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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疯人院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肥瓜

    “哦——对啊,有‘罗盘’!”乔伊好像一下子有了目标一样,他把那大手伸进了自己围裙的兜里,都快伸到胳膊肘了,一通乱翻。

    帕克还好,毕竟他也是在子良的医院里活着走出来的人,也算是见过世面了,而法尔科尼先生则当即愣住了,手中的茶杯直接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乔伊翻了好一会,帕克都能听到那兜里面传出来不知什么“叮叮当当”的碰撞声,终于,他从兜里掏出了......一张折起来的纸。

    “哈哈!找到了!”乔伊笑着说道,然后用他那大手小心的将那张纸打开。

    帕克和法尔科尼先生都不自觉的将脑袋凑了过去,想看看那纸里面抱着的“罗盘”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然后......他们就发现。

    纸里啥都没包。

     




第三十一章 想!
    帕克都愣了。

    他看着乔伊晃荡着那把锈迹斑斑的杀猪刀,竟然还一脸炫耀的自信表情,就好像自己手里的是什么很珍贵的宝贝一样。

    就这副近乎于智障的模样,简直让帕克的心都跳到嗓子眼,因为他生怕法尔科内先生觉得自己带过来一个精神病,一生气把自己给毙了。

    所以他怯生生的用余光瞄了一眼旁边的法尔科内,然后就更加不敢置信的张大了嘴巴,因为他看到大名鼎鼎的“罗马人”......正在很满意的点头。

    “你是说,你要用这把刀帮助我们冲进阿卡姆疯人院么”法尔科内问道:“那恕我失礼的问一句,你知道阿卡姆疯人院是个什么地方么”

    乔伊想都没想:“不知道!”

    帕克哭了,眼泪往肚子里流啊,他甚至在犹豫,要不要现在就一脑袋撞死在这里。

    可是没成想......

    “哈哈哈——”法尔科内先生突然笑的更加放肆了些:“真是有趣的答案,我很好奇你为什么对那把刀如此的有自信。”

    “哦,你问这个啊。”乔伊叨咕着:“因为这把刀曾经劈断了流亡之路的虹桥,所以我觉得,他也应该能劈开那个什么疯人院的门。”

    ......

    没人知道这个脑子不太灵光的家伙到底在说些什么,所以在接下来的几秒钟,没有人说话,只有老乔伊还什么都没意识到一样的,将把那把刀揣回了自己的腰间。

    “真不错!”法尔科内先生的声音突然打破了沉默。“......我相信你。”

    “哈哈,当然可以相信我,老乔伊从来不说慌。”

    “那我们就成交了!”法尔科内先生似乎很满意,他拍了拍手:“来人带我的朋友乔伊先生去客房休息一下,我们今天要干一笔大买卖!”

    乔伊听到这话,先是一愣,然后睛很狡谐的转了一圈,往前凑了凑:“我还没吃早饭。”

    法尔科内先生笑了......

    帕克在“罗马帝国”里呆了许多年了,但是他从来都没见过法尔科内先生笑的这么的自信,甚至还有点莫名的兴奋。

    “哈哈哈——没吃早饭......太棒了,真是太棒了......我已经七八年没有见过像乔伊先生这么令人敬佩的人物了。”法尔科内先生笑着说,然后张开双臂:“这是哥谭市数一数二的酒店,如果你愿意,你可以随意使用这里的一切东西,当然也包括食物。”

    “哈哈哈——你是个好人!”乔伊也笑了......

    哥谭市“罗马帝国”的首领法尔科内先生,和一个自称老乔伊的邋遢养猪人,就这么结束了一段根本就不明所谓的对话,然后隔着一张桌子放声笑着......

    帕克在一旁微微长着嘴,一脸的茫然。

    ......

    很快,老乔伊被领出了餐厅,这里就只剩下帕克和法尔科内先生了。

    “问吧......”法尔科内先生笑着说道。

    旁边的帕克浑身一个激灵,他的确是有很多问题,毕竟这两个人实在是太让人摸不着头脑了,而这种心理,自然是逃不过法尔科内的眼睛。

    所以帕克鼓足了勇气:“法尔科内先生,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你会信任这个人,我觉得他......精神似乎有点问题。”

    法尔科内又恢复了那副彬彬有礼的样子:“是啊......他可能的确是个疯子,但是......疯子往往会给人带来最不可置信的结果。就像是很多年前的那个人,谁都觉得,那个疯子第二天就会被宰了,然后横尸街头,但是......他就那么孤身一人,成为了整个哥谭的帝王。”

    帕克脱离思维的摇了摇头:“你是说......那个joker么,他的确很强大,可是......谁都知道你才是这个城市里势力最强大的领主。”

    法尔科内笑了笑:“的确啊,‘罗马帝国’的人最多,势力最强,也最富有,但是......你知道那个人为什么到最后也没有拥有这些么———因为他不在乎。”

    帕克傻傻的站在原地,他还没有理解,怎么可能有人不在乎金钱和权利



第三十二章 狂欢(一)
    可能多年以后,法尔科内先生会认识到,自己这辈子做过最值得敬佩的两件事就是

    第一:那年喝醉后,和布鲁斯韦恩的父亲打了一架。

    第二:让一个叫帕克的小混混带领着“罗马帝国”攻陷了阿卡姆疯人院。

    这两件事都是近乎于疯癫的举动,唯一有点不同的是,和托马斯韦恩先生打架是因为酒精作用,而信任老乔伊和帕克......则是仅仅凭借一种直觉。

    ......

    ......

    哥谭城的太阳又坠落了下去,华丽的灯光窃笑着,一窝蜂的冲进了夜幕,试图用那光亮吸引着人们枯萎的眼球,顺便隐藏起阴暗处的丑陋玩意。

    在哥谭市里住久了的人,总会养成一种很敏锐的直觉,或者说,直觉不够敏锐的天真家伙,根本无法在这座城市里活的太久。

    总之,在这种物竞天择之下,哥谭的市民们似乎拥有了能够嗅到夜风里的危险气息的能力,所以.......今天的街道格外的冷清。

    除了“罗马帝国”的人们......他们套上了看起来最庄重,或者最凶狠的衣装,拿起了最趁手的家伙,从衣柜里翻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可能是死去兄弟的项链,也可能是正在蹲监狱老爸的一块怀表。反正他们将自己打扮的无比的荣耀,就像是大战前的罗马战士一样。

    很难想象,为什么一个个以作恶为生的小混混,会有这样的荣耀情感。

    普通人当然没有办法理解,因为他们没有生活在哥谭,自然无法理解在“罪孽之都”里,光明和黑暗之间那模糊的界线,无法理解光明带给人最致命的寒冷,和黑暗中的热茶与温暖的被窝。

    所以,今夜注定是一场属于哥谭市的狂欢,为了自由,为了正义或者邪恶,为了钱,或者为了随便什么狗屎玩意,总之,今夜即将成为罗马帝国人们此生中最荣耀的一刻......他们要去攻陷整个哥谭最森严,最坚固的城池——阿卡姆疯人院。

    他们关上了狭小月租房的门,从幽暗小巷中走出来,迎着夜色走到街上,汇聚到一起,庄严肃穆的去迎接这属于自己的夜晚。

    不过,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在这样的一个充满壮烈气魄的狂欢之夜里,所有人却都怀揣着一个疑问,那就是......

    “卧槽,咱们要去平推阿卡姆疯人院么”

    “对啊,听起来好叼,但是咱们怎么推”

    “不知道啊!你也不知道”

    “卧槽我也不知道啊但是听说又一个叫帕克的家伙,他会带领咱们的。”

    “帕克是谁”

    “不知道啊”

    好吧,没有人知道今夜的这场狂欢会如何进行,但是这不妨碍自信和荣耀挤爆这群年轻人的内心,因为他们本就是洪流中的一瓢水,他们不用知道,他们只需要汇聚在一起,等着一个人为他们指出方向,然后就汹涌的冲过去,掀翻那些对他们指手画脚,或者将要对他们指手画脚的人们,这就可以了。

    就像是那些在故事里从来没有名字,但是却簇拥着整个故事前行的不入流角色一样。

    ......

    而在这个夜晚里,最糟心的人,应该就是帕克了。

    他开着一辆看似很普通的轿车,行驶在开往阿卡姆疯人院的路上。这辆车是法尔科内的车,所有在‘罗马帝国’里的人都知道。

    而今晚,这辆车就属于帕克了。

    “我说,咱们再开慢点,我有点晕。”老乔伊坐在后座上,勉强的扶着座椅说道。

    帕克哭丧着脸只好再次减慢了车速......事实上他现在都觉得把车扔路边,走着去说不定都比这样快。

    “呃......乔伊先生,我不是怀疑您的能力,只是......一会您到底准备怎么办”

    乔伊晃悠着身子:“啊你是问怎么去接子良么”

    “这个......算是这个意思吧。”

    “哈哈——我当然有我的计划!”乔伊笑道:“子良那家伙总说我不动脑子,今天我就要让他看看,老乔伊的计划是多么的管用!”

    这段话说的气势恢宏,然而帕克的心里却产生了极其不妙的预感。

    &



第三十三章 狂欢(二)
    这是一把杀猪刀。

    只听名字,就能大概在脑海里描绘出那个形象,宽厚的刀背,扁平的刀面,刀刃划过及其弯曲的弧度,最终和脊背汇聚成一个看起来不太锋利的刀尖。

    正是这个形象,让这把刀给人一种很蠢,很笨,圆圆胖胖的感觉。它不如街头混混常用的开封刀那样粗长霸气,也不如跳刃匕首那样凌厉危险,因为杀猪刀从来都是这个样子......好像它只能用来剁剁案板上的猪肉,剁剁那些让人神烦的猪骨头......

    是的,这种刀似乎只有一种使用方法,那就是“剁”,就是牟足了劲,把刀刃砸向离他最近的东西......就是这么简单。

    所以老乔伊很喜欢这把刀,所以......当年他就是拎着这把刀,剁开了忘者祭殿的门,剁开了虹桥,剁开了天堂通往人间的路,和路上所有挡着他的讨厌家伙。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老乔伊是个可怜的“人”,活着的时候是,死去之后依然是......他生前死后,第一次感受到快乐的时候,是他看到了一个叼着烟的家伙。

    那个家伙看起来很单薄,很颓废,乱蓬蓬的头发和一对浓重的黑眼圈。

    那天他站在血海的岸边,潮汐冲刷着他的裤脚......那个人懒散的插着兜,对自己说“你想逃离这里么”

    那时的老乔伊还不会说话,他只能遵从着自己的意志,摇了摇头......他只能摇头,无尽的奴役让他萌生不出任何“逃离”的想法。

    而那个人笑了,他将烟头扔进血海,火光映红了天堂的穹顶。

    就这样,他带着自己逃了出来。

    他带着自己去了一个小酒馆,认识了一个自称“酒保”的人,他给了自己一副身体,给了自己一个名字,还给了自己一头可爱的小猪。

    老乔伊很喜欢那头猪......所以他很感谢这家伙。

    哦,对了,这家伙叫子良。

    当然了......没过多久,老乔伊就用自己那无比“聪慧”的脑子发现了,这个叫子良的混蛋根本不是因为好心而将自己救出来的,他就是想把自己拉上一条贼船。

    但是老乔伊依却不在意这些,毕竟他觉得子良这个人除了懒散,抽烟,嘴黑,欠揍,性格恶劣,脾气不好,阴险狡猾,不爱收拾屋子,总说自己笨之外,还算是挺不错的。

    所以,老乔伊很乐意跟着子良,穿越无数的位面,寻找那些散落的“罪孽碎片”......同时,也顺路......真的只是顺路,找一些能给自己的猪换换口味的饲料。

    所以,为了能找到饲料......哦,不对,是为了老乔伊和子良之间坚固的友谊,他此刻再次的掏出了那把刀。

    也习惯性的再次哼起了那首歌

    ......

    “我的死期将至。

    从我的敌人身上溅出成桶的鲜血,创造了一个海洋。

    我现在必须乘着用他们尸骨制成的小舟穿过这片海。

    我的帆是他们的皮肤。

    吹动风帆的是他们最后的呼吸。

    我将凝视这片海样并讲述我的故事,因为我最终会得到怜悯与宽恕。

    我等待着处死我的命令,我不期望任何事情。

    直到失去一切。

    直到死去。“

    ......

    ......

    老乔伊哼哼着,走向了阿卡姆疯人院。

    这时他才认识到,这里虽然叫“疯人院”,但是根本不是疯人院......就好像他曾经呆



第三十四章 狂欢(三)
    夜幕在轰鸣声中沸腾了......

    那些街边的人们没有看到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只是看着那个叫老乔伊的走向了阿卡姆疯人院的大门......然后在一瞬间,整面城墙就坍塌了。

    一切都发生的无比的突然,似乎老乔伊的肥肉只是一个哆嗦,就天崩地裂了。

    他放了多少炸弹

    疯人院里有咱们的内应么

    还是说他是个手持什么黑科技的怪人

    ......

    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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