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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攻略都去死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莳花杀手

    “此处省略一千字.....”

    在梁明阳的惨叫声中,凤歌非常残忍的将梁明阳打晕了过去,他头上全都是鲜红的血液,还能看到伤口出翻卷的白色皮肉,本来修整的帅气又利落的头型也像是狗啃的一样一块一块的。

    两眼肿的估计睁眼都看不到眼珠子,整张脸也像是青紫脸蛋的猪头一般,真正的被打的连他妈都不认识了。

    她想这么做很久了,只是之前想的多,受到的限制也多,大小姐身边时刻都跟着保镖,根本就不得机会,就是想要做小动作,她都觉得被高爷爷和高奶奶发现了也是难以解释的。

    如今她能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高家,实行自己的直接的雷霆报复手段,简直是爽的不要不要的。

    要不是有诸多顾忌,重生回来后,第一次见到梁明阳,在高家的餐桌旁,她就想暴打他了。

    凤歌畅快的从他冰箱里那出一瓶饮料,也不管是哪种,打开盖子就“咕咚咕咚”一饮而尽,要不是考虑着这是小区,她绝对要哈哈大笑一场。

    不过梁明阳刚才的惨叫估计是被人听到的,但这个社会的人许多都是喜欢冷眼旁观之人,大半夜的估计还会怪罪他狼哭鬼嚎的打扰人睡觉。

    凤歌软软的躺在沙发上,思考着该如何毁尸灭迹,她此行的手段并不高明,但胜在不会有人想到她身上去,就是警察来了,也查不出什么来。

    因为她包裹的非常严实,一根头发丝都掉不下来,诶,要不要杀人放火呢,一把火烧干净,什么头发毛发的都留不下来了。

    撑着下巴在膝盖上,眨巴着一双眼睛,高凤歌长的很美,是那种文弱纤细又干净的美,个头不高,看起来像是个高中生。

    不过时间还算宽松,她又想了各种恶搞的方式,搞的梁明阳人不像




第十章 被攻略的女汉子你威武雄壮 10
    凤歌伸了一个懒腰,只觉得这个世界少了一个攻略者,空气都清新了无数倍。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她杀了人,却没有任何不适,好似那些书中所说的各种心理状态都不存在一般。

    愣愣的坐在柔软的大床上,想了半晌,直到高奶奶叫了好几遍,才喃喃自语道:“都死过一次了啊...”

    正常的穿衣洗漱吃饭,然后跟着老师们学东西,继续她的学神之路。

    空间中的书籍刚开始看那些需要记忆的东西的时候,她的进度还很快,后来需要更多理解和思考的内容,她的学习速度才慢慢降下来。

    尤其是里面占比例最大的医术,从来没接触过这方面内容,她看到那些艰难晦涩的医理,简直是一个头十个大。

    好在她可以在网络上搜索,提问,慢慢的也弄了个大概。

    但即便这样,她也只学明白了两本医理,草药篇倒是背下不少。

    一大早,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国民网红小鲜肉梁明阳被谋杀的消息,热搜第一就是一张浓烟滚滚的图片,“梁明阳家失火”“梁明阳生死未知”“梁明阳身死”

    高奶奶惊讶,“这小伙子人不错,怎么就死了呢!”

    “不会吧好好的怎么就失火了!”凤歌很正常的问出声,一点破绽都没有。

    好歹是学神,这点智商还是有的。

    “可不就是嘛!”高爷爷到底身处高位,还是知道的更多些,“已经确定被火烧死了,”梁明阳到底还是对凤歌有所帮助的,他顺手打了个电话问了问,“可惜年级轻轻的!”

    凤歌本以为还会有警察上门,谁知道连个毛毛都没见过。倒也对,谁都有谋杀梁明阳的可能,但唯独她这样一个虚弱的



第十一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高大巍峨的宫殿,金瓦黑墙构成绵延几百里的秦皇朝的皇宫,秦皇朝以黑色为尊贵色,王公大臣大多喜欢与黑色比较接近的深灰色,平民百姓则是因为穿着麻衣,大多都是姜黄色,对于秦皇朝来说,将布匹染色是达官贵人才享受的起的,因此彩色的衣服非常少见。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世界里,男人因尊贵而更喜欢黑色,而彩衣则是官家小姐衣着标志。

    凤歌随着打更的更鼓声麻溜的起身,然后半刻钟的时间就收拾停当,随着一股鹅黄色的人流穿梭在这黑色宫墙内。

    “啪!”“皇上上朝,宫人回避~~~”一声响亮的鞭子抽拍,尖细的太监长声大喊。

    凤歌以一个标准的跪拜礼趴在坚硬的石板地上,初春的寒气仍然冰凉刺骨,若不是她有真气护身,恐怕多跪上几次,膝盖就染了风湿了。

    金黑色的华盖从额前走过,以凤歌的耳力还能听到华盖上头懒懒的哈欠声,不用看就知道是大秦皇朝才六岁的小皇帝周公华。

    当今秦皇朝开国一百多年,国力强盛,四海升平,皇帝年纪虽小,朝政却是太后与摄政王,文心阁八位阁老共同理政,朝堂稳固,后宫更是和谐,因为太妃全都出了宫,各有各的去处,小皇帝还小,没有任何后妃,没了女人争风吃醋,当然异常和谐。

    凤歌作为赵凤歌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她来的时候,原主因为要被送进宫里伺候贵人,上吊自杀,人都没气了,凤歌才姗姗来迟,再次重生,她当然是非常懵逼的,就在懵逼中被家人送进宫里,开始了另一种新生活。

    赵家是商贾世家,“士农工商”,商人地位卑下,他们赵家虽然是专门向达官贵人提供彩衣的商贾,但任何人都没有资格穿彩衣,就算穿也不敢出门,还要遮遮掩掩的,唯恐被拿了下罪。

     



第十二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在染坊养老,也亏的摄政王说的出口,明明就是借机在宫里安插人手。

    染坊里只给宫里的主子印染布料,也因此是宫里比较重要的一个部门。

    武公公一向是不到日头爬三竿是不起床的,凤歌已经带着宫女们忙碌了半天,他才晃悠着,手里拿着紫砂水壶,一口一口的嘬着来到染坊。

    “赵姑娘今个早啊!”

    凤歌眼皮都不带耷拉一下的,“不早了,再过半个时辰就要午膳了!”

    这里平民都是一日两餐,只有贵人才一日三餐,拖皇帝的福,太后为了显示仁慈,宫人们全都是一日三餐。

    “武公公今个来的早了点,还不到午膳时间呢!”

    武公公嘬着牙花子道:“慌什么,谁不知道赵姑娘能干,染坊交给赵姑娘完全没问题,我这把老骨头就只能干看着了,唉,干不动喽。”

    凤歌完全不理会他的酸话,手头没有点能耐,也只能瞎嚷嚷,而且她可是太后亲点的坊主,谁都奈何不得。

    武公公见没的便宜可占,只得到别处去了。

    “赵坊主,赵坊主,太后有请!”

    这是太后身边最亲近的大宫女青瑛,头上已经挽起高高的发髻,听说是要梳了头在宫里做女官了。

    “青瑛姑娘稍等,我换身衣服就去。”

    凤栖宫是历代皇后所住的宫殿,如今周公华小皇帝还小,没有皇后,太后就一直住着,不想挪动。

    凤栖宫外观大气磅礴,内里却处处精致,一步一景,廊上雕梁画栋,龙飞凤舞,美不胜收。

    廊里假山怪石,奇花异草,好一个天家气派。

    虽然来过许多次,但每一次见到这美的眩晕人目的宫殿,她还是觉得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

    “赵坊主请进!太后已经等候多时了!”

    凤歌进了室内跪拜,“赵氏凤歌叩见太后,太后福寿无双!”

    一个年轻的声音响起,“起来吧!”

    “不知太后今日下召有



第十三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小皇帝虽然小,笼络人的手段却得心应手,一边给予好处,另一边她又必然树敌无数,少不得要有所依靠。

    虽然极不情愿,但她实际上从被太后点名入宫的那天起,就已经掺合进棋盘里,成为棋子。

    既然身不由己,那就走着瞧!

    但还得谢恩,凤歌顶着一头点心渣渣再次谢恩,面带微笑道:“多谢皇上隆恩!”

    “嗯,你退下吧!”

    时光如流水,小皇帝好似一眨眼就长大了,十年的时间不止是小皇帝长大了,凤歌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太后和摄政王专权,而表面上凤歌又是太后派去照顾皇帝的,她一向心细又周全,有太后的支持,如今已经是皇宫中女官第一人,也只有皇帝身边的孙富生才会依旧称呼她一声赵姑娘,其他人都是“赵大总管”“赵总管”“大总管”这样的称呼。

    周公华已经不再是小皇帝,十六岁的皇帝长身玉立,风流倜傥,随了太后的基因貌美无双,不知道多少小宫女疯狂痴恋着皇帝。

    后宫里已经有了三位低位的采女,个个如花似玉,虽然只是最卑微的采女,却也惹得无数女人羡慕嫉妒恨。

    凤歌如今已经挽起了高高的发髻,带上了正冠青色头佩,只简单的配了三条白色珍珠流苏,再穿上端庄又华丽的大总管正服,在宫里除了太后和皇帝,见了任何人都不用行礼,反倒是每一个都要弯腰恭敬的叫一声“大总管”。

    孙富生则懒得理会宫里的各项杂事,只一心伺候在皇帝身边,兢兢业业,忠心耿耿。

    文成殿里的灯火早早的熄灭了,凤歌也已经睡下,却是突然就听到敲门生,青柳怯生生的说道:“大总管,孙总管有请,在仪心阁。”

    凤歌连忙穿起衣服,“出了什么事吗”

    青柳是今日安排在伺候在皇上端茶倒水的小宫女,想必是被孙富生给打发过来的。

    “今夜皇上临幸了一个小宫女。”

    凤歌笑道:“皇上大了,临幸就临幸吧!若是能早日诞下龙子,太后不知道有多高兴呢!”

    青柳靠近小声的说:“那小宫女好像不干净!”

    “不干净”凤歌也不再继续问,孙富生一定会将事情解释清楚的。

    她猜想估计是哪个小宫女用了什么药了,她身为后宫大总管,少不得要担负些责任。

    仪心阁是一处临水的宫殿,地方不大,但在这里看景赏花是个好去处,东边还紧临着御花园,一般皇宫里若是有宴请活动,这仪心阁大多会作为招待离宴小憩的宾客。

    想想这种地方是意外的多发地,凤歌心里有点惴惴的。

    “大总管!”

    “大总管!”

    “大总管来了!”

    凤歌见了孙富生,简单的打了个招呼,“孙总管,皇上他”

    孙富生摸了一把头上的冷汗,“赵姑娘你可算来了,你看这该怎么办吧那贱人已经被拖出去打死了,只是皇上他浑身热的吓人,现在正在发脾气呢!”

    热的吓人不是该高烧昏迷了嘛!还有精神发脾气,她心里小小的松了一口气,还好,还活着。

    凤歌跟着孙富生进了屋里,这只算是个客房,地方狭小,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还有一扇屏风,可以更换衣服,墙角处放了些装饰品,整个屋子没有任何一处地方能配的上皇上去住。

    凤歌这样想着,心里的小人又自我打脸,什么配不配的,多年的皇宫生活,竟然也有些奴性了,心下恼怒,凤歌大步迈进屋里。

    “啪啪啪!”

    ..........

    别误会,这声音是皇帝摔东西的声音,“皇上,参见皇上。”

     



第十四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孙富生很快就找来了狗尾巴草,如今正值盛夏,狗尾巴草长的正旺盛,宫里其实也很容易就能找到狗尾巴草,只要稍微偏僻冷幽的地方都能寻到。

    “赵姑娘,这该怎么用啊”

    凤歌见他捧了一大把狗尾巴草,束的整整齐齐的,看起来像是狗尾巴草捧花一样,心里好笑,却回答道:“孙公公将这草籽碾碎,撒到浴缸里,给皇上沐浴一刻钟就可。”

    说罢福了福身,“臣告退!”

    “快上热水,皇上要沐浴更衣!”

    凤歌身后跟了两个伺候的小宫女离开仪心阁,剩下的事情有孙富生就够了。

    回文成殿要经过御花园,御花园很大,小路幽静之处也很多,经过了这么一事,凤歌此时也睡不着了,便带着两个小宫女避开了巡逻,随意的走动。

    “大总管,听说碧莲亭的荷花开的可好了,要不咱们去看看”

    凤歌问:“你们不想睡觉了吗”

    红樱道:“大总管这么有兴致,红樱想陪着您!”

    蓝蝶也道:“我也要陪着大总管!”

    “那就走吧!”碧莲亭是建在整个荷花池上方的湖心亭,它并不只有一个亭子,而是十二个象征十二生肖的亭子连接起来的建筑群。

    走廊下就是开的极好的荷花,白色粉色红色等各色荷花在夜色下像是一个个刚出浴的美人儿,轻披薄纱在淡淡的雾气中优雅的走着。

    轻风吹过,阵阵凉意袭来,凤歌头上没有任何头饰,脚下还穿着柔软的软胶凉鞋,当然不敢露脚趾头脚后跟,只是鞋帮低了点,但这也很不错了。

    皇上的文成殿是宫里最高的一处宫殿,那里冬暖夏凉,虽然以凤歌的眼光来看,那里一毛不生,四处都是光秃秃的很少有树木,只有些盆里种的四季花朵,她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大夏天的这么凉爽。

    她一直以为只有树木成荫,在没有空调风扇的地方才会凉爽的。

    文成殿主殿有九层,仿的是佛寺的风格,每高一层都比下一层要小些。

    而最高的九层则是先皇亲笔命名清凉殿,而且凉字还多了一点,表示这地方非常凉。

    而这里水汽弥漫,跟清凉殿也差不了多少。

    “大总管,快看那里!”青樱眼好,一眼就看到一处回廊不远处,长了好几枝红艳艳的并蒂莲,这东西是个稀罕。

    “嗯,好东西,快去摘了!”明天太后召她的时候就送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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