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重生之下一战影后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嗷呜白

    ”我看他真拿了一摞文件,说那你给我看看呗,这一看就入迷了。他还说他亲戚要借钱给他出书,我忽然想起你说开工作室需要钱,你搞不好是要跟宋星借,一着急就跑过来了。这不,小说给带出来了。”

    宋星伸手取过那摞纸。

    “什么小说,我也看看。”

    翻开扉页,《千里追凶》四个大字映入眼帘。




七四九:铜风铃和小白鞋
    四周环水的包房内凉风习习,屋檐下铜制的风铃,不时叮铃作响。

    包房外的木廊上,镶嵌在柱子里的小型蓝牙音箱,轻轻播放着丝竹声。

    那声音隔着水,远远地缥缈而来。

    先端上来的是一道豆腐羹,酒精炉点着,豆腐汤里还滚着生蚝肉。

    木廊水景,铜铃丝竹,画面清凉惬意。然而在宋星翻开小说的一刹那,风铃声、丝竹声、豆腐汤的咕嘟咕嘟声,瞬间停了。

    文字是个奇怪的东西,将宋星一下子拽进了那被虚构,却能通过大脑真实构建的世界里。

    千里追凶第一章

    “杀人了吗”

    “杀了。”

    “在哪杀的”

    “黑川县三个,曹庄俩。”

    很奇怪,一个六十多岁的庄稼汉,连儿子的阳历生日都记不住,他却能记住这十年来,杀害每一个人的作案时间。当警察询问他做了这么多案子,有没有哪个被害人他印象最深刻时。

    他说,印象最深的,是第二个受害人。

    “为什么对杀害她的细节记得这样清楚”

    “因为那个姑娘最漂亮。“嫌疑人程三水说”那天她穿了一条白裙子,白色的舞蹈鞋。完事儿后我从后窗户翻到走廊里,跟一个上三四年级的小女孩儿走了碰头。那小女孩儿看了我一眼,我拐了个弯儿就上公交车跑了。那天以后我常常梦到那个走廊,我总觉得,有一天会栽在这个案子上。”

    2008年春,依托警校高材生徐莱建立的ystr数据库,“黑川连环杀人案”锁定疑犯程三水。徐莱随即申请停职,半年后,程三水在千里之外的长白山下落网。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程三水对其在1998年5月至2008年2月间实施杀人作案5起,杀死5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黑川连环杀人案”成功告破。

    审讯完程三水,刑警高光照例在单位食堂里要了一碗羊肉面。他的老队长,已经退休的原刑警二大队张洪军坐到他对面,往桌上摆了一瓶老白干,自斟自酌起来。

    高光有些不自在。

    “师傅,您看您都退了,还老在队里晃。”

    张洪军立着眼睛骂了娘,一边吧嗒嘴一边瞪高光。

    “你当我是来看你嘞我是来看我的小徒弟的。”

    高光忽然想起,张洪军所说的小徒弟,正是大队新来的女警徐莱。

    虽然上班没多久,但徐莱成功破获了“黑川连环杀人案”,并亲手抓捕了程三水归案。今天,她刚复职。

    那姑娘长得是不错,就是有点洁癖,每天穿着小白鞋上班,谁踩脏了她的鞋,她能跟人拼命。

    一个十年的大案被一个二十几岁的黄毛丫头破了,高光不服。

    “师傅,您宝刀不老啊,我这小师妹算是你关门弟子了。一上班就破大案。”

    张洪军抿完最后一口酒,笑了笑说

    “不是你师傅厉害啊,是这妮儿太憨。她本来是学画画的,高中改报了警察学院,一毕业就报了咱们这儿。是为了给她姐报仇啊。“

    “报仇”高光像是想起了什么“她姐是被害人之一”

    老张队长笑笑“就是第二个被害人,徐薇。所有被杀的姑娘里,最漂亮的那个。”

    “宋星,宋星”白斯语叫了将近十几声,宋星才抬起头来。

    “看入迷了”罗亿把菜往宋星身前挪了挪。

    “星老板你都看了十多分钟了,这菜再不吃,可都凉透了。”

    宛如菊花盛开的松鼠鱼,鲜美肥嫩的花蛤汤,以及雕工精美的西瓜盅,什么时候端上来的宋星都不知道。

    不知不觉,她已经读了二十几页。

    “这小说不是虚拟的,写的是真实的黑川案破案经过”

    宋星举着那叠打印纸,问向罗亿。

    黑川案鼎鼎大名。

    凶手杀了五个人,都是女孩。在逃十年最终落网,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引来众多媒体争相报道。

    一贯仙气十足的罗亿,在提起好基友时也有些兴奋。

    “我这个同学文笔很好,当年我们都以为他会成为一名名作家,最次也是一名好记者。但没想到他考上了大学却退学不读了。在家待了一年多写出了这本小说。这个故事的女主角徐莱是虚构的。故事里,徐莱在十岁时和害死姐姐的凶手擦肩而过,因为害怕打击报复,父母带她离开了家乡。但是徐莱一心想要报仇,每天穿着姐姐出事时穿的小白鞋,放弃成为画家的理想转而做女警,研究出了dna排查系统最后甘愿停职,一路追着嫌疑人到千里之外,就是为了抓到凶手。这个故事可太揪心了。”

    宋星点点头,大案的破获过程是枯燥的,但小说的作者笔下人物刻画得非常鲜明。

    因为无法破案而染上酒瘾的老刑警队长。

    一心想要慰姐姐在天之灵的洁癖女警。

    被妻子数落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杀人狂魔。

    虽然才看了二十几页,但这些文字构建的场景,几乎就在眼前。西北旷野,老白干的甘洌,小白鞋的执拗

    宋星心底,像是燃点起某种希望。

    市场上没有剧本,父母和时钦都反对我演北地胭脂,那么演女警察,自己改剧本,总不会再有人反对了吧

    “你那同学电话多少,不是吃不上饭了么,我请他。”

    罗亿知道宋星爱才心切,虽然不知道自己的老板在打什么主意,心底却为老同学高兴。

    认识宋星,等于财神爷下凡。

    拿出手机“我现在给他打电话。”

    “您好,您拨打的用户已欠费”

    罗亿一脸无辜“看样子是真吃不上饭了”

    宋星直接抢来电话“好办,我给他充一千块钱。”

    沈家四合院内,苦瓜鸡蛋已经炒熟,羊汤在锅里咕嘟,可沈家夫妇和时钦都没等来要来的那个亲戚。

    杜筝有点不好意思。

    “时钦你饿了吧你看这事儿闹的,说好宋星和我这个侄子一起陪你吃饭。一个跑了,另一个还没来。”

    时钦大手一挥“没事儿没事儿,我不饿。”

    屋内电话铃声响,沈致宁起身去接电话,一边嘱咐妻子。

    “是不是老不来找不到路了,你去胡同口迎迎。”

    杜筝应声出门,沈致宁去了正厅,院子里只剩下时钦,和小猫瞧瞧。

    时钦蹲下来撸它。

    “猫咪啊,你怎么总看着我啊”

    “喵呜”

    “猫也喜欢看美好的事物是不是”

    “喵呜”

    一人一猫正在沟通感情,门口忽然闪过一个人影。

    猫咪见有陌生人来,嗖地一下子跑掉。

    拎着水果的男孩儿望着时钦,眼镜差点砸到地上。

    “你是那个大明星成昼”

    时钦心里一股火,蹭地烧了起来。



七五零:不表态和都不小
    大暑这一日是全年最热的一天,不光白斯语找了纳凉请客的地方,成昼也请了任尽欢喝茶。地点也是帝都城里二代必打卡的饮茶圣地荣美嘉的“鲤”茶舍。

    成昼坐在三楼包间内,出神地望着窗外胡同口人工水渠上的锦鲤投影。

    榕树树荫,覆盖在那栩栩如生的锦鲤影像上。那并不是真的鱼,却十分灵动。

    望着树影和鱼影,成昼若有所思。

    虽然是请欢姐吃饭,但自从进包间开始,任尽欢还没来得及跟自己说一句话。

    她在和宋星通话。

    “放心吧,斯语的事儿我已经和任导商量过了。女大不中留,她的合同还在我们这儿一天,我就不会苛待她。如果她有想法想自己成立工作室,同谁合作,谁投资或给她资源,对我而言又有什么区别呢反正酬劳会按照合同上的比例打到我的账上。不过”

    任尽欢笑笑,豁达地说道

    “还是要谢谢你打电话来通知我,这说明,你眼里还是有我这个欢姐的“

    成昼一早就听出对面是宋星的声音,但家教和礼貌促使他不去打探别人通话的内容。

    他集中精神看鱼,不让自己注意欢姐在和宋星聊什么。

    反正也只是只和白斯语有关。

    她当然不会打电话来问自己的情况。

    任尽欢挂了电话,笑眯眯地说。

    “论演戏,白斯语可能比宋星有经验,论做人,宋星却是圈里数一数二的成熟懂事。她怕和白斯语私下有来往我会介意,还不忘先打电话来询问我的意见。我能有什么意见呢,宋星给白斯语拉来了倚天屠龙记,那是宋星自己做人仗义。我当初想栽培白斯语,可惜她那个妈

    虽然白斯语接下来和谁合作她管不了,但是宋星能咨询自己,这表示,她在乎天行工作室,在任天行渐渐式微的此刻,仍将他们看作前辈。

    虽然夸着,任尽欢心里懊悔非常,当年宋星穿着九尾鲤鱼泳装惊艳众人时,就该签她的。

    任尽欢言尽于此。

    她已经注意到,成昼只在她接到电话,跟宋星打招呼的时候眉头动了一下。挂了电话后,成昼对整个话题没有发表半句意见。

    任尽欢深知,成昼是个很疏离的人。

    不关己事,他从不表态。

    很快换了话题

    “今儿你舅左愿又给我电话了,说问你有没有档期,给他新节目当个嘉宾。”

    “不去。”成昼浓眉垂下,又很快补了一句“时钦是常驻嘉宾。”

    任尽欢了然,倒是理解成昼。

    “成钦”c越来越火,许多综艺都开了天价希望看到二人合体。许多品牌力邀二人一起代言。但两个人越火,随之而来的问题就越多。

    俩人都是美少年,许多上了年纪的导演会混淆两人的名字。在社交场合遇见,聊着聊着就把成昼喊成时钦。

    任尽欢安慰成昼道

    “都在一个行当里,又都算是顶流,撞型也是很正常的。”

    “无所谓了。”成昼倒是看得很淡。

    在“是此湖”别墅里,连装秋千的工人都把他认成是时钦。他如果在意那些不相干的人怎么看自己,早不用在这行混了。

    他再次看向窗外的锦鲤。

    虽然被树影覆盖,虽然锦鲤并不是真的,可那些鱼影跃跃欲试,总好像有几只想从沟渠里跳出来似的。

    成昼拄着下巴看呆了,喃喃道

    “认错人就认错吧,还能揍人家么”

    “信不信我会揍你”

    与此同时,城市的另一头,沈家四合院里。

    时钦目光阴冷,揉着手腕,眼中满是杀气。

    刚才还在他脚边蹭来蹭去的瞧瞧,“喵嗷嗷嗷”地弹开,瞬间蹿到了房顶。

    “好可怕啊这个家伙要干啥喵呜”

    在猫咪的视角,时钦正不屑地看着眼前的少年。

    少年同时钦一样瘦。不算很高,皮肤异常的白,细条眼薄嘴唇,穿一身深蓝色工装短裤和绿色t恤,最可怕的是,他还穿了一双和沈致宁同款的,黑色老式凉鞋。

    凉鞋里,配的是高过脚踝的红色袜子。

    天井边的银叔摇了摇头,别说时钦,就算是他都有点看不下去了。这人简直就是服装黑洞,时尚界的灾难。

    土掉了渣。

    时钦望着这个蓝绿红配成一身的装扮,感觉自己随便抓几件衣服都会比他穿得好。一时间,刚起的怒气降了一半。

    只觉得好笑。

    “你是杜筝编剧的娘家亲戚”

    听见时钦问话,那男生往鼻梁上推了一下眼镜,伸出手对时钦说

    “你好。”

    时钦看在杜筝是宋星干妈,而自己哭着喊着要走丈母娘路线的份上,勉强伸出手。

    但也只是以手指尖儿和男生的手指碰了碰。仿佛接触时间长了,会传染到男生的坏品味。

    “擦亮你的眼镜和眼睛看清楚,我是成昼吗”时钦冷冷道。

    男生老实地摘下眼镜,认认真真地找了张纸巾,把酒瓶子般厚的眼镜擦干净后,又架在了鼻梁上。他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时钦两分钟,然后迟疑道
1...247248249250251...257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