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征程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我爱小豆
第七百零四章 分别礼物
附庸骑士在西方三岛出现的不多,那里有骑士殿堂的存在,使得骑士们在获取修炼资源的途径上,有很多选择。
但在东海岸,又或者是深入大陆的内部区域,附庸骑士的存在变得越来越频繁。
尤其是东海岸这里,没有骑士殿堂存在,只林立于无数的魔法师组织,骑士们的地位可想而知,为了生存和进一步的发展,许多一级以上骑士不得不并入魔法师组织,听从魔法师的派遣。
附庸骑士便是作为类似随从的身份,跟在魔法师身后听其号令,而作为回报,魔法师们需要付给骑士相应的报酬。
一级以上骑士的报酬可不低,如果是洛克这样地骑士中的佼佼者,雇佣他的费用,恐怕得达到两个月一枚二级能量精髓的价格。
虽然捷琳娜不像是在说笑的样子,但洛克还是无比坚定地拒绝了她的提议。
“哼,不识好人心。”捷琳娜哼了哼鼻子。
在捷科洛联合王国,同样没有骑士殿堂存在,但那里却有两座圣塔屹立,如此背景下,那边骑士的地位可想而知。
离开艾比森秘境后,一行四人经过商量,决定返回威斯克托。
捷琳娜和马达斯是跟随捷科洛联合王国的两座召唤圣塔来到东海岸的,现在召唤师大赛既然已经落幕,也到了他俩返回捷科洛联合王国的时候。
洛克与阿莎尔也有意和他们通行,想要深入大陆,为了避免少走很多冤枉路,通过捷科洛联合王国势在必行。
属于云罗圣塔的浮空船上,洛克看着与西方三岛做工相仿,却在细微之处有不少差异的浮空船啧啧称齐。
“怎么,你们西方三岛也有浮空船”旁边捷琳娜问道。
“我们西方三岛又不是乡下地方,怎么会没有浮空船”洛克白了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作为西方三岛的一名地骑士,洛克还是对西方三岛有很深的感情的,那里是养育他的一片地方。
“
所有浮空船的样式据说都是出自天空之城,西方三岛与我们云罗圣塔的浮空船相似,这也很正常。”马达斯笑道。
天空之城代表了本位面最顶尖的学术研究,最巅峰的魔法文明,不光是浮空船最初出自天空之城,目前作为巫师世界四级、五级生物对外作战的战争利器——空间要塞,也是天空之城的产物。
而天空之城,也是本位面唯一一处能够量产空间要塞的地方。
“天空之城啊”捷琳娜也心有所思的感叹一声,“上次去还是五十年前刚晋升二级召唤师的时候。”
如同贝伦帝国是本位面所有骑士所向往的国度一样,天空之城也是亿万施法者的朝圣之地,听到捷琳娜与马达斯谈论起天空之城的秘闻。
不光洛克竖着耳朵听了起来,连带着一直远离人群的阿莎尔,也不知不觉间靠了过来。
天空之城的纷繁神奇洛克没听懂多少,他通篇听下来只注意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在天空之城居住一天,竟然要缴纳一枚一级能量精髓的入城费!
这不是抢劫是什么,以洛克的庞大身家,听到这个数字,也有些毛骨悚然。
不同人看待事物的角度果然有很大不同,阿莎尔正被捷琳娜所说天空之城内部的永恒时光图书馆而吸引向往时,洛克这粗坯竟然考虑的是那高额的入城费。
不用洛克询问,他也知道进入那什劳
第七百零五章 梅米拉
不错的生物核心,看来你这家伙还挺富有的嘛,枉我还想收你为附庸骑士呢,咯咯。”捷琳娜捂嘴笑道。
两枚一级生物心核当做乘坐费用,这怎么看都是贵了,但当事人都没在意这点小钱,好歹一起战斗过,这两枚心核就当是他们相识一场的见证了。
“赛博思帝国哦,别忘了!”浮空船已经飞远,空气中还回荡着捷琳娜的声音,这是低级魔法中的扩音术。
收拾好行李,一人穿着漆黑色的魔法长袍,一人披附淡蓝色铠甲,这对明显的魔法师、骑士双人组合,便再度上路了。
“阿莎尔大师。”洛克突然说道。
“恩”黑袍下,阿莎尔身体一顿。
“我听说这边自由骑士比较少,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要不对外宣称我是你的附庸骑士吧”洛克尝试问道。
“......”
“阿莎尔大师”
“......”
“你答没答应,倒是给我个回复啊。”洛克无语道。
“恩......”
“那这是答应了”洛克再次确定问道。
这回阿莎尔没有理会洛克,而是披着魔法长袍,任由风吹荡,向远处走去。
......
福森王国,捷科洛联合王国下属一弱等王国,国力水平可以参照西方三岛的福斯坦王国。
这个王国最强者也不过是一名二级召唤师,为了避免引起王国当权者的警视,洛克与阿莎尔在福森王国境内,均收敛自己的气息与实力,只装作是普通的冒险者。
埃弗拉城,福森王国中部重要省会城市,是距离国都最近的一处大型城市,在福森王国境内所有城市中,经济排名第二。
以冒险者身份进城的洛克二人,在缴纳一笔银币后,被赠与了临时居住的身份牌。
“大师,为什么我们不直接飞进来还有,在这个普通人的城市,我们能做什么”穿着铠甲的洛克用精神力询问道前面的阿莎尔。
“体验普通人生活也是历练的一种,而且我也需要补充一些实验材料了。”阿莎尔淡淡的说道。
在捷科洛联合王国势力范围内,很少有‘魔法师’这一专有名词出现,而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召唤师’。
埃弗拉城内数量最多的施法者,也是召唤师,其他力量体系的魔法学徒,屈指可数。
“我去城市中心的炼金商店买些材料。”阿莎尔说道。
“那我去那间酒馆等你。”洛克随手指向街边一名为蔷薇之花的酒馆说道。
眉头皱了皱,阿莎尔一直很讨厌酒精这种东西,但奈何美酒是洛克的最爱,这么长时间的相处,阿莎尔和洛克都在彼此适应对方。
没有反对,阿莎尔向城市的中心街道走去,少量的酒精阿莎尔还是可以接受的,大不了到时候张开一层魔法护盾就是。
身上的魔化铠甲被洛克收起,在周围人惊异的目光中,洛克走进酒馆。
魔化铠甲这种高档物品,在埃弗拉城还是比较少见的,不少路人都猜测洛克是不是一位强大的高阶侍从强者。
梅米拉是埃弗拉城的一名十三岁普通平民少女,家境落魄,母亲又早早去世,为了贴补家里,从九岁开始,梅米拉就开始在酒馆打工。
家里没什么亲人,只剩下一个老爹,如果仅此而已的话,并不需要梅米拉这么辛勤的工作,但可惜的是,梅米拉的老爹是一个酒鬼。
站在门前,公式化笑吟吟的问候着每位进入酒馆的客人,这就是梅米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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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六章 欠债
克劳恩不是个好东西,总忽悠家境极差的梅米拉父亲酗酒不说,还时常对梅米拉动手动脚,以前年幼时不懂事,当长到十岁之后,懂得一点男女之事后,梅米拉对克劳恩恨得咬牙切齿。
他儿子米勒也不是个好东西,父子俩一样的好色,什么本事都没有,整天在埃弗拉城游手好闲,妄图娶下梅米拉。
梅米拉除非傻了才会跟着这种男人过一辈子。
看着克劳恩背着自己父亲走出酒馆,梅米拉向那虚伪的大胡子轻啐一声,随后又是一叹,桌面上被两人喝掉的麦酒有五杯,一杯七个铜币,三十五个铜币差不多就是梅米拉两天的工钱加小费。
心情有些难受,但梅米拉还是将这抹忧伤隐藏在心底,开始收拾桌面。这是她的工作。
家里的面缸已经空了,喝醉的老爹指望不上,梅米拉还得为未来三天的吃食考虑,因为三天后她才会发工钱,而去掉父亲的酒债,下个月她家只能吃黑面包。
这三天是难熬的三天,精明的酒馆老板不会提前一天给他的员工发放工钱,如果不想饿死,梅米拉需要尽心尽力的服务每一位顾客,以奢求会有小费打赏。
如果连小费都没有,梅米拉就得拜托酒馆后厨那个令她作呕的胖子,因为酒馆总有些吃剩的小菜,这些东西一般会回收喂猪。如果是当天吃剩的话,不会坏掉,梅米拉可以带回去,这将是她和她老爹的晚餐。
前提是得那个胖子同意,并且没有人向老板打小报告。
对于与自己一起工作的姐妹们,梅米拉是信得过的,唯一就是那个胖子厨师有些难搞,胖子厨师有所有男人一贯的通病,那就是好色。
长得越大,梅米拉越发坚信好色就是男人的本质,因为她周围接触的所有男人都是这样。
心中还在考虑怎么央求那胖子施舍给自己一点饭菜,梅米拉丝毫没有注意到门外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梅米拉,找你的。”柜台处姐妹柔弱的声音传来,那声音里充满
了胆怯和害怕。
门口这群人可不好惹。
共有六个大汉,这六个大汉不敢堵住门口,不说这家酒馆老板的后台多硬,光是酒馆内可能存在的冒险者就不是他们六个普通人能招惹的。
他们来的目的是找梅米拉。
“梅米拉,你们家欠的钱这个月是不是该还利息了”为首的大汉是一个脸上有道疤痕的男子,他的这道疤痕据说是和这条街的其他地下帮派火拼时留下的,是他‘勇武’的明证。
“利息正常不是四天后还么,我的工钱一发,马上就会给你们。”走出酒馆,梅米拉低声说道。
她家欠的钱不是她老爹酗酒造成的,而是她母亲生病去世时,请医生欠下的钱,这么多年过去,利滚利已经到达了一个恐怖的数字,父亲指望不上,这些钱都需要梅米拉来偿还。
为首的大汉当然知道还款日期是四天后,他这么说只是例行的惯例,每个月他都会受老大的指派,找所有欠下他们高利贷的人上门‘提醒’一番。
“就不能提前还一次么!你们这些猪猡!”
“就是,每次都得月底才还利息,害得老子们都没有闲钱喝酒找女人!”
“梅米拉,我看你还是跟了我们沃利老大得了,有老大养你,也不需要为还利息而操心。”
“......”
说这些话的,都是为首大汉的小弟,每一次来催款时,这些渣滓都会出言羞辱一顿欠债人,他们才没有怜香惜玉的
第七百零七章 高档的麦酒
从进入酒馆后就被晾在一边,随后又看了一场可怜女儿养醉酒父亲与黑帮讨债戏码的洛克,对发生在埃弗拉城底层的平民生活,有些新奇,也有些同情。
他同情的自然是梅米拉,尽管梅米拉与她的克劳恩叔叔,还有门外的黑帮壮汉沃利等人交谈声音很小,但这点声音没逃过洛克的耳朵。
如果以地位论,以洛克如今的拥有的实力,足以让他和这个福森王国最尊贵的人相提并论,但面对这些底层平民的不幸,他最理智的做法就是冷眼旁观。
这个世界上不知还有多少像梅米拉一样可怜的普通人,光福森王国的底层平民人数就有数百万,洛克怎么可能全都照应过来。
而且,洛克也没有义务去帮助他们。
手上沾的血腥加起来可能会填满埃弗拉城,洛克可不是个烂好人,他是个刽子手。
“尊贵的客人,请问您需要什么酒品”艾米拉糯糯的声音传来,这是属于十三岁少女特有的软糯。
这间蔷薇之花酒馆的老板很会做生意,选的店员都是十五岁以下的未成年少女,少女的清香与活力,不仅抬升了本酒馆的档次,成本也没有多少,还能吸引不少回头客来。
但是如果这些客人想大庭广众做什么强买强卖的勾当,欺负这些少女,老板花大价钱养的那些打手不是吃干饭的。
当然,这其中有两种人或者说是三种人例外。
一种是贵族,他们强纳民女有时候对于平民少女来说,还是一件幸事,因为她们从此以后不需要再为生活而奔波劳累。
一种是富商,在福森王国法律上允许一夫三妾,有足够的钱,多娶个妻妾不算什么稀奇事。
最后一种是冒险者,特指那种有超凡力量的冒险者,不管是强大的斗气,还是神奇的召唤术,在埃弗拉城的平民圈子里,都是大家饭后的谈资。老板养的那些打手,可打不过拥有超凡力量的冒险者。
梅米拉的声音很好
听,其中有她本色使然,也有她专门为之,在酒馆打工这么多年,艾米拉早已成为一名合格的服务员。
有时候悦耳的声音,也是一种享受,洛克嘴上说的不太理解阿莎尔体验普通人生活是何等历练,但实际感受到,却又是另一回事。
不提其他,至少艾米拉除去声音外,长相也比较符合洛克的审美。
“咦你们这里有麦酒”洛克诧异的看着菜单。
东海岸各国人民喜欢喝朗姆酒,虽然这种酒的度数比一般酒高,但洛克还是更喜欢酒体丰满绵长的麦酒。
或者说,洛克更习惯于喝麦酒,这是他出身自福斯坦王国普通士兵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改变的爱好。
“是的,我们店的麦酒酿造技术从南方波赛斯王国引进,很受过往冒险者的欢迎。”梅米拉回答道。
洛克的穿着不像是贵族和富商,但他的身上若有若无散发着一种气势,一种让梅米拉害怕又让她不由自主产生崇拜的气势,在以前那些冒险者的身上,梅米拉可没有感受到过。
难道......梅米拉心里产生一点激动。
洛克点的酒,是本店最普通的麦酒,但是麦酒中还分有好几个档次,比如梅米拉她老爹之前喝的就是最便宜的一种,一杯七个铜币。
在梅米拉潜意识中理所当然的认知下,洛克选了本店最贵的两种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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