力量。
她忽然有些想哭。
音乐是打开心灵之门的钥匙,在音乐声中,陌生的隔阂成了一捅就破的窗户纸,部落中的人们都从地上爬起身来,从墙边拿了刻着图案的竹筒,围着篝火起舞,在这一刻,数千年的时光仿佛凝结成了一瞬。
曹吾放下了排箫,转身将方绿筱拉了起来,来到人群中,和大家一起跳起了舞。
他的舞步蹩脚,动作也不流畅,但这里没有人笑话他。
在这亘古悠远的雨林中,所有现代科技的束缚都会被解下,面子更成为了天底下最可笑的东西。
人活一世,只要开心,其他的事还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一直欢闹到了后半夜,疲惫的大家才开始休息。
入乡随俗,曹吾和方绿筱没有拿出帐篷,只是从背包中扯了条毯子出来,就和大家一样,在篝火旁睡了。
第二天一早,曹吾是被清脆的鸟鸣声吵醒的,睁开眼来,屋子里已经没了人。
出了棚屋,他才发现外面的天已经晴了。
大朵大朵的白云飘飞在空中,变幻莫测,阳光洒下,落在和孩子们玩耍的方绿筱身上,暖洋洋的很是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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