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戟平三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杂号小兵
“孩儿下次抓几条回来给母亲尝尝,那鲤鱼可美味了。”
“抓什么鲤鱼,要吃去买几条就行了。”笑着拍了拍儿子,没事好好在家待着就行,别没事就上山抓兔子下河抓鱼,整天就知道瞎闹腾。
见过了父母,吕布就回了房间,先生送来的书都已经搬到了房间里,两大车的竹简,让本来宽敞的房间变得拥挤了起来。
竹简还没有分类,都堆在地板上,吕布拿起一卷竹简看了起来,这竟然是司马迁的《史记》,吕布拿起竹简读了起来,这是《秦始皇本纪》的一篇。
《史记》在这个时代不算什么**,流传很广,但真正收藏全的却很少,一本《史记》从三皇到武帝时期,人文传记一百多篇五十余万字,在这个纸张书本没普及的时代,几千卷竹简很少有人能收集全的,就算收集全了,这么多竹简也很难逃过虫蚁的破坏。
看着地上的竹简,吕布知道这里肯定也不会有完整的史记。
“还是先整理整理吧。”看着胡乱堆放着的竹简,吕布摇了摇头,不整理一下的话,想读这些书也没地
第五十一章 元日
安静了几个月的县城热闹了起来,天气依旧寒冷,但却挡不住节日的气氛。
元日,这个中华名族最重要的节日,这也是吕布来这个时代过的第一个元日。
自夏商按照月相研究出历法,将一个月相周期定为一个月,将一年的时间定为十二个月,第一个月被称为元月,而第一天也就是元日,自汉朝开始元日被正式定为这最重要的年节日期。
元日前的半个月母亲就带着李婶在家里张罗了起来,又是做清洁又是采买各种东西。
新衣服母亲早就送过来了,一件崭新的蜀锦外衫,一件上好的羊皮袄,一双黑色的软底牛皮鞋。
衣服很好,吕布看到新衣服就想穿上,可是在试过之后就被母亲重新叠了起来放到了衣柜里,说是要到元日才能穿。
父亲这几天非常忙,趁着元日所有人都开始采购,杜康仙酒正式在九原县城里开始出售。
一千钱一斗,刚上市的时候很多人认为这是天价,根本不会有人去买这种酒,即使这种酒闻上去很香很诱人。
一千钱大麦、小米、水稻可以买五石,那就是六百多斤粮食,够一家人吃好几个月。
陶渊明说不为五斗米折腰,五斗米大概就是俸禄,五斗和五石可差了十倍,要是换成现在,五斗米根本换不了多少杜康仙酒。
吕布从来都没准备把杜康仙酒当成普通商品卖,定位就是奢侈品,看起来很贵,但东汉这年代有钱人也不少,只是都喜欢装成食不果腹,勉强度日,把钱财都藏起来,吕布就是要赚这些人的钱。
果然经过第一天的无人问津之后,第二天就有一位县里的富户忍不住酒香的诱惑,买了一升准备试试,结果中午买的酒回去,没过半个时辰就又跑来买了两斗回去。
那些街上准备看笑话的人笑不出来了,有了第一个,马上就有了第二个,杜康仙酒的名声很快就在九原县富户里传开了。
要是在平时这么贵的酒买的人肯定不多,但现在这时节不同,马上要过元日了,总得买点东西犒劳犒劳辛苦了一年的自己,亲戚朋友来了也好有东西招待,九原县里只要有点家底的都会去买点。
杜康仙酒的名气很快就传到了五原郡,那里的有钱人更多,杜康仙酒简直是供不应求,一天就是几百斗的订单,幸好这几个月家里的蒸酒作坊没日没夜的开工,存了不少酒,这才能供应得上。
作坊得扩大,不能再在地窖里了,那里地方太小了,五原郡需求也就这么多,过几天订单就会慢慢降下来,几斗酒也够一家人喝一段时间的了,关键问题在明年,一旦杜康仙酒的名气传开,并州其他地方的的也会争相购买,甚至中原地区的人也会来购买,中原人口众多,达官贵人、世家豪门数不胜数,那才是真正赚钱的市场,也是正式涨价的好时机。
冬日的阳光很难得,吕布拿着一卷竹简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午后的阳光照的人暖洋洋的,打了个哈欠,吕布已经有了困意,吃饱喝足就犯困。
“布儿,困了就回房间去休息,在这睡觉会着凉的。”
在一旁做着针线活的黄氏见到儿子犯困,告诫着儿子,虽然阳光还比较暖和,但现在还是冬天,外面的雪都没有化,要是在外面睡着了很容易就会着凉。
“母亲,我出去转一转。”吕布放下竹简,要是再这么晒太阳他非得睡着不可。
“别跑远了,早点回来。”黄氏点了点头。
这几个月总是不停的下雪,吕布根本没法出门,现在雪终于停了,已经连续出了好几天太阳了,这时候出去应该没什么问题。
到马厩里的牵赤兔马,这家伙这几个月吃的得好睡得好,下着雪有没法出门运动,贴了一身的秋膘,看起来甚是雄壮。
走进马厩,赤兔看到吕布来了,欢快的跳动着,这几个月没有出门可把它憋坏了。
抱着赤兔的脑袋亲昵了一下,给它安上马鞍子,牵出马厩。
骑着
第五十二章 汗血宝马
年轻人很聪明,没有逃走,去浪费身体里那仅有的力量,在雪地里一个少年怎么可能跑得过几头青狼。
这些青狼皮毛散发着油光,一看就知道这个冬天吃得不错,体力充足。
青狼已经等不及了,龇着牙就准备进攻了。
吕布躲在一棵大树后看着这一切,那年轻人肯定不是这几头青狼的对手。
“算你运气好让我碰到了。”吕布从箭壶里取出一支箭,搭弓上箭对准那头最大的青狼,这匹应该就是头狼,这家伙站在最后面,看着其他它的狼,围着那个可口的人类。
人说擒贼先擒王,杀狼当然也要先杀头狼,只要头狼一死,剩下的狼就会害怕得逃走。
“嗖。”的一声,箭矢射向那匹青狼,一石多的弓在普通人眼里已经算是强弓了,吕布的位置离那些青狼还不到六十步,箭矢的穿透力很强,一下子就射穿了那匹头狼的脑袋。
“呜……”头狼发出一声凄惨的哀嚎,晃悠了两下就倒在了地上。
其它几头狼本来已经准备扑上去了,只等着头狼一声令下,可没等到头狼进攻的嚎叫声,反而等来了哀嚎声。
头狼已经死了,那只箭矢穿过了他的脑袋,箭头已经从脑袋的另一边漏出来了,白色的脑浆鲜红色血液从伤口里流出来,染红了雪地。
几头青狼一脸恐惧的向后退着,尾巴都夹到两条后腿之间了,根本不敢靠近头狼。
“还不跑?”吕布又从箭壶里抽出一支箭矢,“再吃我一箭。”
六十步的距离,这些狼也没有动弹,简直就是活靶子,一箭射出,这一箭正好从一匹青狼的眼眶射了进去,直穿大脑,连动弹都没动弹,这头青狼就死了。
这下其它的青狼再也不敢在这待着了,哀嚎着就四散逃走了。
拿着木棍的少年见到这一切,知道肯定是碰到人了,狼群被赶走了,自己也得救了,紧绷的神经松弛了下来,还没来得及看是谁救了他,饥饿、困倦、刺骨的寒冷瞬间席卷而来,眼前一黑就昏了过去。
吕布看见这陌生少年晕倒了,连忙跑过去。还好,只是晕过去了,看着他被冻得青紫的四肢,吕布知道再不救救这家伙,他就得冻成冰棍了。
拿出一个哨子在嘴里吹了一下,尖锐的声音在山间回荡。
没一会,火红的赤兔就跑了过来。看到地上的青狼赤兔发出一声声低沉的嘶鸣,狼是马最大的天敌。
“别叫唤了,它们已经死了。”吕布从赤兔身上取下一块巨大的油布,又砍了些树枝,油布一扑上去,一个简易的雪橇就做出来了。
把两匹大青狼都放上去,这两只狼都很大,一身皮毛油光水滑的,吕布射的时候专门避开了狼身体,就是为了这狼身上的皮子,要是一箭射个洞那匹子就毁了。
这两张狼皮刚好给父母做衣服,天气太冷了,有了这两张狼皮,就能做两件狼皮大衣。
至于狼肉吕布就不清楚了,据说很好吃,是大补之物,吕布没吃过不知道到底怎么样,但这两匹狼都很肥,味道应该不会差,回去吃着试试就知道了。
赤兔不愿意拉雪橇,宝马怎么能做这种事呢就像拿限量版豪车当拖拉机使,吕布费了好大的劲才让赤兔拉上雪橇。
那个少年也被扔上了雪橇,吕布仔细的看了看他的脸,不像是草原上的胡子,既然不是胡子,那就不能见死不救。
地上的白雪让拉雪橇变得容易多了,两匹巨大的狼,一个晕倒的少年,再加上吕布,赤兔拉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一身汗了。
这是吕布第一次见赤兔出汗,以前他只是骑着赤兔短距离转悠转
第五十三章 破境
“布儿,你还在这?”父亲的声音从马厩外面传来。
“父亲,我刚给赤兔刷完毛。”吕布拎着桶正准备离开,一转身就看见了门口的父亲。
“你今天干什么了怎么带了个陌生人回来不是你又闯祸了吧”
父亲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生气,看来是误会自己了,以为那个少年是自己射狼的时候弄伤的。
“父亲,孩儿今天可没闯祸,还做了一件好事呢。”吕布把自己追兔子脚印碰见那少年和狼群的事如实的和父亲说了一遍。
“我就说嘛,布儿这么懂事怎么可能闯祸,这可是做了件大善事呢!你以后再冤枉布儿,我饶不了你。”
母亲从门后面走出来,笑着挽着儿子的手,一脸不满的看着丈夫,不分青红皂白冤枉儿子,实在太过分了。
“嗯,这样就好。”听完儿子的话,吕良笑着摸着胡须,在听福伯说儿子打了两匹狼还带了个快冻死的人回来,他还以为是儿子猎狼的时候不小心伤着人了。
“母亲,那两匹青狼可大了,皮毛也很好,孩儿专门猎来给父亲、母亲做衣服的,穿着它们一定很暖和。”吕布笑着看着母亲。
“有这个心就好了,以后不要去招惹青狼,阴山里的青狼都是成群结队的,你一个人去太危险了。”黄氏拍了怕儿子的手臂告诫着,西北地区,狼群是最可怕的野兽,成群的狼连熊见了都要躲。
“母亲还不知道孩儿的本事嘛,几只蠢狼不算什么。”
“要听你母亲的话,这次你运气好,碰到的只是小狼群,只有几只狼,要是碰到上百头狼的大狼群,可不是你一个人一把弓能对付的。”父亲也告诫着儿子,虽然儿子的本领很厉害,但还是要小心点,狼群可不是闹着玩的。
吕布点了点头,答应了父母,狼群确实很可怕,阴山里的狼群,有时候会到草原上去猎食,大的狼群有上百头狼,草原上的商队和小部落见了都只有逃命的份,要是遇到这种规模的狼群一个人确实不可能对付得了。
一家三口来到正堂,正是隆冬,太阳还在的时候感觉不到多冷,现在太阳下山了,温度一下子就降了下来,正堂里一家人围着一个火盆取暖,聊着天,别提多惬意了。
“父亲,那个人怎么样了”吕布从火盆旁掉了碗热醪糟,一口喝下去,寒意都被驱散了。
“已经没事了,他没受多重的伤,只是被冻伤了,现在正在福伯那,不过还没醒过来。布儿,你是在哪找到他的?”
“就在东边的荒原上,本来只是想去转转的,谁知道赤兔太久没出去,一激动就跑远了。”吕布对远处的地形不是太了解,只知道是东边的荒原。
“东面的荒原?你跑到云中郡去了”吕良的声音有些异样。
“布儿啊,以后可别再往那边跑了,那边不安全。”母亲一脸严肃的说。
吕布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道怎么去了趟荒原怎么了,父母怎么这么紧张。
“看来那孩子是云中郡的人。”父亲抚着胡须眯着眼睛说。
“云中君半个月前遭了灾,鲜卑人突然南下劫掠,边境的军队没有挡住,不少村庄都被毁了,那孩子应该是家被毁了逃难逃到荒原上的。”
“鲜卑人越境了我怎么不知道?”吕布不敢置信,现在汉朝还没亡,鲜卑人就敢明目张胆越境劫掠,这也太不把汉朝放在眼里了吧。
“你这几个月都在家看书,这些事就没告诉你,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每年冬季鲜卑人只要食物不足都会
第五十四章 醒来的少年
“好香啊,母亲,今天这是什么火锅呀。”火锅的盖子一打开,强烈的香气就传入吕布的鼻腔,和平时的火锅不同,今日的香味浓郁了很多。
“这不就是你打回来的狼肉么,今天多吃点,狼肉很补的。”黄氏笑着摸了摸儿子的头。
原来是狼肉火锅呀,吕布深吸一口气,还从来没有吃过狼肉,没想到这东西是这么香,西北狼患不小,每年都有很多狼群伤人的事,没想到狼肉这么香,看来以后得多杀点。
滚烫的火锅是冬天最好的食物,这东西一家人都喜欢,母亲喜欢一家人围着吃饭,这样才像一家人,父亲也喜欢,吃火锅可以温壶酒慢慢喝,不用担心菜凉了。
迫不及待的捞了一大块肉,一口咬下去,果然是唇齿留香,这狼冬天吃得不错,肉很肥,和那些肉很柴没什么油水的野味相比好吃多了。
第二天早上吕布就到了前院,准备去福伯那看看昨天救的那个家伙怎么样了,这都睡了十几个时辰了也该醒了吧。
“公子。”福伯看到吕布过来了,躬身行礼。
“福伯,别总这么客气。”
“公子,这规矩是不能坏的。”福伯笑着看着吕布,吕家在这里也算是个大家族,部曲也有百十个,没有规矩可不行。
“福伯,那人醒了没有”吕布也不和福伯纠结这些礼节,毕竟是封建王朝,有些东西是没办法改变的。
“刚刚醒来。”福伯让开挡着的门,请吕布进去。
吕布走进那间房间,这是一间客房,平时家里也没什么客人,一直都空着。
房间里李婶正在喂那名年轻人喝着稀粥,不是舍不得给少年和肉汤,只是这年轻人也不知道饿了多久,肠胃一时间受不了那些荤腥,只能先喝点稀粥。
“公子。”见到吕布进来,李婶也笑着给吕布行礼。
“不用多理,你醒了,没事了吧。”吕布挥了挥手示意李婶不用多礼,看着还靠在床边的少年。
吕布这会才算真正看到年轻人的脸,和自己一样还是个少年,昨天披头散发脏兮兮的,根本没看清楚脸,后来年轻人晕倒了,吕布只是简单的辨认了一下这少年的脸就把他带回来了。
现在少年脸上的污渍被擦干净了,头发也被束了起来,看上去大概十六七岁,个子和吕布差不多,但年纪要比吕布大好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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