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里道:“这些黄金,说是十两,但因为衡量标准不同,三国时代十六两才相当于现在一斤。也就是六百四十克左右。不过一点点甜头。”
郑升本来就不想狮子大开口那种,那样估计还没来两天,就身死人手,而即便不死,几次天价出售货物,也可能导致竭泽而渔,断掉了今后的财路。
从长远角度来看,还是一点一点地来比较好。放长线钓大鱼。
这换到现代,就可以举一个比较恰当的例子。
如,价格昂贵的汽车,往往公司市值不如一些便宜汽车的,为何,因为买汽车的,普罗大众更多,你只给超级富豪提供商品,将超级富豪锁定为受众,其实是走窄了,一条死胡同罢了。
郑升无比清楚这点,他心知肚明,也就不愿意开高价。
“好了,就这样吧,我想我现在得回去了,给我师父复命。就是曹嵩先生,我看你儿子曹操非常有潜力,颇具才能,以后可成大器,要好好待他。”郑升替曹操美言几句,就要带着一盘黄金离去。
曹嵩听见他如此吹捧自己儿子,有所不解,就问道:“莫非我子真的与神农使者你认识”
郑升点头,微笑地看了眼曹操:“是的,他是个人杰。”
曹操也一直打量郑升,见他朝自己微笑,便也回笑了下。觉得郑升对自己非常好,心里生出一股暖流。
他对于郑升的好感加强,二人的关系也可以说是升温了。
“这个给你吧。”
郑升说道,就把自己一直藏藏掖掖的,吹嘘了半天,就是吊足人胃口的一个玻璃杯,圆柱体普通玻璃杯,交给了对面。
曹嵩接过后,如获至宝,那是乐得合不拢嘴,眼睛睁开,开始各种抚摸擦拭,就是把玩了良久,渐渐痴迷进去。
见到他如此开心,沉浸在这个水晶杯的骗局里,郑升就觉得有些滑稽,但想想看,领先了一千多年的科技,价值肯定高昂,如此兴奋,也很正常。
郑升带着黄金,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差不多还有十分钟。于是就立即马不停蹄地往外走。
正走到屋外,曹操追上来,问道:“郑升,能将那盒子给我吗?”
郑升掏出纸壳盒子,交给曹操,问道:“阿瞒,你怎么换衣服了?之前为何穿得那么破烂”
80.包浆
郑升驻足停留,与曹操进行了一番短促的交谈,他时间不多,归去要紧,也就只是问了一些关键。
曹操道:“正所谓财不可外露,在外行走,穿着得破烂些也不至于被贼盯上,因而我就故意打扮得衣衫褴褛,好游历四方。”
郑升马上又问道:“为何不带仆从”
“太过碍事,我只是想做一名游侠。”曹操答道。
“游侠”郑升感到诧异。
曹操解释道:“就是像高祖一样的游侠,高祖早年曾经游历四方,他崇拜战国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于是就曾经长途跋涉去拜访。可惜未果。我想要当高祖一样的人,于是便效仿他云游四方,结交豪杰名士。”
郑升终于明白眼前这个少年,眉目坚定,气魄非常,他心中隐藏的抱负,那比天高的志向,不禁赞叹道:“好,果然英雄出少年,今后如若有机会,我必定会施以援手。这个纸盒就当作是见面礼,收下吧。”
郑升递过去纸盒,纸盒可是目前的技术完全无法企及的,起码也得过个一千年。
交托曹操之手后,他道:“希望咱俩的情意能够永久地被保藏在盒子内,不会被破坏。”
说完语重心长的话,郑升就与曹操告别,必须得赶快找个无人地,归去了。
他迅速加快步子,朝着外面走去。出来宅院,就拐角,循着街道,绕到一处偏僻拐角,这是他先前就选好的,观看了周围无人,才挑选的这里。
靠近阴暗处,坐到影子里,郑升就开始了揣摩盘子里的黄金。
他摩挲了下,金块实在品质很差,估计纯度不到百分之三十,但相较于自己购买一个玻璃杯的十元钱而言,这笔买卖起码得让自己挣个两三万。
“不对,应该没有万元,我把金块卖给谢旁,他必定要给一个低廉的价格,大约几百元吧。还是不行,得弄件文物,带回去给他看看,没有包浆的文物价值多少?”
郑升心里考虑了良久,做出来一个试探的打算。
接着,掏出手机,又看了下时间,他每次穿越,那电池物体能源所能支撑的时间,刚好是三小时,如今还剩下十分钟。
不敢耽搁,郑升就左右观望,确定了那不算繁华的街道上,有一个摊贩,摊贩卖的是陶泥小人,是人俑的一种,就是三国时期的玩具。
“这个应该有一定的价值。”郑升思索一下,决定就是这个了。
郑升走过去,来到了这摊贩边,他问道:“多少钱”
那位摊主道:“两文钱一个。”
郑升手里没有铜币,思考一下,他就将一根金块扔给他,道:“全部给我打包,我家里小孩要玩。”
摊主一见,金色的闪光的物体,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他捡起金子,放嘴里咬了好几口,又放地上剐了下,就是为确定是不是外头镀层。
确信是真金后,他大喜过望,就把所有的陶泥小人都给打包起来,用一块布兜着,交给郑升。
郑升接过来,掂了掂,大约两斤重,总共十个小人吧。
“要是古墓里头出土的,经过岁月沉淀,有包浆的,八成得卖几十万以上。”郑升心里头觉得有些吃亏。
接着,他后背扛着这一袋物品,就回到了偏僻角落坐下,他今后就决定用这个地方当作自己归去的位置了。
时间戛然而止,伴随一阵波动,他就黑带回去现实,看了看屋内,一切没有变化,背上背着的那袋子泥人,他不确定是否值钱,必须得带过去,找谢旁鉴定一下。
“现在,鉴定完毕后,我才能确定什么东西有价值,今后就大量地购买,然后二手贩卖。”郑升心里分析道。
他马上就背负着这袋子泥人,出屋后,朝谢旁的住所赶。
走了一小时多,到了荒凉地带的三层洋楼处,郑升扛着袋子,以及手里托着一个麻袋,自己刚刚将黄金全都放进了去。
用手背敲门,门开后,仆人见是他,就要他进来。
郑升进去后,仆人通报了郑升到来,办公室内,谢旁立即要他进来,与他面议。
郑升进去他办公室,见谢旁又把玩一块宝石,似乎是玛瑙,郑升不懂这些,就没有多关注。
他开门见山道:“谢旁,就是我从我家里翻出来一堆泥俑,不知道值不值钱。”
郑升将后背的包裹取下,然后打开,拿出一个小泥人,放到了谢旁的办公桌上。
谢旁一见泥人,登时就感到不对,眼睛先是一瞥,随后就一直挪不开了,停在泥人上头。
郑升也感觉奇怪,因为泥人和他之前所见的不一样了。
先前的泥人,是崭新的,像是新鲜捏制的,还有些泥土气息。上面用某些植物汁液涂抹了,衣服都染了色。
如今,摆在桌上的,却完全不同,仿佛是经过了两千年风吹日晒,空气腐蚀,时间雕琢,形成的古董,上头凝结了厚重的斑驳印记,显得黯淡,但却十分古朴。
郑升也是看呆了,接下来,就是谢旁的拍案而起。
“啪!”他手掌拍打一下桌子,就腾地起身,然后大叫道:“你有多少!”
郑升被弄得错愕,好一会反应过来,刚要开口,突然就犹豫了,他心里冒过一个念头。
“假如我现在告诉他有十个,那么一次性卖,怕是只有一点钱,我就干脆告诉他只有两个吧。”郑升心里考量道。
随即,他回复:“两个,是我从家里仓库找了半天,翻出来的。还有一个在家里。”
“你背上是什么?”谢旁有所怀疑,他认为郑升有隐瞒。
主要还是郑升背了包,鼓囊囊的,显得如此。
郑升赶紧辩解道:“是一并找出的金块。不知道是不是文物。”
郑升就马上从手上抓着的袋子里,取出来一块金子,放在了桌面上。
谢旁一看金块,金块就不同了,看上去并无什么特别,就是一块纯度不高,颜色不亮的低品质黄金,谢旁拿过来看了下,摇头道:“只是普通的劣质黄金,远不如这陶器。”
郑升听后,有些古怪,他面色凝重,但立马又装作没事,内心里却思考道:“似乎只有陶器才有效果,即便是穿梭回来,也是泥土制造的陶器才会被蒙上包浆。”
内心经过了深思熟虑,他得出来这样的推论,又联系起以前,那三国时代土壤携带回来后,就富含了能量,因而,他不禁更加确定这一结论,是正确的。
“陶器!才是真正价值连城的!”郑升心里盖棺定论。
81.暴民
得出这一结论后,对于郑升目前的事业,作为一名中间商,驰骋三国时代与现代,架起沟通桥梁的中间商人而言,是无比关键的。
让他确立了自己到底该倒腾什么,而不需要去胡乱购买杂物。
“以后只购买陶器,不断地将三国陶器带回来,给它镀上一层包浆。”郑升内心暗自定下了基本的方向。
他正思考着,对面的谢旁,就更加地疑惑郑升的物品来源,他问道:“你家祖上是陶瓷工匠有这么多陶器”
郑升连连摇头:“不是,我家以前祖上出过一个盗墓贼,实在太过丢脸,就一直不对外声张。现在,没想到那个先祖却留下来一堆宝物,实在叫人高兴。”
这一举,实在是高明。
假如直接就坡下驴,顺着谢旁的话,承认是祖上有工匠,八成会引起他怀疑。
因为哪有这么巧合他一猜就中,以谢旁的头脑,与多年贸易经验,是肯定能识别出来的。
于是,郑升就故意否定一波,再胡说一波,来增加谎言的可信度。实乃高招。
谢旁被唬住,是真信了八分。他的生意源一堆,不可能每一个都调查清楚。因而就这么敷衍了事,他也没有闲工夫去管。
“好,那就以后若有宝物,还来我这里给我看看,我出价收购。这个,就是你的陶俑,我给你开价,一个两万。可以吗?”谢旁说完,就目光真诚地望着郑升,想看他是否答应。
面对谢旁那种眼神,就是眼里隐含着威严,但表面上却很温和,平易近人的。
郑升赶紧答道:“两万,这么多!我当然同意!”
他故意装作惊讶,让对方不会起疑,对自己心生防备。
谢旁随即就放下心来,以为郑升只是个普通的农夫,没有见识的小民。
“不过如此,这么点钱就吃惊成这样,我还是高估了他。不过也好,至少和憨厚的人,做生意好。不会被弄掉油水。”这位心里头暗自得意。
郑升就赶紧说道:“那能付完钱,我先告辞了吗?”
谢旁立即就从衣服口袋里,取出来支票本,撕下一页,写了个数字,递给郑升。
郑升接过,看了眼,确认是两万后,他才收下。随后他就告辞。
谢旁见他要走,走得这么迅速,显得焦急,有些起疑,就要喊话。
郑升却忽然回头,问道:“哦,对了,谢旁老板,我想我手里的黄金你需要买吗?”
郑升也察觉到了走这么急会显得有问题,疑点重重,于是故意装出不紧不慢的样子,还显得贪婪地问。
这一举动,彻底如同那刘备,与曹操煮酒论英雄,被一道惊雷,给吓得蹲下抱头。是一个效果的。本质上都是一种示弱,伪装自己,来保护自己。
这几番较量,内心斡旋,双方都是疲惫不堪了。谢旁就甩手道:“不了,黄金你留着吧,以后自己可以找人打造金器。我就不收了。”
郑升看见谢旁劳累,没精打采的样子,知道自己成功了,基本上是不会被他怀疑了。
于是,他就告辞道:“那就这样吧。”
语气里,故意流露出来失落,好把一场戏演到底。
说完,他就转身慢悠悠地出门,到了外头,走了一段路,确定后头没人跟过来,他才立即飞奔起来。
双腿生风一般,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家里,将背上的九个陶土人放下后,他就开始了一番收拾。
现在,他有一堆事要做,忙活个半天也是不够的。
“首先,将陶土人藏好,就留下一个,之后再卖给他。我就手头有五万块钱了。五万足够我弄一个店面,今后,我卖菜,卖凉茶就都有了店铺,而不需要长途跋涉,奔波劳累,去了菜市场,还要看人脸色了。”郑升心里庆幸道。
他又一番精密地规划起未来,首要任务,是将陶土人卖出去,后面的八个,则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大概忙活完后,将泥土人收拾整理起来,放在一个安全地方藏好。之后,郑升就出去院子,到了院子里,见到了五具尸体。
“哎!真是越忙越糊涂,把这事忘了,五具人渣尸体,那就给我一起去三国时代吧。毁尸灭迹,远不如直接从这个世界消失。”郑升平静地道。
随后,又是循环了充电步骤,再次进入时光隧道,手里接触五具尸体,就一并到了三国时代。
依旧是那座大山,只是大山经过了几天的狂风暴雨,给摧残得倒伏了一大片树木,像是剃了个平头,土壤泥泞,像是浆糊。
郑升看了看,确定这倒是掩埋尸体的绝佳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