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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神魔妃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敏懿

    锦瑟面露惊恐,双手紧紧地抱在胸前,浑身发抖。众将一看赤身**的锦瑟,纷纷露出贪婪的神情。

    夜鹰冷笑道:“就是这个贱人引魔族屠灭了你们的兄弟,家族,妻儿。现在她是你们的了,留着她的命,天亮后我会来带走她,你们今晚好好享受。”

    众将听后纷纷扑了上去,夜鹰头也不回走出山洞,不再理会身后锦瑟绝望的呼救......

    他走出山谷,飞到山峰上,迎风站立,脸上露出坚毅,痛苦的表情。

    良久,他盘膝坐下,双手一错,一把焦尾的梧桐古琴浮现在他眼前。抚摸着这把古琴,他沉思半晌,右手弹出一道结界,覆盖了他和古琴。

    这样就没有人能看到他,结界升起,他的衣服面孔都发生了变化:一身白袍,袖尾是金光闪闪的龙腾,面色如玉,虽不如魔弦精致,但也是少见的美男子。是了,他记得自己这身装束的时候有个名字叫天音。

    慢慢地他开始抚琴,前尘往事开始浮现在心头:那梨花飞舞的剑晨宫,梵越梨花映照下绝美的脸;那东海水晶宫静谧的夜,满天星空下梵越安静的容颜;那刀光血影的狼王宫,梵越毅然和他共战的坚毅的脸;还有这座山谷,梵越和他生离死别的决绝。

    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为什么他一千年都没有爱上女人,只是游戏人间。因为有她相伴,所有女人在她面前都会失色。

    他爱了她一千年,却始终不知道,当他知道时,却连告诉她的机会都没有。就算他不知道她是女人,在狼王宫,他已决定和她沧海桑田,永远相伴。

    只是她还没有来的及回答他。所以,只有在怀念她的时候,在弹奏她常常听的曲子的时候,他才是天音,他才会感觉到活着的意义。

    终于,东方开始露出了鱼肚白,夜鹰右手一挥,仙障和古琴都消失不见,他也回复了最初的模样。时间差不多了,他还有仗要打,这场仗不是硬仗,是一场心理仗,既然现在知道了越弟的消息,神族的计划就可以启动了。

    那么这个女人就是关键,现在要做的就是需要完全掌控她,他需要摧毁这个女人心中的最后一丝抵抗。想到这里,他脸上浮现出残忍的快意,越弟,你再坚持一下,很快我们就可以相聚了,魔族现在开始要为他们的所做所为付出代价。

    他站起身来,不再犹豫,飞身走下山谷,很快,锦瑟被他带了出来。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将锦瑟带回狼王宫。相反,他带着锦瑟飞到了狼王宫旁的一处森林中,这里树木参天,不见天日。

    无数的树木在暗无天日的环境中生长,无数的走兽在这里生息死亡。这片树林中间是一处泥泞的沼泽,这里日积月累吞没了很多动物的生命。越发显得阴深可怕,臭气缭绕。

    对了现在的夜鹰来讲,这才是合适的地方,因为在这里他要给自己的猎物最后一击。很快,他选好地方,衣袖轻轻一抛,锦瑟从怀中滚了出来。

    现在的锦瑟让人看了触目惊心,夜鹰静静地审视她,兽族果然没有辜负他的希望,还真是群野兽。锦瑟昨晚看来很不好过,她身上伤痕累累。

    最让人震惊的不是她身上的伤,而是她的眼神,充满了绝望和悲伤,她虽然活着,但是身上感觉不到一丝生气,和这片死树林竟然是如此的相似。

    她淡淡地看着夜鹰,毫无先前的畏惧和害怕,说:“你杀了我吧,别指望我会再受你控制,你不杀我,我也会自己了断。”

    出乎她意料之外,夜鹰居然笑了,笑得很温柔,他淡淡地说:“你想死好啊,我成全你。”

    说完,他走到锦瑟跟前,拽着她的长发,拖着她朝沼泽走去。虽然感觉头皮钻心地痛,但锦瑟毫不反抗,任由他拖着自己往沼泽走去。

    是啊!现在的她生无可恋,她为了魔族大业,为了魔弦甘愿投身敌营,忍辱负重,以身侍敌。当胜利就要来临,本以为一切都要结束的时候,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回家,回到所爱的人身边时。

    她才发现原来自己是天下第一号的傻瓜,自己回不了家,自己的爱人居然为了一个婢女抛弃了她,连一点的奢望都不曾留给她,让她在天狼山孤苦等候,独自承担仇敌的羞辱和报复。

    还好,马上就要结束了,自己的痛苦就要得到终结了。永别了!这个世界,永别了,魔迦山的家。永别了!魔弦哥哥。一滴清泪开始从她眼角划落。

    终于,夜鹰拖着她走到沼泽旁边,没有丝毫犹豫,他拽起她一扔,将她扔到沼泽的中心,看着她慢慢下沉。沼泽地冰冷的泥浆和熏天的臭气瞬间包裹了她,锦瑟不着寸缕的肌肤感受到一种切肤的疼痛和肮脏。

    是的,她就算以身侍敌,在狼王宫至少锦衣玉食,呼风唤雨。狼王宠着她,兽族顺着她。眼下的这种肮脏和绝望她从未体验过,不知道为什么,当沼泽的泥浆淹过她的胸,她感觉呼吸困难时,竟然有了挣扎的**。

    自己只是一个女人,一个美丽的女人,难道死后要和这些肮脏的泥泞和腐臭的尸体为伴她有了一丝恐惧,眼睛里开始有了色彩,不再是暗淡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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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魔族的幸福时光
    魔弦带我回昭阳宫已经有好几天了,嗯!坦白说,在昭阳宫我的小日子过得还不错。自从通过那什么灵轩的考试后。

    魔弦也算言而有信,我顺理成章成为了他的小书童,不错,不是书房女婢,是书童。

    这也是魔弦的条件之一。

    据他说,因为我是神族女人,魔族的男人除了他,大多比较讨厌神族女人。书房里经常进进出出很多魔族的将士,那些人比较粗鲁。没他这么文明,难保个别不开眼的,记起什么新仇旧恨拿我祭旗。

    他又比较忙,不能时时刻刻看着我,我现在被他的银针治住,没有灵力。又不能自保,他这话唬得我一愣一愣,我虽英勇无畏,但也没想过被哪个魔族愣头青暗算,死于非命。只好屁颠颠问他寻求办法。

    他貌似沉思良久,勉为其难帮我想了个办法,就是让我扮成男人,充作他的书童。我听得这话,相当欢喜。我本就做千年的男人,无比热爱这份职业,对男人的装扮更是熟悉无比,当即首肯。

    不过低头看看我那高耸的部位,叹了口气,示意魔弦,我这造型只怕充作男人还有些勉强。魔族的将领只怕没有那么好糊弄。

    魔弦大包大揽,呵呵一笑,用他的灵力帮我作了个伪装,那个部位立刻平坦了不少。我美得长舒了口气,谁说做女人容易就光这负担也让人郁闷不已,打架的时候太不方便。还别说,魔弦还真地道,为了掩盖我的神族气息,还专门问灵轩借了条狐狸尾巴,让我时时刻刻带在身上。

    据他说:“体型他能变,我这张脸他可不想变,这是男人长这样,估计只有狐族的气息才能糊弄过去。至于我的身份,他和灵轩统一了口径,对外宣称我是灵轩在海外仙山修炼多年的小狐狸表弟,过来魔君书房做见习书童。”

    这虽和我之前预想又差距,但好歹也是书童,能进出他的书房,我已经满足了。

    我从善如流,乐滋滋地收了他这份厚礼,挂在腰带上作装饰,从此大摇大摆出入昭阳宫,望月楼,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唯一不如意的是我始终没有机会离开这两处地方,魔弦对我看得很紧,就算他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也老会叫人跟着我。不是小惠,就是他的书童云童。

    我叹口气,他其实有些太过紧张了,我眼下没有灵力,又被他那个什么针控制住经脉,就算想跑,也飞不出戒备深严的昭阳宫。

    在昭阳宫书房大致呆了几日,进进出出的魔族大臣,将领甚多,虽然我扮了男装。也还是免不了他们多看几眼,许是新鲜。魔弦倒也尽心,为免我难堪,很是照拂我,几日后,魔君书房多了个绝世月公子的传闻传遍了昭阳宫。

    我左右出不了书房,望月楼,到也不知晓这传闻传成什么样子。倒是听闻小惠碎嘴了几句,说宫中的无知妇孺,都在传言狐族魅主,派了只长相魅惑的骚狐狸接近魔君。把魔君的宠爱都夺走了,怪不得魔君几千年不娶妻生子,感情是喜欢男人。

    我摇头叹息,这爱看热闹,八卦的心思果然是个通病,上自神族,下自兽族全都不能免俗。我就算换了身份,也逃不了成为祸害的命运,只不过在神族我害天音被诟病成了断袖,到这里祸害了魔弦而已。

    我来了几日昭阳宫,对魔族的建制也算大致有了了解,了解之下。不由得暗暗心惊,以魔族现在的战力,不打就算了,要真打起来,神族和魔族鹿死谁手,也未可知。

    按说这魔弦看年纪也算比神族位上的那些共主,长老什么的年轻许多,但韬略手却要强出许多。

    在他十五岁上位来,几千年经营,早就将魔族经营得兵强马壮。现在的魔族和万年前新败的魔族简直天差地别。目前魔族主要分五大家族,即:魔弦的父族一支,由魔弦自己统帅;母族狐族一支,由灵轩统帅;我上次在梨花谷见过的魔笛也算一支,统帅他母妃的狼族;还有就是九头蛇一支,由他们的族长青浩统帅。最后一支是烈虎族,由族长陆胜统帅。

    除了魔弦一族为王,其余四族拱为王族,其中狼族甚为强悍,为昭阳宫的禁卫军。狐族狡诈,历来出魔族的智囊,文臣。而剩下三族为魔族的主要将领,兵源产出族。

    五族之上,魔弦更搞了个长老会,类似神族,他这长老会一共十二人,除了五族族长之外,他更笼络了前朝遗老,杰出人才。这长老会类似他的议事会,魔族所有的大事均交长老会决定,群策群力,拉拢了魔族所有的势力。

    魔弦经营多年,物尽其用,人尽其能。魔族现在已经坐拥百万雄师,人才济济,上下一心。这魔弦也算万年难得一见的军师天才,就我所知,比神族那帮争权夺利的家族强太多了。

    所以这魔族有了他的苦心规划,才有资本和神族一决高下,兴许魔弦以为我是女人。这辈子也逃不出昭阳宫,对我倒也不做隐瞒,我到了魔族没几天,这魔族的建制我已是摸了个清清楚楚。

    当下也不由得暗暗心惊,魔族并非神族眼中的蛮夷之族,这建制,这布局竟然隐隐模仿神族,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不过刚开始听魔弦的书童得意地告诉我这个组合,我也是一汗,豺狼虎豹,果然是走兽的组合,怪不得神族一向瞧不起魔族,也称他们为兽族。可几日下来,我察言观色,没想到这群神族眼中未开化的兽族,竟然战力雄厚,装备精良,统御有方,和神族相比,竟然不输分毫。

    几日下来,我对魔弦更加好奇,想不到他年纪轻轻,既然有这等本事。唯独奇怪的是,听云童的口气,魔弦的真身好像并不在四族之内,我曾私下揣测,魔弦长得如此妖孽,莫非真身为狐

    却被云童晒笑,语气间轻蔑得紧,我又猜了豺狼虎豹,均被否认。魔弦倒是神秘得紧,我私下问过小惠,小惠也讳莫如深。我左右打听不出,也就放弃,笃定做着魔弦的书童。

    成为书童也好,小惠告诉我,以她那妖孽魔君的容颜,战力,几千年来吸粉无数,多少魔族贵族美女对他投怀送抱,朝思暮想。我要是个女人,以魔君对我的宠爱程度,不晓得要被这些女人抓去折磨几回,我脸色有些发白,就算在神族,那些女人争风吃醋的手段我也是颇有耳闻。

    更何况身在兽族,那些出自飞禽走兽的女子更是彪悍不已,要真将我做靶子,在我没有灵力,无法自保的情况下,也是相当麻烦。

    当下对魔弦也倒是多了几分感激之意,毕竟在书房,我做男身倒也方便许多,在望月楼,就算魔族那帮女人知我做了魔弦的贴身婢女,但魔弦的寝宫,她们倒也不敢骚扰。

    书房任职几日,我倒也还勤勉。几日下来,新鲜感一过,我也有些乏了,这魔弦是五好青年,每天清晨不到就上朝,处理政事,下朝后到书房也是刻板至极,见大臣,大将,看书,之后是练功,实在无趣得紧。

    前几天我还忠实地履行他书童的职责,到了后面也就有些应付了事了,在神族,我虽也需大清早练功读书,但到了下午,自有天音唤我游山玩水,呼朋唤友。

    魔弦这生活,我看得实在无趣得紧,他倒是乐在其中。我躲懒不去伺候,他倒也不在意,毕竟他身边也不缺我一个书童,自有云童伺候。我尽管惫懒,但也明白,这混日子也要有混日子的自觉。每日朝九晚五,点卯吃饭我还是要打卡的。

    这一日,魔弦带了云童上朝,我独自在书房郁闷。他这书房,也太过素淡了些,除了书籍,文房四宝,书桌凳子,别无其他。

    我不由得怀念起我剑晨宫的书房,琴棋书画,花鸟虫鱼,贵妃榻茶室一应俱全。至少在读书乏味之余,也添个乐趣。

    我自忖:怪不得魔弦每次议事完毕,大臣将领半秒停留都没有,急急就离开这寡淡无味之地。这直挺挺坐在他这椅上呆个几个时辰,连杯茶饮都没有,实在是种折磨。

    可这些人只是开开会的功夫,我却需终日在书房劳作,一天下来腰酸腿疼,累了连个打盹休息的地方都没有,实在是苦闷至极。

    我看看魔弦空荡荡的书房,灵机一动,我既在此办公。想来也是有些所有权的。不行我分一半自己改造改造,至少安个太妃椅,弄个茶室,养几尾锦鲤……这也算为自己谋谋福利,不枉我千年来搏得的风雅之名。

    主意拿定,我乐滋滋地环顾四处,开始憧憬我的半壁江山。魔弦刚一进门,我就分外热情,殷勤地将他迎了进来,推坐在太师椅上捏肩捶背。

    云童明显有些惊到了,不停拿眼瞟我,魔弦倒是淡定,享受片刻后,直接出声:“说吧!你今日有何要求”

    我大喜,心想这做魔君的果然是个人才,我这边刚有想法,他就能洞悉。也省了我不少铺垫。我笑得分外开心,眉眼眯成一条缝,直接说道:“魔君,你这书房,我想分走一半……”

    云童“啪唧”一声,让他准备的砚台掉在地上,他嘴巴张成“o”型,瞪大眼睛看着我,我愤懑地看着他。相当不忿,这才开个头,就被这不开眼的云童打断了。

    魔弦眼睛横了一眼云童,好看的丹凤眼挑起,眉角含着淡淡笑意说:“哦!你要分我一半书房”

    他这个表情看来并不反感,我喜上眉梢,看来有戏。当下顾不上责骂云童,狗腿地凑了上去,继续不轻不重地帮他捏着肩,说道:“嗯!是呀!属下心忧魔君日理万机,辛苦异常。想着为魔君分忧,安置点花鸟虫鱼,琴棋书画,贵妃椅茶室什么的,让魔君舒服舒服。”

    魔弦嘴角的笑意更明显了,眯着眼睛享受,轻声说道:“哦!为我分忧”

    我当即义正言辞,正色道:“当然,当然,属下一心为魔君着想。”

    魔弦哈哈大笑:“鸟就不用了,太过聒噪,其他的你看着办吧!”

    我大喜过望,他这是他这是准了

    云童瞠目结舌,结结巴巴地问魔弦:“魔君



第225章 约定
    梵月追逐着蝴蝶,魔弦的眼神从未离开过她,就像她身上所穿的那件衣服一样。她是他生命中的七彩光,有了她,他的生命才有了色彩。他的快乐全部都是她,魔族是他的责任,而她是责任之外唯一的快乐。

    夕阳西下,给天边厚重的云彩染上绚丽的光,魔弦抱着梵月坐在山顶,下面是无边的花海,翻飞的蝴蝶。

    上面是一望无际的七彩云海,云卷云舒,怀中的梵月美丽宁静,魔弦第一次觉得红叶谷这么美。

    起风了,梵月柔软的发丝轻轻拂着魔弦的颈窝,他的鼻翼间充斥着她好闻的淡淡的梨花香。他一手搂着梵月的香肩,另一只手轻轻纠缠在她乌黑的发丝间,两人都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天边那绚丽的火烧云。

    这一刻的夕阳,美得让人心醉,这一刻,魔弦希望就是永恒。

    怀中的梵月幽幽发声,惊叹道:“我从来都不知道魔族的夕阳也会这么美!以前在神族的时候,我常常在傍晚时分观赏下面的千里云海,万丈金芒。

    我以为,神族的天宫是看云海最美的地方,可是在蝴蝶谷仰望这千里云海。我才明白,这世界上原来还有比天宫看云海更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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