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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伯爵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二八后生
    有那钱还不如多喝点葡萄酒呢。

    庞贝乡下小地方,还需要马戏团进行表演

    开什么玩笑。

    但是路德做到了,他让庞贝壮大,建立了城池,并且聘用了马戏团来庞贝进行表演。

    打算让领民陷入狂欢。

    丰收,喜悦,消费。

    …….

    秋夜。

    天空晴朗,万里无云。

    庞贝三号村,已经收割完毕的小麦田上,搭建起了一座临时的舞台,舞台是圆形,帕拉达马戏团正在进行表演,一号村的村民,还有附近的村民坐着观看马戏表演。

    华丽的驯兽,惊险刺激的杂技表演,还有滑稽搞笑的小丑,都引来了村民们的阵阵掌声,气氛一片欢乐。

    “来到庞贝,真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明智的决定。”在欢乐的气氛之中,一位观众感叹道。

    这位观众是个青年人,模样普普通通,但是身形却十分健壮,身上散布着常年劳作的痕迹。

    他叫奥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

    在一年前他从帕克侯爵的领地来到了庞贝,来的时候茫然,但现在却充满了幸福,以及喜悦。

    今年的收成真的特别的好,好的超乎奥斯的想象,如果每一年的都能有这么大的收获,那真是太幸福了。

    农民们的思想非常单纯,最幸福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丰收,特大的丰收。

    “我也觉得来到庞贝是这辈子做的最明智的决定。”旁边一位观众附和道。奥斯转头看去,见到了一位中年人。

    农民都要显老一些,这位中年人看起来已经接近老年了,但是奥斯知道对方可能才四十岁也不一定。

    “您是哪里人”中年人的赞同,让奥斯有一种遇到同志的感觉,于是他问道。

    这里是庞贝三号村,奥斯是本村村民,但是他不认识这个中年人,应该是从别的村庄来的。

    这很普通。

    听说演出持续一个月,不少人都是三刷四刷无数刷,马戏团到达哪个村庄表演,他们就跟到哪里观看。

    “帕克侯爵,深林镇人。山猫。”中年人自我介绍道,并伸出了右手。

    “帕克侯爵,雪山镇人,奥斯。”奥斯也伸出了右手与山猫握了握手。

    “错了。”放开了手后,奥斯却是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错了”山猫有点讶然,不知道奥斯在说什么错了。

    “我们不是帕克侯爵领的人,以后我们都是庞贝领的人,我们的领主是庞贝骑士,这一代的领主是索尔庞贝骑士,下一代的领主是仁慈者,路德,庞贝骑士。”

    奥斯笑着说道,脸上洋溢着尊敬之色,语气不乏自豪。

    绰号“仁慈者”。

    如今的代理领主,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能做这位伟大领主的领民,奥斯由衷觉得自豪。

    “是的,我们都是庞贝人。”山猫稍稍一愣,随即引起了心中的共鸣,点




第一百四十章 庞贝家的声望(第三更)
    声望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能感觉到。

    整个普鲁士王国声望最高的家族,当然是普鲁士王室。虽然王室经过那次大事件的打击,声望一落千丈。

    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放眼全国没有哪个家族的声望能比得上王室。

    而奥兰治声望最高是哪个

    帕克侯爵

    某一位大公爵

    都不是,奥兰治声望最高的是利比亚伯爵。

    因为利比亚伯爵的爵位最古老,伯爵爵位来自于初代王米修麾下的八大骑士之一。

    在贵族之中古老,就等于是声望。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利比亚家族实力强大,是整个奥兰治实力最强大的家族。

    古老,血统,实力,三者结合起来就等于是贵族的声望。

    相比于利比亚伯爵的声望,巴顿男爵的声望在整个奥兰治是属于中下游的。

    古老,血统这两样东西不是一撮而就的事情,作为一个新兴起的贵族,或者是正在兴起的贵族,最能增加声望的事情就是显示自己的实力。

    虽然在别扭的贵族们看来,相对于古老,血统两个因素,实力是最末流的。

    但是别扭的贵族们,偶尔也会因为实力而低头。

    总而言之,在没有古老,血统的情况下,实力就是看得见的声望。

    实力又分作财力,武力。

    有财力可以招募骑士扩充武力,有武力可以带来财富。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存在。

    而炫耀自己的实力,就是显露自己的财力,武力,如果能有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那就更好了。

    帕克侯爵领,主城,斯巴达城!

    这是一座人口规模在十万以上的大型城池,放在整个奥兰治也是首屈一指的大城。

    当初斯顿骑士就是以这座城池作为大本营,招募了许多帕克侯爵领内的农民,进入庞贝成为了新庞贝人。

    帕克侯爵的称号是“刽子手”。

    他对自己领地内的有田农民下手,通过强行购买,杀戮,以及各种肮脏的手段夺取了土地,并引进农奴进行耕种,最终达到收敛财富的目的。

    这对斯巴达城也有一定的影响,因为虽然农民们才是直接受害者,但是刽子手的名声,仿佛是一片阴云一样,压在了城内居民们的心头。

    在整个领地内,实地大贵族就等同于国王。

    今天国王要对农民下手,那么难保明天不会对居民下手。

    信用这种东西,仿佛就像是鸟儿做巢一样,一点点的拼凑出来的。但是倒塌的话,只需要一阵大风。

    显然刽子手帕克侯爵的信用是负数的。

    所以斯巴达城内人心惶惶,甚至于一部分中产阶级都已经开始陆续迁出斯巴达城,前往其他贵族领地内居住了。

    但是帕克侯爵这条船虽然破洞了,但到底没沉没,所以整个斯巴达城还是人来人往,相当繁荣。

    在斯巴达城东平民区内,有一处酒馆,叫做“骑士与枪酒馆”。

    很俗套的名字。

    酒馆的老板人挺好的,在街区内也颇有势力,所以这座酒馆的声音向来很不错,是附近平民们主要消费的酒馆。

    这个世界的酒馆非常有特色,往往都附加经营皮条生意。

    此刻是前半夜,八点钟左右,正是酒馆最热闹的时候。

    骑士与枪酒馆内,人声鼎沸,各色样的男人都在痛快喝酒,也有一些美丽的女性正在买醉。

    还有穿着暴.露衣服,身材非常火爆的酒侍端着酒盘走过,这些酒侍不时扭动一下屁股,显得十分骚气。

    这就是酒馆内的皮条生意,如果看上眼了,就算在酒馆内的厕所内来一发也不是问题,只要付得起钱。

    酒味,汗味,女人。

    &



第一百四十一章 庞贝家的声望(二)(第四更)
    向来落魄的约翰,居然拿出来一枚金币,购买“深蓝葡萄酒”,这不得不让人惊讶。

    不仅是这位是熟客,其他熟悉约翰的人也都露出了惊讶之色。

    那些端着就盘子,既做酒侍又做皮肉生意的女人们则是纷纷以大胆炙热的眼神看向约翰。

    这就是金币的魅力。

    约翰一下子成为了整个酒馆的焦点。

    约翰则是端起了红酒轻轻的摇了摇,然后闻了闻最终喝了小口,喝完后,他英俊的脸上露出了陶醉之色,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喝过这么高档的葡萄酒了。

    片刻之后,约翰才容光焕发的回答这名熟客的问题,说道:“一位大人物支助了我一大笔金币,让我安顿下来写我的诗歌,要知道诗歌这种高雅的文学,没有安定的环境是写不出来的。”

    约翰的脸上身上散发着诗人的气息,一瞬间就高大上了起来。

    但是知道吟游诗人是什么货色的客人们却是撇了撇嘴,在心中想着。

    “这老约翰撞了大运,不知道哪里绑了一位贵妇人,这才能这么阔绰。至于支助一大笔资金,不过就是包养费而已。”

    不得不承认,酒客们的心中是有一丝丝妒忌的,有人靠身体吃饭,有人靠脸蛋吃饭。

    而往往靠脸蛋吃饭的人,活的会更滋润。

    约翰看着四周投射来的羡慕妒忌恨的眼神,心里边有一些飘飘然了,多少年了,他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了。

    真是舒爽啊。

    约翰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压下了要飘起来的心思。因为他终于想起了正经事情了,约翰装作很平淡的说道:“先不谈这件事情了,最近奥兰治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你们知道吗”

    “什么事情”约翰成功的吸引了酒馆内的客人们的注意,此刻有一位客人情不自禁的问道。

    只有老板一个人不动声色的在吧台后边,用布擦着酒杯,尽管酒杯已经很干净了,但他还是擦着。

    老板知道约翰的本职工作是吟游诗人,吟游诗人从字面意思就很清楚了。

    吟游,诗人。

    一张嘴游走天下,靠着一张嘴生活下去,或落魄,或飞黄腾达,诗人只是兼职。至于被包养,更是最近几十年才流行起来的。

    早年的吟游诗人,是靠嘴巴吃饭的。

    老板看着约翰进入酒馆后的举动,便知道约翰要做什么。不过他是无所谓的,反正酒馆只要有客人,就会成为消息集散地。

    宣传事情,打探情报的好地方。

    约翰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大名鼎鼎的秋风盗贼团被人给覆灭了,要知道这支盗贼团可是声名赫赫的庞大盗贼团,首领是一位叫做奥米马的高级骑士,听说距离大骑士只有一步之遥,麾下更是有五十多位中级骑士,一百多位初级骑士,还有两位巫师先生。”

    约翰用一种夸张的语气,绘声绘色的说道。

    老板擦杯子的手停顿了一下,作为一位消息通,他知道这个盗贼团,他肯定约翰自己提升了秋风盗贼团的实力。

    据他所知,秋风盗贼团虽然也是奥兰治境内的大型盗贼团,但是实力嘛,应该是处在中下游。

    没约翰说的这么夸张。

    但是知道的这么清楚的只有老板一个人,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秋风盗贼团是什么家伙,只是从约翰的口中,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这是一个实力强悍的大型盗贼团。

    而这样的盗贼团居然被人给消灭了。

    “这么强大的盗贼团居然被人给消灭了是利比亚伯爵阁下出动了军队吗”一位客人发出了惊呼。

    其余的客人也都露出了震撼之色。

    约翰见客人们上钩,嘴角微微翘起,然后摇了摇头说道:“动手是的庞贝家族。”

    “庞贝家族没听说过。



第一百四十二章庞贝家的声望(三)
    “十万金币”

    四周的客人们都倒吸了一口冷气,正在喝酒的客人将酒杯停在了空中,想拿酒的人手一抖。

    附近的酒侍们端着酒盘的手也是一抖,盘子险些掉了下去。

    老板还是在擦着杯子,但是从他的手也是一抖,酒杯差点从手中掉落了下来,要知道这是非常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因为老板从事这行已经二三十年了。

    总而言之是震撼。

    金币,就是太阳,散发着灼热强烈的光芒,吸引着普通人的眸光。

    这是一家平民酒馆,来这里消费的都是附近的居民,他们见到约翰拿出一个金币买了一杯酒的时候,就已经觉得非常艳羡了。

    更别说是十万金币了。

    要是没有意外的话,那么在场的人们包括酒馆老板,这辈子都不可能赚取十万金币。

    如果说约翰获得了一笔资助,让酒馆内的人们一阵羡慕妒忌恨,那么十万金币这么庞大的资金,已经让人们无力了,妒忌都妒忌不起来。

    “庞大的武力,显赫的财力,庞贝,嘿。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奥兰治真会出现一支顶尖的骑士家族。”

    良久之后,一个酒客嘿然一笑,将手中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说道。

    凝固的气氛一松,酒客们纷纷恢复了正常,十万金币确实震撼,但距离他们太远了,所以没什么好多想的。

    但是气氛却是更加的烘托了起来。

    在场的人们知道了奥兰治还有一个庞贝骑士家族,强悍勇猛的庞贝骑士,强大的武力,雄厚的财力。

    而酒馆向来是消息的集散地,一位酒客今天能来骑士与枪酒馆喝酒,明天可能去附近街区的酒馆喝酒。

    当他们去别的酒馆喝酒的时候,忽然想起庞贝家族,自然也会跟着吹一吹,新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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