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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柯伊伯带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花静开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就又到了回家的时刻,和昨天一样,韦德尔拖着破木头车走在前面,海歌悄没声地尾随其后。

    韦德尔走进便利店购买酒和面包。今天鸿运当头,赚了个盆满钵满,便利店老板看着那一大堆零钱,眼睛也有些发直。在他的印象里,这位浑身臭哄哄的特殊主顾可从没同他兑换过这样大一笔虚拟币呢!可惜韦德尔换完钱后,还是把剩下没用完的部分存入了身份识别芯片,而没买让海歌垂涎三尺的火腿肉。

    接下来的故事,如同昨日的回放,韦德尔醉醺醺回家,拿一半法棍面包喂狼,再将另一半扔到地上,等天全黑了海歌就溜过去捡来大吃,中途还跑到供狼饮水的水槽边喝水。填饱肚子后,再摸去墙垣边的小窝里睡觉……

    这样有规律的生活,一直持续了三天,到第四天的时候,变化发生了。

    第四天下午,离太阳落山还早,韦德尔就停止工作,开始手脚麻利地收拾吃饭的家伙,匆匆忙忙装满木板车后就往回走。

    初时海歌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看样子那人今天打算要偷懒。难道他累了,想早点休息又或者晚上约了人,要赶去赴约

    但等天上下起蒙蒙细雨,海歌就明白了,流浪艺人是想赶在雨下大之前回到西郊。

    “哦,总算下雨了。整整旱了半年,再见不到一滴雨水,东海都得露出海床了!这场雨,能保证西津人这个冬季都有水喝了吧不过太阳呀,你可真的老咯”

    说这话时,韦德尔的声音比平时大,音调比平时高,仿佛故意在说给谁听,但海歌确定他的交谈对象不是自己。

    海歌很有自信,自己的隐身术天衣无缝,绝没露出过破绽。再说仅仅跟了四天,韦德尔再精明也不能轻易发现他。

    回去的路上,雨越下越大,韦德尔今天换了花样,买的是全麦吐司面包。为防被雨水浸湿,他特意用塑料布盖住了食物。

    离开城区后,郊区的小道布满泥泞,湿滑难行。海歌吃惯了苦,这点困难难不倒他,只是因身体虚弱,走得气喘吁吁的。他还惊讶地发现,韦德尔在大雨中的背影弯下去不少,竟从健壮的中年人显出了老态。并且他把自己也用塑料布裹得严严实实的,一滴雨水也不肯沾上。

    海歌认为自己一定眼花了,韦德尔偶然伸出手接了一滴雨,沾过雨水的皮肤,




第十一章 古怪房间
    海歌觉得自己就要成功了,或许下一秒就能记起其中一个梦的内容,可那个男人,为什么就不能让他多睡一会儿是怕他在梦境里走得太远,回不来了吗

    不过就在他竭力想弄清说话者为何人时,胸口靠近锁骨的地方传来阵阵麻痒,两只手臂也产生明显的酸胀感,仿佛入睡前扛过很重的东西。两种感觉混在一起,他说不出的难受,最终被逼着放弃对梦的追逐,长吐口气后睁开了眼。

    可这又是哪儿是宁新市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狼窝,还是一连睡了几个晚上的露天草窝又或者是,给流浪艺人挪进了那间有着卷闸门的旧车库

    海歌虽然疼得陷入了昏迷,却没有失忆,睁眼后不过一秒,他就记起昏倒前发生的事—流浪艺人察觉了他的存在,并十分友好的招呼他过去,他称自己为“亲爱的朋友”!

    那么,这儿就该是流浪艺人透着昏黄灯光的小屋了吧那间小屋,曾令海歌感受到家的温馨,所以十分憧憬呢!

    他难耐好奇心,转着乌溜溜的眼珠开始打量周围环境,很想看清楚屋子里的陈设。这愿望强烈得让他忘记胸口的伤,急急忙忙就坐了起来。

    想象里,流浪艺人的住所应该与他的发须一样脏乱,屋子里堆满稀奇古怪的宝贝,但所有宝贝都只能用一个词儿来概括—破烂。

    然而等看清离躺着的床最近的东西,海歌充满好奇的眼神忽然就转成疑惑,因为落入眼帘的东西,他一样也叫不出名来。

    这间房见不到窗户,连小小的天窗也没有。天花板上装着风扇,给房间通风换气大概就靠它了。但此时扇叶是静止的,透过叶片也找不见天空的颜色,就只有天花板整体散发荧亮的白光,仿佛室顶就是一盏大得有些夸张的照明灯。

    一排上下共两层的铁架子,紧贴左墙,架子上堆满蓝白线条相间的金属片,还有几个装着零配件的工具箱。

    金属片的形状大小不一,且千奇百怪,怎么看都象是给拆散了的拼图游戏,但真要组合起来,得是多么巨幅的拼图!

    铁架顶层还摆放了许多仪器。表面上看,它们全都泛起古代青铜般老旧的颜色,却怎么也没法用“破烂”来形容。

    右墙边,摆着一张约三米长的转角写字台。台面收拾得干净整洁,转角处叠放了几本书和厚厚一摞笔记本。要不是桌子正中有一副看起来结构复杂,显得极为笨重的古怪眼镜,这房间足以给人误会成是某所中学校的教师办公室。

    那大概是一副款式落伍的vr眼镜,老到可以被这个时代的人称为古董。

    海歌一直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玩电子游戏对他只是奢侈的享受,可望而不可及。但他也知道,外置vr眼镜在21世纪末就已被淘汰,现在的年轻人开黑时用的,全是视网膜贴片眼镜—一种能直接吸附在视网膜上的纳米薄膜。这种类似于美瞳的三维视觉眼镜售价低廉且易于操作,不仅具有全面的立体可视功能,配上操纵杆,用户的沉浸感还高达80%。

    那副滑稽可笑的眼镜在海歌看来,不过是来自上上个世纪的文物,他认为那是唯一一件,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废品。

    写字台



第十二章 康复奇迹
    看清楚床铺四周的情形,海歌对这房间仅了解了一半。另一半给舵盘隔离,他什么也看不见。

    他使劲喊出一声“喂”,满以为那人知道他醒了就会露面,岂料刚才唤醒他的声音如受魔法控制般消失,唯一能听到的,是那声“喂”的回音,证明除去他自己,这儿并无第二个人。

    “怎么回事此人明明救了我,又为什么要故意躲起来如果他是那位流浪艺人,不会是要报复这几天来,我一直都躲着他吧可若不是他,又是打哪儿冒出来的”海歌的脑子晕晕乎乎的,忽然弄不清他是真醒了,还是依然处于昏睡中,不过从一个怪梦走进了另一个,而这一个的情景特别真实。

    他开始害怕了,因为他越来越觉得,这儿不像是一个穷鬼流浪汉会呆的地方,并且要真是流浪艺人带他来的,那人没理由躲躲藏藏故弄玄虚!

    他试着扭扭身体,动起来毫不费力,说明体力恢复了。他猛然想起胸口的伤,在那儿,他用笨龙送的狼头匕首,挖出了与血肉一起长了十几年的身份识别芯片!

    顿时,削骨时撕心裂肺的剧痛感从潜意识里翻涌上来,疼得他失声尖叫。可当他按上胸口,发觉伤口竟完全愈合了,别说非人能承受的疼痛,就连梦里的麻痒感也消失了。

    “不对,我的伤非常严重,肯定是淋雨后感染了才会发烧晕倒,怎么可能那么快就痊愈还是没经医疗,自己好的……难不成……难不成我已经躺了好几个月,或者我其实已经……”

    海歌想说的最后两个字是“死了”,冲到嘴边又吞回去。他还年轻,并且来这世上的十几年,一直在遭受非常人能忍的人生之苦,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却又这么快死掉,实在太不值得了。还有深埋心底的仇恨,大仇未报,他怎么能死所以他渴望继续活着,再苦再难,只要生命还在,就都能熬过去。

    他想再次确认胸口的伤千真万确就好了,疼痛再也不会来纠缠他,便小心翼翼地拉开衣衫,低头去看。

    首先令他吃惊的是衣服。穿在身上的,是一件宽大的白色长袍,从脖子一直包到脚,还好脑袋能露在外面。

    白袍的款式,既象病号服又象睡衣,但地球上无论普通人睡觉或医院病人看诊,穿的都不是这样滑稽的,类似古人穿的衣裳。要真得拿相似物形容,说是戏服更贴切。

    长袍面料的质地柔软光华,还略带弹性,象是舒服的棉质,却又有着纤维的光泽度,海歌从来就没穿过这么舒服的衣服,材质过去也没见过呢,所以怪就怪吧,只要没让他光腚就行。

    再看曾经给割开的伤口,没用纱布什么的包扎,黝黑的皮肤上仅留下了一圈黄色药水的痕迹,连疤痕都找不到。试着用手摸摸,皮肤光滑细嫩,与旁边没受过伤的部分相比,犹如初生婴儿。谁能想象这地方曾给挖开过一个窟窿,留下了致命伤

    “我真的摆脱那个可悲的身份了吗我与狼窝马戏团,再也不存在任何关系了窝主不再是我的监护人,他们在地球上,永远也别想找到我了!”

    海歌欣喜若狂,差点从床上蹦起来。他暂时忘记恐惧,咧嘴大笑,想象离开这儿后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任谁也再看不出他是从马戏团里逃出来的戏子的情景,那滋味,爽翻了!



第十三章 无路可逃
    打定主意,海歌三步并作两步地跨上台阶,抓住暗红色把手使劲向下拧。

    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就差将那把手扳断,金属门也纹丝不动,海歌离开房间的愿望好象落空了。

    等看清情况,果然是当头一棒,打得他都懵了。

    那是一扇密封门,四道门缝全被胶条之类的东西封死,密封之严实,门与墙浑然就连成了一体,红把手只是个没用的装饰。

    他就这样给反锁在不见天日的房间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唯一的出口,很可能被远程控制,只要那人不主动开门,他就算变成只蚊子也休想飞出去。陷入如此困境,他一筹莫展

    “完了,不用问,我是真遭到了无耻匪徒的绑架!”

    海歌背靠冷冰冰的金属门往下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好不容易才恢复的一点气力,转眼就被恐惧抽空,他感到极度虚弱,这虚弱不是来自伤痛,而是无助。

    坐在高处往下看,他终于发现了这里的不寻常之处:看似空无一物,其实不然,每一面墙的墙根处,都排布着一些乌黑的玻璃珠。它们就象一只只从眼窝里掏出来的眼球,就算没有上下眼皮和眼白,也给人以强烈的不适感,觉得在被谁从暗中死死盯着。

    每两颗玻璃珠之间,约间隔半米,珠体的一半没入墙与地面构成的直角,看样子镶嵌得十分牢固。见不到连接它们的电线或缆线,珠内却不时划过淡淡的银光。那光华快如流星,闪烁得十分灵动。

    若不是因为沮丧而安静下来,海歌根本察觉不到那些黑得剔透的圆珠,更看不清珠子内部还能发光。荧光天花板散发的光度不强,但也能减淡其它地方的光源。

    “这些可恶的鬼玩意,肯定是绑匪设置的360度全方位监控探头,他,或者他们正在监视我的一举一动!这帮混蛋到底在研究什么又想从我这个一穷二白的孤儿身上得到什么这么大点房间,装一个摄像头就足够把所有角落都尽收眼底,却还要装这么多个,是什么意思他们是想用这种变态的办法,羞辱每一个遭俘虏后关进来的人吗他们要把俘虏当成笼中困兽,等俘虏折腾得精疲力尽,无法反抗了,再进一步行动”

    海歌怒火中烧,怎可能乖乖束手就擒,就这样做他人的阶下囚不,他坚决要一不做二不休,就算无路可逃也不放弃反抗!

    立定决心,他一扫颓丧之气,变得如猎豹般敏捷。他三两步飞跨下台阶,奔回舵盘屏风另一边,在躺过的床上到处搜找。

    可枕头下、被子里、甚至床垫都翻遍了,也找不到那把匕首,这更令他火上浇油!还用问吗匕首已被那人偷走了!

    “那是笨龙唯一留下的东西,我必须夺回来!现在就先找其它东西代替吧,可找什么好呢”

    扫视一圈,海歌又扑向二层铁架,丁零当啷那一通抄,抄得架子快散了也不管,直到找出一把坚硬的铁条,放在手里掂一掂,觉得很称手,便又折返回出口这边。

    他眼中凶光迸现,朝离得最近的一排黑珠怒吼:“我不知道你怎么称呼,也不知道你打哪儿来,更搞不懂你这样恶意绑架我的目的,我只能用我的方式来警告你!你给我听好,如果你把我海歌当成普通的街边乞丐,以为我不过象流浪的猫狗那样,随随便便就可以抓来虐杀,就大错特错了!现在我要让你看看我有多厉害!如果你还算是有点血性的汉子,就应该被我接下来的破坏行为激怒!那你就滚出来见我!”

    说罢他拼尽全身力气,手起铁条落,狠狠砸上了那



第十四章 坠入黑暗
    怎么回事!

    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

    脚下软绵绵的,冰凉湿润,仿佛是走在水上,可我为什么没沉下去但要真在水里,肯定也没浮起来……

    空虚,从未感受过的巨大空虚,我的精神是不是已经与身体分离,飘忽进了虚罔无物的诡异空间很多幽灵般的气体围着我转悠,它们是想抓住我,还是想从我身边逃开

    头很晕,周围的世界似在飞速旋转,可说不定旋转的是我自己,世界从来就是静止的……我与世界,究竟哪一方在动我完全失去了重力感,只想呕吐……

    不行,难受极了,我得把这该死的眼镜摘下来,可怎么摘咦,鼻梁上什么都没有!

    ……

    vr眼镜的镜片从外表上看,经过了着色处理,实际的颜色却是墨黑,海哥刚把它戴在脸上,就仿佛坠入了无尽的黑暗空间,乱七八糟的感受如蓄积已久的浪潮,一经释放就急不可待冲来,瞬间将他吞没。

    变化发生得太突然,恐慌无可避免,但之前的自我激励很有效,笨龙勾起嘴角的笑脸不停在眼前晃动,很快就帮他适应了镜片后的环境,他强迫自己淡定。

    他记得房间里的摆设,就算走动也不会摔倒,可偏偏两条腿提不起来,仿佛被黑暗禁锢住了。刚意识到这点,他就站不稳了,东倒西歪地挣扎一番,两腿才勉强停止了颤抖。

    突然坠入不可见的深渊固然可怕,但他用快速克服恐惧心理,没过多久,就能视物了。他木讷地举起胳膊,凑到眼前细瞧,两只手都还在,便往脸上摸摸,还是没摸到眼镜,这可真是怪事一桩!绑匪,难道懂得变戏法吗

    “混帐家伙,假如你只想通过这副眼镜与我接触,至少也得让我看到或听到点什么吧不然就给我把眼镜摘掉!”

    海歌责问幽灵般躲在幕后的人,这次说话的语气冰冷而镇定。

    然而他却察觉不到,那些沿墙根安放的光滑玻璃球光度增加,正悄然发生着奇异的变化。

    如同眼珠的黑球,想必是用某种特殊的材料制成,物质密度之大远超普通玻璃,所以不会轻易被一根铁条打碎。海歌不明白应该用分子密度来理解材料的硬度,自然就难以想通“眼球”击不碎的道理。

    更为奇特的是,黑球似乎具有灵性,“挨打”后起了“报复”的念头,球内银光不再一划而过,而是如点燃的灯芯般烧熔球体,再从内部向外逸散,眨眼就在球体表面镀上了一层银亮的金属色。

    海歌后来猜得没错,黑色玻璃球确实不是摄像头,而是感应探头。探头内的银光外逸,是因为它们被激活了。海歌戴上眼镜后,体温被藏在眼镜里的温控传感器传递过去,探头感应到操作者的存在,就立即启动了工作程序。

    所有探头均覆满金属色后,光度骤然增强,从其中一个的表面激发一道细如钢针的光芒,开始在探头间穿梭,仿佛正传递某种信息。

    这过程持续的时间极短,很快每个探头朝向海歌的一面,都凝结出了一道类似银针的锐光,眨眼就变换成强烈光束发射出去,笔直地射向他戴在脸上的眼镜……

    银光束细如发丝,数量至少有几百道,它们不仅打在眼镜边框上,还散发出烟雾般的




第十五章 韦德尔-U星
    男人没听见海歌的问题,但给的答复挺贴切:“韦德尔-u星,是我美丽的故乡,可惜那颗星球很早就死亡了。可能你无法马上相信我,但这确是事实。u星比太阳年长了一百多亿岁,曾经通过不懈的努力,在银河系建立了一个比太阳系大出三倍的u星系。那颗周身散发活力的恒星,是银河系的巨人,我这么说是有科学依据的。相比u星,太阳的质量只有它的五分之一,直径只有它的十分之一,亮度只有它的三千分之一,还有它表面的温度,足足比太阳高出了三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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