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灵异

无敌的骨头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骨灰奶糖

    诺亚斯特右手手指上,一枚古朴的戒指散发着微弱的光芒,白发老爷爷出现在他的意识深处,感叹着当下的人族。

    “嘿嘿,说你们人族善良,有时候又杀人不眨眼,说你们人族残忍,有时候又连只蚂蚁都踩不死,要不是两千年前人族大帝崛起,你们这个虚伪的种族,怎么可能有资格挤入十大种族”

    诺亚斯特的钢铁铠甲内,一盏油灯悬挂在他的肋骨中间,油灯口滚滚青烟溢出,弥漫在诺亚斯特全身的骨头上。

    诺亚斯特的意识是以青面恶魔作为容器承载而成,他的身体被林志诅咒成永世不灭,除非施加诅咒的林志死亡,诅咒才会消失。

    所以,油灯就成了他唯一的命脉。

    油灯被毁,诺亚斯特的意识便会跟着消散殆尽。

    “少在那边高下立判了,你们恶魔族,不还是依靠着古魔王才飞速发展的不过就是比人族文明长久了几千年,真要说品性起来,你们恶魔族也好不到哪里去”白发老爷爷强势回击。

    “仔细听清楚了,我可没说恶魔族有多么高尚,你这胡须都可以把自己上吊了的糟老头子”

    “你说什么你这大白天出去都能把小孩吓哭的丑东西”

    “我丑有本事你再说一句,老子当年在恶魔族里,那可是一等一的帅哥”

    “我呸”

    没一会的功夫,两个金手指般的存在便在诺亚斯特的意识深处,很没有世外高人的模样骂起街来。

    诺亚斯特无奈地摇了摇头,从他“复活”到现在,这已经不知道是他们第几次吵架了。

    “也不知道诺露莎姐姐,会不会接受我现在这副模样”

    诺亚斯特王子望向人族与气球人的交界方向,想起那个从小崇拜到大的持剑背影,坚定的内心第一次出现松动。

    他可以毫不在意城镇居民对自己的疏远,甚至没有半点犹豫地拒绝父母的挽留,执意前往战场。

    但唯独害怕的,就是诺露莎姐姐对自己的看法。

    如果连诺露莎姐姐都对变成白骨骷髅的自己心生厌恶,那他绝对会当场崩溃

    怀抱着这份唯一的忐忑不安,诺亚斯特在居民们指指点点的注视下,一点点穿过城门,离开雷龙王国的王都。

    刚走出王都没有几百米的距离,一大一小两只不死骨族,便出现在了他的视野前方。




第六十二章 快递员
    像是受到某种惊吓般,纯白色的战马叫喊了一声,待在原地不安地踱步。

    见到挡在前方的白骨骷髅后,诺亚斯特王子心头骤然一跳。

    他自然记得出现在眼前的那名眼冒蓝火的不死骨族,就是它在大坟场展示出超乎常理的实力,帮助自己回到雷龙王国都城通报消息。

    同时,也是它让自己在日落之前回到大坟场,割肉放血!

    诺亚斯特王子刚想说话,抢在他前面,戒指里的白发老爷爷跟油灯里的青面獠牙恶魔一左一右冒出,白光跟青烟凝聚成完整的身形。

    “是它!”

    “是它!”

    两人同时喊出声音。

    “卧槽!你认识它!”

    “卧槽!你认识它!”

    又是极为同步的一句话。

    白发老爷爷≈ap;青面獠牙恶魔“……”

    最后,还是年轻一点的青面恶魔懂得礼貌谦让,抬手一巴掌拍在白发老爷爷的脸上,道“你先说。”

    白发老爷爷出乎意料之外地没有反击,他重新凝聚被拍散的白光,目光直直盯着站在前面的不死骨族,凝重道“这是我前几天遇见过的有缘骨,我本来想依附它重新崛起的,但一下子就被扔飞了。”

    见他没有还手,青面獠牙恶魔收回手掌,望向林志的目光也是充满着严峻,他缓缓开口,道“我跟你也差不多的情况,这只不死骨族,能够直接跨过我,将我塞进油灯里,只要它想,我就得死。”

    两人的对话把诺亚斯特的思路都打乱了,他一脸发懵道“您们两位,也认识那只恐怖的不死骨族”

    闻言,老爷爷跟青面恶魔也是一愣,同声道“你也认识”

    三人的目光相对,皆从彼此眼里看出震惊,以及一丝惊恐。

    他们跟林志的遭遇或许各有不同,但对林志这只眼眶内燃烧着熊熊蓝火的不死骨族,却都是同样的忌惮!

    对面,林志默默地注视着神经紧张的三人,忍不住感叹一声世界真小。

    对于那个戒指跟油灯,他并没有特意将他们扔到大坟场的想法,实际上,也没有办法做到那么精确。

    唯一能够解释得通的,就是他是从大坟场的方向走过来的,所以脑海里就有个习惯性记忆,随手抛出去,就是大坟场的方向。

    至于这两个东西会在大坟场碰面,并遇到诺亚斯特的尸骨,这真的就是纯粹的巧合了。

    从诺亚斯特一身白骨不难看出,他真的是按照约定割肉放血了。

    可能是天生命不该绝,他遇见的那两个东西正好有复活死者的能力!

    这妥妥的主角命啊!

    林志在心中暗暗吐槽了一声。

    “不用紧张,约定的事情你既然做到了,那我便不会为难你。”这句话,是对诺亚斯特王子说的。

    闻言,无比紧张的诺亚斯特松了口气。

    “把你的戒指扔飞,主要是因为你没啥卵用,所以我也不会为难你。”这句话,是对白发老爷爷说的。

    白发老爷爷长长出了口气。

    青面恶魔一喜,抬起希望的目光看着林志。

    “至于你……”林志瞥了一下青面獠牙的恶魔,嫌弃道,“长得太丑了,实在是碍眼,就……”

    嗖!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青面恶魔呼啸一声,一溜烟就消失在原地,躲进了悬挂在诺亚斯特肋骨上的油灯内。

    “咣当”一声,油灯盖子被顺手盖上,盖得牢牢实实,不透半点风声。

    林志“……”

    真不愧是活得那么久的存在,这等求生欲,妥妥的啊!

    他自然也就不跟青面恶魔计较,走到诺亚斯特面前,重新将目光落在这名“英俊”的王子身上。

    不得不说,气质这种东西真的是与生俱来的。

    即便已经是只剩下骨头的外貌,身穿铠甲坐在白色战马上的诺亚斯特仍旧给人一种干净利落的骑士之风。

    “明明是跟不死骨族相同的外貌,但体内却完全感觉不到咒力的流动,与其说是重生成了不死骨族,倒不如说……”

    林志眼眶内的幽蓝火焰徐徐燃烧,观察着诺亚斯特的身体构造,沉吟了一会,道“像是普通骨头上依附着人的意识一般。”

    他抬起目光,注视着有些惊慌失措的诺亚斯特王子“说说看吧,你是怎么重新活过来的。”

    在幽蓝火焰的注视下,诺亚斯特不敢有半点怠慢,慌慌张张地从战马上爬下,将自己复活的过程巨细无漏地讲述了一遍。

    “原来如此。”

    明白了其中缘由的林志点了点头。

    身后,小骨头跑来跑去,追着一只六翼蝴蝶来回奔走,在快要被抓到的时候,蝴蝶猛地往上,飞到小骨头触及不到的空中。

    然后,一根黑色的长矛就从它的体内贯穿而过……

    “按照这样的情节,如果放在小说里面的话,你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男主角啊。”林志很难得地调侃着说了一句。

    “小……小说男主角是跟大剧场表演写的剧本一样的东西吗”诺亚斯特对于小说这个名词表现得非常陌生。

    林志心中微动。

    这个世界原来还没有小说之类的娱乐载体出现啊……

    如果没有拥有无敌的力量,倒是可以当个臭不要脸的文抄公,将地球上那些跌宕起伏的小说搬过来,糊口饭吃。

    “唉,无敌使我注定无法当个名动天下的小说作者啊。”他暗暗在心里惋惜了一声。

    林志没有回答诺亚斯特的疑问,虽然解释起来非常简单,但他还是选择无视掉这个话题。

    理由很简单,他懒得说。

    他抬手打开自己的头盖骨,从里面拿出那条用变异独角猛虎的角制成的宝石项链。

    “这条项链是你姐姐诺露莎让我带给你的。”

    林志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到最后,自己还是当了一回快递员啊。

    “姐姐的!”

    诺亚斯特吓了一大跳,他是真的没有想到,眼前这名气息如此恐怖的不死骨族,居然会带来自家姐姐的东西!

    诺亚斯特伸出微微颤抖的白骨手掌,接过林志手中的宝石项链。

    他先是放在空洞的眼眶前打量了一下,认出来这是用变异独角猛虎制成的后,又抬起另外一只手,两只手并用,将项链视如珍宝般紧紧握住。

    他的内心,那唯一的不安渐渐烟消云散。

    “大,大人,请问您……”

    诺亚斯特抬头,却再也没有见到那名眼冒蓝火的不死骨族。

    就连在草丛里满地打滚的小不死骨族,也不见了踪影。

    森林的微风吹拂而来,一大一小两只不死骨族像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般。

    诺亚斯特的肋骨内部,油灯的盖子轻轻地打开,青烟冒出,化为青面獠牙的恶魔。

    “还好那只不死骨族对你没有恶意。”恶魔凶狠圆润的眼睛里充满了惊骇。

    “我存在这个世间已经有八百多年了,但却从来都没有遇见过,像它那般最强大的不死骨族!”

    。



第六十三章 人族王都风貌
    雷龙王国王都的中部区域内,林志跟小骨头走在热闹非凡的街道上。

    比起王都外围,这里的建筑物要豪华很多。

    三四层的类哥特式建筑拔地而起,建筑物顶部尖塔高耸,一砖一瓦组建出牢固无比的外墙结构。

    墙上设计有木制窗框的大窗户,窗户打开,里面没有收好的灰色窗帘便夺窗而出,在风中摇摆。

    建筑物的第一层,大多是门户大开的商铺、餐馆等,也有被小小的木门隔离开来的阴暗空间。

    小木门上下中空,只留下中间的部分,所以能够透过微弱的光线见到里面三三五五坐在一起喝酒的大汉们。

    吵杂的声音从其中传出,成为繁华街道热闹气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些商铺餐馆外面,则摆满了整整一条街的摊贩。

    上至水果烧饼,下至打铁锻造,吆喝声与叮叮当当的打铁声传遍了整条街道。

    因为使用的是对工具武器等外物进行附加的附加力,所以无论是在建筑风格或者武器制造方面,这个世界的其他种族,都远远没有新崛起的人族发达。

    甚至连恶魔族的魔王城堡、神灵族的空中庭院等,都是聘请的人族设计大师建造而成。

    让那些恶魔们吞噬掉一座豪华建筑物轻而易举,可要让他们打造一座精细奢华的大城堡,那就真的是太难太难了!

    “嘿伙计,看到没有,两个不死骨族!”

    街道旁边,一个卖水果的摊贩拿起一个椭圆形的红色水果,一把抛给隔壁开烤肉摊的摊贩,目光则惊奇地看着林志跟小骨头这一大一小两名不死骨族。

    “这还用得着你说吗,现在这条街道里,哪个人的注意力不是放在它们身上”烤肉摊的老板接过水果,洗都没洗直接上嘴咬了一大口。

    这是个身穿布衣的中年男人。

    尽管烤肉这种活相对来说比较累人,但他的发型干净利落,身上也保持着非常高的整洁度。

    无论在哪个人族王国,只要是在王都,包括小混混在内的所有人就都得保持良好的外貌形象,不然必定会遭到王都卫队的驱逐!

    “真甜!”

    烤肉摊老板从烤架上拿出来一个烤得金黄的鸡翅膀,抬手甩给水果摊的商贩。

    水果摊的商贩结果鸡翅膀,津津有味地啃起来“真香。”

    街道上,林志任由小骨头到处跑来跑去,俨然一副放养的架势。

    正如烤肉摊老板说的那样,现在他跟小骨头成为了这条街上最靓的骨。

    无论是在阴暗巷道上晃晃悠悠的混混,还是摆摊做生意的摊贩,或者是走走停停的居民、穿着华丽的贵族,全都带着惊奇的目光在打量着他们。

    他们并非走南闯北的冒险者,也非维持各地安定的骑士,亲眼见识到不死骨族的次数自然非常有限。

    毕竟,并不是什么不死骨族,都敢像林志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人族领域的街道上。

    尤其是,其中还有一只培养价值很高的幼年不死骨族!

    “奇怪了,有没有亲眼见过不死骨族的人能不能说说,为什么那只大的眼眶里面会有幽蓝色的火焰在燃烧”

    “快去通知其他人过来,有不死骨族出现在王都5号街道了!”

    “护卫在干什么为什么不把这些恶心的东西清理出去!”

    ……

    林志自顾自地走在街道的中心,他更多的注意力还是放在人族的建筑风格上。
1...2324252627...65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