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虾写
曹云:反对检方的猜测,其猜测没有任何证据。
反对有效。
曹云落座,知道这个检察官不好搞。反对有效,不代表陪审团没有听到检察官的说明。
检察官继续问:证人,以你的专业知识,假设这手指是野子自己不小心砍下来的,那么普通人具备止血和急救能力吗?或者说会死吗?
明子回答:按照断指的伤痕判断,断指后会导致大量出血,但不至于死亡。如果不及时包扎和就医,很可能出现失血性休克,并且感染各种并发症。以目前的医学技术,断指保存的好,在十二个小时内是可以接回去的。
曹云:证人先说明野子断指处于缺血状态被砍下,又说断指后会大量出血,导致断指后有没有大量出血?
明子回答:就本案来说,断指后不会出现大量的出血。
曹云很满意点下头,坐回去。本案不会有大量的出血,代表野子不需要医疗救助。
第八十六章 组合拳(上)
面对曹云的步步紧逼,检察官并不着急,面向陪审团道:根据我们的调查,野子本人是不具备任何医疗资格,也没有进行过相关的培训。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手指是野子自己切下来,一,不可能会进入浴室的下水道。二,野子会马上就医。但是周边诊所,医院没有野子的医疗记录。有资格做断指重植手术的医院,也没有野子就诊的记录。
曹云站起来道:说不准是她临时学习了包扎术,自己切下来,去外地或者外国再进行治疗呢?在断指之前,她先捆绑手指,让手指血液难以流动,这样砍下手指之后,她可以自己临时的处理伤口。
检察官这次没有反对,问:辩护律师认为野子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曹云道:为了诬陷被告人上泉,他们夫妻关系很差,这点邻里可以证实。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明子却同意丈夫给自己购买七千万的意外死亡保险,这其中难道没有猫腻吗?
这里说明一下,连一些律师都搞不清楚的问题:他杀符合意外保险赔付吗。首先有几个前提,受益人杀死投保人,肯定不会将保险金赔付给受益人。第二个条件,投保人主动挑衅导致被杀或者做出危险行为导致死亡,不予赔付。意外的解释是:非本意,非疾病,突发,外来四个条件,所以他杀是属于意外保险赔付范畴的。假设是受益人杀害了投保人,保险公司一样要赔付,赔付金将转为投保人遗产由法定顺利继承,受益者要缴纳遗产税。诸如正常赔偿给受益人,受益人是不用交税的。
检察官反问:辩方律师认为是野子假造了现场,并且切下断指后潜逃,目的是为了诬陷被告。
曹云道:不排除这样的可能。
检察官道:根据东唐法律,就算被告被定罪,最后判处绞刑,也需要数年的时间进行层层核验。这代表着野子数年内不能露面,也不能使用自己的任何证件。即使被告最终被处死,野子出现,也将面临着最少二级谋杀罪的指控,更不用说拿保险金了。我很佩服被告律师的脑洞,但是只要野子有一点点理智,应该知道离婚要比断指诬陷要强一万倍。
这话说到死穴上了,曹云回答:也许她就喜欢这么做呢?
检察官一笑,不理会曹云,面向明子,问:证人,如果以被告律师所说,野子自己砍下自己的手指,会造成怎样的血液喷溅效果?
明子回答:我之前已经证明,野子手指离开身体时候,最少处于大量失血的状态,这个状态的野子是无法自己切下手指。就算野子事先捆扎了手指,一口气砍下自己整根手指,也必然造成血液喷溅。
检察官面向陪审团道:我们没有在厨房发现喷溅的血液,甚至没有发现血液,也就是说,野子自己切手指的现场肯定不在厨房,那会是客厅还是浴室?请注意证人所说,是一刀砍下手指,砍的痕迹在哪呢?难道野子已经厉害到凌空砍下手指的境界吗?
曹云道:也许是野子的帮凶,在家外协助砍下的手指呢?
这是典型的钻牛角尖。检察官笑了,面对陪审团:我只能说辩方律师的脑洞无比的新奇。钻牛角尖,就算是铁案也能钻的。比如有人目击a将匕首从b胸膛拔出来,b的律师可以说,a故意用生命陷害b,用言语引诱b摸上匕首,b因为初次见这种场面,下意识的听从伤者的话语,a拔出了匕首,b刚好接过匕首,恰巧被证人看见了这一幕。
陪审席上一片轻声交头接耳。
在听审席上的令狐兰侧身对令狐恬儿道:曹云如果只有这一手,恐怕不行了。陪审团态度表示他们相信野子已经死了,不会接受曹云钻牛角尖式的狡辩。
曹云听周边窃窃私语,深出口气,道:我没有问题问证人,如果可以,我想请我的证人出庭作证。
检察官点头,表示他也没有问题了。
曹云回到位置上,接过高山杏毛巾擦掉脸上汗水,道:这个检察官很难搞。
曹云在高岩市没有上庭的记录,在东唐虽然接触过的松本案也有陪审团,但是曹云的切入点非常狠,主导了案件的进展,对方检察官被奇招打的根本没法还手。这次显然不一样,对方检察官的功课做的非常足。
曹云看过去,检察官似乎很善意的对曹云笑了笑,看的出来他也不轻松,头发都湿了。不管怎么说,第一回合他是赢家。
曹云第一位证人是上泉的邻居。
曹云只有一个主要问题:你最后见到野子是什么时候?
邻居回答:x1号(家暴当日,也被怀疑野子被分尸的当晚,第二天傍晚上泉报警野子失踪)晚上十一点多,野子一个人在后院草地吸烟。我知道她被上泉打了,关心的询问了几句,野子告诉我没事,上泉已经向她道歉。
曹云问:野子经常在后院吸烟吗?
邻居回答:是的,野子自己说过,上泉不吸烟,她照顾上泉的健康。他们后院有一个专门野子抽烟用的小亭子,还有座椅和烟灰缸。我和野子做了一年多的邻居,只见过她在后院抽烟。
曹云再问:x1号最后见上泉是什么时候?
邻居回答:上泉心情似乎不好,晚饭后就看他一个人在房子正门门口看书,一直到晚上十点多左右。
曹云对法官道:我的问题问完了。
法官看检察官:检控方有什么问题要询问证人?
检察官回答:没有。他有些莫名其妙,这说明什么呢?这个问题出现在邻居的笔录上。
曹云道:我希望法官同意传唤第二位证人。
传辩方第二位证人。
曹云的第二位证人是街口卖早餐的大婶。
曹云问:请问案发当天,也就是x2号早上,你是否见到过上泉?
大婶回答:见过,应该是六点五十八分,反正是将近七点,他向我买了简易快餐套。
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曹云问。
大婶回答:他赶着去公司,牛奶没接稳掉地上。犹豫我先插入了吸管,牛奶流出来。我要给他换一盒,他说不用,用手清洁一下牛奶吸管就匆忙的开车离开。他刚走,教堂的钟就响了,当时是七点整。
曹云道:我问完了。
法官:要不要?
检察官:要不起,过。
曹云想证明什么?检察官这次是真的看不懂了,x1号晚上十一点半到x2号早上七点,上泉没有证人。
第八十七章 组合拳(下)
曹云第三位证人是上泉同公司的同事。
上泉是某金融公司某部门的部长,相当于部门主管,算是中高管,同事是他的下属。
曹云:你们部门几点上班?
同事:早上八点。
曹云:x2号,上泉几点到公司?
同事道:八点之前。
曹云: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
同事道:如果有人迟到,我一定会记得很清楚。
曹云:上泉家到公司,以最快的交通工具需要多长时间?
同事回答:我开车去过部长家,三十八分钟。
曹云再问:如果是早高峰呢?
同事回答:那就不好说了,最少需要四五十分钟。
曹云点头,问:x2号上泉有什么具体工作?
同事:当天我们部门要前往九区某区域进行街道广告宣传,派送传单和自己的名片,希望收到名片的人能到我们公司购买我们的投资产品。并且对有意向投资的人一对一的说明风险和收益。
曹云:到几点?
同事:十一点三十分。
曹云:然后呢?
同事:部长请客,请大家去雅座吃饭。吃过饭后,我们就在雅座休息了一个多小时,加上吃饭时间就两个小时。接着前往附近的市场进行宣传,宣传目标是摊位的商贩。
曹云问:就休息一个多小时,工作很幸苦。
同事:幸苦是应该的,在经济好的时候,客户会源源不断会找上门。当经济不好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去找客户。
曹云问:有谁偷懒吗?比如上泉?
同事:绝对没有,上泉部长对自己的要求非常严格,对我们的要求也很严格。
曹云:几点下班。
同事:考虑到大家都非常疲劳,体力不支。毕竟一直在走,一直在说话,几乎没坐的时间。上泉部长让我们五点下班。
曹云点头:法官大人,我问完了。
法官:你要不要啊?
检察官:pass。他翻看曹云下一位证人,隐约读出曹云的意图。
曹云的第四位证人是上泉的健身教练。
曹云:你好,请问你怎么评价上泉的体力?
健身教练回答:他的体力非常差,我认为他在大学毕业后,就没有锻炼过身体。据说他参加公司组织的登山,简直是一团糟。也就是这个原因,他在三个月前报名健身。
曹云问:有多遭?
健身教练回答:举例说,他的自由泳动作非常标准,但是他无法游完半圈,也就是二十五米,即使在我逼迫下游完一次二十五米,他喘的如同一只老牛一般。
曹云问:在你的锻炼之下,他的体力是否有恢复?
健身教练摇头:他两周才来一次,怎么可能恢复体力呢?
曹云问:上泉最后一次去健身是什么时候?
健身教练回答:xx号(案发前三天),动感单车八分钟,他就不行了。我以为他偷懒,有些生气,告诉他这样是不行的,他说他真的骑不动。我让俱乐部的医生检查,确认他确实体力透支。
曹云问:会不会健身之前,他做了大量的耗费体力的运动?
健身教练回答:不,我们是午饭时候偶遇,提起了他健身的事。他精神很好,和我打哈哈,饭后他请客我们做了‘安磨’和桑拿。期间我一直在劝说他,甚至告诉他,这种体力已经无法应付正常的夫妻生活,他才和我一起去健身房。不过,我那句话只刺激了他一时唉
曹云问:就你对他的了解,我问个问题。他忙碌一天没有休息,晚上十一点半后杀了一个人,这人体重五十二公斤。他把人用剔骨刀分尸,并且开车到东郊桥抛尸,清洗客厅和浴室。第二天早上,他七点上班,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除中途吃饭休息两个小时外,一直在发传单,在和人沟通,宣传他的体力能做到吗?
健身教练立刻回答:绝对不可能,我不知道他杀人分尸需要耗费多少时间,如果他严重缺乏睡眠的话,上班上午就应该会昏倒。
曹云面对法官道:上泉在大学期间受过一定的医疗培训,我们就假设他对人体构造非常了解。他用一把剔骨刀分尸野子
曹云做出刚才检察官剁的动作:要一个半小时吗?还要清理地面,浴室,还要抛尸,需要一个半小时吗?三个小时,最快情况下,上泉是凌晨两点半才上床休息。即使不洗漱,不穿衣服,立刻睡着,他只休息了四个多小时就要应付x2一整天高强度的工作。x1也就是当天清晨夫妻爆发争吵,打架,去警局,录口供,被教育直到傍晚才回家,晚上上泉郁闷在门口看书,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分尸是个重体力活,要搬运,要打包,而且使用的还是剔骨刀,即使不是剔骨刀,最少不是电锯,否则深更半夜邻居能听见。
曹云:我手上还有他投保时候的的体检报告,高血脂,高血糖,脂肪肝。这样一位中年胖子有体力支撑他完成所有的事吗?同时我还要提醒,上泉在报警当天晚上就被拘捕,并且验尿验血,没有发现任何兴奋剂成份,根据警方报告,拘捕当晚他一夜无眠,第二天午饭后才休息。
曹云:谢谢,我问完了。
法官:你要不要?
不要也得要,人家就剩一张牌了。
检察官走到健身教练面前:以你的观察和专业的能力来说,上泉有没有可能存在伪装自己体力的行为?
健身教练回答:绝对不可能,我们俱乐部有专职医生。每次我也不相信才三十五岁的他体力会这么差,但是医生告诉我,他已经很努力。
检察官深吸口气:我没有问题了。
不要说陪审团,就连检察官也觉得上泉不可能有体力支撑完成两天所做的一切。因为有体检报告,他早知道上泉体力差,只不过没想到把时间线全部联系在一起。当然以检察官的立场,不会从开罪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钻牛角尖:除非上泉有帮手。
即使有帮手,首先要证明帮手的存在。帮手肯定是杀人分尸的那个,肯定要先抓帮手才能定上泉的罪。反过来说,真有帮手,上泉应该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据。
第八十八章 逼债
第二次开庭。
还没有进入程序,检察官将手掌直举到自己脸平行,手掌向着法官,站起来道:法官大人,根据我们全面了解,上泉的体力确实不好,检方认为他不可能独立完成两天内所有的事情。建议把案件发回警局重新调查。
曹云和陆一航击掌,准备和高山杏拥抱,高山杏很没默契的手掌已到,盖在了曹云脸上。曹云苦笑着,又开心的和高山杏再次击掌。
曹云在第一次见到上泉时候,就知道这家伙体力不好。这种人一般来说是不会想到分尸,就算背后有镜头,上泉也必须亲自分尸。不仅需要相当多的体力,而且考虑上泉的心理承受能力,分尸期间他能把肠子都吐出来。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