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征程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我爱小豆
布鲁斯的后台当然也不是小角色,他的叔叔就是那位帮助洛克把夏茜塞到军营里,并且答应帮助洛克打造盾牌的胖子管事亨利。亨利这种商队真正的管事,当然不会随回乡商队,专门回一趟凯多齐领,目前作为战争收割胜利果实的时候,时间就是金钱,亨利率领商队在彼得斯领将货物宣泄一空后,立马又跟随大部分商队回到了前线,前线虽然目前还依然混乱,不少地方仍有战火,但那里却处处是黄金。
至于布鲁斯这种小管事,就被亨利打发回乡了,回乡虽然能远离战火,甚至可以回家与亲人相聚,但这种军队里的商人,和士兵一样,都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挣钱的,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德勒才是他们毕生追求的目标,要是能继续待在前线发大财,鬼才愿意回来呢,但毕竟人家是真正的管事,他只是打工的小弟,也只能听这个叔叔的话,乖乖回乡。
布鲁斯虽然年纪小,职位也低,但他眼光不错,交际也算可以,商队里的人大大小小都能说上话,而且这厮因为常年被叔叔打发回乡,所以和各个村镇中小队长的亲人都熟,洛克去年晋升小队长,就是这家伙通知的洛克家乡人。
老洛克看着这个去年给他们家带来好消息的人,老洛克谄媚的笑道“是布鲁斯大人啊,这次回来的够早啊。”
由不得不早,矿山镇是凯多齐领最偏僻的镇子,而且多山石,道路艰险,一般情况下是商队最后一站到达的地方,而这次,矿山镇在商队的行程里排第二,仅次于凯多齐男爵的城堡,至于原因,正在眼前。
布鲁斯以前面对小队长的亲属,倒还可以装模作样,因为小队长虽然也是个队长,但也就比普通士兵强点,一场恶仗打下来,总有或死亡或失踪的小队长,和他这个在运输队里的小管事差的不是一点半点。虽然和小队长平级,但他也有自傲的资本。但现在可不行,他面前站着的可是一位中队长的父母和姐姐,他必须要保持足够的敬意,要是有什么闲话传出去,到了那位洛克大人的耳朵里,不说别的,光他那个叔叔就绕不过他。?“洛克大叔你说笑了,我哪称得上什么大人呀,我这次可是有好消息给你带来呀!”布鲁斯笑道。
“哦什么好消息啊”老洛克、蒂亚和莉亚都好奇的看着布鲁斯,在他们心中小洛克安安全全就是最好的消息。
布鲁斯眉头上挑,得意的说道“你们的儿子,洛克大人,上个月被男爵提拔为中队长了呀!”
“中队长!”说话的不是老洛克三人,而是周围陆续听见商队抵达的矿山镇镇民,“那不就是和镇长一级了嘛!”有人惊讶道,嘴里带着一股化不开的羡慕的酸味。
“当然。”布鲁斯笑道。
老洛克已经被布鲁斯说的震惊到了,呆在那不知说什么好。蒂亚也好不到哪去,她倒不是关心洛克有多大的官,而是知道儿子安全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再加上洛克升职,她又是高兴,又是欣慰,只感觉生了一个好儿子。莉亚则平静多了,但眼神中也露出了不一样的彩色,直把旁边的布鲁斯电的找不着北。
最后还是镇长出面了,“都散开点,散开点,让商队进镇。”镇子里陆陆续续出来的人,堵住了这个本就不宽阔的道路,商队卡在那也不是办法,镇长老比利昨晚虽然喝了不少,但他也是个久经酒场的人物,今天早早的就醒来,正好听见商队回来,边急急穿着好走到镇口迎接。
老比利刚刚也听见布鲁斯所说的,老洛克家的小崽子被男爵提拔为中队长了我怕不是没睡醒,老比利拍了拍自己肥胖的脸。清醒后认识到这是事实,也愉快的接受了。要是十几二十年前,他听到这个消息,或许会嫉妒,或许会不甘于一个比自己小了整整一辈的小家伙与自己同级,但已经40岁的老比利,作为半截入了土的人,早已看破了世事,有的也只是作为同镇的骄傲。
第四十章 玛门侯爵
凯多齐男爵,宛如一个智者般,静静的骑在战马上,指挥部队的前进,远处的洛克看着男爵稳稳当当战马上的样子,羡慕极了,他什么时候才能像男爵那样啊,他的布鲁真难伺候,不仅跑得慢,还给他脸色看,要不是洛克实力强劲,还要不小的杀气,还真镇不住这头蠢马。
现在是正午时分,然而男爵并没有下达休息的指令,甚至今天一整天都不会下达,因为距离到达比摩尔城的路程只剩下一天,洛克收到消息,凯多齐男爵与喀什尔男爵准备连行一天,在黑夜到来之前,抵达比摩尔城。
部队继续行进着,累对于普通士兵来说,的确如此,就连小队长们也都得提起精神,盯着自己的手下,不然哪个倒霉鬼就会因为落下队伍而失踪,这些年失踪的士兵数占到了死亡数的一半,每个人都不能掉以轻心。当然,这仅仅指的是小队长以下,洛克此时正和杰尔森舒服的骑在马上聊天扯闲。男爵只给中队长以上配马的这条命令简直友好到了极点,洛克从没想过,以前枯燥的行军路程,在骑在马上会是如此的轻松,或是与别的中队长扯淡聊天,或是借来一张弓对天上飞过的一些鸟儿指指点点,顺带提升一下夜宵档次,或是骑着马追赶一番云儿,美名其曰“练马术”,洛克过的很滋润。
这不,洛克骑着马刚从部队的后方骑到前方,他刚刚去视察了一下他们中队是否有落队的问题,结果是脸上多了一道浅浅的夏茜的吻痕。恩,不错,他们中队都是有干劲有体力的小伙子,那种落队的问题肯定是不存在的,如果有,那也是杰尔森的问题,谁叫他是正的中队长呢,洛克只是个副的,管好自己的人马就行,别的就交给杰尔森了。
洛克与杰尔森关系颇为融洽,杰尔森也只是平时吃饭时玩笑式的抱怨一下洛克的不作为,“您是老大哥了,怎么也得照顾照顾我这个后辈啊。”洛克如此对杰尔森说道。
“洛克!”约夏克大叔骑着自己的战马走到队伍中央,对着洛克喊道。
“恩,来了!”洛克赶忙回应。
“什么事吗”洛克骑着布鲁走到约夏克大叔旁边,询问道。?“你小子,把那几个女人藏好点,别让一般士兵知道!”约夏克大叔皱着眉头训斥道“你这几天收敛一点,马上就到沃利尔城了,估计还有一场恶仗,到时候在男爵大人面前好好表现一番!”
“知道了,大叔。”洛克赶忙答道。
约夏克大叔说道完,骑着战马回到了自己的中队,洛克赶忙也去找杰尔森。他这几天的确是放肆了不少,但这也跟约夏克大叔等人混熟了不无关系。
洛克刚晋升中队长时,忙着行军攻打法兰斯城,之后又是策划游荡村落又是去沃利尔城的黑市交易,洛克很少接触他目前这个阶层所能接触的,还好有约夏克大叔帮他了解,才让洛克知道了不少消息。比如男爵为什么有这么好的骑技,就是因为男爵年轻时曾经留学奥摩尔帝国。奥摩尔帝国,在洛克眼里,只是个传说。
。。。。。。
“快!别落队!”部队里,小队长得呼和声此起彼伏,洛克曾经也是他们中的一员,现在站在中队长的角度,洛克才发现,原来小队长才是这个队伍的核心,每个小队长所率领的10人小队就是一个小团体,每个小团体密不可分,构成了他们这个强大的大队。相比较于喀什尔男爵的队伍,洛克就发现,他们部队的实力,之所以比喀什尔男爵的部队强,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他们队伍中,小队长的凝聚力更好,而为什么呢,曾经作为小队长中一员的洛克并不知道。
如同一个愚者,在凯多齐男爵这位智者的领导之下,迸发了比常人更加强大的力量。洛克从不否认自己是个愚者,他知道自己没读过多少书,认知有限,但他又知道,只有靠着智者,比如凯多齐男爵,或者索隆少爷,又或是约夏克大叔,他才能混的更好。他也这么做了,所以他是中队长,洛克常常以此自得,因为他觉得自己比他们营大多数当兵的普通平民更有头脑,他觉得自己是愚者之中稍微聪明点的。
对于比摩尔城,洛克心里是略带期待的,虽然在此之前会有一场恶仗,但这都不重要,四年都这么过来了,还差这一场战斗吗,洛克不敢保证自己能在战争中活下来,但他觉得自己不会死在比摩尔城,这个小地方,的确,伯爵领,在四年军龄的洛克眼里已经是个小地方了,因为约夏克大叔等人都说,这个伯爵领最多只有两三千人的抵抗力量,而他们,则是整整一个兵团,五千人开外,更何况是一群饱经战争的精锐,吃下这个伯爵领是手拿把攥。
至于洛克期待,是因为约夏克大叔答应,兵团汇合时会带着他去兵团后勤部转转,说不准能淘到一些
第四十一章 大口气
怪不得玛门侯爵如此生气,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雄鹰军团曾经只有两个步兵团一个骑兵团,总计1万五千人,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但这是和平时期。作为福斯坦王国的护**团之一,拥有一万五千人的编织绰绰有余,然而战时,一万五千人则显得太过单薄,更何况还有减员的情况,于是玛门侯爵不得不听取国王陛下的命令,允许在军团中,充入贵族私军、以及雇佣兵和冒险者。
雄鹰军团历经四年战火,所拥有的编制打散了又重组,重组之后又被打散,来来回回无数次的厮杀,如今最纯正的军队,只有第一兵团,第四兵团,以及部分第二兵团。而其中的王牌,只有第一兵团。第四兵团大多由新兵组成,战力略低于由大贵族、雇佣兵以及第一兵团打散的残兵组成的第二兵团,但比起完全由冒险者和中小贵族的私军组成的第三兵团,不知强了多少。
玛门侯爵此时,就是为第三兵团而生气,这个臃肿的、拿着雄鹰军团将近三分之一物资军饷的、战斗力不达第一兵团一半的第三兵团,如同一个恶性肿瘤,长在雄鹰军团这头本应展翅飞翔的雄鹰腋下。但数次的请求被国王陛下驳回,常年混迹官场的侯爵早就看出来了,那些中小贵族都是依附在大贵族下的触手,想要动他们,除非动摇王国的根基,否则别想完全去干净。
距离约定的汇合时间不到五天,第四兵团在这种情况下竟然只有区区几只队伍抵达,这简直不把军令当回事,看来他又要好好整理整理这帮家伙了。愤怒下的侯爵,丝毫没有意识到他把自己也骂进去了,他也是个贵族。
当然,在老牌侯爵家族的玛门侯爵眼里,那些中小贵族都算不上贵族,只是一群靠着先辈的努力的暴发户而已,不过三代,这些贵族都会没落下去,而另一些新兴贵族又将成长,从而淘汰他们,代替他们,只有像他们这样的,伯爵以上的大家族,才是真正的贵族。
相比于第三兵团的酒囊饭袋,第二兵团在玛门侯爵眼里就顺眼多了,举个例子,第一兵团是直系,可以说是玛门侯爵的大儿子,是将来的希望,也是自己最大的资本和骄傲,第四兵团是小儿子,还很年轻,但胜在听话,需要侯爵好好关怀、训练,潜力很大,第二兵团是继子,亲近度没有前两个兵团那么亲,但仍要关照一些,而第三兵团,则在侯爵眼里是一帮垃圾,眼不见为净最好。性子较直的玛门侯爵,心里如此定义自己手下的四个步兵团。至于骑兵团恩,这个兵团是侯爵的心肝,虽然这个心肝目前由自己的老搭档、老对手山德鲁侯爵把控。
打发走了传令官,玛门侯爵拿拇指捻了捻眉心,战斗是越来越好打了,但侯爵感觉自己更累了,贵族圈子内各个势力为了利益的扯皮、手下几大兵团的细碎杂事都需要玛门侯爵一一处理、再加上这个侯爵最反感的第三兵团,玛门侯爵在战时闲下来后,不禁想到,自己是不是打完仗该休息休息了。
“再有一年!”侯爵喃喃说道,再有一年战争必需结束,这是福斯坦高层近几个月来达成的共识,如果还结束不了与夏尔洛的战争,福斯坦王国就会派遣特使,前往宗主国奥摩尔帝国,请求奥摩尔帝国参与调停。福斯坦只是一个两百万人口的小王国,四年的战争,经过王都作战室与财政大臣的共同计算,福斯坦损失了10余万的人口,其中绝大多数还是青壮年,如果再打下去,国力的根基就会动摇。?当然,夏尔洛的损失更大,毕竟是在夏尔洛的本土作战,玛门侯爵敢断言,夏尔洛的损失至少高出福斯坦的一半,更何况夏尔洛的总人口、整体实力还略逊于福斯坦,这个时候就是看谁先顶不住了。玛门侯爵相信,福斯坦绝对不是第一个顶不住的国家。
“等攻下比摩尔城,就看骑兵的了。。。”侯爵目光深邃,考虑的更远,眼前的比摩尔城再侯爵眼里,仿佛已经被攻下。
“什么让我派骑兵团去白令山脉腹地!士兵,你不是在开玩笑吧!”营帐中,一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喝问着面前一半跪在地上的信使打扮的士兵。“骑兵怎么能进白令山脉,况且还是需要进入密林!是我听错了吗”中年男子语气严厉。
信使并没有因为中年男子的严厉声音而露出胆怯之色,而是不卑不亢的说道“这是王子的命令。”
中年男子哑言,他当然认的出来,这信使胸前別着雄狮军团的灰白色勋章,这是做不了假的,而且仔细看的话,不同于普通的雄狮勋章,信使的勋章周围有一圈唯美的花纹,而这,只有肯赛尔王子的亲卫才能拥有。
中年男子沉吟,终于说到“可是马上就要攻破比摩尔城了,城破之日,就是军部约定的各大骑兵团合围之时,这个时候我不能把骑兵团调走。”中年男子斩钉截铁的说道。
“我只是传达王子的命令,大人您怎么做,事后王子自然会有处理。”信使说道。
中年男子此时也很为难,命令与命令的相冲突,他当然知道孰重孰轻,如果不是这信使佩戴着王子亲卫的勋章,他早就将这个胡乱下达命令的士兵赶出去了。
第四十二章 军令
营帐里的两人还在争论不休,不过较为默契的是,两位侯爵都没有提到第三兵团,这个由中小贵族私军、冒险者雇佣兵组成杂牌,他们的唯一用处就是大混战时一拥而上,到处捡好处。
两位侯爵的最终争论是第一步兵团派一支大队,第二步兵团派三支大队,骑兵团派一支大队,至于两人之前已经决定用于攻城主力的第四步兵团,则选择不动,这支新军还需要战火的磨炼。当然,具体选择由那几只大队前往,则是两位侯爵自己考虑了,传令官已经被打发回雄狮军团总部向王子报道。
山德鲁侯爵这次做出了很大的让步,让玛门侯爵算是欠了个小小的人情,所以第二步兵团的大队选择权,玛门侯爵大度的交给了山德鲁侯爵,不同于玛门侯爵作为雄鹰军团的军团长,在军中甚至王国内都有极大的威望以及举足轻重的地位,山德鲁侯爵仅仅只是骑兵团的负责人而已,作为雄鹰军团的副军团长,山德鲁侯爵为了维持家族的常胜不衰,如同别的大贵族一样,扶持了不少中小贵族作为自己家族的附庸。
据玛门侯爵所知,第二兵团就有一支大队是依附于山德鲁侯爵的,这份好意相信山德鲁侯爵能够了解。
傍晚时分,洛克他们营终于红日落下山头之前看到了阿尔斯山脉连绵的军营。战马上的洛克感慨不已,这就是他们第二兵团乃至雄鹰军团的雄姿,连绵的墨绿色营帐汇成一股浓重的洪流,如同一只俯瞰大地的雄鹰,时刻将显示自己的利爪和锋喙。
洛克之前也曾参与兵团以及军团的大规模汇战,但他那时只是作为其中微不足道的一名士兵参与其中,生命朝不保夕,哪有机会做此感慨,要说洛克曾经的感想,那就是,这么多同僚士兵,至少打起来会安全许多吧。
与洛克相同,杰尔森作为新晋中队长此时也是感慨良多,这位中队长此时正向克里斯、达尔等中队长询问关于兵团总部以及军部的知识,这位老兄现在怎么也算是一位中层军官了,可不能像底层大头兵一样浑浑噩噩,提前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才能越走越远,不同于洛克有约夏克和卡尔提携,杰尔森虽然资格较老,但也需要自己努力取经。
索隆每次看到这连绵的军帐,心中总是窜起一股豪迈之气,仿佛自己是一名指挥若定的将军一般,虽然从军时日还浅,这位男爵之子却对军旅生涯十分的惬意,的确如同凯多齐男爵想的一样,索隆比起他的那些混吃等死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又或是擅长经济与运营的二子,更适合待在军中,凯多齐领一直盛行武风,这也是能在两国汇战中,在诸多中小贵族中脱颖而出,能以一男爵领实力直逼子爵甚至更强的原因。凯多齐男爵不得不考虑将来的继承人选择中,是否再给索隆一更重砝码。?“加把劲,伙计们,争取赶上今晚的晚饭!”蒙特中队长大喝一声,中气十足,声音从营前传到了营后,这位低阶骑士侍从实力的中队长竟然将珍贵的斗气用于传令。
凯多齐男爵此时平稳的骑着自己的带有优质血统的战马走在队伍首列,平静的面容让人难以猜透这位男爵心里所想。
“驾!驾!。。。。。。”远处一骑烟尘,有人往这来了,看样子是从兵团总部大本营的来人。
一骑着褐色矮马的士兵径直向队伍首的凯多齐男爵而去,这种矮马力量略低而且身材偏矮,不适合用于战马用途,但这种矮马的价值并不比一匹纯种战马差多少,其主要原因就是矮马耐旱、耐水,这种、马的坚韧力在所有马类中都属前列,所以矮种、马被广泛应用于军队中通信部队,此马大多生活于丘陵地带,是利基亚联盟的特
男爵周围的蒙特等人都上前一步,阻挡住来者的道路,在男爵右侧的威尔骑士没有动,而是握住了自己腰间的佩剑,就算是同等实力的强者来犯,威尔骑士也有信心第一时间挡住,护住男爵周全。
凯多齐男爵一反之前平静的常态,而是露出了笑容,丝毫没有在意周围手下略微紧张的内心,大大方方的骑着马向前走去,他认识这个士兵佩戴着雄鹰军团骑兵团的团徽,不像玛门侯爵虽身为一军团之长,但只能指挥动手下两个兵团,剩下的还需要自己平衡各方的利益才能完整的运行一整个军团,山德鲁侯爵则早已将骑兵团打造的铁桶一块,异心的人几乎不存在。可以这么说,两位侯爵同是侯爵,所处职位、等级都不一样,但两人的实际拥有的实力都差不太多,骑兵在旷野上的战斗力,不是一两倍的步兵所能抵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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