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凡伯爵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二八后生
但高山之鹰显然记得路德,毕竟它们的王送出了史无前例的十朵雪明花。
而高山之鹰们显然也了解明雪花的价值,所以带来了十五朵明雪花,换取二十万金币。
多出来的部分,算是给人类的劳务费。
路德三人听了之后目瞪口呆,一头红龙打劫一群高山之鹰,并且成功。
鹰之王甚至没有战斗,立刻选择屈服。
守序生物果然是一群理智的生物。
随即庞贝家族的三个人觉得有些忧虑,因为历史上庞贝城堡有许多次被龙给攻破过。
龙洗劫了财富,造成了伤亡。
鹰山距离庞贝城不近,但也不远。绝对是在一头红龙的威慑范围之内。
现在关键的是,这头红龙想不想来人类世界打劫一下。
因为自从人类崛起之后,很多龙都知道打劫人类是有一定风险的事情,或许打劫不成,反而被屠龙。
但是打劫人类,或是被屠龙的事件还是屡次发生。
这要看这头龙的年纪。
五色龙,红龙,蓝龙,绿龙,黑龙,白龙这五种龙是极为贪财而邪恶的存在,它们还很暴躁,易怒,崇信自己的力量。
越年轻的龙,越是渴望展现自己的力量,发动一场战争。当然也就造成了很高的死亡率。而当一头五色龙渐渐年长的时候,它们会选择利用别的方式来打劫财富。
比如说收取保护费。
就像这一次这头红龙敲诈高山之鹰一样。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红龙到底打不打劫人类,还要看红龙具体是怎么想的。
总而言之,红龙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缠的生物之一。
顺便说一下,因为龙不断打劫人类的金币,而且在龙临死前,龙们会找一个秘密的地方埋葬自己与财富。
所以人类虽然不断的发现黄金矿,但是黄金的价值一直很稳定没有贬值。
从这一方面来说,龙们就像是这个世界的银行一样,稳定了货币的价值。
阿门。
不过忧虑归忧虑,发愁也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因为这头带幼崽的红龙,既然连鹰之王都选择屈服,那么靠庞贝的力量是不可能防御的。
就算是利比亚伯爵,也未必有能力阻挡这么一头强大的巨龙。
如果对方来收取保护费,路德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乖乖的交税。
妈的,领主还要交税。
可怕。
先不谈这些,对于高山之鹰的请求,路德自然不会拒绝。别的不说,就说上一次的雪明花,路德也应该帮助这群守序生物。
“好的,请您稍等一天时间,我去筹集一下金币。”路德捡起了地上的雪明花,将这件事情揽了下来。
“谢谢你,人类。”高山之鹰感激道。
“客气了,高山之鹰先生。”路德也说道。
城堡内也没有可以招待高山之鹰的地方,所以路德只能让高山之鹰在城堡外呆着,然后路德就派遣了老爸前往凯越城,借取二十万金币。
以前老爸的面子就好用,现在大骑士老爸的面子就更好用了。
借钱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不管是路德,还是路德的合伙人们都已经没有钱了,路德卖花得来的二十万金币,早花的七七七八八了。
只有菲利普男爵还有钱。
而销售雪明花是需要时间的,远水救不了近火。不过路德派遣了自己老爸之后,还是带着十五朵雪明花,前往城西的爱丽丝牧场,请爱丽丝小姐帮忙卖掉这批雪明花。
从生意的角度上来看,这笔买卖路德还是赚了的。
因为十五朵雪明花,价值三十万金币。扣除给高山之鹰的二十万,他还小赚了十万金币。
木错,对现在家大业大的路德来说,十万只能算小钱了。
当路德来到爱丽丝牧场的时候,美丽的爱丽丝小姐穿着一身劲装,戴着一顶马帽,骑着一匹白色的纯血马,优哉游哉的在开阔的牧场上走动。
纯血马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马种。
纯种马只是一个概念,却不是一个分类。因为纯血马有很多种类,比如说普鲁士纯血马。
纯血马之所以叫做纯血马,因为人类只让它们与同种马繁殖。
一旦混血,就不是纯血马了。
纯血马一般作为优良的赛马,贵族的坐骑使用。
优秀的猎犬,宠物犬也贵族专用。
爱丽丝的生意就是赌,赌未来庞贝大都市拥有非常非常多的富有贵族。
其实这种生意赚到的钱也只是小钱,反而不如房地产。目前爱丽丝小姐已经得到了一块地皮,正在动工之中。
相信只要庞贝发育成为城市之后,她就能变成富婆了。
“你怎么有功夫来我这里玩”爱丽丝小姐斜眼看着骑着马来的路德,然后也不下马,就这么坐在马上问路德道。
缺乏礼貌,教养,随便散发荷尔蒙。
这是伟大的男爵长女的优点。
路德也不想翻身下马,仰视这位小姐大人,所以也只能无奈的坐在马上跟她交流了。
“我有十五朵雪明花,你能不能帮我卖掉它”路德从马后取来一个袋子,打开袋子露出了十朵雪明花。
这种花是爱丽丝小姐的首饰,爱丽丝小姐熟悉的不能在熟悉了。
“你居然又搞到了十五朵雪明花”爱丽丝道,漂亮的大眼睛一阵发红。
如果能无限制的从高山之鹰的手中获取雪明花,那么做什么别的生意啊,光卖雪明花就能成为顶级富豪。
因为爱丽丝永远都会记得,鹰山山顶上飘扬着数百朵雪明花。
太美丽了。
那是金子的美。
第二百二十五章 鲜血龙母(五更)
一看到爱丽丝小姐脸上的表情,那仿佛闪烁着金币光芒的眼神,路德就知道她想歪了。
于是路德连忙解释了一下。
“一头红龙打劫了鹰之王”爱丽丝小姐的反应与路德当时的反应如出一辙,惊呆了。
仿佛是在聆听神话。
鹰之王已经足够强大,没想到它居然还被龙给打劫了。
“我明白了,我会帮你把它换成金币的。”爱丽丝从路德手中拿过了雪明花,但是精致的脸蛋上布满了担心。
“但是一头红龙出现在庞贝的附近,你应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所以我打算前往探查一下。”
路德的脸上露出了迷一般的笑容,他的脑回路与一般人不一样,在不久之前他有了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你想去见一头红龙”爱丽丝小姐的表情貌似可以打出字了,这字就是你疯了。
“是的。”路德耸了耸肩,然后笑眯眯道“我有把握。”
“请尽快将雪明花换成金币吧,我走了。”随即,路德一拉马缰,策马返回庞贝城堡去了。
“喂你小心点。”爱丽丝大声冲着路德的背影说道。
“知道了。”路德大声回答道。
“这个家伙的胆子真的是大的吓人。”爱丽丝小姐轻咬着红唇,心里边涌现出了一股奇妙的感觉。
担心,忧虑。
对庞贝城
对某人
……
第二天,路德在家人们劝阻无效的情况下,站在了高山之鹰的背脊上,飞向了鹰山。
二十万金币,则被装在箱子里,由布包裹着由高山之鹰的爪子抓住。
高山之鹰的飞行速度非常的快,仿佛化作了一道狂风,但是很奇怪,坐在高山之鹰背脊上的路德,却没有感觉到风。
高山之鹰的背脊上,非常的平静。
他们是上午从庞贝出发,中午的时候就到达了鹰山,全程只用了两个半小时。
而当初路德到达鹰山用了一个月的时间。
当路德脚下的这头高山之鹰落在鹰山上的时候,路德从它的身上跳了下来,抬眼看着鹰之王。
一头巨大的高山之鹰。
“人类的男孩,你怎么来了”鹰之王显然认出了路德,毕竟是它唯一一次送出雪明花的人类。
“这位高山之鹰先生来到了我的城堡,向我换取了二十万的金币。”路德拍了拍送他来的高山之鹰的脚,然后对鹰之王说道“我很好奇一头红龙,所以我想来看看。”
“很感谢你,人类男孩。但是红龙过于危险,这头红龙更是危险中的危险。我虽然能保护你,但也有可能失手。”
鹰之王说道。
路德反而放心下来,鹰之王是一种理智的守序生物。它既然自称能保护他,那就应该能。
至于失手,那应该是万中无一。
“我还是希望能够去见一见红龙。”路德说道。
“那好吧。”鹰之王答应了。
反正它已经说过了,如果真出什么意外,那么也不是它的问题。于是鹰之王抓起了金币,让路德站在了它的脊背上,朝着红龙巢穴而去。
路德开始盘坐了下来,开始思索起了这一次自己的目的。
龙是这个世界最顶尖的生物之一,能与它媲美的种族寥寥无几。
龙的等级也不是以普通魔兽划分的,它们的生命分作了几个阶段,幼龙,少年龙,青年龙,壮年龙,老年龙,古龙。
其中红龙最强,白龙最弱。
就算是白龙,它们刚出生的幼龙,就能够媲美人类的初级骑士。
白龙中的青年龙,已经可以轻松斩杀人类的普通大骑士。
更别说壮年龙,老年龙,古龙了。
如果人类要屠龙,一般靠的都是蚂蚁一样的数量。
因为大部分的龙都是单独生存的独龙。
总而言之龙是一种强大的生物,而这头红龙能够打劫高山之鹰,那至少是老年龙。
一头老年龙,甚至是连利比亚伯爵都难以对付的存在。
这头红龙出现在庞贝城的附近,那绝对是一个大的噩梦。如果消息传开,明天没准所有居民都跑光了。
所以必须解决这头红龙。
而路德的脑回路与正常人不太一样,路德想要试试能否跟这头红龙打个商量。
哈哈。
至于怎么商量,路德是一个生意人。
高山之鹰的速度非常快,鹰之王的速度更快,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他们就越过了很长一段距离,来到了一座火山上。
这座火山路德还很熟悉,因为路德就是在这里获得了免疫火焰的力量。
当路德来到这里,并从鹰之王的背脊上下来的时候,就感觉到了自己整个人都在战栗,双脚颤抖仿佛随时都会跪下来一样。
路德知道,这是一股称作为龙威的东西在作祟。
普通等级的人,在龙的面前甚至没有站立的资格。
“小鹰,你还带了一只蚂蚁过来。”一个优雅的女声响起,随着这个女声响起,一股炙热的气息从火山内升腾了上来,最终一头巨大的红龙出现在了路德的面前。
这头红龙跟路德看过的骑士小说内描述的红龙一模一样,体型巨大,浑身布满了红色的鳞片,蝙蝠一样的翅膀,但比蝙蝠更厚,更有肉质。
它的后抓长,前爪短。
头大而圆,嘴巴内长满了利齿,头上长着两根犄角。
不时的喷出一道炙热的鼻息。
红龙,五色龙之中最强大的存在。强大红龙的吐息,可以轻松摧毁一座城市。
而眼前的这头红龙显然是有这样实力的。
这头红龙上来之后,先是仿佛看渺小蚂蚁一样掠过路德,然后看向了鹰之王。
“小鹰,二十万金币呢”
红龙用优雅的声音,发出了充满了威胁的话语。
“带来了,伟大的鲜血龙母。”鹰之王的脾气超好,将爪子前方的包裹推了推,里边的箱子立刻打开了,从包裹的缝隙中出来了许多的金币。
金灿灿的金币。
仿佛是错觉,路德在那一瞬间仿佛从红龙巨大的瞳孔中看到了一闪而逝的欢乐。
龙。
不管如何强大,如何可怕。但是它们总会在金币面前,露出小孩子一般的快乐情绪。
这是路德在一本骑士小说中看到的一段话。
龙,对金币没有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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