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明星在混日子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一诺玲琥
“峰哥,你来早了吧”杨云若问候道。
“还好还好,走了,上车。”莫锋骑着一辆微破的摩托车,灰褐的泥巴粘的整辆摩托车都是。
杨云若上车,抱着杨云锋的腰。摩托车轻轻地启动,砰砰砰砰地行使在马路上,车开的很快,两边的树木飞快地在后退。
“老哥,慢点,你这车烂就算了,还开那么快”杨云若道。
“没事,哥技术好”杨云锋不以为然地道:“你小子可是好多年没回家了啊,怎么样现在。”
“我,还好吧”杨云若打着哈哈,这几年,嗯,这几年不想说。
“你爸和我爸他们在和交警局的人跟肇事者谈判,你妈和我妈他们都回老家了,在老家收拾,毕竟老太太还是要落叶归根,要回老家去安葬的”杨云道:“先把东西放我家里,坐了大半天的车也累了,洗个澡,睡一觉。”
“好”杨云若道。
......
回到二哥杨云锋在县城买的房子,上学的都去了上学,杨云若和衣躺在床上。
醒来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在客厅说话,杨云若走了出来。
“醒了”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年人道,那是杨云若的父亲,两世的父亲无限地融合,一样的花白的头发,虽然不一样的面孔,但是他知道,这就是父亲,血浓于水。
“爸,大伯,二伯,大哥,二哥,大姑,大姑父,小姑,小姑夫,表哥”杨云若一个个喊道,这都是这个世界自己的亲人了。
“小云好几年没见了,变帅了啊”大伯笑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中午刚到”杨云若回复道,除了父亲,对于其他人,总感觉一种若有似无的隔离。
“嗯,坐,晚点你妈他们会出来。”父亲莫滨道。
“嗯”
......
等到太阳下山,天慢慢变黑的时候,母亲杨春华和大伯母二伯母几个才从老家的小山村来到这个县城,来到二哥家,一屋子的人显得有些吵吵闹闹。
“云,云,你回来了”老妈一看见杨云若,忙拉着杨云若的手。老妈,一个上了年纪的肥胖女人,嘴很碎,但那确实是杨云若的母亲。
“妈”杨云若喊道。
“哎”老妈开心的笑道:“你这孩子,怎么在外面几年都回家,不知道爸妈多担心你。”说着想像小时候一样默默杨云若的头,只是你现在的杨云若高,高地她摸不到了。
“小言长高了”一个女子道,那是大姐。
杨云若的家庭挺乱的,爷爷奶奶的那一辈有几个兄弟,奶奶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杨云若的父亲排行老幺。大伯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二伯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而杨云若上面有三个姐姐,就是为了生杨云若,计划生育东躲xc才有了杨云若。所以杨云若的在一群兄弟姐妹中最小,大堂姐的儿子都快有杨云若的年纪了,大哥大儿子也就比杨云若小五岁,现在已经要大学毕业了。
杨云若应付着一群老少爷们的问候。
“肇事者赔偿了十二万”大伯说道,在这里,
第七十一章:也许
火化,跟着灵车回老家,请道士做法事,守灵,烧纸,埋葬。死亡的程序一步步进行着,一个人出身到死亡,随着坟土的掩埋,墓碑的树立就这样终结。
杨云若站在墓前,青山环绕拥抱着这个小村庄,袅袅的炊烟升起,宁静而清远。
“好了好了,大家都回家吃饭”大伯于是说。
解下手臂上的黑布,胸前的红绳,送葬就完成了最后一步,这个世界已经少了一个人,逢年过节多了一块需要祭奠的木牌。奶奶,就这样走了,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了这个人,那些记忆也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磨灭。
院子里充斥着邻里间的欢声笑语,几个大老爷们划着拳,喝着酒,似乎这不是一个葬礼,而是一个婚宴。
二伯母说的对,这是个喜丧。
回到家里,杨云若轻轻地打开电脑,心情很压抑,压抑地想朝着天空大喊一声。不知道大喊一声,别人会不会看着他像是看个精神病。
......
“你收到这封mail的同时,我应该正在远航往台北的班机上,你能感受到我在一万呎的高空中对你微笑吗也许今天的飞机无法爬升到一万呎,因为我的心情很沉重……去看我的日记吧……读完后或删或留,决定权在你……因为我大概没有机会上线了……”
关注杨云若的人不少,看杨云若小说的也不少。前面欢快诙谐的笔调带来很过读者,文青的字符容易跳动着年轻的心。很多人以为,这会是一本欢快的小说,是一本**追妹泡妞的书,要不然,怎么会叫《第一次亲密接触》。
只是杨云若新发的几个章节,让大家嗅到了不一样的气息。因为杨云若前天晚上发了一首《丁香花》,这种气氛就更浓烈。
为什么会没有机会上线
飞舞轻扬后颈出现的红斑
几乎所有的读者都惴惴不安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又不明显。轻舞飞扬要出事吗死这么可爱的女子怎么又人会让她去死肯定是其他。
孙瑶瑶是一个文学系的大学生,小资范,喜欢穿着白色的长裙,喜欢散着及腰的长发,风吹起发丝,柔柔地像是情人的手。她坐在草地上,她不是杨云若的粉丝,只是因为这段时间杨云若炒地太厉害随手关注而已,她喜欢杨云若的文字,不管是《空姐》还是《第一次亲密接触》,喜欢那种淡淡的,说不出来的格调。她躲在草地上看着手机,因为这个名字真是争议太大,看着杨云若的微博,看着那刚刚更新的文字。
为什么要让读者在幸福的时候突然地来一个转折,难道他不觉得这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吗
或许还有希望。孙瑶瑶安慰自己道,只是她知道,这不过是垂死挣扎,点进来的时候,似乎看到了杨云若微博下的一条条控诉的留言。
她跟随着痞子杨的目光,看到了轻舞飞扬的日记,日记里记录了两人从网络蔓延到先是的情,时而甜蜜,时而忧伤。
一直到最后的几篇日记,孙瑶瑶才明白轻舞飞扬的后颈那红斑代表着什么......遗传性红斑狼疮。
这是一个患有遗传性红斑狼疮的美丽女孩,她的人生,注定要在最璀璨的时候结束,她是幸运的,能够遇到痞子蔡这样特别的恋人,她也是不幸的,才刚刚和痞子蔡拥有一份美好,就要再去亲手打破……
孙瑶瑶的心揪了一下,这是小说,小说,现实中不能救的病小说里都会有剧情来救的,孙瑶瑶安慰自己道。
痞子莫和轻舞飞扬最后一次面对面,是在混合着消毒水的病房里。
痞子莫连水都不敢去倒,因为他怕他转身倒水的时候,那只美丽的蝴蝶就要消失在这个世间。
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不是么
但病魔不会讲什么情面,于是凌晨三点……从医院里飞出了一只咖啡色的蝴蝶……
是的,轻舞飞扬去世了。
孙瑶瑶使出全身的力气咬着嘴唇,憋着眼泪,眼珠在眼睛里不停地打转。
“为什么要让轻舞飞扬死!为什么!这么好的女孩,简直是上帝的杰作,你亲手创造了她,却又要亲手毁灭她……”
似乎咒骂能够形成堤坝,挡住她继续在心底的泪水,所以孙瑶瑶一边咒骂着作者,一边继续看了下去……
这是轻舞飞扬最后一封信,一封迟来的信。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情的火焰。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你。”
这是轻舞飞扬留给痞子莫的最后一封信。
他改掉了痞子莫的文字,给出了她诠释的版本。
大海的水倒不出,浴缸的水却倒得出,所以……
第七十二章:葬歌
在同一时间对杨云若咬牙切齿的不止孙瑶瑶一人,她只能算是千万人中的一个人。
几乎又有人的脑海中,都不断地萦绕着那些动人心弦的句子......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到出,也浇不熄我对你情的火焰。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女友。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情的火焰。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所以,是的。我爱你。”
一句我不爱你,一句我爱你,首尾之间的呼应,击穿了多少人的玻璃心。
“杨云若你出来,我打不死你,说好的亲密接触呢,这就是你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杨云若家地址在哪儿,我要寄刀片。”
“本来高高兴兴地,现在午饭都吃不下去。谁寄刀片捎带上我”
“杨云若大大,你为什么要把轻舞飞扬写死,我不管,你必须第二部,让轻舞飞扬活过来......”
“楼上别闹,没看到杨云若都写了全书完吗”
“绝对最冷血的作者!轻舞飞扬那么好,为什么要一定写死她。”
“小说很好,我女朋友都看哭了”
“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我怎么觉得那样真实”
“痞子莫,明显是杨云若亲身经历的,只是轻舞飞扬是谁”
“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痞子莫是杨云若,那么轻舞飞扬会不会是代指欧阳明月,文人不都这样玩的吗”一天留言默默地被置顶。
“好有道理,轻舞飞扬跟欧阳明月一样的完美,杨云若笔下的轻舞飞扬就是欧阳明月,那么死去的并不是轻舞飞扬,而是杨云若和欧阳明月之间的爱情的话,那么就说得通了”所以说,世界上的所有事情都经不住脑补这个东西,每一个人的不一样的脑补,能把原先好好的事情补的乱七八糟。
“如果这样说的话,那么《丁香花》是写给他和欧阳明月的爱情,丁香花的花语是等待爱情,这说不通吗”
“怎么说不通了,我听说欧阳明月对杨云若是没什么感情的,一直都是杨云若在单恋,这么说的话,是杨云若一直等待着被爱,而欧阳明月不爱他,杨云若就是在给他们的爱情办一个葬礼”
“对喽对喽,听说欧阳明月和杨云若结婚并不是因为爱情,全对上了”欧阳明月不爱杨云若,这种言论从他们结婚的时候就有了。
“《也许》,杨云若不愿意这份爱死去,只是说也许你要睡一睡,我把黄土轻轻地盖着你,我叫纸钱儿缓缓地飞。可见,杨云若爱欧阳明月是爱到骨子里去了。”
一个死去的轻舞飞扬,一首《丁香花》,一首《也许—葬歌》,在外人开来,这是杨云若给他和欧阳明月的爱情安排的一个完美烂漫而又隆重的葬礼。
杨云若看着下面不断刷新的评论,没有心情去管着管那,淡淡的愁绪一直萦绕在他的身旁,他做不到长辈们的看开生死,他只是觉得压抑地慌。
“云,多吃点”母亲不断地给杨云若夹菜,似乎这么要把这么多年没有给杨云若夹的菜一下全夹过来。
“小云,你这么多年在外面做什么啊”大姑姑问道。
“没干什么,就是......就是在外面工作”杨云若道,长辈们并不是很喜欢看综艺节目,小辈们压根就不看综艺,就算是在电视上看到杨云若演的小角色,一时间估计也想不起来,片头片尾的演员介绍,还有几人在看。没有人知道啊,那,刚好。
“要我说啊,在外面又没什么认识的人,干脆回来,去你表哥的服装厂上班,一个月还能拿个三
第八十一章:旅行
?
热闹了几天的小山村又归于沉寂,就好像不曾热闹过一般,没有一丝丝地痕迹。年轻人该上学的上学,打工的打工,留下些孤寡老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社会的发展,让赚到钱的人们都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了成立,期望着能多学知识,将来不用跟自己一般劳累,只余三五个孩童,躺在自家家里看着不知道重播了多少遍的电视剧。
漫天的鸟鸣,还有那虫叫声,风声,流水声交织着,慵慵懒懒地大黄狗躺在草垛上晒太阳。
如果不是母亲不停地在耳边唠叨,这将是一个极好休闲时光。
“那个琳子还记得吧,现在在给人做服装设计,听说一个月能赚三五万”母亲说着,手还挥舞着。“上个月在县里买了套房子,光装修都花了十几万。”
“还有旁边的那个长生佬,比你小十岁吧好像,去年生第四个小孩,还是个女孩,听说要送别人家养,也是可怜,生了那么多都没生出一个男孩。”
“听说文德子,也要结婚了,娶的是隔壁村的王老三家的女儿。”
“王老三是谁”杨云若有点受不了这样的唠叨。
“啊,你不认识吗,小时候还抱过你的,你还说将来有娶他女儿的”母亲来劲的说道。
“妈,我明天要回公司”杨云若只好拿出这招杀手锏。有事,我要走人。
......
买一张车票,坐一趟绿皮车,看一次沿途的风景,去遇一次该遇到的人。这是杨云若上辈子的梦想,可惜忙碌的生活让他无法来一次该走就走的旅行,见不到了绿皮车,看不了沿途的风景,一直也没有遇到那个该遇到的人。两辈子爱过的,也只有一个欧阳明月。
现在好了,自己没有什么工作,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拉上箱子背上包,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于是,受不了老妈唠唠叨叨地杨云若,给爸妈留下一半的钱,洗刷掉自己身上的悲伤,踏上了这趟自己也不知道终点的列车。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