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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维游戏机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威廉姆斯

    抱着这种心理,林凡耀几乎是想把整个黑市搬空。

     




第二十章 致富发家的捷径(求收藏,求推荐)
    刚刚还色厉内荏的店老板,一下就被吓得不敢动了。

    原本以为林凡耀跟他之前欺负的华夏人一样,胆小怕事而且不敢反抗,结果没想到这位一言不合就拔枪。

    “有话好好说,你要是开枪的话,城里到处都是警察,你也跑不了。”

    店老板弱弱的威胁了林凡耀一句。

    林凡耀嗤笑道:“但是在那之前,你已经被我在脑门上开了朵花,我跑不跑的掉跟你有什么关系。”

    被林凡耀得话噎住了的店老板,紧张的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急忙向林凡耀道歉。

    “我错了,我不该喊高价,你要什么我都以成本价给你,我不赚钱了。”

    林凡耀不为所动,反而举着枪离他的脑门更近了点,吓得店老板急忙再次喊道。

    “还有还有,之前你那些东西我也压了不少价,真正的价格是137美元。”

    听到这里林凡耀被气得笑了,戏弄的说道:“你倒是会做生意,一下就少了100美金,给我留了个零头。”

    店老板讪讪地笑道:“确实是过分了点,你把枪放下,我把钱补给你。”

    林凡耀歪着头想了想,还是没有放下枪,反而又近了一步,枪口都碰到对方的眉头了。

    吓得店老板都快哭出来了,大声的喊道:“我马上把那些人放出来,以后再也不做这种生意了。”

    听到这里,林凡耀把枪收了起来。

    松了口气的店老板差点没站稳,看了林凡耀一眼后,转身从身后拿出了一个钱箱子。

    从里边拿出一叠钱和一把钥匙,小心翼翼的递给林凡耀说道。

    “这是你那些东西的钱,钥匙是锁铐的钥匙,你还要些什么东西,我拿给你。”

    接过钱和钥匙,林凡耀笑了笑说道:“你还忘了一件事。”

    “呃,什么事”店老板很疑惑的问道。

    话音刚落,林凡耀对着店老板的鼻子就是一记重拳。

    鼻子是人体面部神经最多的地方,也最容易受到刺激,而且时机很突然,店老板刚刚放松下来没丝毫反应。

    店老板哀嚎着捂着鼻子倒在地上,幸好这家店的隔音效果超好,外边人来人往的却没人听到动静。

    林凡耀没有停手,而是揪住对方的衣领,对着他的脸连续给了好几个拳头。

    一边打还一边说:“你骂了我,还不道歉,还想让我放过你,让你喜欢种族歧视,今天给你个深刻的教训。”

    他不在乎店老板喊高价,也不在乎对方骗他的钱,更不在乎对方贩卖人口。

    但对方张口就是华夏佬,实在是让他很生气,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让他很糟心,气不顺了那就发泄在他身上。

    几拳下去后,店老板已经满脸是血,鼻子眼睛嘴巴没一处好着,而且似乎是要昏过去了。

    也担心直接打死人,于是林凡耀没再继续打了。

    找了块布擦了擦手上的鲜血,对着意识已经模糊的店老板说道。

    “刚才我忘了说台词,那就是:不许动,抢劫。都闹翻了还给花钱买你的东西,你是不是天真了点。”

    说完也不理会对方,直接打开了钱箱,大致数了数里边的现金,发现黑市商店果然有钱,居然有六七百的现金,果然抢劫是发家致富的捷径,将里边的所有现金装进兜里。

    既然都开始抢劫了,那就要做一个尽职尽责的土匪。

    于是他又打开货柜,开始挑选自己之前想买的商品,一边选还一边嘲笑着店老板。

    “你说你是不是贱,我原本是来是花钱买东西的,你非要跟我玩猫腻,现在弄得我不花钱白拿,开心了吗”

    当然店老板根本没办法回话,他被揍得意识模糊不清,哭都没办法哭出来。

    林凡耀把想要的都打包带在身上,挑选了一些武器,比如炸药、燃烧瓶、短斧、飞刀之类的,然后重点就是各种技术手册,比如高爆和分裂子弹改造手册,还有毒箭、火焰箭、改良箭、小型猎物箭手册。

    还有淬毒飞刀、回旋手斧、烈性燃烧瓶、燃烧霰弹手册,以及强效苦药酒、强效蛇油、强效疗伤剂、强效神奇补剂、强效马匹兴奋剂、强效马匹用品、特效马匹兴奋剂手册。

     



第二十一章 大采购与挑战(求收藏,求推荐)
    离开大教堂后,林凡耀漫无目的逛起了圣丹尼斯。

    夜晚的圣丹尼斯虽然很繁华,但白日的圣丹尼斯却更让林凡耀喜欢,人来人往的特别精彩。

    当然圣丹尼斯虽然在这个时代是个大城市,但也有让人讨厌的地方。

    比如刚刚他就看见个倒霉蛋,走在路边被楼上住户淋了一盆屎尿混合物。

    差点没把他恶心死。

    而且圣丹尼斯还很小,实际比起来还不如林凡耀老家的县城。

    他只花了不到两小时,便把圣丹尼斯用脚丈量了一遍。

    这还是相比起游戏中玩家只能进去有限的地方外,他闲逛的时候发现了不少新地方。

    比如有家华夏人开的中药店,隔着老远他就闻到了那股熟悉的药味。

    进去看了看和国内的中药店没什么不同,只是里边买药的人都是他的同胞,没几个美国人。

    还有比如歌剧院、学校等等。

    另外相比起游戏里来说,多了好多的餐厅、酒吧和旅馆。

    甚至他还发现了一家华夏餐厅,当时正好他逛了许久,肚子也饿了,于是进去想尝尝手艺。

    可是进去后却发现老板是个白人,厨师虽然是华夏人,但做的是粤菜,不合他的口味。

    只吃了碗面条的林凡耀,决定不再闲逛了。

    他还有几件正经事。

    千里迢迢的来到圣丹尼斯,可不是为了欣赏这座城市的风景,是为了来这里大采购的。

    林凡耀目前身上有5块金条了,原本打算在黑市兑换或者用掉的。

    结果碰到一个让他不爽的老板,不仅没把金条兑换,抢了人家后身上的钱反而变更多了。

    现在再去黑市兑换肯定不行了,说不定店老板还没醒过来呢。

    只能去圣丹尼斯银行了。

    圣丹尼斯是个商业大城市,现金很充足的,明白他的目的后,当场就给他兑换了。

    揣着2500美金出了银行,他便开始了大采购计划。

    东市买骏马。

    林凡耀买了匹马,品种是荷兰温血马,圣丹尼斯的马厩老板极力推荐的。

    说是很适合刚学会骑术的新手,因为这种马性格极好,大部分时间它都很温和安静的,也能够迅速领会主人的命令,而且流畅的姿态很有美感。

    他试了试之后,发现的确比起之前的夏尔马要好很多。

    那批夏尔马本来是何西亚用来拉马车的,后来借给他代步使用。

    但夏尔马是一种高大的工作马,并不怎么适合骑行。

    马匹分很多品种,其中最出名的就是阿拉伯马,但价钱实在太过昂贵,不适合现在的他。

    当然除了在马厩买马之外,也可以在荒野中驯服野马,但目前林凡耀没这个本事。

    林凡耀选了匹合眼的棕色马,给它取名叫做元宝。

    然后又让老板推荐了配套的马鞍和马鞍包等装备,爽快的交了钱便离开了马厩。

    西市买衣服。

    购买了马匹后,他发现身上的衣服过于简陋,之前在瓦伦丁着急洗澡,只是随便买了套衣服。

    如今来到圣丹尼斯后,却发现他穿的跟牧场工人似的。

    他可是正式的赏金猎人,不能在着装上掉链子。

    于是跑到服装店给买了身不错的牛仔装,虽然可能没那么好看,但穿起来很舒适而且方便。

    北市买猎枪。

    有了好马和新装后,他来到了此行最重要的一个地方,圣丹尼斯的枪械店。

    在混乱的西部荒野中,枪械和武器是人们自我保护的依仗。

    一把好枪对任何西部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林凡耀对自己要用什么枪,已经早就规划好了。

    在游戏里边,玩家买枪需要跟随着剧情进展,才能解锁更加强大的武器。

    但是对林凡耀来说,他可以一口气买下所有最强的枪,没有任何限制。

    只是他并不想这么做而已。

    他目前只有一把弗拉科的左轮手枪,这段时间他已经很熟悉了,并不想突然就换掉。

    只需要买一把新的作为副枪,他的选择是斯科菲尔德左轮,一把威力很强的手枪。

    至于长枪,他选择的是里奇菲尔德连发步枪,这个时代最新的后装杠杆式步枪,使用的是0.44口径金属中央式底火弹药,相比起其他步枪的好处是没有烟雾和火药渣滓,保养起来更加轻松。

    另外林凡耀还买了一把春田步枪和一把兰卡斯特连发霰弹枪。

    前者是后膛步枪用来打猎和远程射击。

    后者最更不用说,火力凶猛威力强大,可以说近战无敌。

    其他



第二十二章 谁最受欢迎(求收藏,求推荐)
    清晨,阳光照在已经热闹了起来的营地,众人早就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厨师皮尔森煮着咖啡,做着面包当早餐,苏珊女士跟玛丽一边帮忙,一边聊着往事。

    脸上灿烂的笑容,显露出他们喜欢这个地方。

    但也有不喜欢的,凯利和瑅莉两人就一边洗着东西,一边互相抱怨着现在的生活有多无聊。

    尤其是苏珊女士因为担心她们,不允许她们去瓦伦丁小镇上。

    反而安排了一堆活给她们,防止她们在营地里闲着。

    阿比盖尔正在给她的儿子小杰克穿衣服,并不停地嘱咐他不要贪玩乱跑。

    从小在范德林帮长大的小杰克异常懂事,他的父亲约翰前阵日子外出被野狼袭击了,被他的亚瑟叔叔带回来时的样子吓到了他,跟着长辈来到这里后总算让他开心了点。

    说起来,约翰的伤势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只是还不能剧烈活动,阿比盖尔也不允许他乱来。

    营地东边的悬崖上,莎迪阿德勒正坐在石头上,失神地眺望着远方。

    莎迪是个可怜人,她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却遇上奥德里斯科尔帮,反抗过程中她丈夫被杀了。

    而她幸运的被达奇和亚瑟救了,亚瑟心软的将她带回了营地。

    只是莎迪却日渐消沉,一直沉侵在失去爱人的悲痛中。

    比起痛苦的莎迪,营地中的大叔就很乐观,只要不让他干活,有威士忌喝,一切就满足了。

    大叔正坐在被绑着的基兰面前,絮絮叨叨的吹牛说着自己的过去。

    只是被饿得不成人形的基兰,根本没力气搭理他。

    自从被亚瑟抓回来后,基兰就没再吃饱过,要不是达奇担心他死了的话,就没办法得到情报。

    所以才时不时的给他点剩饭,才让基兰没被饿死。

    不过这样下去,他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作为范德林帮的首领,达奇在营地里一般都是看看书,经常和莫利奥谢待在帐篷里。

    有时候也会与何西亚聊聊天,回忆下他们的过去。

    或者利用他描绘的未来和梦想,时不时的给其他人洗洗脑。

    林凡耀到达营地的时候,就听见了达奇跟亚瑟的对话。

    大意是他们未来是一片光明,眼下遇到了困境,但他会有办法带领大家走下去的。

    亚瑟一直很信任达奇,多年前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被达奇和何西亚收养。

    刚说完的两人见到林凡耀回来,达奇出乎意料的迎了上来问道。

    “欢迎回来,弗兰克,一路上还顺利吗”

    林凡耀是昨天离开的圣丹尼斯,只是这次没有乘坐火车,而是骑着元宝一路赶回来的。

    由于担心遇到土匪或意外,他没停歇的走大路,赶了一天一夜的路才回来。

    身上虽然风尘仆仆的样子,但所幸没有遇到任何意外。

    “很顺利,达奇,圣丹尼斯是一座既美丽又富裕的城市,吸引了无数人在那里寻找财富。”

    听完林凡耀的话,达奇显得很感兴趣,他不认为林凡耀撒谎,光是对方出去了一段时间后,身上变得焕然一新就看出来了,无论是林凡耀胯下的追风骏马,还是背上的新武器,都表明对方弄到了不少钱。

    尤其是林凡耀鲜衣怒马的样子,跟之前手无寸铁的模样完全不同,唯一不变的就是精神状态,内心中永远有股自信感。

    “是吗那看来应该找机会去看看,跟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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