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殿堂乐队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东厂曹公
巴图起身,走到了架子鼓旁,一言不发的坐在了鼓凳上。
乐乐挎上了贝斯,默然直视着镜头。
曹吾缓缓拿起吉他,站在了空荡荡的合成器键盘旁边。
拨动琴弦,一阵琴声伴随着鼓点和贝斯响起,合成器设定好的配乐旋律缓缓流淌,宛如青松依然站在这里一般。
“那美丽的天,总是一望无边,”
“有粒种子,埋在云下面,”
“营养来自,这满地污泥,”
“生根发芽,仍然顺从天意。”
“无数个雨点,在我面前洒满大地,”
“站在这里,只有一个问题。”
“向阳花!如果你只生长在黑暗下!”
“向阳花!会不会害怕!”
所有的记者尽皆动容,他们无比清楚的听了出来,他们就是那满地污泥!
他们也无比清楚的知道,是谁让歌曲中的向阳花生长在了黑暗下!
“那美丽的天,总是一望无边,”
“有粒种子,埋在云下面,”
“营养来自,这满地污泥,”
“生根发芽,仍然顺从天意。”
“无数个雨点,在我面前洒满大地,”
“站在这里,只有一个问题。”
“向阳花!如果你只生长在黑暗下!”
“向阳花!你会不会再继续开花”
“会不会害怕会不会害怕”
“向阳花!你会不会再继续开花”
“你会不会害怕会不会害怕”
“向阳花!你会不会再继续开花”
……
曹吾闭上双眼,一粒泪水从他眼角滑落。
青松,不管你身在那里,请你不要害怕,因为你还有我们。
一曲唱罢,全场寂静无声。
曹吾睁开眼睛,将话筒从话筒架上取了下来,靠近嘴边,道:“我宣布,今天起,直至卢青松回归,黑洞乐队,无限期休团!”
哐当!
话筒被他丢在了地上,发出刺耳的嗡鸣声,也引起了在场记者们的轰动。
“什么我没听错吧他说黑洞乐队要休团还是无限期他疯了吧”
记者们涌上,纷纷提出疑问。
“这次卢青松离开,你们完全可以重新找个键盘手,重组乐队啊为什么要休团”
“你们可是最年轻的一线乐队,还有大好的前程在等着你们,就这么休团,你不觉得可惜吗”
“你经过你们公司的同意了吗休团是你的意见,还是大家的意见”
众多疑问纷纭,但曹吾只是闭口不言,向外走去,奇怪的是巴图、乐乐和牛莉也一言不发,只是跟着他向外走去,很快便离开了,只留下了错愕的记者们。
一个月后,曹吾家中,曹吾、巴图和乐乐汗流浃背的从录音室里出来,来到客厅休息。
从冰箱里拿了几瓶饮料递给他俩,曹吾坐在沙发上,冲乐乐问道:“你考虑清楚了”
乐乐点了点头,这几个月来,她整个人成熟了不少,虽然个子依旧不是太高,脸还是娃娃脸,但气质上已经有点不同了。
“想清楚了,毕竟去瑞士也是我从小的梦想,去国外待两年也好,省心。”
“那就预祝你考试顺利。”曹吾笑着和她碰了碰杯。
第一百四十一章 自驾出发
“一定要保持联系,电话要24小时有电,每天晚上给我或者你妈告诉一声你的落脚点,无论遇到什么问题,第一时间联系我……”曹文皓婆婆妈妈的嘱咐着。
“知道啦!我会注意安全的。”曹吾笑着和老爸拥抱了下,锃光瓦亮的光头在太阳下闪烁着光芒。
这一年多来,他的脱发问题越来越严重了,于是索性剃了光头,舒服还好打理。
他要出发去上大学了,目的地新疆。
张佳倩哭得眼睛都肿了,曹吾就没让她来送。
离开学还有半个月,他就准备出发了,是因为他想自驾一路开过去。
他买了辆二手的帕萨特,中规中矩,不招摇,安全性也不错。
驾照他去年年底就拿到了,但还没过实习期,不能上高速。
不过他也没想着上高速,提前这么长时间,他就是为了能够多留出些在路上游玩的时间。
万一碰到特殊情况,需要上高速,也没关系,他是老司机了,可以保证行驶安全,最多找个有驾照搭顺风车的,还能认识些朋友。
行李已经放在车上了,曹吾上车,跟老爸打了个招呼,便启程上路了。
夏日的闷热被车窗挡在了外面,车内空调凉爽,曹吾吹着口哨,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扭开了收音机。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双眼无辜的仰望,”
……
熟悉的歌声从收音机中传出,曹吾指间轻轻敲打着方向盘。
音乐声降低,转为背景,主持人温柔的声音响起。
“这首在全国范围内爆红的粤语歌曲《喜欢你》的演唱者是来自广东省香港市的beyond乐队,这是一支由四个平均年龄在46岁的老男人组成的乐队。他们的工作来自各行各业,因为音乐走到了一起,在不惑之年,用歌声感动每一位听友。”
“提起这支乐队,就不得不提起他们签约的经纪公司,星海文化。说起星海文化,大家可能不熟悉,但如果说起两年前如同彗星般划过音乐圈的黑洞乐队,大家一定不会陌生,他们的经纪公司,就是星海文化。”
“那是一支神奇的乐队,由四个天才般的高中生组成,出道半年,就进入了一线乐队的行列。他们第一张,也是唯一一张专辑,在全国范围内,卖出超过六百万份数字版。销量排在国内唱片历史销量纪录的第九位。而仅仅发售了十万份的实体唱片,也被歌迷们当做收藏品,在一天之内抢购一空。”
“然而,这样一支天才般的乐队却如同彗星般一闪而逝,因为一次网络暴力事件而无限期休团了,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无数歌迷都在期待他们有一天能够重新出现在大家面前,他们的故事和脍炙人口的歌曲也在广大歌迷的口中流传。”
“喜欢你,那双眼迷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
“我们不得不钦佩星海文化的眼光和实力,在培养出黑洞乐队这样惊才绝艳的天才乐队之后,他们居然能够慧眼识珠,从广大乐队中发掘出beyond这颗明珠。”
“这支以粤语歌出道,并且被广大歌迷所熟知的中年乐队,用他们优秀的音乐突破了语言的限制,让每一位歌迷领略到了粤语歌曲的魅力。”
“收录了这首《喜欢你》的专辑《再见理想》,从上个月发售至今,已经突破了八十万份的销量,不禁让人惊讶,仿佛又见证了当年黑洞乐队的神话。”
“我们在六月份的xx音乐节上采访了beyond乐队的主唱兼队长黄家驹,他也向我们讲述了beyond与黑洞这两支乐队的不解之缘。”
“一段广告,马上回来。”
……
关了广播,
第一百四十二章 背包客
大爷很热情,但曹吾还是一再婉拒了。
拦了辆出租车,曹吾来到了大爷所说的那家胖头饭馆,点了几样他店里的招牌菜,味道果然不错。
吃过了饭,曹吾问了下路人,就往大爷说的步行街那里溜达而去,散散步,化化食儿。
沿着穿小镇而过的河边小道走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脚步缓慢,面上带着微笑,并不着急。
走了两站路,人流忽然密集了起来,曹吾扫了眼,步行街已经到了。
街口正对着一个小广场,晚上纳凉休闲的人们熙熙攘攘,随意溜达着。
几个穿着轮子发光的旱冰鞋的半大小孩,在空地上扭来扭去,滑得好极了。
带着孩子的年轻夫妇在气球摊前问了下价格,虽然有些贵,但看在孩子渴望的眼神,还是掏钱买了一只。
十七八岁的小情侣坐在长椅上,一起吃着一小袋糖炒栗子,无比甜蜜。
曹吾很喜欢这种环境,满是生活的烟火气。
忽然,一阵音乐声传来,曹吾看了看,朝着人群密集的地方信步而去。
人群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曹吾站在圈子旁,从脑袋缝中看去,却是一个留着长发,胡茬唏嘘的男人,正抱着一把吉他,站在话筒前。
他的身旁放着音响,面前有个琴盒打开着,里面零散的放着些零钱。
男人半闭着眼睛,没有看琴盒,随着音乐开口低唱。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以四海为家。”
……
男人的声音有些嘶哑,是酒吧歌手最喜欢的烟酒嗓,唱起这首歌的时候颇有些沧桑的感觉。
“di li li li di li li li den da!”
唱副歌时,他仰着头,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般嘶吼着,歌声中有一种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的感觉。
人群中有小小的声音在随着他合唱,继而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第二段副歌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全场大合唱。
一曲唱罢,赢得了满堂喝彩。
男人喘息着,低声道谢。
好几个人上前往男人的琴盒中放了些零钱。
男人忽然看到一个戴着帽子的年轻人走上前来,往箱子里放了一张一百。
有些惊讶,男人看着他的背影道了声谢,但不知为何,他总感觉那个背影有点眼熟。
不过他没在意,看了眼就收回了目光。
每天在大街上唱歌,见的人太多了,难免有眼熟的,不过大多数是认错了。
今天的收获不错,一首适合自己的歌果然重要。
男人调整好了呼吸,准备开始下一首的演唱。
曹吾溜达进了步行街,每一家店都进去看了看,但什么也没买。
一家玩具店里有抓娃娃的机器,他一时兴起,花了一百块抓了一只拳头大的熊猫公仔。
虽然感觉有些亏,但看着公仔这么可爱的份上,也就算了。
逛得有些肚子饿了,曹吾看了看表,居然已经十一点多了。
走到了步行街的尽头,对面果然有一排小吃店,连着开了好几家米粉。
找了一家客人最多的,曹吾要了碗米粉,加了个牛肉浇头,吃得大汗淋漓。
时间差不多了,曹吾吃完后就出门搭了辆出租车,回到了酒店里。
吃饱喝足后上床睡觉,简直是人世间最舒服的事了。
给老妈打了个电话保平安,聊了会儿之后,曹吾便一觉睡到大清早。
昨晚的米粉没吃过瘾,他又开车杀会昨晚的那家店,吃了碗米粉,才开始上路。
今天他准备前往zjj。
zjj的风光是全国出名的,虽然离得不是太远,但曹吾还真没去过。
依旧穿县过
第一百四十三章 君子之交淡如水
“我是九二年退伍的,回城转业,进了钢厂的车间,你婶子就是在厂里认识的。她是个好女人,给我生了个争气的儿子,比你大些,已经结婚了,但还没孩子。”
“我这一辈子,苦日子过了不少,下岗潮那会儿,我掏过厕所,去猪厂喂过猪,蹬过三轮儿,什么苦都吃过。没办法,你婶子身体不好,家里就指着我挣钱,我不累点儿,谁养孩子”
“苦了大半辈子,临了了,总算能过几天好日子,没想到却检查出来了脑癌。”
“医生说能治,但只能做部分切除,需要长期治疗。即便有保险,我那点家底子也经不起这么耗。你婶子和你哥都劝我治,但我知道,如果要治,就得卖房子。我苦了大半辈子,就挣了这么套房子,卖了,你婶子住哪儿去而且,治也不一定治得好,只是延缓时间而已,我觉得没必要。”
“我也看开了,这就是命。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没出过省,从结婚到现在,就围着家里老婆孩子转,最后这几年,我想为自己活一回。”
“你别看我穿得挺像那么回事儿,其实我从来就没玩过什么徒步,这已经是我做过最时髦的一件事儿了。”
“我走得慢,但我不急,哪怕最后我没走到西藏,死在了半路上,我也值了。”
“不过如果能走到,还是走到的好,我就想死在那高原上,没有坟墓,没有墓碑,就让野狼把我吃了,也算能有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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