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殿堂乐队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东厂曹公
“为什么”
“因为作者不想让她死。”
“为什么”
“因为那样太残忍了,王子和公主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才是大家喜欢看到的。”
“为什么”
“因为生活本身都是悲剧,人们需要一些美好的东西来欺骗自己。”
“为什么”
“因为逃避现实比面对现实更容易。”
“为什么”
“因为大多数人无法认清生命的本质,终身都在追求无意义的事物,但因为得到的和预期的不符,就想逃避,就会痛苦。”
“……”
“为什么”
“因为人的生命是靠**驱动的,而**只会带来痛苦。”
“为什么”
“……”
“因为如果人有**而得不到满足,这是痛苦的。要实现任何一种**的过程,都要遇到无数的麻烦和困难,这也是痛苦的。就算**最后实现了满足,也只是暂时摆脱痛苦,随之而来的就是无聊和空虚。何况人并不只有一个或少数的几个**,满足了一些,其他的也满足不了。旧的**刚刚实现,新的**又产生了。人的生存就是一场痛苦的斗争,生命的每一秒钟都在为抵抗死亡而斗争,而这是一场注定要失败的斗争。”
“……”
“……”
一大一小两个人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
一颗汗珠从曹吾的头顶滑落,却不敢擦拭。
终于,小洋葱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好吧!再讲一个!”
“别了吧!”曹吾扯了张餐巾纸,擦了擦脑袋上的汗,赶忙道:“哥哥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好!”
曹吾舒了口气,他觉
第二百三十九章 《妈妈》
“经过两个多月的鏖战,最终站在我们总决赛舞台上的是!”
“孙翔战队的吉他大师!段良才!”
“曹吾战队的铁肺歌后!费明娜!”
孙翔和曹吾坐在导师席上,相视一笑,心照不宣。
这两位不管谁拿冠军,最后都会签到星海文化来,因此他俩对比赛的结果并不在意。
只是为了不让选手松懈,他们俩就都没跟费明娜和段良才说签约的事。
两个选手在后台紧张的准备着,按照猜拳的出场顺序,先出场的将会是段良才。
“吴导师,你对即将出场的段良才有什么要建议和提醒的吗”
主持人尽职的为没有选手的两位导师博取镜头,吴晗坤也识趣的认真说道:“段良才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初赛的时候大家都能看得出来。初赛的时候他展示了自己的电吉他功力,但上次半决赛时,我们却发现原来他的古典吉他造诣更高。”
“在技术方面我没什么可以指点他,他已经可以做我的老师了。从节目整体而言,我向他提个小建议,音乐是一个整体,当技艺高超到一定地步时,会有那么一丝突兀,如果他能稍微收那么一点,和乐队整体做好配合,我相信那将是最完美的演出,我对此充满期待。”
“感谢吴导师的悉心点评,希望段良才能够如言为我们奉献一场完美的演出。金水儿导师,您对段良才有什么想说的吗”
话题抛到了金水儿这边,后者一歪脑袋,调皮道:“我想说,加油加油!对于选手的指导,我相信孙翔老师一定做得比我棒。我是抱着一个学习的心态来的,很希望能看到孙翔老师当年的风采!”
金水儿回答得很聪明,将话题带到了孙翔这里,而且还捧了一下。
“哇哦!”现场观众们听到这话,忍不住兴奋了起来。
复出之后的孙翔虽然频繁录制节目,也不乏在综艺节目上唱唱歌,但正儿八经和乐队一起演出,已经十多年都没见到过了。
段良才依然和初赛时差不多,穿着个背心就上来了。
“怎么样紧张吗”主持人笑呵呵的询问。
“不紧张。”段良才惜字如金。
“半决赛的时候,你的指弹让我们所有人都惊艳万分,但今天你要面对的是同样强大的费明娜,你有信心战胜她吗”
“有。”
主持人没辙了,只得将话头拉了回来:“大家都知道,在我们《最强新乐队》的舞台上,导师并不只作为选手指导老师而存在,在必要的时候,他们也会帮助选手,共同完成演出。”
“没错!在这一场决赛中,两组选手的求援机会都将用出,孙翔老师将和段良才一起,为大家带来一场久违的摇滚盛宴!观众朋友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主持人忽然指向评委席上的孙翔,大声问道:“孙翔导师!您准备好了吗”
孙翔愣了下,像是被从回忆中惊醒。
他的笑容有一丝复杂,但还是缓慢而坚定的从桌下的双肩背包中拿出了一顶已经稍稍泛白的红色贝雷帽。
“啊!!!”
现场已经有观众尖叫了起来,那是当年铁玫瑰乐队的标志性装束!
玫瑰红贝雷帽!
将贝雷帽戴在头顶,孙翔调整了下位置,回身面向观众,微笑问道:“还记得它吗”
“记得!”
观众们激动得欢呼了起来,一些上了岁数的观众眼中甚至泛起了一丝泪花。
天呐!当年的铁玫瑰!
那是青春啊!
迈步走到台上,孙翔站在了段良才身旁的话筒前,两人碰了碰拳头,紧跟着,孙翔从口袋中慢慢掏出了一副墨镜。
“蛤蟆镜!我去!你都不知道当年这副打扮有多火!”
了解铁玫瑰乐队的年迈观众兴奋的对身旁的朋友诉说着,红色贝雷帽加蛤蟆镜,铁玫瑰回来了!
孙翔坐在了高脚凳上,挎上了一把贝斯。
段良才也一样,坐在了话筒后,怀抱一把木吉他。
平淡忧伤的旋律响起,很多观众都没想到,在总决赛这么重要的舞台上,他们居然拿出了一首这么“不讨好”的歌来。
段良才用最顶尖的技艺,弹奏着最简单的重复旋律,但却让人不由自主的被他吸引着目光。
“妈妈我要带你,”
“妈妈我要
第二百四十章 唢呐手曹吾
在这个整个圈子都被黑洞乐队带动,往更快更重方向越走越远的今天,段良才和孙翔一曲《妈妈》,仿佛又将所有人带回到了那个不急不慢诉说情怀的年代。
掌声四起,观众们自发起立,为这场帮他们找回初心的表演送出由衷的敬意。
孙翔将贝雷帽摘了下来,转身戴在了段良才的头顶,并且帮他调了下位置。
这个象征意味十足的动作更是引得全场观众一阵欢呼。
孙翔已经给出了自己最大的帮助,段良才感激的冲他鞠了一躬,便戴着那顶红色贝雷帽下到舞台等候区内,静静等待决定命运的下一场演出了。
费明娜在后台处等候,有些忐忑。
今天要唱的这首歌很难,无论是音乐风格还是演唱难度而言都不是她以前所擅长的。
但是,曹吾告诉过她,如果她能将这首歌拿下来,她未来的路就算是彻底打开了。
回忆着汤老师教授的技巧,她没有注意台上的表演,而是在一旁练习音准,为演出做着最后的准备。
“接下来,有请曹吾战队的费明娜!”
听到主持人请她出场,费明娜深吸了口气,迈步上台。
她今天穿着粉色对襟的褂子和一条黑色长裤,加上盘起的头发,看上去就像是西北地区初嫁的小媳妇儿。
有看过半决赛的观众见她如此打扮,不由忍不住联想起了那场震撼人心的演出。
难道,又是一首那样的歌
大家的目光投向台上,兴奋的看着那个年轻的身影。
已经给大家带来无数次惊喜的曹吾,这次亲自下场,又会呈现出怎样的一场表演呢
站起身来,曹吾往台上走去,欢呼声和掌声淹没了整个摄影棚。
孙翔等人也在微笑鼓掌,很期待接下来的表演。
然而,曹吾上台后,却没有站在主唱的位置,而是来到了乐队老师的中间。
“请允许我占用一点时间,为大家介绍一下一直坐在舞台阴影处的乐队老师们。”
“吉他老师周强,键盘老师古乐康,贝斯老师韩阳,混音林梦洋,京城交响乐团的老师们……”
“在节目录制的过程中,他们没有多少镜头,恐怕很多人也不会关注他们,但他们是这个节目的基石。”
“我们的选手,每一期节目只需要准备自己的一首歌。但乐队老师们却需要准备十几首歌,和每一个选手配合到位。”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过,十几期节目下来,乐队老师的伴奏没有出过一次错,这点很不容易,希望大家能给他们一点掌声。”
啪啪啪!
掌声响起,灯光师也将追光打到了伴奏乐队这边,让每一位观众能够看到他们。
他们几乎每天都是最晚回家的一批,辛苦的排练让他们很少有时间打理自己。
凌乱的长发,唏嘘的胡茬,不是那么好看。
他们也知道这点,便不好意思的避过摄像头,但观众们却因此而送上了更热烈的掌声。
默默无闻奉献的人总是会得到人们的尊敬。
灯光重新回到舞台上,费明娜微笑着站在舞台前。
不知为何,经过曹吾这么一打岔后,她的紧张却消退了不少。
有这么多优秀的,专业的老师在帮自己完成这个节目,自己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曹吾并没有从伴奏乐队那离开,而是来到了前方的立式话筒前,手中拿着一个乐器。
唢呐
一直关注着他的观众们认出了那个乐器,曹吾还会吹唢呐
虽然在大众印象中,唢呐好像不是那么上得了台面,一般都出现在农村红白喜事的场合中。
但经过半决赛的熏陶,就连敲条凳都能那么好听,大家还是多出了几分期待。
全场安静,伴奏乐队组中的小提琴手拉出淡淡的长音。
曹吾举起手中唢呐,下一刻,明亮婉转的唢呐声便铺满全场!
这……这是唢呐!!
不知有多少观众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第二百四十一章 冠军决出
噔噔!噔噔!
低沉的贝斯和鼓点缓缓的帮费明娜垫着节奏,再加上小提琴的烘托,虽然配乐简单,但费明娜充满感情和力度的歌声却让歌曲内容丰富无比。
“身边的那片田野啊!”
“手边的枣花香!”
“高粱熟来红满天~!”
“九儿我,送你去远方……”
就在观众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费明娜再次升key!
这是第几次了观众们已经忘了计数,有人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这首歌居然只有四句歌词!
但这重要吗不重要,他们已经完全沉浸在这首歌的体验中了。
“身边的那片田野啊!”
“手边的枣花香!”
“高粱熟来红满天~!”
“九儿我,送你去远方!”
费明娜的一声渐强长高音让孙翔坐直了身子,他是懂行的,这个假声转真混的操作有些惊住了他!
除了这个技巧的难度本身之外,费明娜的进步之快也是让他惊讶的重要原因。
初赛时,他对费明娜也是比较感兴趣的,因为如此强大的天赋还是不多见的。
但是,考虑到这是一个比赛类的节目,他还是没有和曹吾多争。
费明娜并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完全是野路子出身,唱歌基本上完全是靠自己的先天条件来硬唱。
这样的选手,想在短时间内改掉原本的坏习惯,会比较难。
但让孙翔没有想到的是,曹吾居然在短短的一个多月里,彻底让费明娜变了个人!
其实费明娜上一场的表演并没有让孙翔过于惊艳,毕竟胸腔共鸣本就和她原本的唱歌习惯比较接近,能够唱成那样也在他的预料范围之内,那场老腔几位老师的加分也比较高。
但这次费明娜的表现却让他有些惊讶了,无论是几次升key的稳定和真假声转换的自然,以及对混声的运用已经完全不是那个初赛时的野路子选手了。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毫无疑问,曹吾就是那个伯乐。
费明娜这匹千里马居然在他的手中如焕新生,真是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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