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来铠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发丝缠绕
第十二章 训练
看着阴的神情,程峰心中一片骇然,可想而知,他对那几个歹人的仇恨,会是多么的深入骨髓,即便说是扒皮抽骨,怕是也难以平息。
但转念一想,自己的兄长被人害死,有这般怒火,实也正常。
若是妹妹程雯有什么闪失,说不定自己,还远不如阴这般,能做到冷静的分析敌我情况,寻找复仇之法,而是,会直接变成个疯子吧!
似是被阴的这份情感所感染,程峰心中,倒是对接下来的训练起了兴趣,因为,他想帮助阴去复仇!
“走吧,我们出去。”
阴在原地坐了一会,像是在等怒气平息,这才站起身,向外走去。
程峰点了点头,跟了过去。
二人朝着北山深处走去,因为阴说,待会的训练,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动静,要远离那些守山的黑衣人才可以。
二人一直走了很远,这才停下。
阴看着程峰,却没有直接开始训练,而是对他道,“魔铠虽强,但却也与穿戴者的实力成正比,可地星人的体质太弱,并不足以发挥出魔铠的全部实力,这也是,先驱魔铠穿在你身上,如此简破的原因。”
原来如此,程峰这时才明白,为什么同样的先驱魔铠,在林的身上时,光彩夺目,而穿在自己身上,却一股浓浓的廉价感。
“但这倒无妨,待回去艾莫尔星时,受环境,能量等因素,再辅以技术手段修改基因链条的排序,说不定可以使你的体质,大大改善,而在地球,却是不行。”
说着,阴攥起右拳,只见他手臂部分的黑色魔铠,发出“咔咔”,“吱吱”的声音,逐渐变形成了一个粗壮的手里炮。
炮筒中间的位置,一圈橘黄色的光芒闪烁不停,像是在充能一般。
“如果我所料不错,你对先驱的了解知之甚少,且魔铠可吸收并维持运行的能量,也仅仅只有太阳能一种。”
果然是这样!
阴的这一番话,让程峰幡然醒悟,先驱充能时,从来都是在有阳光的地方才能进行,他也曾想过,先驱会不会是以阳光为能量,现在来看,的确如此。
阴举起炮筒,瞄准程峰,道,“但这可远远不够,先驱魔铠之中的宇宙能量转换装置,可以吸收任何作用到自身的能量,然后化为己用,太阳能,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种而已,你必须尽快的学会,用铠甲去吸收能量,不然,先不说等你离开太阳系,先驱在你身上,形同废铁,等对上那几个歹人,你也定是死路一条。”
话音声中,炮筒中那一圈橘黄色的光芒已然亮到了极致,程峰分明是感觉到了,从炮筒之中,传出来的阵阵危险的气息。
连忙召唤出了先驱魔铠穿在身上,启动了防御模式,小心,又紧张的看向了阴。
“这…是第一发!”
阴的话音落下,就见炮筒之中,光芒一闪,一道充斥着狂躁能量的橘黄色射线,从中射出。
“滋!滋!”
“嘭!”
程峰顿时就被轰飞了出去,脑中响起了一连串检测的声音,随之而来的,还有修复完毕的提示。
“接下来,是第二发!”
不等能量补全,阴就接着开口,炮筒充能完毕,又是一道橘黄色射线射出。
“嘭!”
这一次抵挡,直接将先驱铠甲的能量消耗殆尽,化作了点点光斑,收回到了左手臂处,同时,先驱的收回,也代表着第二次射线带来的伤痛,无法及时修复,疼痛从身体各处传来,这是一种像是被灼烧一样火辣辣的痛,叫人难以忍受。
看着躺在地上打滚惨叫的程峰,阴走过去,眉宇间冷漠,似还有几分怒意。
过了一会,先驱能量补全的声音响起,再度召唤而出穿在身上,开始修复着伤痛。
“想要熟练掌握先驱,无外乎两点,第一,天赋异禀,第二,熟能生巧。”
“明白了…”
程峰站起身,他自知不是天赋异禀的人,只能通过一次又一次的锻炼,去加深对先驱的了解。
阴点点头,后退了几步,充能手里炮,射向程峰。
……
静谧的树林中,只有微风轻抚,吹动着草叶,发出沙沙的声音。
然后,在山中深处,忽然响起了一声剧烈的惨叫。
“啊——”
阴冷眼
第十三章 魔铠的诞生
当程峰恢复了知觉,慢慢醒来的时候,首先,便闻到了一股肉香,扑鼻而来。
他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一时间尚还有些昏暗,看不十分真切,正当他以为又做梦了的时候,阴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醒了。”
程峰坐起身,才发现,此时就在山洞之中,阴坐在一旁,手里拿着一个烤的金黄流油的野兔吃的正香,而在他面前的火堆上,还挂着一个兔子,烤着油滋滋的,一看就让人食欲大增。
见程峰醒来,阴拿出一个小料瓶朝兔肉上撒了撒,然后手一挥,火堆熄灭的同时,兔肉朝着程峰飞去。
接过兔子,程峰嘿嘿一笑,却是召唤出了先驱魔铠,一手举着兔子,另一只手黄光一闪,只见淡淡的白气冒出,兔肉上的热气顿时消散,原来,程峰竟是在给滚烫冒油的兔肉降温。
阴看着他,微微一笑,道,“若是林看见,你用他赐予的魔铠做这种事,不知会有什么想法。”
程峰咧嘴一笑,这兔肉的香味馋的他腹中咕咕作响,他早就忍不住了,当即也不答话,闷头朵颐起来。
阴又道,“地星的动物,营养价值虽然不高,但果腹到是可以,等回去了艾莫尔星,让你尝尝那里的美味。”
“这就很好吃了!”
程峰吃的嘴边都是油,指着兔子道,“至少比我烤的好吃多了,真没想到,你居然还能搞到孜然调料这些东西,他们见到你不会害怕么”
阴笑着摇了摇头,道,“并不会,这个星球虽然落后,但人与人之间,倒是比较和睦的。”
“还是你见的少吧!”程峰说道,“我可知道那种感觉,基本上没有人能瞧得起我!”
阴愣了一下,道,“为什么”
程峰撇了撇嘴,道,“一没钱,二没势,这个时代啊,鬼才会瞧的起呢!”
他说着,瞟了一眼坐在对面的阴,心中忽然想到,或许他也能体会到这种被人瞧不起的感觉!
与阴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相处下来,程峰倒是对那个梦,增进了不少了解,梦中受了欺负就爱哭鼻子的小男孩,是如今的阴,而他梦中的角色,就是传承给他先驱魔铠的,林。
至于那个梦境,赫然就是林和阴兄弟二人,从小的经历。
程峰一直没搞明白,为什么他会在梦中以林的视角去经历过往,而他也同样没有与阴说,以免旧事重提,勾起阴的伤心往事。
而这一个月中,程峰也没有在做过梦了,或许是太累了的原因,每天早出晚归的训练,一天都不曾休息过。
对林的了解越多,与阴相处越久,他倒有些渴望再续梦境,想知道这从小就受歧视的兄弟二人,是如何一步一步的成长起来,成为星之主的呢
同样的,他自然也知道了,阴,口中所说的歹人,就是当初救了兄弟二人的三个孩子。
往后的事情,肯定会格外精彩吧,程峰觉得自己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但他也知道,做梦这种事,急不得。
很快的,手里的兔子就吃完了,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的油渣,只听阴这时道,“我觉得,应该快了,距离那几个歹人来的日子,应该不远了,到时候,一切就可以结束了。”
程峰一怔,问道,“他们还会来么”
毕竟都过去一个月了,要来早就来了,若不是今天的话题让程峰想到了那个梦,他都快要忘了还有三个歹人正对他虎视眈眈呢!
阴摇头道,“一定会的,我太了解他们了!”
这一点,程峰倒是表示肯定,梦境虽然还没向下进行,但程峰知道,兄弟二人和三个歹人一定有着密切的联系,几人说不定就是从小一块长大的玩伴,肯定互相了解。
“魔铠的形成不同,功能自然也就分高低多少,先驱蕴含的能量非比寻常,可不借助外物进行空间跃迁,而那几人,就只能依靠着飞船才行,自然也就会慢。”
“这么说来,你的魔铠也一定很强喽”
程峰饶有兴致的问道,因为他忽然想到,阴和林来地球的时间,不就是前后脚的功夫么
阴哼了一声,随后傲娇的笑了笑,道,“我的魔铠,名为黑岩,你可知,是由什么东西打造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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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卷土重来刘唯一
程峰离开北山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一个月的训练,他变强了许多,而这并非是单单的指对先驱魔铠的理解,虽然此刻他对先驱魔铠的使用,已经达到了一种得心应手的地步。
但,他同时也发现,自己的身体素质,在这一个月中,有了质的飞跃。
这个发现,倒有些不可思议,因为按照阴的说法,他顶多只是能对先驱魔铠的使用方面,更上一层楼,因为地星人的体质,受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大的突破。
最多,也就是通过药物,使其达到人类体能的巅峰,但也只能如此。
像程峰这般,仅仅一个月的训练,就能不断地超越自身,突破自身,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当然,这些一切都只是程峰的想法而已,他并没有去向阴请教。
因为这一个月的时间,他的心境,也在悄然间发生着变化,他觉得任何事情,都要给自己留有余地,无论是谁,都不要全盘托出。
正如一直到现在,妈妈和妹妹,都还以为他在森泰安稳的打拳,但实则,森泰,早就关门大吉了。
就是不知,有没有重新开张
站在街道上,仰头,看着满天的星斗,闪闪发光,这多亏了此刻远离着市区的繁华,没有了灯火璀璨,星光,便又重新占据了夜空。
程峰嘴角露出微笑,不知怎的,他越发的想去宇宙看看,看看那诸天星辰,见识见识外星文明。
他心中忽然间有些期待,期待着那几个歹人快些到来。
只要解决了他们,就能前往那神秘莫测的宇宙,去感受与地球,不一样的风采…
……
回到家中,吃过晚饭,程峰便一头扎进屋里睡去,终于明天不用再训练,他需要好好的休息,补一补缺失的觉,说不定,还能续上那个梦,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但这一觉睡得香甜,一直到日上三竿,程峰才揉了揉惺忪睡眼,起床下地。
程雯早早的就去上学了,看了看时间,在过一会就该回家了,不知是不是生活有所改善的原因,妈妈的气色,最近倒是好了不少。
这一个月来,刘唯一迟迟没有动手,起初程峰总是放心不下,每天过得提心吊胆的,但一连多少天过去,却仍还是不见动静,时间一长,程峰也就将这个问题抛之脑后了。
说不定,是因为森泰幕后的大老板,因为他办事不利,直接给他废了呢!
简单吃了口饭,见在家待着无聊,便和妈妈打了声招呼,出门去了。
人,就是如此,平日里忙个不停,盼着休息,可当真闲下来的时候,却无所事事,觉得还不如忙些时候。
程峰此刻,就是如此。
他本来就没有朋友,这一个月跟随阴训练,日子过的倒也充实,但今天这一停摆,顿时就不知该去向哪里了。
这般在楼下站了许久,他忽然想起来,老秦,倒是个不错的人选。
毕竟,除了家人以外,也就老秦,算是与他有些交情,而且,正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去了解一下森泰,是否又有什么动静。
打车很快的就来到了老秦的小商铺,天气渐热,人们也大都不愿出门,商铺看来也是无人光顾,老秦光着脚,搭在玻璃柜台上,上半身躲在阴凉处,睡得正香。
“老秦!”
程峰走过去,喊了一嗓子,可把老秦吓得一个激灵,揉了揉眼睛,看清楚来人是程峰,当即没好气的说了一句,“混蛋小子,大白天的,叫鬼啊!”
话音落下,才觉得口误失言,骂了自己,朝着程峰翻了个白眼,又道,“要喝什么自己拿,别耽误我睡觉!”
程峰微微一笑,老秦这一番话,却是让他心中一暖,颇有一种老友相见的亲切感,他敲了敲柜台,说道,“别睡了,走,我请你喝酒去!”
老秦一下子就睁开了眼睛,起身嘿嘿笑道,“你要是这么说,我还就真不困了啊。”
程峰白了他一眼,跟他收了摊,便朝着不远处的一家小饭馆走去。
一连点了七八个肉菜,老秦口水都快汇聚成河了,又接了杯烧酒,几口菜,一口酒,津津有味的品着。
“啊—这人生,就该如此,方是乐趣所在啊!”
由于程峰吃过饭,此刻并不觉得饿,他看着老秦吃了一会,这才说道,“老秦,最近森泰有什么动静没有”
老秦一怔,看着程峰想了一会,却是没有回答,而是道,“呦,一个月没见,你这小子好像壮实了不少啊!”
他起身,捏了捏程峰胳膊,惊道,“这疙瘩肉都这么硬了”
一个月的训练,着实让程峰结实许多,可能与他朝夕相处的人看不太出来,但像老秦这种,久不见面的人,却是能一眼就看出变化。
拍开老秦的手,程峰皱眉道,“别捏了,痒。”
老秦嘿嘿笑着坐了回去,道,“森泰能有什么动静啊,大老板都让人干死了,也就甭想东山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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