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灵异

空间福妻:极品兽夫凶萌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漆起




第109章买
    强制自己将思维转换过来之后,叶笙又不由想到林嫂的问题,林嫂一直呆在她身边肯定是个问题,毕竟她迟早是要走的,鉴于种种原因她是不可能带上林嫂的,空间和孩子的秘密都不是能让林嫂知道的。

    人心隔肚皮,谁知道谁呢!

    她和林嫂还没有亲密到那个份上,她是救了她,但是不能因为救了她就对她负责一辈子,叶笙是这样想的,林嫂原本是个寡妇,在她原来的存在可能是比较守旧一点,但是现在陌生的地方可以说是个重新的开端。林嫂自然也是能够重新开始的。

    现在战乱频繁,哪个地区对于人口增长都是绝对赞同地,所以那些割据底盘各自为王的人对于自己治下的人还是比较宽容的,鼓励寡妇再嫁也是个常态。

    所以叶笙就想着林嫂能重新开始一段婚姻也是好的,至少有个依靠。

    虽然这样的观点在从前的她看来绝对是嗤之以鼻的,但是现在时代不同,具体问题自然是具体分析。

    眼下,她和林嫂准备多买一些棉花。

    棉花在大晋已经广泛种植了,今年丰收,质量不错,价格反而不高,十二文一斤,叶笙盘算着这东西早晚要买,而且冬天没暖气,不好熬,就算是有炕大冬天的也不能少了棉被。

    横竖今年棉花好,价格也便宜,买了也不亏,便一气买了五十斤。一人做个五斤的褥子,十斤的被子,剩下的二十斤各做棉袄棉裤,也是很充裕的。

    因手头紧,买棉花花了不少钱,叶笙便和林嫂商量了下,布就不买多好的了。

    不染色的素白棉布里子,一钱二分银子一匹,买了一匹,青色的素面棉布,一钱五分银子一匹,叶笙也买了一匹,当下一匹大概是十二三米的样子,也足够两人做被褥棉衣了,只是青色的衣裳丑了点。

    虽然丑,但也不是不能穿,人穷就不要太讲究了,叶笙还是挺实际的。

    当然给小妹就得买一批花布了,最后决定卖了蓝底粉红花色的布。

    不论是棉花还是布匹,都不是两人能拿动的,因此叶笙便与店家说定了送货上门。

    对方运费要价二十个钱,叶笙砍了半天价,商定了额外再加十个钱。

    和店家商量完了送货的问题,则去了菜市场,菜市场在西市。

    本来照着林嫂的劝说是不要再多花钱,省着点,但是叶笙怎么肯,过日子首先要吃的好,于是叶笙买了一大块猪肉,两只猪头一筐猪下水和两扇排骨。

    路上时候见到有卖小羊的,两只公羊两只母羊,叶笙觉得机会难得,立刻全部买下,就这样,一只手牵着四头羊,一只手提着一大堆的东西,大步流星地往家走。

    林嫂本来是想多拿点的,但是叶笙不同意,她力气大,多拿点东西自然是不在话下,但是林嫂只是普通女人的力气,那就费劲了。

    这一幕被正要进酒楼吃饭的几位男子看到,纷纷站住脚,惊叹地看着叶笙,没想到在这么偏僻的地方,民风竟然如此彪悍,一个妇孺都有这般蛮力,何况男人乎

    祁千景看着请他吃饭的那些人都往街上看,好奇,“看什么呢”只是等到莫寻往下看的时候,叶笙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拐角。

    直到叶笙回家看到桌子上留的纸条,大娃带着弟弟妹妹去捡柴火了,林嫂夸赞道:“很像个大哥样儿,以前你买了一块粘糕子回来,他就知道分给弟弟妹妹吃,他自己却舍不得吃,最后二



第108章安家
    房子到最后终于是找好了,城外围的,那房舍不大,只两间屋,一间堂屋。

    这样的话,就是分配让家里的三个小男子汉住在一间,然后她和小妹住在一间。

    像是三个小男子的房间里有个大炕,而她和小妹的房间里面则是一个小炕,隔壁是厨房,有锅灶,和主屋的炕相通的,烧水做饭的时候就能把炕给烧热了,所以这还是很节省柴火的。

    虽然自家也不缺柴,因为这边外围的城是和山靠在一起的,而叶笙她们租的房子是很偏僻的,靠近那荒山野岭,也正是因为这样,原来房子的主人觉得这里不安全,不说是豺狼虎豹,要是有不怀好意的胡人有个什么坏心眼从那里袭击,那不就更危险了。

    当然这种情况目前是从来没有出现的,要不然叶笙也不会租这里的房子,当然,就算是有什么突发情况,凭借她雷达般的感知力,还有就是空间这天然的作弊器,她只要带着孩子一起躲到空间了那也就没有什么事儿了。

    本来按照市价这样房子她至少要多花一倍的价钱,但现在不正是非常时期吗大家都觉得是问题的事情对于她来讲反而不是什么问题了。

    捡了个大便宜!美滋滋!

    当然与此带来的问题就是周围的住户真的是非常稀少,不是穷得搬不起家,就是家里没几个人就剩下老弱病残了,以至于叶笙认为这河下村可以评判为老龄化最严重的村。

    院子还是不小的,几个孩子也是很高兴地到处看看,那里摸摸,叽叽喳喳地在一起讨论着什么。

    猪圈鸡圈都有,还有一小块菜地在屋后头,不过是隆冬,只是块泛着白霜硬邦邦的空地,没什么菜在上面。

    除此之外就是目前房子收拾的也不算干净,且厨房和卧室离得近,想来不免有些烟火气。

    不过想想手头那点银子,就是这村里的房子,她也买不起,还是老老实实先租房,攒首付吧。

    关键还是价格便宜啊,一年也就七八钱银子,还能养猪种菜,不到一两银子能找这么个住处也算不错了。

    所以凡是都是有利有弊的。

    林嫂看到有鸡圈猪圈,非常高兴的道,“可以抓几只小鸡养着,每天就有鸡蛋吃了,小猪却要等开春了,今年杀不了年猪了。”

    叶笙自己是不会养鸡喂猪的,便笑着问林嫂,“你可会养,横竖我是不会的。”

    林嫂却很有信心,“包在我身上,我小时候喂了七八年呢,咱们虽然没有地,但勤快点打猪草,开春养上四五头猪,转年一卖,也能在村里起个宅子了。”

    叶笙笑道,“买几亩地也是好的,佃出去,收的租子也够我们吃了。”

    是的,林嫂就算是暂时跟我们住下,原本是将她托付给谢先生,但是后来她又不愿意,生了病谢先生又将此事告诉她,没办法,好人做到底,她也只能将林嫂接到身边。

    幸亏她是扮回了女装,要不然她一个寡居的妇道人家和他一个带孩子的鳏夫住在一起说不定要闹出什么风言风语,这可是真真切切地古代,人言可畏可不是什么空口白话。

    对外面的人只说林嫂是她的远方表姨。

    其实叶笙也早就想好了,先这样稳定地生活一阵子,至少要等自助售货机能开机初始化才行,要不然她怎么找回幽罗台的路。

    哎,其实她是一点都不想回幽罗台,想想她在那边基本上都是蝼蚁底层般的存在,没点人权,活着都感觉到没有动力。但是怎么办呢她得为她的孩子着想。

    身为一个母亲,重要的是责任。

    也许她还未曾完全学习到如何去爱他们,但是有责任的驱使,这就足够保证她对他们的爱。

    稀里糊涂地穿越,稀里糊涂地当妈,想想她的人生还真是够随便的。

    新住处的锅碗要买,这个还可以放一放,要紧的是买棉花做被褥棉袄,比锅碗还要紧些,毕竟饭可以在外面吃,晚上却不能在外面睡。

    叶笙先和林嫂一起将整个屋子都收拾干干净净,幸亏院子里面有一口井,应该是前主人图方便打的井,现在是刚好方便了叶笙。

    “大娃,你先带着弟弟妹妹把这些东西收拾一下,我和你姨婆先去内城把要买的东西卖一卖,东西比较多,这次就先不带你们出去一起去了,等回头咱们把屋子什么的都收拾好了再带你们一起去哈!”

    “好了好了!知道了!麻麻你好啰嗦哇!”



第107谋算(二更)
    一个矮小孱瘦的老头儿端着一盞小油灯在他们几人面前晃了晃,也不作声,默默地把他们引进了更里的一间房子。

    佝偻的身躯在这个屋子里显得分外地萧瑟,但是同时带着一种诡异的森然。

    屋里很黑暗,但泥砖砌的屋子显得十分暖和,因为这大冬天的烧着炕,所以便是滴水成冰之际屋内也可以保持暖洋洋的,只是烧炕这对于大多数连温饱都达不到的人来说是极为奢侈的。

    土黄的砖墙下,坐着的人中,许往吃惊地发现,其中一个是军中的医师,因为他见过崔岩和他打交道,难道就是为了现在的事情吗

    医师站了起来,恭恭敬敬地:“将军,这位是售卖药的客人,东西带来了,价钱也议定了。”

    这时,杜宇他们才看见墙角堆着七八匹细绢,将军这是要买什么药。

    老头儿从怀里掏出一小包东西,递给崔岩:“一份药,五份酒,调匀后,一次半杯可保一日。这一小包,足够将军用崔岩接过小包,转眼望望军中医师,医师点点头。

    崔岩向老头拱拱手:“多谢张伯。”

    老头只是表情淡淡地拜拜手:“你好自为之。”然后就走了,只留几人在室内。

    默默听着的杜宇终于是忍不住询问问:“大哥要此药有什么用?以防将上作战负伤?”

    莫寻一听这话心中忍不住冷嗤,他是这么大公无私的人吗

    淡淡说道:“将士负伤,自有军中医师,我何必操这分闲心。至于干什么用,你倒是可以跟上去看看。”莫寻指了指崔岩他们。

    莫寻打开其中的一个小药包,搓了搓药粉,闻了闻,果然是的,所以这幽罗台特有的草药制成的药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除了他还有别的修炼者也来到这片大陆吗莫寻不由有一个胆大的想法,会是她吗

    这让莫寻瞬时间不由想到在帐篷里奇怪的感觉。

    这之前会不会有什么关联呢可是他怎么能知道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对了,徐知之!嗯,莫寻下定决心,明天一定要好好审问徐知之,一定是有什么被他漏掉的细节。

    不过眼下倒是刚好可以用这个药来办那件事,崔岩是祁千贺的人,这次回来也算是暗地里应招,但是人是否对于祁千贺是忠心的

    这个他却是不确定的,只是拿捏着一个人毕竟是有很多种方法的,就如同试探一个人一样,不急,慢慢来。

    只是莫寻还是不免有些糟心,他并不是很乐于那些勾心斗角的事情,有这个时间还不如修炼来得快活些,只是这片大陆的灵气实在是太稀少了,而且食物什么的美味是挺美味的,但是吃多了就有一种味同嚼蜡的无趣感。

    所以一切都快快地结束吧!有钱有粮有兵,那大一统还会远吗

    将药递给崔岩,然后就朝杜宇递了个眼神,你跟着去,然后就带着人自己先走了。

    说完,崔岩一行人便骑着快马,猛加鞭地朝山脚下的一座村落急驰而去。

    还未到村边,就听到低沉的吼声不歇于耳。

    这隐伏在夜的山脚下的村落似乎显得极其焦躁不安。

    那低沉的声音振荡开漆黑夜的包围,传入人的耳鼓,是狼的嗥叫?是虎的低吼?还是豹的嚎吟?

    再走得近点,分明还可以听见咬,扑打,那沉重躯体的碰撞,听得人毛骨悚然。

    许往和杜宇不明就里,深恐暗夜中有什么猛兽突袭,都暗自将载和鞭握在于里两人再偷瞥崔岩,却完全不在意,他们都纳闷起来:大哥(将军)今夜行动诡秘,真不知道他想什么。

    进得村子,两人听出来,恐怖叫声原来是狗群在吼叫,只是这狗叫声特别显得凶狠。

    村子是废了的,看着就没有什么人气,破烂的茅屋,一片颓败。

    也是,这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

    他们直朝狗吼叫的地方走过去,一会儿就见到了一点黯淡昏黄的光。

    就着这一点光,他们面前出现了一块大的空地,空地上用碗口粗的树干拦了一个大圈,在圈子里,黑压压一大片巨硕的狗被铁链锁住,一个个獠牙咧齿,乱跳乱窜,或狠啃树芒,或相互蹰打,显得异常亢。

    当崔岩三人一近栏圈,这数十头巨大竞一齐掉转躯体,伏爪昂头,朝着他们低吼,核桃大的眼睛放者嗜血的惨绿的光,如果不是拴在铁链上,这几个人早就被撕成碎片了。

    许往和杜宇尽管知道这些猛犬是被拴住的,但还是感到头皮一阵阵发休,腿肚子也似乎发软,打着哆噤。

    许往舌头也硬了:“大哥,这,这是干什么?”

    杜宇也问:“怎么这么多狗,好凶狠,从哪里弄来的?”

    许往:“我怎么看着它们更像是狼呢”

    崔岩满意地听着狗的咆哮,指了指:“这可是天下无双的好狗,据说用狗与荒原上的母豹交配得到的品种,一说是与关外高山上的野狼交配得到的,总之,是最好的护家狗和猎狗。你们看它那鼻子,赤红湿润,几里外野兽的气息,它都可以闻到疾跑如离弦之箭,什么样的禽兽都逃不脱它的利爪……”

    许往问:“大哥要这么多猛犬干什么?打猎?”

    崔岩笑了:“打猎?这一头獒犬就值五四细绢,我就是打上一只老虎、十只狐狸也抵不上这只獒犬的价钱。”

    许往不以为然地:“那你要于干什么?”

    “在你们眼里,这是狗,在我眼里,它们是金子,是财富。”

    “你这狗是卖的?”

    “不错。”

    “这么贵,谁要得起?”

    崔岩笑了:“卖给北齐的商人。”

    杜宇和许往吓了一跳,许往问道:“大哥,与敌国通商,可不是闹着玩的!”

    杜宇又奇怪地问:“北齐要这么些狗干什么?”

    崔岩道:“你们不清楚北齐的皇帝爷嘴刁呢!爱吃兔肉,流过血的兔子肉他不吃,说肉酸而吃活兔子肉最好用猎狗捕捉。北齐朝廷当官的为了讨好皇上,命令全国的将军、官员和军民,必须把最好的猎狗献给,于是狗价腾地飞涨。”

    “以往一只好狗只须三几匹细绢,现在却要几十匹,就连系狗脖子的丝绳也要一万饯一条。獒犬名闻天下,价钱更是惊人。”

    “现在我大晋朝和北齐为敌国,商贾明面上没有来往,但是暗地里......我就趁这个机会,一次购买几十条獒犬,有将军的保证安全运到北齐不成问题,剔除掉本钱,便可賺三五千万钱,这下子一年多的军费可就有了着落。”

    杜宇听了,咋舌不已:“这不发大财了?”怪不得将军费这个心竟然让我也参与进来,这确实不是件小事啊!
1...1314151617...44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