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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虾写

    何英道:“曹律师误会了,王小姐不用专业明白的解释,我相信她也没有这个能力。她只是随意说明,主要目的不在报表上。如果孙地有心情有兴趣听她解释,那说明孙地对她也有兴趣。”

    曹云道:“何律师说的很好,何律师是要否认呼延屏刚才的说明吗?如果要否认核心细节,那是不是应该否认其他细节呢?既然呼延屏在一个细节上撒谎,那么会不会在其他细节上撒谎呢?以何律师你来看,呼延屏的说明到底是要采纳,还是不采纳?”

    何英可以回答,呼延屏没撒谎,是王小姐撒谎骗了呼延屏。可问题又出来了,曹云会请一直在邮轮内的王小姐视频作证,如果王小姐否认自己和呼延屏说过这句话,那局面将更难收拾。

    呼延屏站立到辩方立场上,让曹云等三人大喜。看似两个知情律师混在一起将无往不利。但事实是一旦他们一个立场,那他们说的话就存在被质疑的空间。

    曹云很犀利的扔出了一个难题,这个问题让辩方进退都难受。最难受是何英不能否认呼延屏,这等同出卖同行。虽然呼延屏的执照已经被吊销,但是她还有不少司法人脉,今后的职业也不会离开司法圈。

    辩方四人开始互相商议,好一会后,何英回答:“现在看来呼延律师是听信了王小姐一家之言,所以呼延律师不具备做出证词的资格。”

    曹云道:“谢谢,另外何律师是孙地当时的律师,目前是银河律师所的合伙人,和孙地属于上下级关系。我认为何律师似乎应该避嫌。”秒掉呼延屏,而后刺向何英。曹云不走正常路,不和你去玩案件细节庭辩,而是从身份上做文章。

    司马落刚开始认为,呼延屏抛弃自己是王小姐律师的立场,转到孙地立场的辩方,是很不道德的。现在听曹云一说,呼延屏为辩方是非常有说服力的。相反,何英因为是孙地律师,他支持孙地是立场,反而没有说服力。呼延屏证词中一个漏洞被曹云抓住,除掉呼延屏。转而再灭了存在立场嫌疑的何英。

    司马落对身边越三尺道:“辩方败了,实力不均。”

    扣除曹云不说,南宫腾飞是公认名律师,欧阳逸是刑案之王。另外一边虽然也是比较著名的律师,但是相比之下还是有相当的差距。何英算是最有名气的,可惜他属于当事人,说服力不足。

    银河律师所走规模路线,宇宙律师所走精英路线。银河的何英对阵宇宙的欧阳逸,这本应该是这场庭辩的看点,可惜欧阳逸还没出马,何英已经输了三分。

    何英反驳:“正因为我对案件的了解,所以我才会很坚决的站在孙地一边。只是答辩会,不需要避嫌。”

    曹云道:“我认为何律师更适合做一名证人,不过如果何律师坚持,我们就继续下面一个话题。”

    何英问:“什么话题?”

    曹云道:“第二个辩题是两部分,第一部分,孙地主动触碰王小姐,还是王小姐主动触碰孙地,两位检察官已经说明的很清楚,我本人没有疑义。我想说的话题是,王小姐是不是在事后开出一百万的价格,这点也是孙地笔录中清楚说明的一个细节。”

    何英反问:“这个话题有什么讨论意义吗?两位当事人各说各词。”

    曹云道:“我只有一个问题,王小姐在没有录音,没有录像,没有伤痕的情况下,凭什么敢提出一百万的封口费?也就是说,从证据看王小姐是没有任何凭证指证孙地侵犯她,这种风花雪月的事在不少人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对孙地的名誉很难构成影响。那么王小姐凭什么开一百万的封口费呢?特别在王小姐没有故意制造任何被侵犯的证据情况下,她凭什么敢勒索一百万?”

    何英道:“地球有几十亿人,也许王小姐傻呢?没有考虑的如同曹律师这么周详呢?”

    曹云:“周详?不,恰恰相反,王小姐不是一般的傻,简直是傻透了。我们这么辩驳没什么意思,我个人认为王小姐智商和阅历最少在平均线上下,何律师认为王小姐就一傻妞。姑且不说王小姐既然是傻妞,还会想到借机上位。孰对孰错,我猜测王小姐也在邮轮上,可以请她出来,大家提一些问题,看她是不是真的那么傻?”

    何英道:“这是答辩会,不是听证会。而且一个人的想法经常在变。我想王小姐在事后认为风月之事会影响孙地的前程,所以才会开出这个价格。”

    曹云道:“很有意思的是,王小姐有前科,她曾经因为敲诈小发集团总裁而被捕入狱。那次勒索原本是很安全的,王小姐看准总裁面临被撤职的风险,不敢被外界知道自己乱来,所以开出了五十万的价码。最终因为总裁还是被撤了,所以总裁才会报警。注意,这里有一个巨大的问题,王小姐手上握有和总裁谈心的视频。”

    曹云道:“两相比较,在孙地证词成立下,王小姐是判若两人。在小发案中,她看准时机,拿到视频,以此要挟要五十万。在孙地案中,她没看准时机,没有任何要挟手段,竟然还要一百万。我只听说人的性格会变,没听说人的阅历会退化。”

    呼延屏见何英当机,拿过麦克风道:“如果曹律师你说的是实情,那么请问警察到来后,为什么王小姐要说孙地侵犯她?”

    这个问题很致命,不过曹云早就琢磨过这问题,剑有双刃,既然你拔剑,那我就借剑。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王小姐说孙地侵犯她,就算罪名成立,王小姐有什么好处?按照法律规定,右肩属于墙尖,不过右肩民事赔偿很少,甚至没有。在经济利益上王小姐是没有好处的。那王小姐为什么要撒谎呢?”

    呼延屏回答:“王小姐在事后勒索一百万被拒后,恼羞成怒诬告孙地。所以王小姐勒索一百万是符合逻辑的。”

    曹云道:“不符合逻辑,因为王小姐有类似的前科。”

    欧阳逸拿过麦克风道:“曹律师已经说明勒索一百万的不可信,辩方却没有就此解释,反而是跳过了问题,用问题寻找一个答案。这是我们律师常用的混淆法,请呼延律师不要在这个场合用这个办法。”

    什么是混淆法?

    a打了b一拳,b报警,a称自己被b打了。警察查看伤势,发现b只是皮外伤,a为轻伤。双方都有过错,按照赔损法理,b要赔偿a医疗费,a赔偿b医疗费。很显然,b为此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b没有打a,但是a混淆了概念,他把概念从单方面殴打转变为殴斗,将事情的性质转变,用自残方法让自己成为受害者,让b受到刑事责罚。

    如刚才辩论,辩方无法直接回答曹云这个问题,呼延屏就借可能是可能不是的问题来制约曹云的问题。呼延屏认为王小姐在勒索一百万被拒后,恼羞成怒。这似乎反证了前面的问题,但实际上只是一种解释。在王小姐还没有确定是否勒索一百万的时候,呼延屏就把后面发生的事归咎于王小姐勒索一百万。

    欧阳逸道:“根据笔录,三份审问口供,王小姐对这问题的回答是完全一致的。王小姐对自己有前科的事一直很担忧,在警察到来后,王小姐知道孙地迟早知道自己的前科,于是提出了被侵犯的说法。她知道自己斗不过孙地的律师团,她是先下手为强的心态。”

    欧阳逸道:“我们可以否认王小姐笔录和口供。我想说的是,即使王小姐勒索一百万被拒,她就敢恼羞成怒?她不清楚自己的前科吗?不清楚孙地的实力吗?”

    欧阳逸:“综上所述,孙地笔录中王小姐勒索其一百万的说法,非常不可信。不仅不符合王小姐的人设,性格,经历与智商,而且违反了基本逻辑,王小姐真勒索一百万被拒,警察出现,她应该是息事宁人,而不是把事情闹大。”

    这时候,南宫腾飞接麦:“何英,我们是老对手了,你有个缺点叫画蛇添足。你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你有时间和机会与孙地沟通。你不应该让孙地反告王小姐勒索,还好王小姐在笔录和口供中存在大量矛盾,加上她有前科,事情才被认定。你当时就知道王小姐有前科?你不认为你的策略很冒险吗?作为一名律师,在知道王小姐是主动进入客房情况,不需要去添油加醋,就这一点就足够了。你呢?非要加上勒索,这就留下把柄了。以孙地的地位,王小姐坐牢对他有什么好处?律师应该站立在雇主的立场和利益去看待问题,而不是越狠就代表你越厉害。”

    “南宫腾飞,你什么东西,敢来教训老子?”何英怒道:“你除了做伪证,还有别的本事吗?”

    南宫腾飞慢悠悠回答:“有,我出道二十五年,打了七十八个民事官司,胜率74%。打了十九个刑事官司,其中十个案子的被告无罪,五个案子的被告减罪,两个案子的被告免牢狱之宅。这就是我的本事,数据在这里。你的数据呢?三十岁到四十岁,你民事官司胜率竟然只有35%,因为会拍孙海的马屁,银河律师所将容易赢的案子交给你,你又拒绝了难度大的官司,导致你的胜率上升到70%。也只有70%。就凭这点,我就有资格教训你。”

    麦只有一个频道,在一个人说完前,司仪不会切麦,避免吵闹一团。虽然何英大喊大叫,但是南宫腾飞的每句话大家都听的很清楚。

    司马落不太明白:“师姐,南宫腾飞在干嘛?”

    越三尺侧头在司马落耳边道:“打广告,南宫腾飞这几年来很不顺,丢失了不少重要客户。打广告就是他参加这次烈焰答辩会的目的。他不在乎踩别人上位的,他也曾经踩过曹云。他现在以数据说明自己的实力,非常有效。为这老狐狸鼓掌,希望他继续倒霉下去。”世间如果还有不能被战胜的,那只有命运了,俗称的运气。

    司马落道:“如果我是法官,我觉得曹云那边更有说服力。”

    越三尺点头:“没错,但是你也被曹云误导了。曹云的立场是王小姐被控勒索,刑事被告只要破一点,或者让证据存疑就足够了。曹云没有证据肯定王小姐没有提出一百万的勒索,他只是因为没有证据表明王小姐勒索一百万,所以他就否定一百万。我个人判断,王小姐之所以在警察到来后说自己被侵犯,很可能是真的恼羞成怒,也就是孙地没有满足她的心理预期。但是我不认为是一百万。”

    司仪关闭了麦,道:“两位不要再吵了,我们看看三位法官给出的看法。”

    三名退休法官通过视频看现场,稍有延迟,等待片刻后,三名法官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总结起来,他们认为孙地称王小姐勒索一百万,不可信。另外,他们很赞成南宫腾飞所说的,只要证明王小姐是主动前往客房,孙地就不会有司法方面的麻烦。潜台词认为,一百万勒索是何英让孙地加上去的,这是一个败招。

    何英气的把麦砸向大屏幕,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会场。

    在小混乱后,司仪公布了之前所说的核心证据。




第三百二十三章 特搜部
    核心证据是报警人,报警人是一名私家侦探社的成员,这家私家侦探社受雇调查孙地离开公司总部后的常行为。他通过技术产品录下了当时1303房间的声音。

    在录音中可以分辨出事的经过。

    孙地开门,和王小姐客,并没有接过报表后关门。而是说幸苦了,里面坐喝杯水。然后孙地问,这是什么报表,王小姐解释是子公司送来的财务类报表。接下去应该是孙地翻看报表,询问一些问题。王小姐好一会后回答:这不太清楚,好像是专业词语,是不是一种化学品呢?

    孙地:化学品?女人的直觉?

    这句话就出现了语调的转变,王小姐顺应转变语调:孙董你觉得呢?

    接下去是王小姐一声轻呼,哎呀,孙董,你想干嘛?别这样,我喊救命了。

    孙地:你敢喊吗?这话语调并非完全的威胁,而是一种霸道总裁的压迫。

    王小姐:别这样,孙董,不要,别……持续了大概三十秒的半推半就。

    这时候报警人的声音:“某宾馆1303房间有女生呼喊救命。”

    略过谈心录音。

    双方交谈,大概意思是孙地开始了解这只美丽狐狸是什么况,王小姐就说明自己份。孙地拿出不知道多少钱,让王小姐去买自己喜欢的衣服。王小姐嗔怒,我不是为了钱。孙地则不以为然,问那你为什么。王小姐说仰慕孙地,孙地完全不相信。王小姐就说行政秘书处有一个副主管的空缺。

    孙地说,他是董事。现在公司由管理集团在运作,他不好插手人事。王小姐撒,这点小事你还做不了主呀?孙地不耐烦:你还是拿钱走人吧。王小姐不高兴:我又不是出来卖的。接下去双方开始出现争执,原因在孙地根本没有兴趣去哄王小姐,王小姐又错误认为孙地对自己有长线认识。最终孙地骂了她,难听的,说她这种人每个月自己都得接待好几伙。要钱就拿去,不要钱就滚。

    大约三十秒后,警察进入了房间,录音到此结束。

    录音证明了几个况:你我愿,条件谈不拢,王小姐没有勒索,孙地没耐心,孙地很快。也说明了检方控告王小姐勒索是错误的,双方都存在诬陷的嫌疑。

    曹云早就想到这可能,他现在更好奇,是谁让私家侦探去调查孙地私人常生活的?是孙雪衣吗?孙家资产争夺战难道还没有结束吗?

    ……

    法庭改为答辩会,少了精彩,更为简单。录音证据基本就定了本案质。接下来剩余最后一个辩题:检方是否以指控为威胁,bi)迫王小姐认罪。事实比较清楚,王小姐不存在敲诈孙地的事实,双方只是就‘票子’问题没有谈拢,存在一定分歧。

    曹云认为最后一个辩题应该是最有意义的辩题,可是看题目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特殊的。这个辩题似乎也没有辩论的需要,检方并没有做错,这点在第一个辩题中已经证明,三名法官认同检方可以根据当时的证据对王小姐提出指控。第二个辩题属于庭审期间的辩题,最终因为录音证据的出现,王小姐被定无罪。

    这样一来,第三个辩题有争论,但是缺乏意义。在曹云认识中烈焰通常不做没有意义的事。如果把这点当作基准点,那麻烦可能就大了。烈焰的目的可能要揭破检方的问题。

    看资料,检察官叫张陌,今年四十岁,他主要工作是审核警方立案,同时也担负检控官之职。通常接罪名比较轻,案比较简单的检控工作。资料有些可疑之处,张陌原本是地方检察院的副院长,调任东唐检察院特搜部,但是半年后离开特搜部,成为普通检察官,负责的案子和工作也比较简单。

    特搜部属于东唐检察系统中的一个部门,分为四个部门:事务课,相当于检方刑事部门,主管司法人员,公务人员具备一定社会危害的案子。资料课:查询账户,资料,搜查,监视,监听部门,是特搜课的核心部门。直告课:检察立案目标通常为公务和国家工作人员,假如a为公务人员,b向a送钱,a没接受,这就归直告课负责。另外和公务人员打交道存在犯罪行为,都由直告课负责。第四个部门是财政经济课,涉及到公务人员参与的经济、投资等方面的事务。

    越三尺详细份是东唐检察特搜部事务课的检查事务官,她可以立案调查任何可能涉及和公务人员有关的刑事犯罪案件。她直接受国家最高检察总长指挥,可以不用向直属长官汇报工作。特搜部权利非常大,曾经直接干翻首相。他们的监督系统这里就不介绍了。

    曹云:“这人有问题,我觉得烈焰这次的主目标不是孙地,不是律师,而是特搜部。帮我联系司马落。”

    魏君应了一声,到一边拿电话联系司马落,司马落几分钟后到达。

    司马落并非特搜部检察官,他是东唐检查事务官,类似剧务,什么活都可以干的那种。主管非公务人员的刑事诉讼工作。

    司马落:“张陌是检方特搜部资料课的检察官,资料课权限应该是最大的,他们可以调查公务人员和其直系亲属的账户和资料,在有必要况下可以对他们进行监听和监视。不过他们不能主动进行工作。在直告课,事务课立案后,需要调查况下才能介入。比如我要监视某人手机,事务课没有这样的技术力量,就可以由资料课完成。”

    曹云:“从张陌工作生涯看,应该是朝上走,怎么会朝下走?”

    司马落道:“我不清楚,我们虽然都被称为检察官,实际上我们的部门并不相同。不过按照我的经验看,张陌应该有违法行为,但是没有被抓到证据,无法定罪。在这种况下,就会把他调离重要岗位。他可能有违法行为,可能没有违法行为。”

    和普通市民不同,普通市民罪名不成立,就是不成立。司法人员罪名不成立,未必还能留在原本的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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