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砍一刀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面目全黑
等鬼哭走出来,三人就围了过来,询问情况。
鬼哭把情况一说,三人神色都不好看。这种傀儡术,实在是太过邪恶,耸人听闻。
“师弟。”看着几欲再次呕吐的曹青云,鬼哭拍了拍他的肩膀:“看来你对了一半,凶手虽然没在房中,但是凶器真的一开始就在房间中。”
只是所有人都没想到,凶器会是个尸体,之后还被火化。
“这样的傀儡术,凶手当时距离必定不远。”南宫语气急促:“我们得快点查查,最近这段时间内,和傀儡最为接近的人是谁。”
其余三人觉得有理,然后飞快的找到了管家。管家立马生出了一背白毛汗,连忙召集下人,一查,少奶奶的丫头最近行为古怪,而且今天早上出门,到现在都一直没有回来。
“很可能就是她!”鬼哭叫来大黑马,让管家找来了这个丫鬟平时睡的被褥。大黑马嗅了嗅,立刻奔出了门,在大街上使劲的嗅了起来。
好在街上的行人不多,大多数人都宅在家中,因为这天气,实在太冷。
但很快,线索断了。
他们闯进了一间破旧的宅子里,一群乞丐惊慌失措的看着闯进来的众人。
气味混入其中,被臭味掩盖,再加上时间实在是有点久了,这么一耽误,彻底找不到了。
“该死!”就算是一直应付了事的曹青云也急了,一拳砸在了墙上,然后痛得嗷嗷直叫。
现在再去找人也来不及了,只好回过头又在几家受害人的家中一问。
这一下,就查出来了,果然如此,和主簿家的情况一样,那几个和官老爷死在一起的女人,身边总有一个突然变得奇怪的仆人,有男有女,统一的事发过后,突然消失不见。
但是,他们实在是太不起眼了,家里又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导致根本没人关心他们的死活,以至于这么明显的破绽,却被藏到了现在。
怪不得,怪不得凶手一开始就针对县尉,先让班房乱起来,挨个针对擅长断案的捕头。
相比起这些捕头,斩妖阁的弟子们太过依赖法术了,没了法术,面对这种案件,他们寻找凶手的能力还真不如那些经验老道的捕头。
几人回到了这个县城的斩妖阁驻地,到了书房,翻阅着成堆的册子。
疑是蛛丝,傀儡术,擅长伪装成他人,还有炼制僵尸的能力。
曹青云越想就越觉得有些熟悉,翻着翻着,他猛然大叫起来:“不用找了,我知道是谁了。”
“是谁”鬼哭、采薇和南宫的声音同时响起。
“钱道长啊钱道长,你不仅害了自己,也把我们给害惨了!”
曹青云捶胸顿足,道:“是钱道长的大弟子,千面郎,道号绿珠。”
在十五年前,那时候,曹青云还未得道,只是一个喜欢修道喜欢女人喜欢青楼的风流富家子。
在那时候,距离这个县城不远的紫云山发生了一件大事。
事情是这样的,紫云山白毛派的掌门得到了一件宝物,名为照妖镜,是从昆仑流出来的,据说是昆仑的一位真人制作的。
这照妖镜很神奇,只要一照,就能查明,谁是凡人,谁非凡人,谁是非人的妖怪。
掌门很高兴,乐的就跟个七八百岁的小孩似的,整天就拿着个镜子东照西照。
结果一天,一下就照到了自家的徒孙绿珠身上。两个谁都没在意,绿珠刚刚回山,还不清楚,而掌门也就是随便玩玩,也没当多大回事,他就喜欢看那镜子上闪白光,但很遗憾,很多徒子徒孙都是凡人,毕竟,想要走出那一步,可没那么简单,所以大多时候镜子都是没反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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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情势逼人
听了这个故事,鬼哭的第一反应不是狗血,而是……
“既然如此,还等着干什么,准备一下,立刻就去紫云山。”
曹青云摇头,面带苦色:“去了也没用。”
“怎么”鬼哭疑惑:“白毛派不好打交道”
“白毛派的确不好打交道,但是那是对于别人,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难打交道。”曹青云长叹一声:“但是,就在去年冬天的时候,白毛派已经被灭门了。”
“什么”三人同时大吃一惊:“怎么会……”
“白毛派是个养尸派,去年冬天,整个门派的僵尸暴动,而偏偏北风正盛,所有整个门派,上至掌门下至仆役,全被喂了僵尸,没有一个例外。而现在,整个紫云山僵尸横行,没人敢靠近。”
说到这里,曹青云一阵头皮发麻。
就在今年春天,天气回暖,他跟随师伯师兄去了一趟紫云山,差点没能回来。
那紫云山远看一片静寂,白天也很是清幽。可是一到晚上,那是真的僵尸纵横,如同成群结队的豺狼,整个山谷一片僵尸的嚎叫弥漫。
好在当时北风已经过去,他们重新能够使用法术了,这才依靠法术隐蔽自身,躲了过去。
而现在,打死他他都不敢接近紫云山。
至少,被打死也比被僵尸分尸的要好。
顿时,整个书房中一阵沉默,所有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白毛派因为玩弄尸体,名声不怎么好,但也不算什么魔门邪派,当然也不算正派,却也不做什么伤天害理之事(对于人族来说)。
总的来说,大多数弟子都喜欢窝在山沟沟里,和尸体玩,死了后,还喜欢让自己的尸体给徒弟使用,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徒弟用师傅的尸体也用的正大光明,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尊师重道的。
毕竟,整个白毛派最强的白毛僵尸,就是他们的祖师爷。
结果玩着玩着,一场天劫,整个门派都翻了车,成了瓜皮。就能侥幸逃过一命的钱道长这个独苗苗,也被僵尸咬死,两个尚未得道的徒弟同样死于僵尸爪下。
这一脉,算是断绝了。
鬼哭猛的悚然而惊,脱口而出:“整个南瞻部洲,有多少养尸派”
“大派的话起码得二三十个吧,其他没成气候的也没个记载,不知道还有多少。”采薇随口说道,她也比较喜欢逛蜀山的书楼,看的比较多,刚好看到过关于养尸派的书,有些印象。
说出了这句话后,采薇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因为,这些养尸派,大都聚集在无尽大山、昆仑以及巴蜀周围。
昆仑那边只是略有研究,那边的道士涉猎甚广,会养尸也不稀奇,主要养尸的门派没几个。无尽大山里面的虽然养尸的多,但都是零零散散的,并不成气候。
而巴蜀这边,因为历史原因,养尸派格外的多,尤其巴蜀南边以及周围,可以说是养尸派的主要聚集地。
僵尸暴动,绝非意外,很可能是北风至,导致赶尸人失去了对僵尸的掌控,结果遭受反噬。
而这些养尸派,大多居住于深山老林之中,常年不与外人接触,所以就算是发生了灭门惨案,一时半会儿外人也难以发现。
而僵尸,尤其是人炼制的僵尸,喜欢昼伏夜出,并且很少有喜欢出远门的,这就导致目前来说,整个巴蜀受到僵尸的袭扰并不算多,但绝不意味着失控的僵尸数量少。
很难想象,平静的巴蜀之中,已经有多少个养尸派被灭门了,已经有多少个偏远的村庄成了僵尸的捕食之地。
鬼哭沉声道:“养尸派如此,巫蛊派呢”
顿时,所有人的心又下沉了一分。
巫蛊派应该要比养尸派好许多,但失控的蛊虫肯定不少,想必也是损失惨重。
“怪不得。”采薇说道:“怪不得好多师兄弟今年都在往南跑。”
无论是巫蛊派,还是养尸派,都在巴蜀南
第十六章 同路为伴
铁蹄踏过凝苍白的大地,点点雪白在马蹄下飞扬。干枯的树枝晃动,道路两旁时不时传来异样的声音,有树枝被压垮。
两个轮子紧跟着四个马蹄,咕噜咕噜的在地上压出了两条长长的轨迹,突然,一个轮子碰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头,顿时整辆马车被悬在了半空,差点被掀翻过来。
一截枝条突破地面,挡在了前方,黑色的瘦马猛的停住了身形。坐在马车外面,吹着冷风的鬼哭用力一拉车闸,车轮底下传出刺耳的摩擦声,顿时整个马车停住了。
顺着惯性,鬼哭一下跳下了车,走了几步,就已经到了那颗破土而出的枝条面前了。
伸手捏住枝条,鬼哭便朝着车厢里面喊道:“小倩,丫头,有麻烦了。”
车厢被扔到了路边,三人一马穿过路边的树林,看着河对面的那个村庄。
“据小小宝说,村子里面有古怪。”
说着,鬼哭脸色微微一变,伸手一指:“你们看!”
两女同时色变,一条小路,连接着大道和村庄。
小路两旁,每隔一段就有一棵高大的树木,树木粗大的枝桠横生,一根绳子垂下,吊着一个人的脖子。
每隔三棵树,就有一个人被吊死在上面,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冷风中左右摇摆,就像是路标,生怕人看不见。
“好生猖狂!”鬼哭怒极反笑。
“鬼大哥,别冲动。”两只手同时按住了鬼哭的肩膀。
采薇和南宫对视一眼,难得的统一了意见:“里面有诈!”
“我知道。”鬼哭鼻孔里喷出白烟:“对手就是等着我来的,我想,村里面是谁基本已经可以确定了。”
那三个字,鬼哭是咬着牙一个一个蹦出来的:“千、面、郎!”
村口处,一道人影矗立。
鬼哭眼力极好,运转心眼术》,全力加持目力,顿时将村口这人看得一清二楚。
这是一个很英俊的男子,面容英俊,双眉笔直如剑,略有病态。他站得笔直,如雪中旗杆,头戴玉冠,锦衣狐裘,脚踏云靴。一只手背在背后,一只手握着个锦帕,放在嘴边,用力的咳嗽,俨然一副病公子的模样。
突然,他目光转了过来,像是看到了鬼哭,放下了抓着帕子的手,嘴唇蠕动。
与此同时,鬼哭嘴唇也跟着蠕动:“我等你。”
说完,他嘴角翘起,温和的笑了笑,转身走进了村庄。
两个斗笠蓑衣的武士现出身形,关上了村口的大门,将视线遮挡。
鬼哭的目光开始在村庄巡视,很快,又找到了几个人,他们或者站在屋顶,或者偶尔显露,在村中巡视。有的持着强弓,有的拿着利剑长刀大枪,看起来都是实力不凡的武士。
那些吊在树上的尸体开始动了起来,他们用力的挣脱了将自己挂在树上的绳子,发出嘶哑的嚎叫,朝着鬼哭他们这边冲了过来。
尽是些僵尸,衣衫褴褛,身材干瘦,在生前,想必应该是这个村的村民。
数量不多,只有12个,应该是千面郎给鬼哭打招呼的。
“为什么这么着急着找死。”
鬼哭闭上了眼睛,弯下腰,脱掉了鞋子,脚掌踏着冰冷的雪地,地面的动静在他心中清晰可闻。
他没有等待着僵尸自己过来,而是主动上前。
九步,他跨出九步,就已经行了九丈,跨过了结冰的小河,踏入了被积雪覆盖的农田中。
采薇拔剑欲上,却被南宫挡住:“让他去吧。”
南宫眼中闪过异彩:“这是他们男人之间的较量,你插手,他会不痛快的。”
“可是……”采薇咬了咬牙:“我也不能干看着啊!”
“那就堵住对方的后路。”南宫双眼冰冷,犹如一尊冰山,周身爆发寒气。
她,也很生气呢!
采薇点头,叫道:“小小宝。”
地面蠕动,接着,一棵干枯的树开始摇晃,然后,犹如传染一般,变成了两棵,三棵,四棵……
无数棵树摇晃着,将头顶的积雪摇下,沙沙的声音满山遍野,盖过了呼啸的风声。
第十七章 村中暗战
进村,走的正门。
出乎意料,村中没有横尸遍野,很干净,也很寂静。同时,欢迎客人的方式也很热情。
进村才走两步,柴堆里窜出一人。
枯柴飞舞,一杆大枪出现在散落的柴中,迎面刺来,菱形的枪头射着寒光,飞速旋转,大红的枪缨如伞绽开。
鬼哭脑袋向后微微一仰,斗笠被戳了个洞,大枪在眼前一停,红缨乱颤,微微一缩之后又是一刺,直点吼头。
然而,鬼哭的手刚刚抬起来,这枪又缩了回去,一下子又直奔胸口。
这枪法,一个字:贼!
枪乃百兵之王,就是如此。
战场上,是将士们最主要的武器,直来直往,拼的是速度,是勇气,是运气。
而在江湖上,大枪就贼了起来,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眼看着奔面门而来,你抬手一挡,他就点到了你膝盖上,所有兵器中,最是难防,并且杀伤极大,尺寸还长。
同等水平下,往往使枪的最占优势。对付这玩意儿,最好的办法是准备一面足够坚固的盾牌。
然而江湖上,少见使枪的,原因不少,又沉又重,不方便携带是其一,面对复杂的地形捉襟见肘其二。
不过现在,不存在这两个问题。而且毫无疑问,眼前这人枪使的极好。
但可惜,双方差距太大。
力量、速度、眼力、灵活、技法等等等等,全方位的差距,根本已经到了无法弥补的程度。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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