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攻略都去死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莳花杀手
他身上除了断腿,便只有膝盖和手肘位置的擦伤。
他晕过去不过是看到邱春雪被狼一口咬掉一大块血肉,吓的晕了过去。
好吧这个男人像是个娇小姐,没办法,这是作者设定好的人设,这位书中的娇弱受,是男主之一。
这个世界是一本书,整个世界全靠剧情支撑,没有女主角,只有两个男主角。
夜莺也嘤咛一声醒过来,拖着有些虚弱的身体,很不情愿的弄了几根树枝,将杜宾的断腿支撑住,还包扎了擦伤。
对于帮了忙,却重伤在地的村姑却视而不见。“夜莺,你没事,真的太好了。咱们什么时候回去啊”
夜莺嘟着嘴,冷冷的说“现在天黑了,你的腿又摔断,我又受了伤,不宜挪动,要在附近找个能容身的地方过夜。”
“哦哦哦,我知道了,那,那咱们在哪过夜啊”
夜莺声音更冷了,“我要四处找找看。”
她突然转头看向村姑,凤歌此时确实是一身村姑打扮,地上还遗落了她采药的背篓一只,脚上穿着登山专用的木屐,身上的衣物都是粗布麻衣。
“你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安全的山洞吗”
凤歌“山洞没有,倒是有一个树洞,你们要去吗”
麻蛋,为了救你们,她受了这么严重的伤,竟然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
夜莺,也就是特工黑蔷薇,她神色依旧冷冷的,虽然得到了村姑的指路,但没什么利用价值的村姑,用不着凑上去。
指路以后,大家就可以各走各的了,啊,不对,这里是深山老林,还需要一个向导,看村姑的样子,应该是常到这山里的,那么肯定能将他们带出去。
麻蛋,夜莺心里骂人,原主真是顽固,从小就被人洗脑,死了的残魂都要留下心愿,要她保护好杜宾,不然就鱼死网破,不给她身体用。
再看看这个柔弱的男主子,夜莺额头青筋直跳。
她给自己止了血后,任命的背起男主子。
对着村姑说“还不快跟上那树洞在哪”
杜宾不满意了,“夜莺,你慢着点,我膝盖疼别蹭到我膝盖。”
“夜莺你能不能找条好走的路,我的另一只鞋子都丢了,我现在一只鞋子都没有了。”
“夜莺,你太瘦了,硌的我胸口疼。”
好吧,人家的背很结实,常年训练,保持高强度的肌肉密度,他不说安全,还觉得硌得慌。
这是个爱作死的傲娇受鉴定完毕。
“哎呀,村姑,你也走慢点,你腿都瘸了,走那么快干嘛”杜宾嗲着嗓子,翘着兰花指,骑在夜莺的背上,指点江山。
村姑是说的我凤歌冷哼,一瘸一拐的就消失在密林中,谁爱指路谁指路去麻蛋老娘可不惯着你。
原主看上了你的美色,以命相护,她不是那样的,就算是喜欢美色,她也喜欢顶天立地的,刚派有型男神,这种弱鸡,哪凉快哪呆着去。
夜莺要照顾男主子的伤,还要在黑暗中看清脚下的路,何止一个苦逼能解释的了。
刚一抬头,就看不到村姑了,夜莺脑子都狞筋了,麻蛋,向导呢好想把这个爱作死的男主子扔下,但无论如何都放不开手,麻蛋
第二零六章 我抽痛你的灵魂 3
原主留下的意志竟然这么强,每当她想做出伤害男主子的行为时,就无法指挥身体了。
“公子,您累了吧休息休息吧等您醒了,咱们就找到树洞了。”
杜宾打了个哈欠,忍着腿上的擦伤痛,合上眼皮,很快就打起了呼噜。
而夜莺则不得不苦逼的趁着夜色,背着一个大男人,深一脚浅一脚的沿着村姑走的方向,找容身之地。
男主子的护卫应该不会很快找到他们的踪迹,天太黑了,她耳边隐约听到了狼嚎,心下担忧不已,就怕狼群打个回马枪。
最后树洞没找到,勉强找了个大石块,石块凸出,下面是个能遮风避雨的拐角。
将男主子放在地上,地上的石块硌的杜宾的后背生疼,于是便醒过来了。
“夜莺你怎么做事的硌死我了咱们不是要去树洞吗我还没见过树洞长什么样儿呢怎么到这了”
夜莺强忍住心中的杀意,握剑的手颤抖个不停,原主的意志太糟心了,麻蛋真想杀了这个笔笔笔的娘娘腔。
而凤歌已经回了村子,原主确实是村姑,但村姑也是个有点来历的村姑,邱春雪住在山里的三十里湾,这是个只有二十多户人家的小村子。
原主其实是个孤儿,这个时代,朝廷已经渐显衰败,贪官污吏渐多,百姓更加水深火热。
虽然不至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但每年冻死饿死的百姓绝对不在少数。
世家当道,门阀林立,皇室处于弱势。
为了利益,世家门阀什么事都做的出来。邱春雪的家是大山外面一个村落,村里来了土匪,烧杀抢掠,当时才三岁的邱春雪,站在如山的尸体旁边,哭得已经失了声音。
一个老郎中路过,收养了她,还收为徒弟,教授武功。
这个村子里其实只有一家人,老郎中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神医铁草头,他收了六个徒弟,就有六家人。
他还有一些给他干活种草药,晾晒草药的仆人十多户人家,老老少少的总共八十七口人。
邱春雪就是最小的徒弟,上面有一个大师姐,四个师兄。
原主功夫学的不怎么样,但医术极好,她聪慧善记,是铁草头的关门弟子。
神医都是有脾气的,铁草头也不例外,他只喜欢疑难杂症,普通的病症看都不看一眼。
原剧情中男主攻中了情毒,便来村里求见铁草头,铁草头不喜他阴阳颠倒,喜爱男风,便拒绝医治。
而原主则因为被黑蔷薇占据身体,早就想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她偷了铁草头的珍贵药丹,解了男主攻的情毒,再加上被认出曾经救过杜宾,从此离开了村子,成为男主攻征伐天下的一员大将,威震天下。
而这个小村子,得罪了男主,哪里有什么好下场,就算你医术再高明,也抵挡不了千军万马,最后全都死在军队的马蹄下。
想想真是惨,药丹都已经给出去了,竟然还是被屠村了,可能在男主攻的心里,在被拒绝的那一刻,还是以那样的理由,早就起了杀意。
凤歌一个人住着一个小院子,只有一间正屋,门口是一张吃饭的方桌,东边小隔间是卧室,西边没有隔开,空间还挺大,全都是晾晒的药草,身为一个女孩子的各种物品少的可怜。
院子是用竹子围起来的篱笆,院子里也全都是晾晒的草药。
深更半夜的,有一个身影在院子里等候多时了。
“五师兄你怎么在这里”
五师兄铁天禄才二十岁,比原主大了六岁,他经过了好几年的爱情长跑,终于追到了村里张婶的女儿红萤,如今正是新婚来着,怎么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到她这里来了。
“师妹,你终于回来了,吓死我了,师傅说你今日有一劫,让我在这里等着,要是有什么事,也好照应你。”
凤歌很感动,五师兄是师兄妹中最热心的那个,他长相很一般,但性格最敦厚,也最孝顺,师傅说什么就是什么,让干什么活就干什么活。
他也是被师傅收养来的,他进山的时候还不会走路,原主来的时候,他已经长大了,对原主颇多照顾。
因为无名无姓,便跟了师傅的姓。
看到她一瘸一拐的,心下一凸,“你的腿怎么了让我看看。”
凤歌瞥见篱笆外面一个走进的身影,不是嫂子红萤嘛
“我没事,就是扭了一下,五师兄,红萤嫂子来了,你先回去吧,我会自己照顾自己的。”
五师兄傻呵呵的就被骗走了,临走的时候,红萤还甩了凤歌一个白眼。
虽然是在黑暗中,但她看清楚了。
唉这结了婚的男人,发善心也要注意点,媳妇会吃醋的。
原主长的不差,再加上是学医,很懂得美容养生,现在又才十四岁,正是一朵娇花。
凤歌可不管什么娇花不娇花的,她将腿治了个大概,留着些伤口,免得被人怀疑。
第二天村里来了两个骑马带佩刀的人,“你们见没见过这个人”画像上是杜宾的图像,看起来很清晰,绝对不会认错,画这画像的人绝对是很用心。
村里人都摇头,凤歌躲在屋里晾晒草药,只要没问到跟前,她是不打算说的,以后就算翻出来,她也可以以正忙着没注意做借口。
不对,她又没做错事,怎么就先要躲着了。
两人失望而去,凤歌一抬头,就看到师傅站在她身后,“师傅,你有什么吩咐”
铁草头问她“昨天夜里回来的那么晚,是遇到什么了吗”
凤歌也不隐瞒,挑挑拣拣的说了一些,尤其是说到那人叫她村姑,气恼极了,“师傅,那人真是不识好歹,我的腿都受伤了,一瘸一拐的给他带路,还叫我村姑,哼,我才不是村姑咧”
铁草头呵呵笑了,他虽然看病只喜欢看疑难杂症,但他三观正常,“不喜欢就算了,这种事要记得,不要乱说话,昨天有没有说给你五师兄听啊”
“没有,放心吧师傅,我就当没见过他们。”
铁草头认可道“这种人是有毛病的,越是迁就他们,他们就越是不把你当人看。”
第二零七章 抽痛你的灵魂 4
不愿意迁就,又不能到得罪,师傅这话是不是相互矛盾。
铁草头转悠了两圈,看她的草药处理的有很大的进步,就背着手,指指点点的。
铁草头现在已经不喜欢行走在外,大师姐是师傅的亲手女儿,现在在山外的城市开了一家医馆。只有遇到特别的疑难杂症的时候,才会请动师傅。
他现在最多的心神都放在了关门弟子身上。
“你啊,还是功夫不行,草药收拾完了就去扎马步!两个时辰打底,边扎马步边看我的行医记录,功夫医术两不误。”
凤歌笑着应了,而她扎马步的时候,深山里,夜莺终于等到了人,但有敌人也有自己人。
男主人身边的另一个暗卫百里已死,寻来的自己人只是一小波,而且没什么有实力的,而敌人却有一群。
她太想让这个娘娘腔死在这个丛林里了,但自己的手脚根本就不受控制,眼瞅着娘娘腔要受伤了,她竟然不怕死的用自己的身体挡了上去,麻蛋!好痛!痛的好似灵魂都抽抽了。
“公子,小心啊!”她不顾后背的鲜血淋淋,再次将杜宾护在身后,眼见自己人越来越少,就是找个挡刀的沙包都找不到,夜莺差点都绝望了。
“玉树!”一声霸道的厉吼,一个身材伟岸的男子带着人从山下寻来了。
这山上马匹难行,所以一行人都是带着刀剑步行上山。看到那伟岸的男子,杜宾鼻头酸酸的,“景同!”他想说“你终于来了!你终于”
但喉头已经哽咽了,说不出一句话,他不该不顾时局,一个人还要跑出来,他应该带着他一起跑出来,就算被暗杀,两个人也可以死在一起。
夜莺看到来人,心里大喜,救兵来了,陆景同,字罢之,是她这个男主人的相好,好吧,现在两人的关系还处于热恋初期,而且捂得严严实实的,根本就不敢告知天下人。
陆景同,当朝皇后的亲侄子,江南大门阀陆家嫡长子,本身能力出众,板上钉钉的下一任家族继承人,现在身上带着皇帝亲封的钧武候爵位,年纪才双十上下,绝对是史无前例的最年轻的侯爷。
这位钧武候统领着守卫京都的四大虎营之一的忠威营,现在声明赫赫的忠威营将士全都弃京师不顾,出来找一个娘娘腔。
虽然这个娘娘腔美的女人嫉妒,男人见了自卑,圣人见了都想掩面而泣。
但他还是一个娘娘腔,还是个超级作死的娘娘腔。
见到景同,杜宾,取字玉树,他像是乳燕投怀一样冲出夜莺的保护圈,完全不顾四周的刀林剑雨,脸上带着渴慕,带着深情。
夜莺猝不及防,听到景同目疵欲裂的惊恐声,转过头来又完全不受控制的飞身过去,给杜宾挡住了来自四面八方的伤害,为他铺平了一条飞向情郎怀中的平坦大道。
好吧,现实是,夜莺又身中数刀,伤口一个比一个深,差点就被一刀劈成两半,鲜血不要钱似的喷涌而出,在杜宾的身后画出了一大片鲜红的梅花。
而陆景同也被扑了个正着,再怎么说,杜宾也是个男人,个头还不低,他怎么也有个一百二三十斤,从上往下,跨过了两三米高的山坡,扑到陆景同的身上,么有被扑个下半身瘫痪已经是好运。
只听“咔嚓”一声,陆景同来不及享受温香软玉,投怀送抱,接着腿上一阵剧痛,好好的一个人就成了二级残废,腿断了。
杜宾哭唧唧的趴在陆景同身上痛哭不已,“景同,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我好想你啊!我的腿好痛啊!你怎么才来呀我都等了你十个时辰啦,这山崖下面好多狼啊,吓死我了!景同,景同你怎么不说话你怎么不安慰我你是不是嫌弃我了这次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呜呜呜,好好好,你嫌弃我,我走,我走,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他的一条腿还是夜莺利用有限的资源好不容易给固定上,一时间听不到景同的声音,就想了这么多,然后从陆景同身上爬下来,爬着要走。
陆景同痛的说不出一个字来,听说玉树又要走,眼中怒火冲天,咬牙切齿的费尽全力说了三个字,“不许走!”
手上将玉树抓的紧紧的,“不许走!一辈子都不许走。”
两个人纠纠缠缠的撒狗粮,卖甜蜜,夜莺已经晕死过去,失去意识之前,痛的恨不得砍断自己的手。
黄昏时分,形容十分狼狈的一群官兵驾临了小小的村庄,“侯爷,这里有个小村庄,咱们不如先在这里修整修整,杜公子腿上的伤也要先养养才对。”
“侯爷,此去出山还有三十多里地,从山上过去就更难走了,您和杜公子又都不良于行,卑下觉得先养养伤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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