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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杨前锋的故事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云峰松

    杨前锋虽然根据掌握的情况这样布置了警力,其实他也不能确定程大朋的具体行动,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程大朋的目标是李红及其家人,他要想做点什么,只有靠近或直接进李红的家才能实现。



    杨前锋本来是想参加张丽华这个组的,看张丽华很快把工作安排到了位很满意,这时他看看江对面,发现那边朱四海带领巡警已经在开始行动了,可治安大队民警还没有到位,看到这个情况他突然不放心起来,因为他这样布置警力的最终目的是尽快抓住程大朋,就是发现不了或发现了没有抓住,也要把他堵在这一片内,不能让他再外逃,安排治安大队的人负责那片沙滩的外围,就是切断他外逃的可能,而现在朱四海没有等治安大队民警到位就行动,程大朋从那片沙滩里出来了都没有人知道,于是他向张丽华简单的交待了几句后,就边打电话给治安大队大队长赵来宝边快速的向江对面走去。



    朱四海是巡警大队的大队长,巡警大队原主持工作的教导员金小钱出事后,大队班子进行了大换,县局把凤庄派出所所长朱四海调到了巡警大队。

    。



    朱四海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杨前锋在阳光派出所当副所长的时候,他就在凤庄派出所当所长了,后来一直没有动,在凤庄派出所前后工作了十几年。



    凤凤庄派出所是中心派出所,连朱四海在内只有五个人,但毕竟是一支队伍,有些派出所所长就这几个人也带不好,甚至搞的几个人有几条心,而朱四海有他的办法,这方面做的还不错,其实他的办法很简单,就是遇到警情能处处以身作则,特别是遇到危险情况总是第一个上,也就是因为他有这一点,所里民警都很敬重和佩服他,并紧紧的团结在他身边,也许有人认为他的兵怕死,其实不是,所里民警在危险面前个个都虎虎生威,关键是民警们感到有这样的领导,让他们感到正气更足。



    朱四海以前练过,真的有些武功,并且他还有一个著名的口头禅,不过这个口头禅不是什么时候都说的,只在和犯罪分子交手前才说:“不许动,乖乖的投降吧!否则我要‘上拿你的天门盖,下拿你的子孙袋’,到时就后悔莫及了。”



    熟悉他的犯罪分子听他说了这话,都会立即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不动,少数不知道他底细的犯罪分子听了根本不当一回事,甚至还认为他讲大话要和他动手。



    这样的事在他到凤庄派出所工作的头两年发生过几次,结果朱四海正如他说的那样,上下齐攻,一招制敌,虽然制服并打痛了那些不听话的犯罪分子,但他轻重有度,不会致犯罪分子有大的伤害。



    也正是有了这些实战,他的名声在凤庄乡可以说是家喻户晓,没有人不知道他朱所长的厉害的,群众普遍认为有这样的所长是他们的福气,让他们感到安全踏实。所以,他在凤庄工作期间,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他本人也深受干部群众的喜爱。



    虽然总体不错,但他自己并不十分满意,因为他自己知道,自已带领所里民警冲冲杀杀还可以,粗线条的工作也还行,但要他把工作做精做细就不行了,特别是治安管理中的行业管理、人口管理等工作总是做不规范。导致每年的年度综合考核评比在局

    里的成绩排名总是上不去。但他又是个很要面子的人,因此,每年县局考核组到他们所考评时,他都要和考核组长争的脸红耳赤。



    面对成绩排名,他有自己的观点,他认为:阳光派出所是大所,在同等的考评标准面前,农村派出所肯定搞不过阳光派出所,所以阳光派出所考核评比得第一他没有任何争议,并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而农村各派出所,成绩比凤庄派出所好的他都不服,甚至认为人家搞了假。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杨前锋到林茂派出所工作的当年就打破了他原来的观点和想法,那年全县派出所年度综合考评,林茂派出所的成绩居然远远超过了阳光派出所获得了第一




第五四三章 真回来了
    杨前锋认为程大朋现在极有可能就在城区对面的沙滩里,所以他在布置警力时,虽然全面的考虑了,但侧重点还是放到了这个沙滩上,让巡警大队和治安大队分工协作,实行内搜外堵,目的就是想一举擒获程大朋,消除这一重大社会隐患。



    但这个沙滩面特别大,已经多年没有被水淹没过了,所以沙滩上长满了各种树木和杂草,并且长得很茂盛,一个人躲在里面想把他找出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藏的人再和找的人玩躲猫猫,那就更难发现他了,并且极有可能你没有发现他,他已经发现你溜走了,让你白忙一场。



    杨前锋让巡警和治安这边公开的、大张旗鼓的行动,而让张丽华这个组内紧外松,秘密巡视和守候。主要考虑程大朋发现了我们,而我们没有发现他时,他肯定感到不安全要重新选地方,张丽华负责的那片本来就是他最理想的地方,因此,要让他感到这里没有民警行动,很安全,最后让他放心的来到这里。



    杨前锋虽然根据掌握的情况这样布置了警力,其实他也不能确定程大朋的具体行动,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程大朋的目标是李红及其家人,他要想做点什么,只有靠近或直接进李红的家才能实现。



    杨前锋本来是想参加张丽华这个组的,看张丽华很快把工作安排到了位很满意,这时他看看江对面,发现那边朱四海带领巡警已经在开始行动了,可治安大队民警还没有到位,看到这个情况他突然不放心起来,因为他这样布置警力的最终目的是尽快抓住程大朋,就是发现不了或发现了没有抓住,也要把他堵在这一片内,不能让他再外逃,安排治安大队的人负责那片沙滩的外围,就是切断他外逃的可能,而现在朱四海没有等治安大队民警到位就行动,程大朋从那片沙滩里出来了都没有人知道,于是他向张丽华简单的交待了几句后,就边打电话给治安大队大队长赵来宝边快速的向江对面走去。



    朱四海是巡警大队的大队长,巡警大队原主持工作的教导员金小钱出事后,大队班子进行了大换,县局把凤庄派出所所长朱四海调到了巡警大队。

    。



    朱四海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杨前锋在阳光派出所当副所长的时候,他就在凤庄派出所当所长了,后来一直没有动,在凤庄派出所前后工作了十几年。



    凤凤庄派出所是中心派出所,连朱四海在内只有五个人,但毕竟是一支队伍,有些派出所所长就这几个人也带不好,甚至搞的几个人有几条心,而朱四海有他的办法,这方面做的还不错,其实他的办法很简单,就是遇到警情能处处以身作则,特别是遇到危险情况总是第一个上,也就是因为他有这一点,所里民警都很敬重和佩服他,并紧紧的团结在他身边,也许有人认为他的兵怕死,其实不是,所里民警在危险面前个个都虎虎生威,关键是民警们感到有这样的领导,让他们感到正气更足。



    朱四海以前练过,真的有些武功,并且他还有一个著名的口头禅,不过这个口头禅不是什么时候都说的,只在和犯罪分子交手前才说:“不许动,乖乖的投降吧!否则我要‘上拿你的天门盖,下拿你的子孙袋’,到时就后悔莫及了。”



    熟悉他的犯罪分子听他说了这话,都会立即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不动,少数不知道他底细的犯罪分子听了根本不当一回事,甚至还认为他讲大话要和他动手。



    这样的事在他到凤庄派出所工作的头两年发生过几次,结果朱四海正如他说的那样,上下齐攻,一招制敌,虽然制服并打痛了那些不听话的犯罪分子,但他轻重有度,不会致犯罪分子有大的伤害。



    也正是有了这些实战,他的名声在凤庄乡可以说是家喻户晓,没有人不知道他朱所长的厉害的,群众普遍认为有这样的所长是他们的福气,让他们感到安全踏实。所以,他在凤庄工作期间,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他本人也深受干部群众的喜爱。



    虽然总体不错,但他自己并不十分满意,因为他自己知道,自已带领所里民警冲冲杀杀还可以,粗线条的工作也还行,但要他把工作做精做细就不行了,特别是治安管理中的行业管理、人口管理等工作总是做不规范。导致每年的年度综合考核评比在局

    里的成绩排名总是上不去。但他又是个很要面子的人,因此,每年县局考核组到他们所考评时,他都要和考核组长争的脸红耳赤。



    面对成绩排名,他有自己的观点,他认为:阳光派出所是大所,在同等的考评标准面前,农村派出所肯定搞不过阳光派出所,所以阳光派出所考核评比得第一他没有任何争议,并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而农村各派出所,成绩比凤庄派出所好的他都不服,甚至认为人家搞了假。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杨前锋到林茂派出所工作的当年就打破了他原来的观点和想法,那年全县派出所年度综合考评,林茂派出所的成绩居然远远超过了阳光派出所获得了第一



第五四五章 找到爱情
    ;朱四海走后,杨前锋立即把这个情况向苏来宁说了,让他把这个信息通报给各组的负责人,让所有的参战人员知道程大朋真的回来了,要求从现在起,各组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一旦发现程大朋立即抓捕,决不能让他再跑掉。

    程大朋,男,三十岁,家住城区的小东门。

    其父母结婚后,因都没有正式工作,为了生活他们在小东门的街道边摆了摊点做小生意,卖各种钮扣、针线、拉链、气眼、橡皮筋等等小百货,虽然是小本经营,但是维持两个人的生活还行。婚后的第三年生了程大朋,有了他以后,其父亲感到生活压力大多了,想扩大经营增加收入,可又没有本钱,于是跟人学了修补鞋子、打鞋掌和修雨伞的手艺,学出来后,就在他们的小百货滩边上做起了修补鞋、雨伞和打鞋掌的生意,这样一来,经济收入增加了不少,一家三口也生活的很惬意。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程大朋五岁的时候,母亲突然生病去逝了,母亲的去逝对他父亲的打击特别大,一度生意也不当生意做了,一天要喝三餐酒,整天晕晕乎乎的,程大朋好动不听话他就打他,顾客来买东西或修补什么,他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莫名其妙的向顾客发火,一些老顾客感到他得了精神病,就不到他这里来了,因此生意明显差多了。

    半年后,他才从失妻的痛苦中走出来开始正常做生意,但这时他已经喝酒成瘾不喝不行了,于是不管生意能挣多少钱,他都先要把酒买回来,生意不管多忙、也不管儿子有没有调皮做错事,他都要先把酒喝下去再说,一直到现在他都是这样子,所以二十多年来,他一点也没有发展,期间也有人给他介绍过两个女人,可女人见他这样过日子,都被吓走了,因此,他除了儿子一天天长大,自己在一天天变老外,其他没有任何变化,没有存钱,也没有外债。

    程大朋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脾气古怪,从小在父亲的影响下就学会了喝,上初中时学习成绩倒数是小,还经常和人打架,为此,学校多次严厉的批评了他,可上初三后不到两个月,又和同学打架,这次他还

    还没有等老师打他,他就决定不上学了。

    父亲为他打架的事,也多次被老师叫去过,可回来后父亲讲他一句,他要讲父亲十句,根本听不进父亲的话。

    这次他决定不上学了,父亲认为他也不是上学读书的材料,不上就不上吧!于是就叫他跟他学补鞋修伞,可怎么说他也不愿意干,父亲只好懒得管他了。

    转眼几年过去了,父亲感到儿子长期这样下去不行,于是托了一个在他那里补鞋修伞的老顾客(钢铁厂的老工人)帮忙,把程大朋介绍到钢铁厂去做临时工,老顾客爽快的答应了,没几天还真把这事搞定了。

    程大朋在家玩了几年已经玩腻了,感到特别没意思,就同意到钢铁厂去上班,由于脾气不好,和同事们总是处不来,为此,也没少给车间主任添麻烦,好在他不做什么太出格的事,同事们慢慢的也了解了他的脾气和特性,并发现他也不是特别的坏,后来遇到事大家也都不和他计较了,他也就在这里一直做到现在。

    程大朋做的事虽然不轻松,工资也不高,但总能让他一个月快乐一次,那就是每月发工资的时候,这也是他能在这里做下去的动力。

    按说他吃喝全是父亲的,每个月发的钱应该能存点,但是,从小受父亲的生活影响,从来没有存钱意识,基本上是月月光,有时离月底还远的很,口袋里的钱早就没有了。

    日子过的很快,那些和自己年纪差不多大的男女都结婚生子了,而自己还是光棍一个,于是也想找个女人,但他的条件还很高,自认为自己长的还不错,所惟要找的女人必须是城里的非农户口,最好是有工作的那种。

    厂里的女同事都了解他,不可能和他一起生活,于是好心的同事在厂外给他先后介绍了两个,哪知道这两个女人都很聪明,见面前先对他进行了了解,得知了他的情况后,连面都没有和他见就完了,后来也没有人再给他介绍,所以他的个人事情也就一直没有着落。

    一转三十岁了,这年厂里又招了批新的临时工,其中一个是李红乡下的表弟方高兴,方高兴是高中毕业生,因为没有考上大学,准备边找点事做边复习再考,

    这样也能减轻家里的负担,但他为人很老实,一来上班就有老临时工欺负他,而程大朋不知怎么回事,过去最喜欢找新人的麻烦,可这次不但没有找新人的麻烦,还处处护着方高兴,对此,方高兴很感激,多次对李红讲了此事,特别是有次一个同事欺负他时,程大朋一怒之下把那个人打了一顿,方高兴特别感动,当晚就把这事对李红讲了。

    李红虽然不认识程大朋,方高兴在她面前多次讲了后



第五四五章 找到爱情
    ;朱四海走后,杨前锋立即把这个情况向苏来宁说了,让他把这个信息通报给各组的负责人,让所有的参战人员知道程大朋真的回来了,要求从现在起,各组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一旦发现程大朋立即抓捕,决不能让他再跑掉。

    程大朋,男,三十岁,家住城区的小东门。

    其父母结婚后,因都没有正式工作,为了生活他们在小东门的街道边摆了摊点做小生意,卖各种钮扣、针线、拉链、气眼、橡皮筋等等小百货,虽然是小本经营,但是维持两个人的生活还行。婚后的第三年生了程大朋,有了他以后,其父亲感到生活压力大多了,想扩大经营增加收入,可又没有本钱,于是跟人学了修补鞋子、打鞋掌和修雨伞的手艺,学出来后,就在他们的小百货滩边上做起了修补鞋、雨伞和打鞋掌的生意,这样一来,经济收入增加了不少,一家三口也生活的很惬意。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程大朋五岁的时候,母亲突然生病去逝了,母亲的去逝对他父亲的打击特别大,一度生意也不当生意做了,一天要喝三餐酒,整天晕晕乎乎的,程大朋好动不听话他就打他,顾客来买东西或修补什么,他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莫名其妙的向顾客发火,一些老顾客感到他得了精神病,就不到他这里来了,因此生意明显差多了。

    半年后,他才从失妻的痛苦中走出来开始正常做生意,但这时他已经喝酒成瘾不喝不行了,于是不管生意能挣多少钱,他都先要把酒买回来,生意不管多忙、也不管儿子有没有调皮做错事,他都要先把酒喝下去再说,一直到现在他都是这样子,所以二十多年来,他一点也没有发展,期间也有人给他介绍过两个女人,可女人见他这样过日子,都被吓走了,因此,他除了儿子一天天长大,自己在一天天变老外,其他没有任何变化,没有存钱,也没有外债。

    程大朋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脾气古怪,从小在父亲的影响下就学会了喝,上初中时学习成绩倒数是小,还经常和人打架,为此,学校多次严厉的批评了他,可上初三后不到两个月,又和同学打架,这次他还

    还没有等老师打他,他就决定不上学了。

    父亲为他打架的事,也多次被老师叫去过,可回来后父亲讲他一句,他要讲父亲十句,根本听不进父亲的话。

    这次他决定不上学了,父亲认为他也不是上学读书的材料,不上就不上吧!于是就叫他跟他学补鞋修伞,可怎么说他也不愿意干,父亲只好懒得管他了。

    转眼几年过去了,父亲感到儿子长期这样下去不行,于是托了一个在他那里补鞋修伞的老顾客(钢铁厂的老工人)帮忙,把程大朋介绍到钢铁厂去做临时工,老顾客爽快的答应了,没几天还真把这事搞定了。

    程大朋在家玩了几年已经玩腻了,感到特别没意思,就同意到钢铁厂去上班,由于脾气不好,和同事们总是处不来,为此,也没少给车间主任添麻烦,好在他不做什么太出格的事,同事们慢慢的也了解了他的脾气和特性,并发现他也不是特别的坏,后来遇到事大家也都不和他计较了,他也就在这里一直做到现在。

    程大朋做的事虽然不轻松,工资也不高,但总能让他一个月快乐一次,那就是每月发工资的时候,这也是他能在这里做下去的动力。

    按说他吃喝全是父亲的,每个月发的钱应该能存点,但是,从小受父亲的生活影响,从来没有存钱意识,基本上是月月光,有时离月底还远的很,口袋里的钱早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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