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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伯爵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二八后生

    床已经换了木板床,床上一张薄毯,一个枕头。路德只穿着短裤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窗户与房门打开。

    因为庞贝领的夏秋时节实在是太热了,路德需要必要的通风。

    阳光顺着窗户射了进来,照在了路德的腿上。在那一刹那,路德其实已经醒了,不过因为上午是悠闲的时间,最近领地内也没多大的事情,所以路德决定睡个懒觉。

    结果没过多久,路德就感觉到了自己的鼻孔有点痒痒的,路德之内无奈的睁开了眼睛。

    入目的是一只精致的小萝莉。

    莉莉,庞贝,这只小萝莉正趴在床上,手里边不知道从哪里拿来的一根草,正在他的鼻孔外扫来扫去。

    见到路德醒来,莉莉笑的很开心。

    “大懒虫。”

    路德翻了翻白眼,从床上坐起,一把抱住莉莉,然后放在了床下。然后自己也从床上下来,穿上鞋子开始穿衣服。

    “莉莉,你可是贵族家的淑女,要矜持,矜持。一早上来男人的房间,太不淑女了。”

    路德一边穿衣服,一边说道。

    “谁要做淑女,我莉莉,庞贝的迟早会成为一名女骑士,而且要比路德,庞贝要强大。到时候,我让路德去东,他就不敢去西。”

    莉莉挺了挺自己的小胸膛,骄傲道。

    “还有一年二个月,我就八岁了。”莉莉很快又补充道。

    路德的眼睛彻底成了卫生眼,自从上次答应这支小萝莉,要在八岁的时候,教她进行骑士训练。

    这个小萝莉就每天来叫醒她,还不断的提醒路德,她已经一天天长大了。

    小气,记仇,还很执着。

    名叫莉莉的萝莉,绝对不好惹。

    不过路德偶尔也会差遣这只小萝莉,穿好衣服后,路德对小萝莉道:“莉莉,帮我把小玛雅叫过来。”

    “喔。”小萝莉没意识到自己被差遣了,像是帮朋友的忙一样,很爽快的去叫莉莉过来了。

    很快,穿着女仆装,踩着小圆头皮鞋,可爱的小玛雅就来了。

    就是小玛雅仍然绷着一张脸,如果笑一笑就萌萌哒了。

    “小玛雅,早餐我要两大块面包,两杯牛奶,三块牛排。”路德飞快的说道。

    “好的,我立刻去吩咐厨房。”小玛雅点了点头,然后飞快的踩着小圆头皮鞋跑了。

    真是认真负责的小女仆。

    “莉莉,你该去上文化课了吧”小玛雅走后,路德提醒莉莉道。

    没意识到自己被嫌弃了,莉莉想起来自己还要上课,连忙对路德道:“路德,再见。”

    说完,也一溜烟的跑了。

    路德觉得耳根子都清净多了。呼出一口气,路德伸了伸懒腰,然后洗漱一下,又在小玛雅的服侍下,吃了早餐。

    然后路德就来到了自己的书房内,自己看了一会儿书。

    因为不上文化课了,所以上午是路德自由分配的时间。如果领地内有什么事情,路德会先处理。

    当然大部分都是没啥事情的,就算有事情鲁鲁修也会处理。所以路德在上午的时候,都是非常悠闲的,看看书。

    此刻路德看的就是谋一本骑士小说。

    很套路的小说,一名流浪骑士从一头巨龙的手中,解救了公主,并且成为了公主的丈夫,被国王册封为伯爵的故事。

    老套。

    但是从里边,路德还是可以了解一下,这个世界上的巨龙的。

    挺有用的。

    “路德骑士,巴西骑士回来了,带来了一队人数五六百人的自由民,鲁鲁修市长叫您去市政厅一趟。”

     




第五十二章 领民的安排
    稍微了解了一下斯顿骑士的工作,路德就开始进入了正题。

    “巴西骑士你辛苦了,你在领地内先休息三天,等三天后再去与斯顿骑士汇合。”路德很体恤的对巴西骑士说道。

    “谢谢您,路德骑士。”巴西骑士很感激道。

    这一次去帕克侯爵的领地,穿越了数个爵位实地贵族的领地,路途遥远,有些路也不好走。

    这一来一回,就算是以骑士的雄厚体力,也觉得有些疲累。

    现在他以及随行的卫兵们都需要休息。

    当然,如果路德硬要让他们明天就重新出发也没问题,但难免会让巴西骑士,以及卫兵们产生怨言。

    相反,主动让他们休息两天,会赢得骑士卫兵们的感激。

    算是路德身为领主的,小小的收买人心。

    话说,路德对这方面已经越来越熟练了。

    让巴西骑士下去休息之后,路德转过头看了看鲁鲁修,此刻鲁鲁修趁着路德与巴西骑士说话的时候,已经取出了一张图纸放在了书桌上。

    “按照计划,我们将在庞贝领的四周,开发新的农田。至于新来的一万人,我打算分作二十个村庄,每个村庄大约有五百人。这是我初步选定的二十个据点,路德你看看。”

    鲁鲁修指了指地图上的二十个小黑点道。

    这张地图包涵了巴顿男爵的全部领地,其中庞贝领距离巴顿男爵的主城,凯越城,相当遥远。

    甚至于巴顿男爵的其他领地并不接壤,仿佛是一颗钉子一样,钉在了南方森林内,看起来仿佛是一块飞地。

    庞贝城堡是一个大叉叉,而二十个小黑点则以扇形的方式,不规则的排列在庞贝城堡的南方。

    路德对于这个布局没有什么意见,但是对于这些村庄的防御力,却是觉得有点忧心,毕竟庞贝领内的安全情况并不好。

    仿佛无边无际一样的森林内,可是蕴含着许多的魔兽,类人种族,甚至是巨龙。

    “这样布置可以,但是记得每一个村庄都要拥有一定的防御力,砍伐大树建造外部屏障,并且每个村庄,必须选拔出五十个民兵。农忙的时候,民兵们依旧是农民,但遇到危险,民兵们也可以作为守卫力量。”

    路德沉吟了一下,给出了一个注重防御力的方案。

    “这个没问题,顶多是付出一些武器而已。”鲁鲁修赞同了这个方案。随即,两个人一起带着少许的卫兵出了市政厅,并到达了城堡外的一处空地上。

    巴西骑士带来的五百余人的民众,目前就被安排在这片空地上,由一队卫兵进行简单的管理工作。

    这些民众,怎么说呢。

    精神面貌并不好。

    首先是肉眼可见的,能看得出这些民众们脸上的菜色,那代表着营养不良。

    其次是这些民众的身上十分肮脏,这代表着他们已经被生活打击到了,不怎么在乎卫生问题了。

    总而言之,这帮民众看起来是乱糟糟的。

    不过这也正常,否则如果有稳定的生活,自由民们是不会选择背井离乡,来到这偏远的庞贝领讨生活的,哪怕是庞贝给出的条件十分丰厚。

    除此之外,路德还看到了不少民众们眼中蕴含着的对未来的忐忑。

    这很正常,初来乍到到新的环境,正常人都会觉得忐忑,更别说庞贝领未必是安全的地方。

    就算庞贝领安全,他们还没见过领主大人,不知道领主大人是不是真的会兑现承诺。

    这帮民众就像是一群受惊的绵阳,需要安抚。

    除此之外,路德还看到了这帮



第五十三章 第一个据点建立
    登记姓名,记录户口这种事情很简单,市政厅的官员们只花了一天时间就制作好了。

    从此这五百多人的民众,就算是庞贝治下的领民了。

    他们即将前往的据点,也有一个名字,叫做庞贝一号村。

    不管是路德,还是鲁鲁修,对于村庄的名字都不太在意,叫一号村容易记住,记录,不是挺好的吗

    不过村民的身体状况,却还是出乎了路德的意料之外。不仅营养不良,因为连日赶路,还十分的疲劳。

    因此路德又安排了民众们多待了三天,在第六天,民众们才在两名骑士以及一队卫兵,以及一些市政厅官员的率领下,前往第一号据点。

    也就是庞贝一号村的地址。

    村庄的建造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而在村庄建造好之后,那些官员则率领民众们,拿起斧头等工具,进行发规模的伐木,砍伐森林,建造良田。

    一个月后。

    这是一个十分给面子的大晴天,万里无云,炙热的阳光直射大地。

    当然也给了十分难受的大热天,能热的人中暑的大热天。

    庞贝第一号村庄。

    这座村庄坐落在一块空地上,东边有一条小河流过,保证了村庄的水源。四周则是一片已经开发出来的田地。

    目前还不算农田,因为田地上还残留着许多的树根,需要清理树根,再进行引水渠的规划,才算是农田。

    更远的地方,则是茂密的森林。

    计划是经过整个秋天,在冬天冻土之前,把第一号村所要开垦的土地,全部开垦出来。

    在成型的时候,会与紧邻的庞贝村庄连接起来,最终二十个村庄将会形成一个完整的平原农田地形。

    这种地形的开发,不仅给与了民众们赖以生存的田地,也给予了开阔的视野,有效的发现可能从森林中窜出来的野兽,魔兽等等威胁。

    而庞贝第一号村庄本身,则具有最基本的防御能力。

    这是一座由木头为主体搭建的村庄,村庄的外围有木质的围墙,具有厚度与高度,仿佛是一座小城堡。

    村口有南北两个,村口设置有大门,大门的两侧设置有瞭望塔。

    村内有一百多座房屋,也都是木质结构,双层,占地面积大约有二百平方,足够一家子七八口人居住。

    村子内的大多数人都出门去砍伐森林去了,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村内外到处都可以见到孩童嬉闹,传出了清脆的笑声。

    除此之外,还有五十名民兵,正在村外的一处平地上,在骑士们的教导之下,进行简单的训练。

    民兵配备有弓箭,长枪,剑等武器。

    不强求民兵有多大的作战能力,只要在发生危险的时候,民兵们能够依托村庄进行基本的防御就行了。

    民兵的训练只有上午,等下午的时候,他们就会加入砍伐大军,去祸害森林去了。

    留守村庄的孩童之中,有一个孩子比较特别。

    这是个拥有一头金色头发的男孩子,长的很普通,身材也很普通。这孩子特别的地方是不怎么合群,喜欢独自一人坐在小溪边上发呆。

    男孩叫金币。

    因为男孩与村子里的孩子玩不来,所以村里的孩子们都嫌弃他,叫他阿呆。

    其实阿呆并不是不合群,他坐在小溪边上发呆是因为想念自己的朋友。

    “普尔,卡费,娜鲁他们不知道怎么样了”

    “为什么我们要来这里这个陌生的地方与我的朋友们分开而且在路上的时候,飞利浦还死了。”

    金币呆呆的坐在小溪边上,双手撑着自己的下巴发呆,眸子中露出了伤心之色。

    飞利浦是金币养的一条狗,在路上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就死掉了。

    金币很伤心。

    “不过,这个叫庞贝的地方也有可以的地方,至少爸爸妈妈不再愁眉苦脸,很有干劲的去砍伐森林了,而且也不用成天饿着肚子。能吃饱饭。”

     



第五十四章 领地事
    路德一行人的动静不小,很快就吸引了正在村外空地上训练的骑士的注意。

    这名骑士是一名中年人,拥有一张国字脸,不拘言笑,加上身材高壮,看着十分的有威严。

    他是米歇骑士。

    出生于六大骑士领主家族之一,在没有投奔庞贝之前,一直在奥兰治行省内的一个偏远男爵领地内讨生活。

    生活还马马虎虎,骑士不管在哪里都能找到看家护院的工作,能很好的活下去。

    但是在外谋生,总比不上回来故乡。所以米歇骑士在接到家族的书信之后,就立刻回到了巴顿男爵领,成为了庞贝家属下的护卫骑士之一。

    能力嘛。

    只能说平平。

    米歇骑士已经到达中年,却还是一名初级骑士,而且在初级骑士之中也是属于平庸的。

    估计米歇骑士这一辈子也不能到达中级骑士了。不过他也有优点,做事一丝不苟,十分的稳重。

    像庞贝家族这样的小骑士领主家族,米歇骑士这样人,是属于中流砥柱。因为做事一丝不苟,所以路德把这座庞贝一号村,暂时的护卫,以及训练民兵的工作交给了他。

    “就地解散,去拿工具,帮助砍伐森林,开垦田地。”米歇骑士下令民兵们就地解散,然后一路小跑,迎接向路德。

    “路德骑士。”

    米歇骑士右手抚胸,弯腰行了一个礼节。

    “没多大事,就是庞贝一号村已经建成,我身为代领主,想来看一看这座村庄。”路德摆了摆手,翻身下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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