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战神在都市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温酒煮浣熊
医圣门藏宝室里近千年积累的财富,自然要叫人全都搬走。
天策府这些年不遗余力的积累财富,倒不是因为李昂有多贪财。
他对金钱其实没有多大诉求。
但是他得替三十万天策儿郎负责。
天策军为什么是天下第一强军
除了因为他李昂个人勇武冠绝天下、上行下效之外,还因为儿郎们没有后顾之忧。
首先是津贴发的高。
只要是天策军的兵,哪怕只是没有军衔的大头兵,每月收入,也不会比那些都市白领拿得少。
而军衔每提升一阶,津贴又会得到大幅度增长。
在天策军,熬资历是没用的。
能提升军衔的唯一途径就是在战场上立军功。
所以天策军的兵,只要上了战场,都敢拼命!
若在战场阵亡,按照军衔,会得到数目不同的抚恤金,最低都是百万级别——基本是其他军团三倍往上。
若在战场受伤,会由天策府出钱,不遗余力、不惜代价的治,若是残废了、失去劳动力,天策府也会养他们一辈子,每月发放的伤病津贴,足够一个三口之家过上相对富足的生活。
在战场上杀敌,更是有功必赏,赏金格外丰厚,远胜其他兵团。
这也是天策军才区区三十万人,却集中帝国千万军队近乎一半精英的最主要原因。
医圣门的千年积累,李昂是该搬的搬,该拿的拿,却也有许多东西是搬不走的。
譬如许多还没有到成熟期,却无比珍贵的大药。
更别说药谷本身就是个世间难寻的洞天福地。
李昂自然不会就这么放弃。
便吩咐了下去,继续调人来看守驻扎。
他打算把这医圣门药谷,变成天策府的一处药材培育基地。
却不必再像从前医圣门那般、与世隔绝。
先花钱尽快修一条能连通到国道上的公路,再将药谷大刀阔斧的改造,工业化和流水化。
以后就凭这处药谷能够培育出来的天材地宝大药,就不知道能够拯救多少天策儿郎的性命。
药谷的后续改造,起码要花几年时间,才能彻底上正轨。
李昂只是差不多给个轮廓,具体就由下面的人去实施。
中间还谈了一笔小生意——跟林殊。
这位出身东都洛阳的翩翩公子,原来世代都是做中药生意的。
李昂跟他聊了一阵后,干脆就由天策府出大头,林家出小头,成立“天策药业”,大股东虽是李昂,具体如何经营,就全盘交给林殊。
李昂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只有一个要求。
“天策药业”首先要保证为天策军服务,然后才是到外面去拓展生意。
有药谷里面医圣门积累千年、俗世难寻的各种大药、神物,又有天策府作为后台,天策药业要发展壮大,轻而易举。
林殊哪里想得到这辈子居然有机会跟天策大都督做生意,还称兄道弟,激动的难以附加。
跟李昂商议成立“天策药业”时,他林家虽出了四成的钱,他却只打算要一成股份——李昂原本打算给他的就是四成。
林殊这人,不贪。
最终在李昂再三坚持下,林殊也只肯再多要半成。
中间还有个小插曲——
在药谷深中发现了味大药,唤做“天魂草”。
此草通体泛紫,躯干又晶莹剔透,一看就不是凡物。
李昂知道后,极为高兴,拍着林殊肩膀:
“林老弟,有这味神药,静怡妹子的病,为兄有些把握给她治。”
自古医武不分家。
李昂武道通玄,对人体构造极为了解,又通读过许多医书,他的医术比起周道济肯定不如,但差距其实并不算大。
他不知道周道济自称能够治愈癌症,会用什么法子。
他其实也想到了一个法子——
以他人仙境界的强大神识,进入徐静怡体内,剔除她体内所有病变的癌细胞。
这个法子,相当的暴力。
所以必须要一味神药,护住徐静怡的魂魄,否则以普通人的承受程度,绝不可能承受得住这个极为痛苦的过程。
便是把癌细胞全都剔除了,徐静怡的意识也早就崩溃,变成植物人。
那治跟不治,又有什么区别
所以先前李昂才一直没提。
因为能护住魂魄的神药,太过罕见,世间难寻。
结果却在药谷中发现了“天魂草”。
此药,虽不能完全护住人的魂魄,却能护住三魂中最重要的天魂。
天魂不散,徐静怡意识崩溃的概率,便大幅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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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第124章 优越感
第124章 优越感
“大傻子,你吃饭就好好吃饭,这么盯着我看干嘛。”
南水儿发现李昂直勾勾盯着她看,有些害羞,便嗔了他一眼。
李昂也就收回目光。
他本来就是冷淡自矜的人,便是跟南水儿确认了恋人关系,也不至于色眯眯盯着她看。
吃完了饭,两人便合作收拾了餐桌,洗了碗筷。
“今晚你把灵儿带过去睡,还是继续让她跟我睡”
南水儿问李昂。
“你不觉得烦的话,那当然是让她跟你睡了,看得出来,她很喜欢你。”
李昂笑道。
“哦,原来喜欢谁就要跟谁睡呀。”
南水儿嘻嘻一笑,直勾勾看着李昂:
“某人不是说他很喜欢本小姐的么,难道某人也想跟本小姐睡”
李昂,“……”
“我走了。”
他白了南水儿一眼。
“今晚就这样啦”
南水儿眨巴下水汪汪的大眼睛。
“那你还想怎样”
李昂疑惑。
南水儿还了某大傻子一个白眼。
这家伙!
“你就装吧,我就不信你不懂。”
她气鼓鼓道。
“额……”
李昂汗颜。
“嘻嘻,你放心,本姑娘雨露均沾,今晚陪我灵儿妹妹睡——”
她把脑袋凑到了李昂耳边,压低声音,吐气如兰:
“明晚,本宫就天恩浩荡,召你小昂子侍寝。”
李昂,“……”
……
第二天,李昂还是起了个大早,去南水儿那边,给两人做早餐。
吃完早餐,南水儿跟李昂说,打算带叶灵儿去春熙路买漂亮衣服,买完衣服还要带小姑娘去逛游乐场,还明确说了,不带李昂去,她们“两姐妹”要过二人世界。
李昂自然同意,只是等俩人出门后,吩咐郭破悄悄跟着,保护她们的安全。
南水儿和叶灵儿在时,李昂觉得她们叽叽喳喳十分吵闹,等她们一走,又觉冷清,无聊得紧。
正寻思着找点什么事情来做。
便有一个陌生电话打了进来。
“谁”
“昂哥,是我啊。知了!哈哈,昂哥你嘛时候回的蜀郡,回来了都不联系兄弟我我他大爷的想死你了!!”
“额……知了李行知!”
“不是我是谁是洛然班长把你号码给我的。咱哥俩得是十年没见了吧,快报坐标,我马上来找你,今天你就听兄弟我安排,咱好好聚聚!”
“你小子啊,这么多年,性子倒是没怎么变,还是咋咋呼呼的……这样吧,你直接定地方,我来找你。”
“行,那弟弟我安排,就狮子楼吧!”
“狮子楼那里消费不低吧,至于么”
“哥,我的亲哥,我知了高中三年,就认了你这么一个哥,当哥的回来,弟弟我必须得尽一下心意!哥你知道的,你这个臭弟弟没啥大出息,但我爹好歹有几个钱,我要不可劲儿给他花点,也对不起他老人家赚钱的天赋。”
“行,那我不跟你客气。”
李昂笑了笑。
心中泛起久违暖意。
知了还是那个知了,那个高中三年每天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昂哥昂哥叫个不停的臭小子。
这小子为人豪爽干脆,心思也颇为单纯,没太多小九九。
除了喜欢吹牛撑场面,没啥坏毛病。
其实高中时,反而是李昂受他恩惠多一点。
这小子,可是三天两头就找机会请他到校外小餐馆改善伙食的。
而性格不搭的两人,能成为哥们,却是因为一个意外。
李行知这小子,算是富二代中的耻辱。
别的富二代都是飞扬跋扈欺负别人,他是被别人欺负。
不止一次被校外那些小混混讹诈。
有次三个小混混把他堵到小巷子。
李昂见到,拎着一块板砖,上前二话不说就把那仨小混混拍的半死。
打架这种事情,李昂确实自小就有天赋,心狠手黑。
从此李行知就认李昂当了哥。
……
蜀郡有三大名楼。
醉仙楼最有格调。
飞天楼最有档次。
狮子楼则是最为豪奢。
下午六点,李昂没让任何人陪同,自己打了辆计程车,到了狮子楼下。
就见李行知背靠着一辆宝马7系,正翘首等着,这小子倒是没怎么长变,还是瘦瘦削削、斯斯文文的样子。
李昂便走到他面前。
李行知直勾勾看着李昂,不怎么确定的说道:
“昂……昂哥”
两人十年不见,跨度从少年到青年,李昂虽然面容还是依稀轮廓,身材气质却发生绝大变化。
李行知绝难相信,眼前这雄伟如神、又清绝如仙的男子,便是他记忆中的昂哥。
“是我。”
李昂笑了笑。
本想跟这小子一个拥抱。
只是十年没见,他又不善于表露情感,也就只是停留在想法。
李行知在得到确认的答案后,却上前就给了李昂一个熊抱。
“昂哥啊,臭弟弟我想死你了,十年了喂,你是去当兵,又不是当特务,怎么一点音讯都没有哦。”
“走走走,我订了狮子楼最大的包厢‘君王阁’,有牌面吧今天咱哥俩,不醉不归!”
李行知一惊一乍,又格外热情。
即便是李昂这样冷淡自矜的人,也有些“受宠若惊”。
学生时代建立的感情,就是这样的纯粹。
……
狮子楼是蜀郡三大名楼之一,创建于六百多年前,那时就已经盛极一时、蜚声巴蜀。
比格调不如醉仙楼,论档次不及飞天楼,却最为豪奢。
李行知请李昂吃饭,包下了狮子楼最大的包厢“君王阁”。
不花个小十万,怕是拿不下。
若他知道李昂真正身份,有攀附之意,还说得过去。
问题是他绝无可能知道。
只是把李昂当成一个普通退伍士兵,愿意如此破费,那是真把李昂当好哥们的。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转进“君王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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