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神行汉堡
而且气味和声音相互验证,也可以有助于他更精准地进行位置的确定。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从外面来看,整个小区的灯慢慢熄灭变少,各家各户的声音、动静也都慢慢变小。
到了凌晨一点多,向坤才睁开眼,从地上坐起来,伸了个懒腰。
他已经利用声音和气味,将整栋楼的动静,每一家每一户都“逛”了一遍。虽然到现在真正碰见、道了名姓、算认识的,只有706的小胖妞刘诗铃一个,但这一晚上,通过声音和气味,他却几乎将所有人都认遍了,甚至知道了不少“秘辛”。
当然,向坤这么做并不是想要探知别人的**,而是在进行训练。
就和肌肉围度提升以后,他开始转而训练耐力和敏捷一样,
第三十六章 其他的味道
第三十六章其他的味道
电梯门缓缓关上,电梯内,向坤牵着小胖妞刘诗铃的手,和诗铃妈妈站在一边,而那杨小姐牵着她的爱犬pinkie在另一边。
只不过这时候那只哈奇士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兴奋模样,整只狗缩成一团,紧贴着电梯角落,似乎要把自己缩进电梯壁里一般,任那杨小姐怎么拉怎么喊都没用。
哈士奇经常被人叫作“二哈”,因为经常会抽风、犯二,而且服从性比较差,爱捣乱,爱拆家,和阿拉斯加、萨摩耶被一起叫作“雪橇三傻”。
不过实际上不论是哈士奇还是其他两种雪橇犬,智商都并不低。本身雪橇犬是西伯利亚牧民驯化的工作犬,在风雪之中拉雪橇的时候,他们分辨方向的能力要比人强,所以经常需要头犬自己做出决断和选择。
所以雪橇犬服从性不高,不是因为它们不懂主人的命令和意图,而是它们觉得自己比主人聪明,喜欢自作主张,而主人又没有建立起足够的微信压服住它们。又或是就是故意想要调皮捣蛋,达成自己的目的。
这杨小姐养的哈士奇显然就没有驯好,别说把她当主人了,恐怕就是当成同伴,都是比它地位更低的。
向坤知道刚刚那哈士奇并不是要攻击小胖妞,而只是想要和她玩。但那种情况下,如果被扑到的话,不说容易跌倒受伤,单就心理上的惊吓,就不轻了。
归根结底,狗没训好,还是那杨小姐的锅。
不过杨小姐镇不住自己的宠物,向坤却可以。
之前他还经常夜里“巡街”的时候,偶尔也会遇见觅食的野狗、野猫,或是半夜出来遛狗的人。
他当时就发现了,只要在那些猫犬注意到自己的时候,自己屏住呼吸,略微绷紧肌肉,流露出凶狠的气息,它们立刻会退缩逃跑甚至是趴伏于地,哪怕他根本什么动作都没做。
曾经就遇到一只被主人松开牵引绳的拉布拉多,跑过来要嗅他,结果被他的看了一眼,直接就趴在地上不敢动了。而且隔天再次遇见的时候,哪怕被他的主人牵着,一看到向坤,也是立刻趴下,低眉顺眼,任主人怎么拉都不敢动。
在家里的时候,向坤对买回来的肉兔也实验过,一样把兔子吓得瑟瑟发抖,缩成一团。
但对鸟类却似乎没有用,广场上的鸽子、停墙上的麻雀,都对他的“恐吓”完全无视,去菜市场的时候,拿鸡、鸭实验过也一样不搭理他。
向坤猜测,这应该是猫、犬等动物有着比较灵敏的感官能力,通过他身上散发出的信息素,感知到了强烈的危险,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反正现在,他可以肯定,以后这位杨小姐养的哈士奇,见了他或小胖妞,立刻就会绕道。
小胖妞拉着向坤的手,好奇地从他大腿边伸出脑袋,看那电梯角落里“面壁”的哈士奇,眼里的惊吓和恐惧慢慢的消散了。
“你如果不怕它的话,它就会怕你了。”向坤摸摸小胖妞的脑袋说道。
旁边的诗铃妈妈看了看向坤,又看了看角落里突然怂掉的哈士奇,心里有些疑惑,她在边上看得很清楚,那狗似乎是看了向坤一眼,就被“吓到”了
电梯很快到了一层,直到向坤牵着小胖妞和诗铃妈妈都已经出了大楼电子门,杨小姐还是没能把她的爱犬拉出电梯。
……
出了小区,跟小胖妞和她妈妈告别后,向坤先是快步走,走了10分钟就开始跑。
他奔跑的速度很快,引来不少路人的侧目,看着他背着包的样子,以为是上班族要赶时间,倒也没有多惊奇。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向坤这一跑就要跑二十多公里。
向坤并没有踩着自己的速度极限跑,而是以一个中等速度,让他能够有能力同时观察和思考。
他曾经自己粗略地测过一次百米速度,大概在11秒多的水平。
对一般人来说,这肯定已是个很惊人的成绩,至少已经是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水平了,但相对于向坤而言,既然还远没到超越人体极限的地步,那就只能说一般。
不过若是比长跑的话,向坤觉得,他应该可以轻松地刷新几项世界记录。
毕竟他的恢复能力实在太快了,可以以接近极速的速度进行长时间奔跑,到达极限后慢跑个一会又能再以全状态继续,如果用在马拉松里,几乎可以说是开挂了。
向坤在跑步的时候,同时也在观察着四周,记录着周遭的街道情况、路边的商店或其他
第三十七章 一只死老鼠
第三十七章一只死老鼠
这是向坤从未闻过的气味,不是猫,不是狗,也不是其他任何他已知的动物,不过他倒也并不奇怪,毕竟他的气味“数据库”还很有限,而且基本都是在闹市区“收集”的。
是什么动物呢
向坤忽然有些好奇起来,而当他一好奇,那就必须要找到结果。
他回过头,重新把手机灯光打开,拿了根树枝,检查起那只老鼠的尸体。
老鼠的尸体上有很多向坤叫不上名字的虫子,在树枝拨动下,这些虫子于手机的灯光下四散奔逃,有的钻进草丛,有的钻进土里,而在老鼠尸体上,还有为数不少的细小蛆虫在爬着。
如果是以前,看到这种景象,向坤估计会觉得头皮发麻、恶心,但现在看着却没什么感觉,甚至还能用心地去分辨这些虫子身上的气味、蠕动时发出的声音。
检查了一下,这只老鼠死了应该有一段时间了,不过他也不懂根据腐烂程度来判断尸体准确的死亡时间。
向坤又仔细闻了一下,刚刚那股让他觉得很奇怪的气味,源头应该已经早已离开,不在这里,气味非常不明显,已经快要消散了。
有很大可能,那气味的源头就是杀死的这只老鼠的捕食者。
不过让他有些奇怪的是,这只死掉的老鼠虽然死相凄惨,但并没有缺胳膊少腿,还算是比较完整,被开膛破肚后似乎内脏也没有被吃掉,那么那猎杀它的动物,只是单纯地看它不顺眼,或是当成了玩具虐杀
但那气味既不是猫也不是狗,除了猫狗外,还有什么动物会这么干
向坤又深嗅了几口,寻找着那引起他注意的气味离开的方向,但走了几步后,发现根本找不到那气味离开的方向。
可能是因为太久了
向坤拿着手机在那死老鼠的周围仔细地照着,检查着地面的痕迹,想要看看有没有残留脚印什么的,但直找得手机电量快耗完了,也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周围除了他子的脚印外,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或者说他能够看出来的信息。
关掉手机的手电筒,向坤在旁边坐了下来,深吸一口气,放松肌肉,闭上眼睛,将感官放开,继续用嗅觉和听觉探索周围。
向坤不单是在练习,他也是在寻找。
那引起他注意的气味,让他十分地好奇,就算没法找到那气味的源头,他也希望能在这山林中找到同类的气味,然后追踪而去,确定一下这气味到底是什么生物留下的。
每个生物个体的气味都有不同,而每个生物族群的气味,也都有各自的特色。
刚刚那个特殊的气味,夹杂在其他味道中,其实很不明显。
但向坤在要离开的时候,却又十分准确地闻到了那个气味,并被那个气味吸引,而那气味又并不在他的“数据库”中,是他从未闻过的气味。
这似乎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就好像是身体在告诉他——应该要注意那个气味。
向坤一直在山中坐到了太阳出来,就在那只死老鼠旁边五米处。
如果是一般人,在大晚上,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林里,就算胆子再大的人估计也难免会觉得不安和紧张,至少会担心有虫子爬到身上什么的。
但向坤虽然闭上了眼睛,也什么都看不见,对周围十几米内的一切却都十分清楚,那有只蚯蚓在钻土,那有只虫子在捕食,那有只蜘蛛在织网,那有几只蚂蚁正在结队前行……哦,有只甲虫落到了肩膀上,屈指弹飞。
好在蚊子对他都没有兴趣,从变异之后,就没有被咬过。
一整个晚上,向坤并没有再等到那气味出现。
当然,他坐在那里,也没法用气味和声音搜寻整座山,虽然这座山很小。
所以他起身后,开始搜山。
之所以昨晚没有这么做,是因为他虽然听觉、嗅觉远超常人,要在熟悉的街道上闭着眼睛行走没问题,但在这路都没有的山上,估计没走几步就要撞树或是踩空。
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向坤搜完了这座不大的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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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寻狗
第三十八章寻狗
被那杨小姐挡住电梯门关合,盯着看了几秒后,向坤皱眉道:“你到底进不进来”
杨小姐似乎犹豫了一会,问道:“你……你有看到我家pinkie么”
这是狗丢了
想到之前那只哈士奇和杨小姐在一起时的表现,向坤觉得走丢似乎并不是什么奇怪事。
“没看到。”向坤回答得言简意赅。
但那杨小姐似乎并没有离开的打算,看着他道:“如果是你把pinkie拐走的,你把它还回来就好,我不会追究的……如果你要钱,我也可以给。”
向坤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这位小姐,我们不认识吧除了前天在电梯里见过一面外,没有其他接触了吧我都没跟你说过话……你怎么会怀疑我偷你的狗”
杨小姐说道:“你那天……我家pinkie明显被你吓到了!这几天都不敢再进那个电梯!你肯定很讨厌狗!你……如果pinkie真的被你拐跑了,你把它还给我,以后我不带它出门了好不好”
向坤有些无语地看着电梯门口的杨小姐,觉得那条哈士奇摊上这么个主人,也真是倒霉透了。
向坤并不讨厌狗,他很清楚,如果一条狗惹人讨厌、影响别人,那有九成的原因是主人的问题。就好像熊孩子惹人厌,大都是家长的问题。
“我并没有拐你的狗,那天之后也没有再见过你的狗,你与其浪费时间在这纠缠我,不如赶紧去找。去业主群里发动下周围养狗的住户帮忙,再贴下寻狗启事。但我劝你一句,狗找回来后,去网上看看,找找怎么养狗、训狗的内容,不然你这么养,你和狗都会很痛苦的。”
听了向坤的话后,杨小姐有些失魂落魄地退了两步,让电梯门缓缓关上。
在电梯门快要关上前,向坤却心中一动,按住了开门键,电梯门又缓缓打开。
“杨小姐,你说你的狗是什么时候走丢的,在哪走丢的”
向坤走出电梯,对还在电梯旁发呆的杨小姐问道。
杨小姐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说道:“昨天……昨天晚上我带pinkie出去玩,我跟朋友打电话,一转眼的功夫就不见了,昨晚我和几个朋友找了大半夜都没找到,你说pinkie会不会被狗贩子……我看网上好多都说有狗贩子抓狗,去卖给狗肉火锅店的……”说着忍不住就泪眼汪汪要哭了。
向坤懒的安慰他,再次问道:“在哪走丢的”
“就在小区边上那个花园中心的大草坪上,附近有狗的都会带去那里遛。”
“你打电话的时候,狗没牵着么”
“到那我就把狗绳解开了……以前pinkie也走丢过两次,但都没一两小时就找到了,这次……这次说不定真被人拐走了……”杨小姐眼巴巴地看着他:“你……你要帮我找狗吗你如果帮我找到的话,我可以给你钱……”
向坤摆了摆手:“我不需要你的钱,有空的话我会帮你找的,如果找回来,你要好好学学怎么养狗训狗。”
“嗯嗯,如果pinkie找回来,我就带它一起去上课……”杨小姐赶紧说道,虽然她只见过向坤一面,而且觉得他好像不喜欢自家的狗,但却莫名觉得他应该很有能力,说的话很有说服力。
向坤懒得和她多说,直接走出大楼,向小区外走去。
向坤当然不是看那杨小姐长得好看要献殷勤,也不是爱心爆发想要助人为乐,而是在猜测,杨小姐的哈士奇走丢,会不会和他在找的那个特殊气味的源头有关
同时他也想试试自己循味追踪的能力,能不能找到那只走失的哈士奇。
杨小姐所说的那个草坪,离小区并不远。
老实说,这边养狗的人大都没有什么文明养狗的意识,草坪和附近的道路边上,随处可见狗屎,狗主人都没有处理,都指着环卫工人来清扫。
现在已经快要晚上六点,又有不少人牵着宠物到附近溜达玩耍。
这些各种各样宠物狗留下的浓重气味,也对向坤的追寻那只哈士奇的气味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向坤倒是不需要找杨小姐要那只哈士奇的东西做嗅源,因为上次在电梯
第三十九章 狠斗
第三十九章狠斗
向坤追寻着气味和痕迹走了几百米,在湖边停了下来,因为气味到这里彻底断掉了,从地上滴落的些丝血迹来看,最后的方向是湖中。
是那“玩意”带着哈士奇的尸体飞过湖去了,还是扔到湖里去了
又或者,那“玩意”不仅可以飞天,还可以入水
就在向坤看着湖对面,在想要不要到那边去看看的时候,忽然闻到了那让他追踪了三天的特殊气味,顺着那气味传来的方向,猛地转头望去。
只见相距十几米外的一棵大树上,站着一个人影,正俯瞰着他,看那身形,像是披着一件遮蔽全身的大衣,而且脑袋显得特别大,又或是戴着个面具或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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