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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晨光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金吾不禁夜

    她一直都在等待,只要他来敲门她都会为他打开,可是她知道这种关系是不可能长远的,因为那看起来就像是在怜悯。长相是西弗勒斯的缺憾,又偏偏很多女人喜欢看脸,他在女人方面远不如孔雀马尔福。

    厄里斯魔镜能够使人看到自己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

    她想要一个伴侣,一个可以守护她、不让她在白雾茫茫和黑暗中骑着夜骐,跟诱饵一样在魔咒追击下夺命狂奔。那个时候她吓得快崩溃了,死亡离她如此之近,然而比死亡更让她难受的是她被邓布利多遗弃了,她曾经是哈利,现在哈利取代了她,她找不到自己存在的意义。

    她隐藏了很久,有生第一次她不想再藏匿了,她鼓起勇气行走在城堡幽深的走廊中,石墙上的火把在风中摇曳,除了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声她什么都听不到。

    你在犯傻。

    她听到一个声音说,波莫娜觉得那可能是灰女士说的,她带上拉文克劳的冕冠是为了追寻智慧,却被血人巴罗的爱折断了双翼,与他在这座城堡里纠缠了千年。

    amorsormors,如果爱一个人很久,却得不到他或者她的回应,那种极度伤心和失望能让人发疯。斯莱特林的常驻幽灵和活着的院长一样有双空洞的眼睛和消瘦的脸,在巴罗清醒的时候他很可靠,当汤姆里德尔的灵魂混入霍格沃滋指挥蛇怪攻击学生的时候,他就提出幽灵来负责巡逻,反正幽灵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可是他不清醒的时间变的越来越长,而且每年仲夏物质化后越来越难控制,他老是凝视着一个地方,也许他在思考,又或者什么都不想,那个曾经高贵、强大的幽灵变得越来越危险,甚至已经具备了隐形的能力,在所有珍珠白的幽灵中只有他能做到。

    要拯救他很容易,海莲娜回应他的爱就可以了,可是海莲娜自己也快疯了,她很聪明却有点胆小,勇气也是波莫娜缺少的,她永远都没有莉莉勇敢,这或许就是他爱她的原因。

    波莫娜给莉莉取了个昵称,名叫阿丽尔,意思是上帝的小母狮,她是独立而强大的,如果不是因为伏地魔她会如她所说的那样照顾好自己,就算没有詹姆波特她一样可以带大哈利波特。

    莉莉和詹姆是七年级时开始约会的,她那个时候已经快18岁,已经到了该结婚谈恋爱的年纪了。

    过早地谈恋爱偷尝禁果并不是件好事,草率的决定会影响自己的一生,但是波莫娜这种情况则是属于太晚,邓布利多是个强大的男巫,他可以抵制世上绝大多数的诱惑,专心致志研究,成为顶尖的强者,可是她做不到,赫夫帕夫守则八十六条,你不需要成为强者,这一条就跟泄洪的水渠一样让她可以光明正大地偷懒,和孩子们一起聚会聊天。

    要接受年轻人的思想很困难,不过不跟他们沟通的话永远都理解不了。有一次波莫娜抓到有个可爱的小傻瓜居然在寝室里熬迷情剂,她原本以为那个姑娘是要学格兰芬多的女孩儿一样给哈利下药,后来问过才知道,小傻瓜想闻一闻自己最喜欢的是什么气味,那一刻她觉得自己身在天堂又同在地狱。

    斯莱特林交朋友是根据利益关系,赫夫帕夫则是不要让利益来区分你的敌友,装傻的獾和狡猾的蛇是天生的对头,通常来说总有一个会被改变的,只是这个过程非常的折磨人,能让人发疯。

    她在想什么她什么都没想,她只是心里这么想所以这么做,哪怕代价是背叛莉莉。

    你是个坏女孩儿,波莫娜,非常非常坏。

    一直到走近地窖的时候她才想起来,老蝙蝠要是不在该怎么办,于是在转入那条走廊前她在拐角停了下来,从空间袋里取出双面镜,那是西里斯借给她的,作为答谢她教他阿尼玛格斯的礼物,用这个东西她和西弗勒斯聊天,以至于他以为她已经离开学校了。

    “你在吗”她摘下隐形斗篷露出自己的脸,可是镜子里什么都没有。

    就在她以为他不在,打算放弃的时候镜子那头出现了那张并不英俊的脸。

    “什么事”

    “我来拿复方汤剂。”

    变形越大身体遭到的痛苦就越大,波莫娜的身材本来就矮,就选了一个跟她差不多高的麻瓜女人,复原的过程没有变形那么痛苦,就像冬天的霜雪遇到了阳光,融化后露出布满鲜花和绿草的土地。

    “现在不方便。”他有难言之隐一样说道。

    “那你能不能开开门,我就在你门外。”她没有像以往一样懂事地离开,而是主动问到。

    “你在我门外”西弗勒斯笑了起来,好像觉得很有意思,然后他放下了镜子。

    波莫娜也把自己的镜子放了下来,装进了丝绒袋里,提着裙摆走向了那扇好像有千年历史的木门。

    她很紧张,因为做贼心虚将隐形斗篷里面的内衬给拉了上来,将它变成了一件普通的黑色斗篷,这是死亡圣器和普通魔法工具的有一个不同之处,它无法被伪装成别的东西。




第五十二章 艺术和防御
    常年在色彩缤纷的阳光中跳跃的人,理解不了黑暗的魅力。

    它单调、乏味、阴森、神秘,人的正常情感被无限压抑,只有寂静深处有一簇灵魂之火在熊熊燃烧。

    那是黑暗之中唯一的一点光,吸引着不怕死的飞蛾扑过去,在疼痛和灼伤中体验活着的感觉。

    在他们还年轻的时候,黑魔法防御课还叫黑魔法艺术课,艺术离不开人,它包含人复杂而丰富的情感,利用美感引人对它进行发现和追寻。只要沉迷其中,就会越陷越深,难以自拔,艺术是情感上的共鸣,需要的是深刻的肯定。

    巫师使用魔杖需要亲和力,虽然黑暗中的火焰看起来很美,可惜火焰制造的是光明驱逐黑暗,和灵魂那种幽蓝色的光不一样,具有攻击性。没有亲和力的力量再怎么渴望也得不到,那个痛苦的灵魂变得越来越强韧,最终他的灵魂之火吸引了一只靠捕食人类灵魂为生的飞蛾,它惧怕的不是自己被伤害,而是害怕自己经不住诱惑吃掉了那团灵魂,到时黑暗将再次来临,它又要何去何从。

    为了防御阿兹卡班里越来越多的黑巫师越狱,1975年上台的哈罗德敏坎在阿兹卡班布置了很多摄魂怪,有它们出现的地方世界都变得冰冷,一切都失去色彩。

    在西弗勒斯斯内普成为霍格沃滋校长期间,摄魂怪也在学校外面游荡,他就是有那么了不起的本领将本来欢快的学校变成跟阿兹卡班一样的监狱。

    如果说西里斯是阿兹卡班的囚徒,那么西弗勒斯就是霍格沃滋的囚徒,离开邓布利多的保护,他这个前食死徒就会被正气师逮捕,他这个贫寒出身,又没什么亲戚的混血可没法跟卢修斯马尔福一样逃脱法律制裁,甚至他可能跟西里斯布莱克一样不经过审判直接被扔进阿兹卡班,他想尽一切办法逃避的命运最后还是在他当时校长的时候找上了他,他虽然强大却不是个好老师,至少哈利波特的大脑封闭术就不怎么样。

    不论是黑魔王还是邓布利多,他们都是好老师,就连卢平也让哈利很轻松就学会了呼神护卫,对哈利来说很轻松的咒语对西弗勒斯来说却很难,他的一生要找到痛苦的记忆很多,快乐的屈指可数,至少在波莫娜教会他之前他关于快乐的记忆只有莉莉。

    算不算是作茧自缚呢,傻瓜

    波莫娜提着用彩色糖纸包裹着的巧克力,行走在圣芒戈五楼魔咒伤害科的病房,在这里住了很多去不掉的魔咒和用错了魔咒的病人。

    他们都安静地睡着,看起来就像死了一样,波莫娜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祖母绿手链,如果不是它,自己可能也是他们之中的一员。

    利用血缘力量施展的诅咒需要血缘力量施展的保护,纳西莎马尔福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虽然她只是个很普通的女人。

    她想要保护德拉科的心一点都不比莉莉想保护哈利的心少,相比之下波莫娜却对自己的女儿毫不关心,她觉得自己真的越来越像艾琳了。

    当西弗勒斯杀了托比亚,艾琳的心也跟着托比亚一起死了,她看不见她的儿子,哪怕他是为了保护她而杀了自己的父亲。

    如果是换成了波莫娜自己,她也会和艾琳一样的,在母亲和女人之间有人选择做女人,她们就是那么可悲。

    或许也因为她和纳西莎一样有恋子情节,对待弱小的孩子会有偏爱,相比之下强壮的西里斯就没那么重视,阿尼玛格斯后狂躁的情绪让他干出不理智的事来,居然会想利用狼人卢平将西弗勒斯杀了。

    这世上没有完人,就连邓布利多也治疗不了阿里安娜的病,那种无能为力只能看着心爱的人死去的感觉糟糕透了,就像活在地狱里,阿不福斯用阿里安娜的画像慰籍,阿不思用了她成为代替品,可是阿不思为了更大的利益他可以舍弃家人,包括他的阿里安娜。

    该给阿不福斯一枚梅林勋章,为他揍了阿不思邓布利多的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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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熄灯器
    “我听纳威说,你对他很自豪,说他不愧是弗兰克的儿子,你其实早就已经知道弗兰克在当傲罗了,对吗”

    隔着弗兰克的病床,波莫娜和隆巴顿太太相对而坐,和上次她昏迷时拜访相比,隆巴顿太太好像更老了。

    “是的。”隆巴顿太太疲惫得说。

    “你为什么不阻止他从事那么危险的工作”

    “当黑暗降临,必须有人挺身而出,诺克斯,我听夏洛特是这么称呼你的,但你却告诉纳威你是波莫娜斯普劳特,那个名字是你的真名吗”

    “是的,当时我住在保密病房,诺克斯是为了保密用的,我认识弗兰克已经很久了,我以前也是凤凰社的成员。”

    隆巴顿太太没有太惊讶,她的体型娇小,穿着绿色的套装,看起来有点像小矮妖。

    “我想借用你的房子,隆巴顿太太,作为新的凤凰社总部。”波莫娜开门见山地说道,她还记得西弗勒斯圣诞节邀请她时用的各种他自以为可以说服她的理由,这么做反而弄巧成拙,他只需要说‘你愿意做我舞伴么’她就会同意了。

    “你应该听说了那个预言,七月底出生在三次击退伏地魔家庭的男孩儿有两个,一个是哈利波特,一个是纳威隆巴顿,邓布利多选择了哈利,他在禁林里死了一次,我不能让他再死一次了。”

    “那你觉得我的孩子就该死吗”隆巴顿夫人颤抖着声音说。

    “我会让他留下子嗣,不让隆巴顿家的血缘断绝,邓布利多曾经把我送到布莱克家,他希望我和西里斯布莱克在一起,如果有可能给他们家留个后人。”

    “那你留下了吗”隆巴顿夫人关切地问。

    “没有,邓布利多相信日久生情,以为我和唐克斯一样会爱上西里斯,毕竟他是那么俊美又幽默,和弗兰克一样。”波莫娜拨弄着篮子里的酒芯巧克力“但我辜负了他的希望,而且我觉得我配不上西里斯布莱克。”

    “你这么说,怎么能说服我接受你的提议”

    “你认识汉娜艾伯特吗她跟纳威一样以前是da的成员,她是我的学生,是艾伯特家的小姐。”

    “我不是纯血主义者,诺克斯,只要能嫁给纳威,她什么血统我不在乎。”

    “但是在你心里,其实还是希望能找个跟你一样是神圣家族出生的贵族小姐,对吧。”波莫娜笑着说“就跟之前跟我说的一样,你看起来是个体面人。”

    “你有个灵巧的舌头,诺克斯,就像阿不思邓布多。”隆巴顿夫人握住弗兰克的手“当神秘人死后,我以为战争已经结束了,一切都会回复正常,于是我关掉了老宅的防御魔法,没想到一年之后食死徒闯进了我家,将弗兰克和爱丽丝抓走,我只来得及将纳威抱走,我后悔了无数次,为什么会失去警戒,我总是念叨纳威要维护家族的荣誉,但是真正让家族蒙羞的其实是我,因为我当时像个懦夫一样逃跑了。”

    “你不是懦夫,隆巴顿夫人,你保护了隆巴顿家的血脉。”波莫娜轻声说“女人不需要成为强者,你将纳威教的很好,他要比德拉科马尔福优秀。”

    ‘他说他要比十二个德拉科还强!’气急败坏的老蝙蝠在地窖里转来转去‘那个哑炮还炸了坩埚的隆巴顿!他哪儿来的自信那么说’

    波莫娜想起当时的情况就好笑,那是哈利的新生第一年,纳威因为太笨拙,被德拉科抓住成为练习锁腿咒的对象,他像只兔子一样一蹦一跳地跳回了格兰芬多塔楼,赫敏给他解除咒语后,哈利就给了纳威一块巧克力安慰,他跟纳威说“你比十二个马尔福还要强。”,从那以后这句话就植入了纳威的心里,以至于纳威在面对马尔福少爷的时候总有一种谜之自信,正巧就踩中了老蝙蝠的痛楚,他最讨厌的就是那种没什么本事却趾高气昂的格兰芬多。

    “能告诉我是什么事让你那么高兴吗”隆巴顿太太问道。

    “别担心,是小孩子之间的玩闹。”

    “纳威回家从不跟我说学校里发生了什么,都是我问什么他回答什么,而且我觉得弗兰克和爱丽丝也想听听。”

    波莫娜看着弗兰克,他现在没有戴眼镜,没有年轻时那种雷厉风行的气质,可是他被照顾得很好,就像是在做一个长梦,随时可能醒过来。

    “医生说有时候你会听到一些东西,弗兰克,以纳威的魔力他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继续使用隆巴顿家的祖传魔法是不可能了,但我会将他培养成跟你一样勇敢的人,我会教他如何实现阿尼玛格斯,我记得你的守护神是只猞猁,你觉得纳威变成猞猁怎么样”

    猞猁是一种看起来像猫,体形远大于猫的猛兽,如果它足够大甚至可以和狼人搏斗。

    “他经常忘记东西,有很多阿尼玛格斯失败的巫师就是忘了自己是谁,要怎么变回人,这些人不少都是傲罗吧,他们和狼人打斗发了狂,最后忘了回去的路了,这个医院里有保密病房就是为了那些人准备的,对吧”

    “你想让纳威当傲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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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蛇影无踪
    光明与黑暗,谁能说自己永远是正义的呢

    将西里斯布莱克不经过审判就丢进阿兹卡班十二年的是正气师,为了给老巴蒂克劳奇复仇,将小巴蒂克劳奇献给摄魂怪的也是正气师,但是也正是他们抗击在对付食死徒的最前线。

    沙克尔家最著名的就是金利沙克尔,他曾经当过麻瓜首相的秘书,同时也是个傲罗,一直以来她都在听斯莱特林那一派的人所说的情报,以为他真的变得贪婪又愚蠢,他的守护神和弗兰克一样也是猞猁,只是品种不大一样,弗兰克的猞猁就是普通的猞猁,他的猞猁更像是山猫,他自愿担当哈利波特离开佩妮家的先遣警卫,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和福吉一样虚荣的。

    这里面有误解,关键还是指控崔佛家对凤凰社社员玛丽麦金农一家的谋杀,魔法部执行司会需要赫敏格兰杰这么聪明的女孩的,傲罗下属魔法部执行司,赫敏和哈利都在,罗恩韦斯莱到魔法部任职就方便了,只是这样一来乔治变成了一个人,连可以“欺负”的对象都没了。

    罗恩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在维护家庭完整,就跟他爸爸亚瑟韦斯莱一样,不是那么聪明,依旧是个家庭型的男人,他还不是那么无药可救。

    金斯莱在法律部门急缺人手,而他昔日的战友,同样是正气师出身的加尔文已经在窥伺他魔法部长的位置,关于司法波莫娜可一窍不通,反倒是总钻法律空子的马尔福家对此非常熟悉。

    斯莱特林总是选错盟友,因为他们是以利益来区分,根据这个定律来推断,继续和加尔文在一起纯血又要遭到惨痛损失,而且她要想清楚凤凰社在这场犬牙交错的局面下是什么位置,她不想当西西弗斯,白费力气调停。

    纯血家族的丰厚财产能让一些人变得贪婪,将各种各样的罪名栽赃在食死徒家庭的身上,他们手上的黑魔标记是一辈子都洗不干净的污点。要获得权力首先要取得信任,有些人用了几年时间在金斯莱面前树立自己光鲜的形象,就跟果树要先长成树再结果一样,经过几年铺垫该收胜利的果实了,报纸上的那个金斯莱高个子、黑皮肤,看起来很有魅力,布雷斯扎比尼肤色也很深,他的父亲会不会是金斯莱,还是说他是沙克尔家别的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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