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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墓地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跳高一点
万界墓地
作者:跳高一点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



第一章 墓地管理员
    每个城市都有一块脏乱差的贫民区,不管是高楼林立的现代化都市,还是电影《功夫》里四十年代血腥混乱的沿海城市。

    此时王诩的眼前,就是这个城市最贫穷的地方。

    无数破败的楼房层层叠叠堆积在一起,杂乱无章的电线像是蜘蛛网一样密布在楼房中间,大风吹过,黄土与石子铺就而成的马路上掀起呛人的黄沙。

    几个穿着已经洗的有些发白而且满是补丁衣服的小孩,在马路上踢着足球,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那个破旧的足球,是他们唯一的童年玩具。

    要问王诩为什么会知道因为他已经在那里看了十几天了。

    在这种贫民区居住的,大都是一些干着苦力活的下等工人,生活条件很简陋,周边环境也不怎么好。

    比如远处的那个垃圾场,本来只是一个干枯的池塘,但是扔垃圾的人多了,它自然就变成了垃圾场。

    再比如王诩身后的这个墓地。

    大门是一个锈迹斑斑的铁质框架,框架上面,一个破旧的牌匾随风晃动,上面的字迹已经不是很清楚,但是仔细看的话也能依稀看出上面写着两个字,“墓地”。

    是的,就墓地这两个字,没有其他名字。

    大门孤零零的矗立在那里,旁边连个围栏都没有,一眼望去,墓地里面的景象尽收眼底。

    几块破旧的墓碑几乎被茂盛的杂草全部盖住,墓碑之间的小路也与贫民区的道路没什么区别,几棵梧桐树枝叶凋零,露出了几只栖息在上面晒着日光浴的乌鸦。

    “哎!”

    真是无聊的生活,王诩叹了口气,转身走回了墓地。

    王诩正是这个墓地的管理员,也是这个墓地的拥有者。一个位于墓地角落的破旧土屋,是他的办公室,同时也是卧室。

    办公室里的摆设很简单,只有一个破旧的几乎快要散架的木质书桌,一把掉光了漆的铁质廉价椅子,还有椅子后面,那个像是刚从墓地里挖出来的破棺材板做成的简易木床……

    伴随着椅子不堪重负的发出了“吱嘎”的声音,王诩一屁股坐在了上面。

    王诩拿起桌子上那个皱巴巴的香烟盒,掏出了一根香烟,本想吸根烟之后再睡个午觉,但是在掂量了一下烟盒的重量之后,却又把香烟放了回去。

    “哎,原来是最后一根香烟了啊……”王诩的手指一下一下有规律的敲击着桌子。

    “已经十几天没有开张了,大概也有十天没吃饭了,这都不重要,但是香烟断了该怎么办”王诩微微皱着眉头,似乎在思考着没有香烟的日子该怎么度过。

    “最后一根香烟,如果自己现在抽了,就代表下一单生意之前自己都没有香烟抽了,这可是一件要命的事情。”王诩在想,是不是自己要出去推销一下自己的墓地,为自己带来一点点足够买几盒香烟的收入

    就在王诩脑中的懒惰与烟瘾正在做着斗争的时候,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

    急促的声音,像是遇到了什么紧急情况,可是这却并不符合常理。

    一般会来墓地的,都是那些死者的家属或者朋友,他们可没有心情去着急什么,沉浸在悲伤中的人们做事情总会慢上半拍,当然敲门也不会这么着急。

    难道是遇到鬼了哪也不应该来找自己这个墓地管理员帮忙吧,更何况,墓地里的鬼可要比外面多的多。

    “请进!”王诩让自己的身子往后靠了靠,换了一种更加舒服的姿势说道。

    出乎王诩意料,推门进来的竟然是两个探员。

    这两人戴着40年代特有的深蓝色警帽,身上穿着和警帽相同颜色的警服,脚下穿着一双黑色高帮警靴,衣服领子上还印着探员编号,246和247。

    “这个墓场是你的”编号246的探员目光转动,看了一圈这个简陋到极致的办公室,完全没有找到任何能让他坐下的地方,这让他微微有些皱眉。

    “对啊,请问你们有什么事”王诩丝毫没有在座位上起来迎接一下的意思,虽然对方是探员。

    王诩只会迎接自己的客人,而探员,在王诩的印象中往往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编号246的探员似乎对王诩漫不经心的态度有些不满意,面对贫民区的人们,他们向来都是趾高气昂,还从来没有人敢对他们如此无礼,

    但是现在却不是他们发火的时候,因为陈探长交代下来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我们是代表东成警署而来,你的墓地



第二章 诡异的书
    枪声过后,两个探员率先看到的并不是桌子上那本旧书,而是坐在椅子上一脸戏虐的王诩,毕竟这个墓地管理员才是他们这次的目标,而不是一本书。

    不过此时王诩的表情却有些不太对劲,就算这本书对他并不重要,但是听到枪响的他不应该露出害怕或者惊惧的表情吗

    然而,那个年轻人此时却嘴角微微上扬,笑着说道:“我应该早点提醒你们,就算你们冲我开枪,也最好不要惹这本书,因为,我都惹不起它……”

    王诩耸耸肩,一副你们惹了大麻烦的样子。

    两个探员这才把目光看向桌子上的那本书。

    本来应该被打的四分五裂的书,此时依然静悄悄的待在桌子上,完好无损,完全看不到任何被枪击的痕迹,甚至连位置都没有动一下。

    “什么”两个人被眼前的奇怪景象吓得后退了两步。

    他们明明感觉到子弹已经出膛了,而且子弹的弹道都看的清清楚楚,但是那本书怎么会一点伤痕都没有

    而且,子弹去哪里了

    两人再次拿起手枪,指向了王诩。

    面对未知的事物,他们依然还是选择相信自己手中的手枪。

    虽然这本书有点诡异,但是他们觉得只要控制住了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一本书又能怎样

    而且这是白天,就算是墓地这种散发着灵异气息的地方,也应该不会有什么鬼怪敢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吧

    不过王诩对两个指着自己的枪口却没有什么反应,他的目光从刚才枪响之后,就之一盯着桌子上的那本书。

    两个探员也顺着王诩的目光,看向桌子上的那本书,那个刚才没有仔细看清楚的书。

    那是一本深青色的书,封面都已经有些褶皱,而且有些发黄,看起来像是刚刚在墓地里挖出来的样子,上面用更暗的颜色画着一些看不懂的诡异符号。书籍的封面上有个竖着长方形黄色区域,那里写着两个繁体字,“生死”。

    “生死那是什么书”,虽然他们两个文化水平不高,但是以这两个字命名的书很明显透露着诡异。

    “我平时稍微惹你一下你就受不了,今天都被人用枪打了,还不还手吗”王诩很奇怪的冲着那本书低声嘀咕了一句。

    或许是听到了王诩的话,也或者是因为其他原因,那本书缓缓的翻开了。

    不是人为的翻开,也不是被风吹的,因为屋子里根本没有风,而是它自己主动的翻开了。

    这诡异的景象,让两个探员不由得再次后退了两步,墓地里有一本会自动翻页的书,还有一个对着一本书说话的墓地管理员

    两人的眼神中开始有了害怕这种情绪,这种灵异现象如果发生在其他任何地方,他们恐怕都会觉得是一个欺骗人的戏法,但是现在他们却是在一个墓地里,而且是一个看起来没有什么人气,荒芜到极点的墓地。

    但是两人抓着枪的手却依然握得紧紧的,此时此刻,也只有手中的武器能让他们感觉到一丝丝的安全感。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又让他们彻底失去了那一丝仅有的安全感。

    翻开了的书里面,本来是空白的纸面上,逐渐浮出了墨色的字迹,那些字迹凭空出现在了书上,就像是桌子的后面,有一个透明的人拿着一支透明的毛笔,正在书上写着什么。

    这诡异的一幕让两人头皮发麻,这本书,不仅能自己翻页,还能自己写字!

    在两人恐惧的目光中,两排字,逐渐的在书上显现出来!

    张广森,男,探员编号246,猝于一九四零年八月九日;

     



第三章 陈探长与斧头帮
    两个探员口中的陈探长是一个40多岁,有些发福,也有些秃顶的中年男人,此时他正坐在宽敞的办公室里,紧皱着眉头,眯着小眼睛,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难题。

    不管遇到任何需要思考的事情,陈探长总喜欢眯起自己那双绿豆大小的眼睛,这样似乎能让他静下心来,更清楚的想到问题的关键,并且找到事情的解决办法。

    但是今天的事情却并不容易想清楚,尤其是他刚刚送走了两个穿着一身黑色西装,带着黑色高筒帽的家伙。

    尽管那两个人衣着得体,甚至在这么热的夏天都扎着领带,梳着整洁的发型,但是陈探长却知道,在他们那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多么可怕的恶魔。

    斧头帮,一个新兴的帮派,他们有着严格的纪律,而且悍不畏死。

    那些加入了斧头帮的普通人,穿上了他们的制服之后,顷刻间就能化身魔鬼,跳着奇怪的、有节奏的舞蹈,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斧子,甚至他们砍人的时候脸上都会带着癫狂的笑容。

    以前,城市里最大的帮派是鳄鱼帮,他们虽然很粗鲁,而且很嚣张,但是陈探长不怕他们,因为他知道那些人绝对不会做的太过火。

    但是随着斧头帮的势力范围越来越大,陈探长觉得自己的好日子到头了!

    斧头帮是一群穿着西装的疯子,一群真正的恶魔,他们做事情从来不会顾及什么。

    他们与陈探长的第一次见面,就要求东城警署为他们干活,并且说出了东城警署要为他们做的第一件事,那就是打扫战场。

    说得好听一点叫做打扫战场,难听一点其实就是处理尸体。

    两个帮派之间相互竞争,难免就会有各种冲突,有时候,为了一条街或者一两个门面,他们就能大大出手,总之,不死几个人是不会罢休的。

    但是这次,事情似乎并没有往常那么简单。

    因为,斧头帮已经像是蝗虫一样,发展到了一个其他帮派望尘莫及的规模。

    黑帮之间的争斗,向来都是发生在两个势力差不多的黑帮之间,但是当其中一个规模远超另一个的时候,那就不叫竞争了,而是剿灭。

    对于斧头帮要求的事情,陈探长看的很明白,打扫战场其实并不是他们主要的目的,他们其实只是想让自己跟他们绑在同一条船上。

    这件事情,如果东城警署参与了,那么他们以后就只能和斧头帮共进退了,而且还是作为斧头帮的附属。

    但是这件事情如果不去做,那立马就会得罪斧头帮。

    得罪斧头帮的后果,陈探长不敢想,他觉得也没有必要去想,因为他不会得罪斧头帮,就像那些平民百姓不敢得罪自己一样。

    而且,上次见面之后第二天,斧头帮再次来人,给自己送来了五十万!

    对于这种打一棒再给颗糖吃的伎俩,陈探长再熟悉不过了,因为他平时就是这么管教自己的下属的。

    陈探长认为自己是一个热爱和平的人,所以他从来不会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别人偶尔的仁慈,他习惯把自己的生命牢牢的抓在自己手里,而且,五十万这个数目很多,多到他需要工作十几年才能赚到。

    上次见面之后,他第一时间就派了自己的手下,去寻找一个安排尸体的地方,毕竟这次似乎会有很多尸体,如果处理不得当恐怕会有很不好的影响。

    但是很奇怪,那两个去找处理尸体地方的下属,今天竟然没有来上班!

    “难道他们忘了完不成任务的后果了吗又或许是自己最近忙于斧头帮的事情,让自己在警署里的威信降低了”陈探长有些不解,按照正



第四章 未觉醒的绝世高手
    这个年代,香烟应该算是一种奢侈品,所以墓地旁边的贫民区是没有这种东西的,想要买香烟,就必须穿过贫民区,到城市的另一边的富人区去买。

    这一路虽然需要花不少的时间,但是面对香烟的诱惑,王诩一路小跑就到了售卖香烟的地方。

    购买完香烟,急不可耐的打开了一包,抽出一根,点上火,急忙的放进了嘴里。

    长长的吸了一口,并且让那口烟在自己的肺里多转了两圈,这才依依不舍的吐了出来,王诩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足的神色。

    小烟一抽,夫复何求。

    这让王诩想起了一个典故,当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年幼的时候,曾经三天没吃饭,后来遇到一位好心的老婆婆,给了他一碗菠菜豆腐汤,他吃的很满足,直到他长大了成了皇帝,还依旧怀念那个味道,并把那道菜命名为:珍珠翡翠白玉汤。

    这就和王诩现在的情况一样,最后一根香烟昨天就吸完了,对于王诩这样一个把吸烟看的比吃饭还重要的人来说,憋到了现在实在是不容易。

    此时,香烟的味道深入灵魂,让他陷入了深深的迷醉,就像朱元璋吃那碗白菜豆腐汤时候的感觉。

    站在大街上,王诩吸完了一根烟,这才开始往回走,香烟不仅给了他灵魂上的满足,似乎还给了他**上的力量,让他的步伐看起来比来的时候要稳健了不少。

    那个墓地前的广场上,几个小孩子还在踢着足球,虽然条件很简陋,但是他们玩的非常开心,王诩以前就喜欢静静的看着孩子们踢足球。

    可是今天,球场上却来了两个不速之客。

    一个身材很胖,头上戴着一顶草帽,身上穿着一身一看就很廉价的风衣,甚至衣服上的扣子都已经掉了好几个。另一个人看起来更加落魄,乱糟糟的头发有些长,脸上的胡子看起来也有好几天没有清理,身上穿着一件洗的有些发白,而且烂了很多口子的灰色外套。

    “叔叔,可不可以教我们踢足球啊。”孩子们的足球正好落到那两人脚下,那个长头发的家伙玩起足球,简直像是一个专业足球远动员。

    “还踢球”

    王诩路过的时候,那个人正好一脚踹爆了脚下的足球。

    孩子们一个个几乎要哭了出来,那是他们唯一的玩具。

    王诩走上前去,准备跟那两个人好好理论一下,毕竟这个世界没有电视机,每天看那些孩子们踢足球是他近期唯一的娱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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