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影战兵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最后一名
沈科的出手太快,令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方静和李梓燕已然将丁彩仪扶了起来,丁彩仪一脸得泪水,她倔强地咬着牙,怒视着白晓华,一言不发。
白晓华更是怒火冲天,就要与沈科拼命
第21章 哈迪斯
在卡迪亚大酒店的门口处,一辆奔驰轿车停在了那里,司机当先地下了车,打开了后面的车门。
沈科与丁彩仪、方静带着小雯正出来,马上看到柳建国一脸媚笑着,屁颠颠地跑到了车门前,他们不由得停住了脚步。不明白是什么样的贵宾驾临,令科伦公司的总经理这般得受宠若惊。
车里走下来的是一个个子高高的西方人,这个人足有一米九的样子,一头红色的头发,分外引人注目。
老外的年纪看不出来,不过,他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也没有留胡子,只能看到下巴上一圈隐隐的黑印,若是留着胡子,一定是络腮。
他虽然比较年青,却也应该在三十岁以上。
在汽车后座的另一边,下来的是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翻译,一下车,便用英语向这位老外介绍着什么。
“杰克先生莅临小女的婚礼,着实令我个婚礼蓬荜生辉呀!”柳建国拍着马屁的道。
翻译连忙把这话用英语说了一遍。
杰克笑着却是摇着头,用英语道:“柳先生太过客气,虽然我是番茄公司的采购专员,但是也是柳先生的朋友,朋友有好事,我又正好在这边,要是不来参加婚礼,反而不好了!”
那翻译又连忙把这句英语译成汉语,讲给柳建国听。
“原来是……是番茄公司的采购专员!”沈科显然也听懂了杰克的话,在翻译还没有译出来的时候,他便说了出来。
丁彩仪一愣,诧异地看着沈科,可能是没有想到沈科还听得懂英语。
方静恍然大悟一般地道:“难怪柳老板这么殷勤,原来是他的大客户!”
番茄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手机生产商,番茄手机也是世界上最为畅销的手机,科伦公司就是替番茄手机生产手机芯片的,当然,科伦公司也替别的手机客户生产零部件。【#… &…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不过,很多人都知道,科伦公司之所以能够有今天这般的规模,发展得如此之快,主要还是因为番茄公司的原因,如果番茄公司哪一天不要科伦公司的产品了,也许科伦公司就会迅速的倒闭。
这也就难怪柳建国这么一个大公司的老板,会对一个小小的采购专员巴结奉承了。
“走吧!”丁彩仪不愿意再在这里多呆上片刻,催促着道。
沈科和丁彩仪在前,方静抱着小雯在后,一行人准备绕过这辆停在门口的轿车,往停车场去。
却也在这个时候,杰克抬起头来看到了沈科,他愣了一下,不由得大呼起来:“哈迪斯!哈迪斯!”,丢下了柳建国,向他急走过去。
沈科怔怔地看着杰克,忽然觉得这个人也似曾相识,却又什么都记不起来。
杰克显得十分激动,来到沈科的面前,张开了双臂,一把将他抱在了怀里,嘴里还喃喃自语的用英语念叨着:“哈迪斯,原来你没有死,我们都已经你已经
死了呢!”
沈科听得懂他的话,莫名其妙:“谁是哈迪斯我……我什么时候死了”
也许是过于激动,杰克并没有在意沈科的反问,还在自顾自地说着:“你知道吗你走之后,大家的心都散了,我也离开了那里!今天见到你,我太高兴了!”
沈科一把将他推开来,竟然也飙起了英语:“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什么哈迪斯!”
杰克呆呆地看着沈科发愣,仔细地打量着。
丁彩仪和方静也吃惊看看着沈科,她们的英语都不错,发现沈科的英语说得十分地道,竟然不打一点儿地结巴,比汉语说得要利落了许多,而且带着伦敦的方言。
两个人面面相觑,忽然都意识到,沈科并不是一个普通人,他或许有着一段极其丰富的往事,只是这些事情,他都不记得了。
杰克很不甘心,忽然握住了他的左手,将他的袖子撸了起来,马上看到了他的臂弯出纹着一朵十分漂亮的九瓣莲花,他不由得大叫:“你若不是哈迪斯,怎么会有这个纹身”
沈科呆呆地看着自己的胳膊,只得道:“我身上一直就有的呀!”
丁彩仪走过来向杰克用英语作着解释:“他从医院出来,以前的所有事情都不记得了!”
“原来是这样!他是不是得了失忆症”杰克问着丁彩仪。
丁彩仪点了点头。
柳建国看着杰克与沈科亲热的举动,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更听不懂他们用英语对话说的是什么,只觉得自己此时仿佛成了一个陌路人。
为了刷一刷自己的存在感,柳建国来到了杰克和沈科之间,咳嗽了一声,十分尴尬地看了一眼沈科,问着杰克:“这位先生是您的朋友吗”
翻译连忙把这话译出来。
杰克连连点着头,同时告诉着他:“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我们番茄的老板布什先生的救命恩人!”
当翻译把杰克的话翻译成汉语说与柳建国之时,柳建国立时如霜打的茄子一般,又发傻,又发蔫,望着沈科,半晌才笑笑,道:“先生既然是杰克先生的老朋友,也是我们的贵客,刚才多有得罪,还望大人不记小人过,便陪着杰克先生一起到厅里入座吧!”
沈科瞪了他一眼,快人快语地道:“柳……柳老板这脸翻……翻得,比三岁的毛孩子还快!”
柳建国只是嘿嘿一笑,并不以为意。
沈科看看丁彩仪和方静,知道这两个人并没有再要入席的打算,当下摆着手:“算……算了吧,今天我们也……也没有这个心情了!”
柳建国也知道,今天发生了这么不愉快的事情,再让他们重新入席,的确有些牵强了,也便没有再招呼。
反倒是杰克,十分热情,一
第22章 情不自禁
参加婚礼,却被赶了出来,这多少都令丁彩仪和方静十分得别扭。
方静十分大方地请丁彩仪和沈科到她的觅园餐厅去吃饭,但是被丁彩仪回绝了,就在附近找了一个小饭店,随便吃了点儿东西,填饱肚子。
方静一直在安慰着丁彩仪,劝她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就当白晓华是个垃圾,丢掉就丢掉了。
沈科却出奇地安静,仿佛一个乖巧的孩子,坐在那里听着这两个闺蜜说着话。
开始的时候,方静还有些埋怨沈科,认为他的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毕竟是别人的婚礼,一生也就只有这一次。
沈科终于忍不住地道:“我……我就是想让他们出丑!那……那个男的太坏了!也不问个清楚,还……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打彩仪!”
丁彩仪的心里热乎乎的,忽然觉得这个才认识没有几天的小子,实在要比白晓华强了不知道有多少倍。
“算了,方姐,你也别埋怨沈科了,他是为了替我出气!”
方静闭上了嘴,如今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丁彩仪叹了口气,道:“我其实应该感到庆幸,幸亏他变了心,不然的话,就算是我跟他在一起,将来也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是呀!”方静也发出感慨来:“知人知面不知心!想当年,他追你的时候那么惊天动地,原来都是假的!还有,当初他家那么穷,没有人正眼看过他,也就是你,还把自己打工的钱贴补给他,四年里,有三年其实是你在供着他!还有,毕业的时候,他找不到工作,却说要考研,不是你供了他一年他狗屁没考上,反而你这个一边上班,一边学习的人考上了,他觉得没脸,才找地方上了一年的班,要不是你帮助他,鼓励他,他也不可能在第二年考上研究生,也就到不了科伦公司来!”
“过去的了事,不提也罢!”
“你们两个人的事情,其实咱们同班的同学都知道,所有的人都在为你鸣不平!”
丁彩仪苦笑了一声:“也许这就是命吧!或许是前世我欠他的,今世就要这么还给他!”
方静又骂了白晓华一回,但是她的女儿小雯却是哈欠连天,丁彩仪看在眼里,还是将她和小雯送回了家。
在花城小区的门口,方静又劝慰了丁彩仪半天,直到丁彩仪催促着,她才离开。
车里只剩下了丁彩仪和沈科两个人。
“你回政法小区吗”丁彩仪问着沈科。
“你要回……回家吗”
“我想去ktv喝酒!唱歌!”
“那好呀!我……我陪你去!”
丁彩仪也没有推辞,开着车径直来到了海天之恋ktv场。
下午的包厢很清静,也很便宜,两个人要了一个小包,丁彩仪又要了十瓶啤酒以及一些干果点心,不客气地当先唱了起来。
沈科坐在沙发上,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听
着丁彩仪的声嘶力竭般得嘶吼,他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女人表面虽然强大,但是内心却是脆弱的,今天她一定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所以才会这般得入放纵。
“窗外的细雨,伴着辛酸的泪滴,
曾经亲爱的你,现在在哪里!”……
当这首《忘记你》唱起来的时候,在摇曳的彩灯之下,沈科忽然看到丁彩仪满面的泪水。
“过去的甜蜜,如今苦涩的回忆;
是否你还在乎你还会想起”……
沈科紧紧地皱着眉头,丁彩仪嘴里说得轻松,说她会放下以往的一切,放下所有的过去;但是实际上,这些过去了的事,已然深深地烙刻在她的心里,又是如何能够说丢就丢得开的呢
“忘记你!忘记你!我还是不能忘记你!
忘记你!忘记你!我还是无法忘记你!”……
蓦然,沈科又觉得有记忆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不像自己,一点儿的记忆也没有,也就没有了悲伤,没有的快乐,没有了怀念,也没有了梦想!
“爱情这东西,可怜时间的冲洗;
谁又记得谁,又是谁的唯一
酒杯再举起,狠狠喝醉骗自己;
想要忘记你,却把自己忘记!
忘记你,忘记你,我还是不能忘记你!
忘记你,忘记你,我还是无法忘记你!……”
这首歌后面是漫长的反复,仿佛和尚念经一样得哼着同一个曲调,听得沈科都有些昏昏沉沉,但是丁彩仪却依然陶醉,仿佛深陷戏中。
终于,这一曲完毕,丁彩仪擦着脸上的泪水,依然没有走出内心的情伤。
她把话筒递给了沈科,但是沈科却摆了摆手,他自己都不知道会唱什么歌。
“还是你……你来唱吧,我听着就好,当你……你的听众!”
丁彩仪愣了愣,却把音响关掉了,道:“我一个人唱死也就七八首歌,这嗓子就受不了了,你要是不唱,那就歇会儿!”
“也好!”沈科递给她一瓶啤酒,两个人拿着瓶子对撞了一下,也没用杯子,直接对着瓶子口喝了起来。
看着丁彩仪喝酒的样子,好像是一个女汉子一般得爽快。
转眼间,两个人便对干了三瓶啤酒,沈科还不觉得如何,但是丁彩仪已然有些微醉了,她的话也多了起来。
“其实,我也看得出来,你肯定是有故事的人!”丁彩仪指着沈科,口齿有些不清。
“我……我能有什么故事”沈科紧锁着眉头,这也是他自己想要知道的。
“我觉得吧,你的故事,肯定还是那种特别精彩的!”
“那你……你猜猜
第23章 纽扣窃听器
一连两天,沈科都没有敢给丁彩仪打电话,更没敢跑去找她。
虽然那天他强词夺理的让丁彩仪觉得,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因为丁彩仪有意的诱惑,并且把责任都推到了她的头上。不过,他自己也非常清楚,是他没有能够把持住自己。
顾可军看到沈科一直呆在家里,有些奇怪,还劝着他应该多出去走走,最少也要找一份工作。
直到如今,顾可军还是希望沈科能够考虑他的建议,到卡迪亚大酒店去当保安队长。
“我……我这么大的能耐,就只能当……当个保安队长”
沈科不屑地道,如果顾可军再要说的话,他便要收拾东西离开,弄得顾可军也只好闭嘴。
实际上,顾可军这几天被借调到了刑警队,也忙得不可开交,也没有过多的时间与沈科聊天,多数的时候,每天回来也就睡个觉,而且总是在深更半夜才回来,他是把家当成了旅馆。
显然槐城发现了一件很大的刑事案件,但是却没有任何消息传出来,这令沈科也能够感觉到其中的诡秘。
李梓燕没有食言,在白晓华婚礼后的第二天,便给沈科以发送快递的方式,寄来了一包他想要的半导体的电子元件,这里面最小的二极管果然只有针尖大小,只在戴着放大镜,才可以看得清楚。
沈科花了半天的时间,又往电子商城转了一圈,如今他的身上有五万元现金,这是丁彩仪之前把那二十万捐了十五万之后,剩下来的五万尽数给了他,他可以很长时间不用再去取钱,也能够花销了。
他首先给自己买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又采购了一些需要的工具,回到家之后,一个人默默地工作了一个下午,竟然做出了四个小小的窃听器来。
沈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些东西,他只是凭着感觉,认为李梓燕给他的那些电子元件,就很适合做这东西,而实际上,李梓燕之所以给他寄来那些元件,也是因为他的列表清单。
沈科根本没有自己是从哪里学会的制作窃听器的记忆,仿佛他天生就会做一样。【 ¥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当他拿着一个小小的犹如扭扣大小的窃听器,很是得意,有一种十分幸福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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