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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虾写

    越三尺案件能劳动诸葛明,自然也是因为越家在司法体系内的影响力。为了公平公正,所以才调诸葛明到地方城市办案。也向公众说明,司法部门不会徇私舞弊。

    ……

    饭无好饭,李龙作为前辈请客吃饭,自然不是为了吃饭。

    退休后的李龙脱掉了穿了几十年的西装,换上了廉价内衣加夹克,很不上档次。但是穿的舒服,李龙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关键是自己要舒服。

    曹云给李龙倒茶:“胖了一些。”

    李龙道:“胖说明身体没问题。”

    曹云:“哈,你这理论反医学。”

    李龙道:“恰恰是医学上这么说,胖最少说明我的肠胃没问题,吸收好。退休之后,吃的更多,消耗的更少,胖是应该的。”

    曹云:“我听说警察学院聘请你当客座教师?”

    李龙摇头:“没那资格。我的警察生涯多数时间是在搞行政,我教不了他们做事。我不能教他们做人。因为人做的好,对司法不是好事。就说李墨是我提拔的,为什么我会提拔他?就冲着我把他从探员提拔到探长之后,这小子敢和检察官勾结立案暗中调查我,我就觉得他有种。司法人员就需要这样的人。我朋友替我不值,说养条狗还会摇尾巴。我说狗是市民养的,我没资格养狗。”

    李龙:“我在职时,向我表忠心的都被我灭了,或者是赶到角落去。你的好基友桑尼也一样,我不放心只是他和鬣狗还有没有关系。后来我想通了,无所谓,有能力上来。上来干了坏事,大家看的更清楚。”

    曹云:“李局,你这么多感慨让我很担心今天的饭很难吃。”

    李龙:“确实不好吃。”

    曹云苦笑:“别是当越三尺律师吧?”

    李龙反问:“被诸葛明吓到了?”

    曹云叹气:“这越三尺真杀人呢,倒也算了,说不准可以糊一把稀泥。我认为越三尺没杀人,但是被诬陷了。你知道敢诬陷越三尺的人都是什么人。不把他们逼急了,他们也不至于下手这么黑。我没看资料,也能确定基本上可以说天衣无缝。”

    曹云道:“更要命的是,越三尺,越局都不太愿意接受证据不足无罪释放的局面。他们只接受无罪释放的结局。而且这个案子牵扯人很多,很多我不了解的人。再者,越三尺都把人逼到这地步。我多管闲事,说不准把我一起干掉。”

    李龙:“我听出你的几个顾虑。一:怕死。二:怕输。三:怕麻烦。”

    曹云鼓掌:“总结的很到位,加一条,怕辜负大家期待。”

    李龙:“你认为是越传让我当说客?”

    曹云:“不是?”

    李龙:“是我单独约你。实话和你说,欧阳逸已经接案,现在正从欧洲拍马赶回来。但是欧阳逸担心自己扛不住,联系了我,问能不能说服你一起联合辩护。我说很难,我说你这人趋利避凶,墙头草一枚,不会参与这类案件。”

    李龙:“欧阳逸虽然是著名刑辨律师,但他不是道上的人,他对鬣狗、烈焰等之间的关系和人员完全不了解。说实话,最适合接本案的律师就是你。扣除四怕,你会接吗?”

    曹云:“越三尺对我没有善意,理论上我不会接。不过她是我比较佩服的司法人员,接和不接两可。关键是我接了也赢不了。假设我能赢,李局你出面,越传再出面,我怎么也得给两大局长面子。毕竟越三尺是被坏人诬陷的。而且,怎么就肯定越三尺不是坏人呢?”

    按照叶澜所说,叶澜是烈焰的人,越三尺是公正严明的调查人员。但叶澜的话能信吗?有没有可能叶澜是走叉的人,越三尺是烈焰的人?

    鬼知道。

    李龙说的很好,这种浑水曹云是不爱碰的。更何况就目前情形来判断,越三尺基本没救了。

    李龙的鸿门宴没拿下曹云,曹云因各方面的顾虑最终还是婉拒了李龙。对此曹云有些过意不去,难得抢买单表示歉意。

    开车回律师所的路上,曹云心中觉得挺可惜的。天妒英才不仅因为史书不记载普通人的死活,更是因为忌才。不是天妒,是人怕。想来法官多少会给点面子,不至于上死刑,可怜如花似玉的奇才就要在监狱中度过一生。

    ……

    律师所一片死寂,高山杏独自在吧台喝果汁。见曹云回来,高山杏招手,曹云落座。

    高山杏看了眼关闭的陆一航办公室门:“七连跪。”

    曹云:“又输?”

    高山杏:“自从你让他不要特意选择嫌疑人拒绝认罪的案件后,一场没赢。盗窃案跪,盗窃案跪完抢劫案跪,抢劫案跪,抢劫案跪完伤害罪跪……昨天下午,嫌疑人认罪,陆一航辩护上走轻罪策略,结果被挂了第一档二十年。”

    陆一航办公室门打开,陆一航一头乱发走出门,对曹云勉强挤出点笑容。曹云问:“怎么又输?”

    陆一航悲从心来:“根本打不过检控官。”

    曹云:“打不过是正常的,检控官必然拥有正兵碾压的威势,才会提出指控。要赢必须剑走偏锋,攻其不备。诸如杀人罪,有动机、凶器、时间和地点四个因素,控方少了哪个就打哪个。”

    陆一航问:“都有呢?”

    曹云道:“都有就代表客观理性打不过,转而打主观。比如陆一航你抢了我女朋友,我杀了你。其中又分为蓄谋杀你和激情杀你。杀人又分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现场就两人,一个已经是死人,另外一个就有话语权。”

    陆一航坐到沙发问:“比如越三尺这案子呢?房间内有尸体,尸体死于越三尺的配枪,没有其他人出现在别墅的痕迹。”

    曹云:“简单,越三尺约见线人蒋寒月,蒋寒月不想受制越三尺,夺枪,被越三尺击毙。”

    陆一航:“可是,在案发后越三尺的表现完全不符合这个假设。”

    曹云道:“这就是律师第一时间介入的重要性。”

    魏君刚洗了头发,在后院晒太阳,听见议论,走进来问:“越三尺没救了吗?”

    曹云问:“你们关心这么多干嘛?”

    魏君道:“不仅是我们关心,业内都在关注。各群,各司法频道都在讨论这个案子,各种猜测都有。”

    高山杏:“叶澜呢?”

    曹云:“分手了。”

    大家:“什么?”

    曹云随意道:“玩腻了,甩了。”

    大家鄙夷,曹云道:“我没说是我甩她呀。”泪奔。

    魏君:“这就不好判断了。”

    曹云道:“越三尺案件也是如此,不是局内人很难判断,只能瞎猜。一航,下一个什么案子?”

    陆一航头疼:“我当事人是一位火气很爆的车主,被一辆豪车别车。他拦下这辆车,双方发生言语上的冲突,一怒之下,我当事人从后备箱拿扳手把豪车给砸了。保险公司估价损失超过五十万,属于重大损失,构成刑事犯罪,量刑为三年以下。”

    曹云问:“你怎么打算?”

    陆一航:“现在只能和对方车主进行协商,给予赔偿,道歉,希望车主能在法庭上求情。最终判处缓刑或者社区服务。”

    曹云道:“你知道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规则,如果对方要求你当事人砸了他的车,无论是气话还是真话,你的当事人砸车是协助和帮助行为。”

    陆一航:“纳尼?”

    曹云道:“我做个假设,你在餐馆看见A正在用力拍打B的背部,你觉得……”

    陆一航:“要按照实际情况分析,假设A噎着,要求B拍其背部,B拍打的行为就是合法的。假设是B袭击A,B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曹云:“假设A说B袭击他,B说A要求自己拍他背。那你信谁?”

    陆一航沉思片刻:“假设有证据表明是A要求B拍他,那B无罪。没有证据的话,B可能就有麻烦了。”

    曹云指高山杏:“死38,有种打我啊。”

    高山杏铺天盖地掌,打的曹云抱头求饶:“停……停……救命……卧槽……”

    一分钟后,高山杏寂寞的拿起果汁继续喝。曹云深呼吸,抹平自己乱发,问:“请问,高山杏殴打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吗?”

    陆一航有些明白:“虽然你的本意并非要求高小姐打你,但是你的言语表达的意思是让高小姐打你。高小姐没有义务去了解你的内心想法,也没有义务去考虑你的真实感受,她对你进行了协助,顺应你的要求。她不仅没有犯法,而且是在帮你。”

    曹云笑:“没错,这就是剑走偏锋。假设车主曾经说过:你砸我车试试。宾果,这就是要求和请求。你的当事人没有义务去理解车主这句话是反问句,还是疑问句。他可以直接了当从字面去理解车主的意思。当然,通常法官会采纳多数人认为的正确理解,但是法律不是为多数人服务的,你可以据理力争,不是没有赢的可能。”

    这里有大陆系和海洋系的区别,大陆系为什么对法官要求极高,法官需要进行判定。海洋系律师具备发挥空间。一个词语矛盾大陆系法官有判定的权利,海洋系则需要论证,多数人认为是对的,未必是对的。

    诸如定和订之争,更接近海洋系之争。大陆系由法官根据当时情况判定是定还是订。一旦法官缺失监管,其权利将无限大。

    (特别很认真非调侃说明,大陆系说的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系法律,和高岩没有关系。本书所有案例不适用于高岩。)

    曹云:“怎么据理力争?拉证人,你去做一个一千人的调查,其中有三十人认为车主要求你当事人砸车,你就把这三十人拉到法庭上作证,表示法官认为多数人正确的理解,未必是多数人正确的理解。也说明法官很可能是少数人。”

    曹云:“假设控方休庭,他也做了一个类似的试验,找一千人,其中只有三十人理解和你当事人行为一致。你可以质疑他报告作假,要求其出具一千人,包括少数人的证词。并且要求休庭,验证一千份证词的真假。”

    曹云:“只要其中有一个人忘记自己当时的立场,或者当时敷衍调查导致记不清楚。那你可以反告控方做伪证。999份证词是真的,1份是假的,那整份报告就是伪证。”

    曹云:“再假设一千个人都是真的怎么办?有没有利益人?比如亲戚,同事,朋友,邻居之类的人在内,假设有,这份报告证词就是无效的。你要全方位的去质疑控方拿出的所有证据。如同疯狗一般的见谁咬谁。”

    陆一航豁然开朗,如同看见一个新世界。这是曹云擅长的换概念,至于是合法的换还是非法偷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解。不能生搬硬套,需要灵活应用。

    诸如看见漂亮妹子,男人会多看几眼。帅哥多看几眼落在妹子的眼中就是欣赏。丑男多看几眼落在妹子的眼中就是亵猥。实际上他们干的是同一件事。假设妹子告丑男亵猥,如果是帅哥算不算亵猥呢?进而换概念,妹子对自然人存在严重的歧视眼光,对妹子道德进行拷问。

    能做到这点的律师,属于不择手段的好律师。只会背条款的律师就敢和检方去硬碰硬,那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第四百八十七章 人脉
    曹云左右看:“叶娇呢?”

    高山杏叹气道:“可怜的妹子,自己刚被释放,姐姐就死了,你说还能在哪?蒋寒月只有叶娇一个亲人,叶娇要处理她的身后事。现在在警局,等批准接蒋寒月尸体。”

    本案是大案,法医的工作也自然增加。子弹是导致蒋寒月死亡的原因,这个结论还远远不够。叶娇在警局也没催促,一个人安静的坐在过道中等待,困了就在会客室休息一会。等待时间超过了三十个小时。

    按照效率来说,未来24小时就会有比较清晰的结论,也是检控官提出指控,逮捕越三尺最可能的时间。

    魏君好奇问:“曹云,你会接越三尺的案吗?”

    曹云:“李龙见过我提出了这个要求,我拒绝了。我办这案子的顾虑太多,不愿意接。”

    陆一航:“怕输?”

    曹云本想反驳,最终点头:“怕输,更怕输了之后愧对大家的期盼。”

    陆一航道:“实际上在各群里大家普遍认为越三尺是被冤枉的。越三尺为什么会出现在凶案现场,是大家最关注的焦点。据说越三尺到目前仍旧不回答检方任何问题。”由于越三尺是检察官,所以必须由外地检察官负责侦办此案。任何打电话询问案情进展者,都可能被抓捕,所以现在除了总检察长派下来的专案小组外,没有人完全知道目前的审讯进展。

    不过大家关注点确实很对。曹云心中也奇怪,越三尺为什么会在晚上去案发现场?难道蒋寒月真的是越三尺的线人?或者是越三尺威胁蒋寒月要求她做什么事?叶澜这只凤凰又在本案中扮演什么角色?

    没错,曹云不接案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叶澜,一日夫妻百日恩,既然叶澜要做自己没必要阻挠她。

    “喂?”曹云接电话:“司检你好。”

    司马落:“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曹云:“越三尺的事?”

    司马落:“不愧是东唐第一律师,这才智没谁了。”

    曹云:“别拍马屁了,不吃,也接不了,我赢不了。”

    曹云掐一把高山杏手臂,高山杏:“哎呀……”

    曹云:“不好意思,我忙……你懂……再见。”

    电话挂断,被玷污了清誉的高山杏对曹云又是一通打,后,高山杏:“意思是李龙和司马落都相信越三尺,或者说越三尺这人平时做人还不错。”

    “不置可否。”曹云道:“没了越三尺这种人,对我,对烈焰,对鬣狗来说都是好事……卧槽,又TM谁?”又来电话了。

    “喂!”

    “曹律师。”

    “哪位?”曹云看号码,无规则,乱号,显然技术处理过。声音处理过,很儿戏,用勺子压在咽喉上发出的鸭公嗓。

    “我是走叉。”

    “我是跑勺。”

    “别开玩笑,我真是走叉。今天打电话来,是想和曹律师一起吃个晚饭。”

    什么鬼?大家都要吃晚饭?曹云问:“越三尺的案子?不知你是要我接,还是不要我接?”

    “不敢,不敢,只是请求曹律师接案。”

    曹云道:“好啊,接案没问题。本案基本委托,一千万美元,输赢我都要一千万美元。并且是合法正规的渠道给我钱,我这人特别想交税,一想到交税就特别的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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