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攻略都去死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莳花杀手
“凤歌小姐”“凤歌”拿出手机,却发现一点信号都没有。
真是奇怪,她面前明明是没有任何阻挡,但不管她怎么走,怎么绕,都走不出脚下这一平方米的空间。
折腾到最后,她也累了,干脆坐下守着雨星,难道这就是凤歌小姐说的可以让她守着雨星这种方法还真是诡异,让她感觉得害怕,要是几天时间都走不出去,她岂不是要饿死了。
只是一连守了三天,看着雨星堪比王子的待遇,优雅的进食,身边伺候杂事的佣人都有三个年轻的保姆,而雨星还对她们不屑一顾。
看着他的奢侈的生活,华蕾更加清晰的看到了两人之间的差距。
然而这还不是最让她柔肠百转的,这一天,屋内没有别人,雨星奇怪的对着空气说着许多奇怪的话。
时候长了,她才回过味来,心里非常不是滋味,而且这么长时间,从来没见过他联系过自己,好像他受伤了,相貌不好看了,就没脸去见女朋友一样。
明明她一点都不介意啊,明明她非常心疼,想要在他脆弱的时候在身边照顾他,安慰他,可事实是他并不需要,也许还会觉得自己烦。
旁观他的生活,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成了她无聊的“囚禁生活”的唯一趣味。
等眼前一变,又回到学校的时候,她都没有反应过来。
“凤歌小姐”看见眼前这张笑靥如花的脸,心里发麻,却没有恐惧,也没有怨恨。
“怎么样找到真凶了吗”
华蕾苦笑道:“没有!”她欲言又止,想要说许多话,却不知如何说起,难道要问她是怎么回事,还是问雨星的怪异或者她在雨星身边呆了十多天,不吃不喝,不拉不撒的却完好无损的回来了还是那一瓶奇怪的绿色饮料有什么作用
恐怕凤歌小姐对雨星的怪异心知肚明吧!
也许,也许.....眼前这位就是真凶呢!哎呀,妈呀,不敢想了。
凤歌笑眯眯的看着她,好似看穿了她所有的所思所想。华蕾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底板冲上头顶,结结巴巴的丢下一句,“还有事,我先走了!”
哪里是有事,分明是狼狈的逃跑了。
不过也不怕,她肯定不敢说出去。
而秦雨星一觉醒来,无聊的扒拉系统,却突然发现华蕾对他的好感度一下子就降到了20,勉强算是个熟人的好感度。
“怎么回事啊系统,系统”
系统:“......”
“快告诉我!”
告诉你又怎样,你这么任性,说不联系女友就不联系女友,性格别扭的要死。
不过是被揍了,丑了点,就不愿意出门,不愿意见人,更不愿意继续任务,明明这个时候装一装弱小,是非常容易激起女人的爱心的,好感度还不是刷刷的往上涨,系统感觉没脸见人了,明明他也提过这样的建议,却被毫不犹豫的给否定了,理由是他不屑于用这样的示弱手段攻略目标!
啊呸!系统若是有实体,一定是唾弃宿主无数遍了!
但好在,系统也有自己的小九九,就看着宿主作死,越作死,就越死的快,到时候它就可以寻找下一任宿主。
这回一定要找个聪明识相的,做个任务都各种纰漏,爱哪哪去!
本系统不伺候了。
秦雨星还不知道自己的系统已经打定主意要放弃他了。
其实好感度这十多天都是在慢慢的下降,直到昨天一下子降到20,还有点不稳定,好像还在下降的样子。
秦雨星对于系统不及时报告好感度的变化情况,非常不满
第五十六章 重生了也是蠢 1
从此以后,学校里再也没见过秦少,而四大王子缺了一位,也很快被新的校草给补上。
这一世,凤歌专注的经商管理家族企业,忙的有的一批,她建造了自己的商业帝国,成就一位传奇。
临走时,顺便抽出了被折磨的不成人形的秦雨星的魂魄,强硬的塞进一只土狗的身体里带走了。
华蕾后来对她很是恐惧,但还是不怕死的进入了凤朝集团,没多久就被凤歌提拔,成为她的左右手。
几个小姐妹也与她交好,获得了不少资源,一辈子风风光光的,做了一辈子的贵夫人。
凤歌的新身份有点苦逼,地地道道的八辈农民,贫下中农中的贫下中农。
这是朱家村,属于红星第三大队,地处中原,靠近黄河一带。
虽然是中原,村后确是一片山脉,虽然不是很大,物产很丰富,在这个物资贫乏的七十年代,因为靠山能吃山,朱家村过的还算凑合。
凤歌是朱家村长朱贵财的女儿,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下面两个妹妹,三个弟弟。
复杂的人员关系,凤歌简直就懒得清理,只管懒懒的躺在破旧的床上,枕着一截木头懒洋洋的睡觉。
没错就是枕着木头,原主的枕头实在是黑黢黢的,看着就难受,她想扔掉,却被六妹妹朱凤英给要走了,于是她就弄了一根木头,稍家削制就成了枕头。
朱贵财虽然是村长,但为人清正,从来公私分明,很是得村民们拥戴。
大姐朱凤玲已经出嫁,嫁的还是部队里的军官,今年刚随军走了。大姐夫是大姐的青梅竹马,两人感情极好。
二姐朱凤清也出嫁了,嫁的却是邻村的一个木匠。
凤歌现在才十五,但朱母已经着急忙慌的要给她定下婚事,凤歌简直就是不想搭理她,如今国家虽然比较艰苦落后,但也已经规定了男女成婚的年龄,按说她还小着呢。
朱家人多,房屋也不少,但都是泥疙瘩混合着一种草秸秆垒起来的。
她住的就是这样的草房,面积不大,只能放的下一张小床,床头的一张书桌,再加上门口的洗脸盆,别无他物,就是衣服也都是直接放到了床尾,拜访的整整齐齐的。
唉,你说这原主也算是个利落人,怎么那枕头就那么腌臜呢!
随手拿起一本书,语录,诗集,额,还有几本初中课本。
随手翻了翻,没啥难度,便放下了。
推开门,随意的上山转了几圈,领着一条丑陋的土狗回了家。
“妈,三姐弄个土狗回来了!丑不拉几的!”小六刚拿走了她的枕头,转眼就叛变,小报告打的那叫一个顺溜。
朱母:“三妞,你弄个土狗干啥咧!”
凤歌不得不随了她们的方言,但也懒得解释,“闲的慌!”
朱母这下生气了,扭头就抓了一把扫帚出来,抬起来就打,“败家子儿,养个狗不得给它粮食吃!”
凤歌当然不会站着等挨打,“爸,”她大声喊道“俺妈打我哩!”要说朱贵财作为村长最得意的是什么,那就是家里的一群女娃娃一个比一个有本事。
老大嫁了个军官,老二虽然嫁的一般,但婆家有钱啊,老三学习顶呱呱的,村里谁不知道,老四是个男娃,现在已经能按成年人的劳力干活了,老五......
但老三正说亲,你个婆娘可不能随便打。
凤歌虽然也有被追杀的憋屈的不要不要的时候,但她基本上都是活的潇洒自在,权势地位金钱什么的都是过眼云烟,人心也琢磨的透透的,哪里能摸不到老头子的脉门。
只是养狗确实是要耗费粮食,这于朱母来说就是挖了她的心头肉。
朱贵财拦住了主母,正在劝解的时候,凤歌随手在土狗头上揪了一把,揪下一把狗毛,手指头一
第五十七章 重生了也是蠢 2
家里多了一条土狗其实也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动,人参的事也被朱老爹暂时压下。
她的草屋门前多了一条丑陋的土狗,平日里喜欢来痴缠她的弟弟妹妹们都不敢来了。
朱家太穷了,准确的说这个年代的人大多数都是很穷的,政治比较混乱,人民无心生产。
所以第二天天还没亮,朱老爹就将凤歌喊起来,“上山去!”
朱老爹拿着一把小铲子,背上背篓,迎着早上的寒风,一双眼带着些微的黑眼圈劲头十足的上山寻宝了。
宝肯定是有的,但朱老爹绝对是找不到的。
“爸,都是这咧,你看看还有坑哩!”凤歌指着一个明显的新鲜的痕迹。
朱老爹围着坑转了几圈,瞪大了眼睛观察,都没有发现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这地儿俺以前也来过啊,俺咋木有发现咧”朱老爹非常疑惑,这地儿虽然偏僻了点,但也不是木有人经过,咋都三妮儿看见了,别谁就看不见
怪事!将周围的地方都转了好几圈,方圆一里地都看遍了,也没有发现更多的人参,朱老爹才不舍的放弃了。
“爸,那个人参咋处理啊”
朱贵财眉头微皱,他也是有点发愁的,这个时候所有的东西都是属于国家的,就是在山上逮个兔子也是应该上交,不然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角,是走资派,享乐主义.....
可是家里那情况他很清楚,要不是自家的婆娘会持家,根本就养不活这么多孩子。
更何况下面还有三个男娃娃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家里实在是揭不开锅了,若是将人参上交,变成公家的,也奖励不了多少钱粮,再与村里人分一分,那就只剩下一两口了。
心下转动,朱贵财终于艰难的拿定了主意,他是村长,但顾着大家,也得养着小家,“抽个时间,拿去卖了吧!唉!!!”
现在天越来越冷了,接近年根,秋收早就结束,村里也没有太多的活干,大家都是各自在山上寻摸东西。
山上的吃食还不少,这个季节大多都是秋季的果实比较多,比如红彤彤的山楂果,已经挂在枝头上干瘪的葡萄干,松榛子,栗子,刺梨什么的都很多,大家都是弄了山珍拿去供销社卖掉。
“明儿个三妮儿就给我一路去!卖一包(麻袋)栗子,顺便给人参卖了!”朱贵财笑眯眯的计划着卖来的钱要做什么用。“天冷了弄回来些棉花,叫恁妈弄两床新棉被,给你姐弟几个弄一身新棉衣,要是还有多的,买一条肉就齐活了。”
这么简单的愿望,凤歌当然要让他实现,尤其是她也不想住那么简单的床了,被子硬邦邦的,可以当武器砸人脑袋了。
无功而返,在凤歌看来是这样的,但朱贵财哼着小曲,背着背篓,路上碰见什么干果,野木耳什么的都随手采了,这个季节野生的木耳也长的不旺。
看着他瘦弱的背影,个头不高却坚实有力,身上穿的是灰土棉布衣服,破烂的棉袄在腰间耷拉下来,上面打了好几个补丁,尤其是肩膀,手肘和膝盖处,这都是干活时最容易磨损的地方,他几乎是一个人扛起了整个家,还管理着一个村的杂务事,这是个朴实的扛起沉重责任的农村汉子。
但想起家里的那个又些与家里格格不入的盒子,盒子是原主记忆力一直都存在的,里面放了基本书,这个家里的孩子嘴巴极严,没有任何人多嘴。
盒子是檀木盒子,上面雕刻着朴实大方的花纹,简单的扣锁,里面只有几本发黄的书籍,看起来像是古书。
凤歌翻过一次,里面全是古文字,她倒是看的懂。
“爸,咱家的那个盒子是哪弄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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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重生了也是蠢 3
一个月过去,家里的孩子都添了个贴身内穿的棉衣,这里冬天比较冷,大家都是穿的臃肿,外面的破棉衣比较宽大,完全可以遮挡住里面的新棉袄。
朱父朱母并不是那种守财奴,更不会穷惯了,有个钱也舍不得花,宁愿看着孩子挨饿受冻。
全家偷偷的吃了一顿肉,虽然只是一家八口人只有一斤肥猪肉,但也是吃的人人心满意足。
“妈!我回来了!”
“凤玲凤玲你咋回来了建军呢”朱母一看,朱建军拎着水果罐头跟在身后。
“妈!”朱建军喊了一声,便不吭声了,神色有些莫名。
朱母:“快进来!外边冷!”接过朱建军手里的东西,又将放在火炉子上的热水倒了一茶缸,“快喝点热的,暖暖吧!”
现在天已经完全入了冬,马上就要过年了,但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怎么今个就回来了。
朱建军在南方某个省的军事基地驻扎,朱大姐平时都是在军区大院里住,一般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几天,因为路太远,走动不方便。
朱大姐回来了,朱母非常高兴,朱建军是她最满意的女婿,再加上带了许多礼物,还有十斤粮食。
凤歌感觉有点奇怪,这不年不节的,这个时候回来,肯定是有什么事。
大姐看到朱母脸带喜色,但很快就有些抑郁,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
“凤歌,你去你朱六婶家去看看有没有什么肉,弄两斤过来,这是一块钱,你拿着去吧。”朱六叔会打猎,平时常在山上布置一些小陷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兔子野鸡什么的,朱家村有些偏僻,这个时候也没有小卖部,所以就只能去朱六叔这个猎户家里。
“六婶!六婶!”
低矮的土墙里听到声音,“是凤歌呀,咋滴啦有啥事”
“六婶,俺大姐回家了,恁家有肉吗”
这个时候正是山里的动物们养膘的时候,猎物还挺丰富,凤歌弄了一只野鸡,一只野兔,还搭了一块鹿肉。
就这样一块钱还没有花完,实在是这个时候的物价比较低,都是乡里乡亲的,也都是意思意思而已。
到了中午,家里的人都回齐了,一大家子人热热闹闹的吃了顿美餐。
“妈,家里还好吧”
朱母:“好好好,家里好着哩,用不着你操心,你好好过日子就中咧。”
朱贵财问:“这回回来住几天啊?”
朱建军不好意思的说:“这回得多住几天,还要麻烦爸妈了!”
“嗨,有啥麻烦不麻烦的,都是一家人,住一坨(一起)还热闹哩!”朱母喜上眉梢,大女儿都好几个月没见了,心里想着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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