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当国王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尤一君
斯伯纳克惊讶地看着洛兰,虽然图纸上的部件都不大,但每一个部件都非常精细,这比铸造发型兵器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斯伯纳克先生,我想这对你来说应该不算什么问题。”
拥有四十多年铁匠经验的斯伯纳克打造燧发枪的部件再合适不过了,一个能够想到改进炼铁炉的铁匠,肯定不会傻瓜一样按照程序操作,他肯定会想到更简单快捷的方法,这也是洛兰找上斯伯纳克的原因。
“感谢殿下对我的肯定,但是殿下,您的这些部件实在是太精细了,制作模具就要花费不少时间。”
就像斯伯纳克说的,燧发枪的部件小巧而精准,制作模具的要求就更高,不仅尺寸不能有丝毫差错,细节也必须遵照图纸进行雕刻,不能有一点瑕疵。
这不是力气活,而是手艺活,对斯伯纳克来说,比起铸造钢铁剑更加费时费力。
“那你觉得多长时间能够完成”洛兰问道。
“最少要五天时间,殿下。”
斯伯纳克仔细算了算,然后回答道。
“行,那就五天吧。”
洛兰倒是没有丝毫犹豫,他本身也并不是非常着急,在斯伯纳克铸造燧发枪的时间里,他要把弹药配置出来,否则只有枪没有子弹,燧发枪也只是一把精致的玩具。
洛兰以前什么书都看,当然那个时候看书不是为了学习知识,而是为了个女孩们显摆,让女孩们觉得他学识渊博,无所不知。
如果洛兰没记错的话,燧发枪是一个叫马汉的钟表匠从转轮手枪改进而成的。射击时扣动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击铁夹着燧石重重地打在扣簧上,燧石撞击产生的火星引燃火药池中的少量火药,火药产生冲击力弹出铅弹,造成无与伦比的破坏力。
“斯伯纳克先生,这张图纸上画的部件我希望你能保密,除了你和我之外,不要让别人看到。”
洛兰想了想,火枪对于其他人来说有些太新奇了,如果让其他人知道了,免不了又要被其他几个王子借题发挥,让他组建一直火枪队什么的,这可不是洛兰想要的结果。
“遵命殿下,我以铁匠的尊严担保,绝对不会向任何人泄露图纸上的一切。”
斯伯纳克将图纸重新卷好,但他低头看了几眼,发现自己没穿上衣,没有地方放图纸,只能进屋去把图纸藏好。
“殿下,图纸我已经保管好了,您尽管放心吧。”
“那就都交给斯伯纳克先生了。”
洛兰转身准备离开,斯羽还在门外等他,那么漂亮的女人站在街上,总能引来路过的色狼火热的目光。
“殿下。”
斯伯纳克叫住了洛兰,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但是犹豫不决。
“斯伯纳克先生有什么话尽管说,不用顾虑太多。”
“殿下,传授您炼铁技术的炼金术师您知道他在哪里吗我想拜访一下他。”
斯伯纳克终于鼓起了勇气,说出了自己一直想说的话。
炼金术师都是一群孤僻的群体,他们沉迷在自己的研究中,并且不会轻易把研究成果告知外人。
斯伯纳克对炼金有着浓厚的兴趣,奈何他没有这方面的天赋,所以只能寄希望于能从炼金术师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
但他知道,炼金术师百分之百会拒绝他,可这个想法一直在他脑海里生长发芽,挥之不去。
“他啊,只不过是个四处旅行的人儿而已,如果有机会,你会碰到他的。”
洛兰随口应付了斯伯纳克,他总不能说那都是他自己的想法吧。
第二十七章 火药
洛兰很早就进购了一批硝石,这种东西除了贵族用来制冰冷藏食物,基本上没有别的用处,所以很容易就能买到。
当然硝石也有别的制作方法,泥土中就含有硝的成分,据说厨房的泥土含量更高。把泥土放到铁锅里煮,煮到出现白色颗粒,那就是硝。
但是洛兰实在没工夫浪费在复杂的工序上,直接购买是最简单的方法,只要保密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火药是制作燧发枪弹药的必备品,当然,火药的用处远不止于此。只要将硫磺、木炭和硝石按照1比15比75配比,就能够制造出成色不错的火药,完全没有任何门槛可言。
波佩克特王国用于庆祝节日鸣放的礼炮,其实就是火药的错误配比,只要买来原料,稍微进行改进就可以得到洛兰想要的火药。
当然这件事洛兰没有告诉任何人,火药用作战争破坏力很大,可他现在没工夫去管那些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事情,想办法对付邪魔,以免老国王逼他继承王位的时候,他却连对付邪魔的手段都没有,他可不想死在幽暗之森那个鬼地方。
洛兰采购来的硝石都存放在府邸的仓库里,需要使用的时候才派侍卫送到工匠手里研磨,大量的硝石分成一批一批的研磨,木炭和硫磺亦是如此。
三种原材料的搬运和混合也都是洛兰专门找人完成的人,他们只负责配比,最后由侍卫取回。侍卫并不知道洛兰让他们取回来的是什么,他们也不敢提出任何疑问。
洛兰走进了仓库旁边的小屋,那里本来是给库房管理居住的地方,但是洛兰的库房并不需要有人看管,只要锁足够结实,没有人能够进去偷东西,除非是那些神奇的魔法师。
小屋不打,用石砖堆砌而成,除了禁闭的铁门,只有一个很小的窗户,洛兰的头都无法从那狭小的窗口伸出去。
小屋里面非常干燥,尽管前几天君临城才下过雨,但是库房和小雨的地基都露出一截,像台阶一样,让仓库和小雨不受雨水的潮湿影响。
火药用陶瓷罐子密封起来,整齐的堆放在小屋里面,洛兰打开一个陶瓷罐,里面的火药塞的满满的,掀开盖子的时候带出了不少。
洛兰用手捻起少量火药,放在手心里摊开,仔细地看了看成品。
这些火药都由工匠进行浸泡、压实、晾晒、锤碎、筛分等严格的工序处理,变成了大小不一的颗粒状,可燃性非常好,这也是为什么使用陶瓷罐子装起来的原因,稍有不慎就可能燃烧爆炸,那可不是洛兰想要的结果。
“殿下,大王子殿下的侍女传话,说是大王子找您有要事商量。”
斯羽在小屋在贴着铁门朝里面说,铁门禁闭,她怕洛兰听不清楚,但是她好像忘了小屋有一个窗户,只不过那个窗户实在太小了,被人忘记了也非常正常。
“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洛兰把火药放回罐子里,用盖子封了起来,然后走出了小屋,从斯羽手里接过新打造的铁锁,用坚固的铁链在贴门上缠了一圈又一圈,然后用铁锁锁上。
“是女巫,殿下。”
“女巫”
洛兰疑惑地看了斯羽一眼,“一个女巫能引起什么大风大浪,值得四王子这么匆忙地来找我”
洛兰甩了甩袖子,女巫不像魔法师那么神秘,也不像魔法师那么强大,她们只会一些简单的巫术,只要安分守己,波佩克特王国的卫兵并不会对她们做出过分的事情。
“四王子的侍女也不清楚,殿下。”
斯羽并没有从传信的侍女口中得到任何额外的有用信息,看来这件事四王子并没有对其他人说,至少四王子的府邸没人知道。
侍从和侍女成天待在王子的府邸中无所事事,谈论王子们的八卦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当然更多的侍女想要被王子临幸,然后一步登天。
可侍从们并没有这个想法,所以侍女和侍从唯一可以交流的共同语言,就是王子们的八卦,通常王子的事情只要被一个侍从或者侍女看到了,那么整个王宫基本上就都传开了。
“去四王子的府邸走一趟吧。”
洛兰拍了拍手,刚刚摸了火药,手心上还有些残留。
“殿下,不用去四王子的府邸了,四王子在秋悲林附近的明远村等您。”
“备马。”
洛兰算了一下距离,走过去他可能累死在路上,尽管他并不喜欢骑马,但是也没别的办法了。
很快,斯羽就把洛兰的战马牵来了,一匹乌黑的战马,线条凌厉,四肢健硕发达,就连马背上都是硬邦邦的肌肉,即便是铺上马鞍,也算不上舒服。
斯羽骑着一匹白马,和她银白色的百花盔甲非常搭,威武纯洁,就像雪地盛开的花,不惧严寒。
“殿下,需要带上侍卫吗”斯羽问道。
“不用了,他们才刚调到我的府邸没几天,连怎么看守府邸都还要人教呢。再说了,不过是个女巫,凯恩自己就能搞定了。”
洛兰伸了个懒腰,每次要去办事的时候,他都会觉得很累,非常不想去,但却又不能拒绝。
洛兰和斯羽一路畅通无阻地出了君临城,没有士兵敢拦住洛兰检查他的携带物品和兵器,三王子洛兰现在是君临城的大人物,不论是普通市民还是士兵,都对洛兰的名声有所耳闻。
君临城外一如既往地是忙碌的村民,不过他们现在忙着把蔬菜收起来,然后让土地荒废一个寒眠季,等待冬天过去。
农民推着小木车,车上装满了新鲜的蔬菜,从洛兰身边经过的时候,他们会停下脚步放下木车,恭恭敬敬地向洛兰行礼,诚恳的问候。
洛兰无奈地回应,尽管他知道这些农民是因为尊敬他,并且真心的感谢他。但洛兰还是有些不能适应,因为这一切都不是他的本意。
他只是想长命百岁而已,谁曾想弄巧成拙,反而成了受人爱戴的领袖,这让他自己都哭笑不得。
第二十八章 百花骑士
明远村离秋悲林很近,泥土坚硬不适合耕种,所以村子里的村民大部分都以打猎为生,在自己的院子里种上一点蔬菜。
为了维持生计,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从很小的时候就要开始学习狩猎技巧,不同野兽的不同习性以及喜好。长大一点了,就要开始锻炼身体,学习布置陷阱和射箭,为成为真正的猎人做最后的准备。
等他们到了十二岁,就要开始进秋悲林打猎,年纪再大一点,他们就可以去猎物更丰富的兽鸣山打猎,尽管猎物丰富能够改善生活,但危险程度也比秋悲林更高。在兽鸣山丧命的猎人数不胜数,可是为了生活,他们又不得不进兽鸣山狩猎。
贫穷让他们没有别的选择。
明远村最与众不同的是他们的地窖,为了储存肉类或者制造腊肉和香肠,基本上每一家猎户都会有一个地窖,尽管地窖不大,但是每家一个的普及率也远远不是其他错字能比的。
因为地窖的普及,很多人甚至直接就住在地窖,既有地方休息,又能够看守这自己的腊肉和香肠。所以明远村的村民住房就非常捡漏,大部分都是纯木板建造的房屋,整个明远村都找不到几个石砖房。
明远村是君临城的肉食主要来源地,尽管如此平均下来,每家每户也挣不了多少钱,而且更多的时候为了不让肉坏掉,他们都自己吃了。
除了偶尔打到几只发型野兽如狼、麋鹿,能卖个好价钱之外,大部分野兽都和猪肉、羊肉的价格差不多少。
四王子凯恩站在一间木屋里面,右手按在腰间长剑的剑柄上,他就像一尊雕像,除了呼吸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
“殿下,我有点后悔答应你一起等三王子了。”
卡尔坐在那张咯吱作响的木床上,虽然硬木床让他很不舒服,但比起在这小木屋里站半个时辰,他宁愿让自己的臀部受点委屈。
“传信的速度太慢了,洛兰应该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
凯恩依旧站在那里纹丝未动,除了张张嘴说话之外,真的就和雕塑没什么分别。
“殿下,您为什么总要拉上三王子,捕捉女巫又不是什么大功劳。”
卡尔从十八岁开始,就常年跟随在凯恩身边,凯恩的想法和用意他也能猜出一半,所以他也很清楚的知道凯恩不想继承王位。
“和那没有关系,女巫和野兽吃人应该是一件事,我想洛兰应该知道什么,有他帮忙,我们能更快抓住女巫。”
“可是殿下,您怎么就认定一定是女巫呢就凭那几个打猎的,说句实话,我觉得酒馆跳艳舞的姑娘说话都比他们靠谱。”
卡尔的外貌让很多女人都羡慕,但只要他一开口,带给别人的冲击力不亚于被长剑贯穿胸膛。
“不管他们的话是否可信,我们都要把罪魁祸首找出来。君临城附近竟然出现了邪兽,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而且还很反常,按理说邪魔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君临城附近,可现在君临城附近却有邪魔的影子,如果不是邪魔认路,那就只能是被人领来的,像牵猎狗一样,用绳子绑住。”
卡尔用手摸了摸木板床,他想躺下去,但是犹豫了一下还是放弃了,他现在穿着盔甲,如果床塌了坐着还能起身,躺着可就要出糗了。
“不只一个猎户说看到无数黑色的影子从兽鸣山中飞出来,而且他们描述的黑影大小差不多,如果不是事先串通好了,那就真有可能看到了什么。”
黑色的影子到底是什么
没有人知道答案,即便是那些自称亲眼所见的猎人,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有人说是女巫的巫术,有人说是邪魔的影子,也有人说只不过是一些乌鸦。
“殿下,难道您觉得是邪魔”卡尔问道。
自幼生长在君临城这块极乐净土,他从来都没见过邪魔,甚至邪魔对他来说,就像是童话故事里的怪兽。
“很有可能。”凯恩点了点头,“洛兰在秋悲林中烧掉的到底是什么他说是野兽,不过很明显不是,没有野兽有那么庞大的身躯。”
凯恩回想起秋悲林中的燃烧残留,那块坚硬的肋骨不可能是秋悲林中野兽的,而且那头「野兽」也就是前几天才出现的,与猎户口中的女巫出现时间吻合,如果说这中间没有任何联系,凯恩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但关键是联系到底是什么恐怕只有等洛兰来了,他才有可能知道。
“殿下,你觉得三王子会带侍卫吗您可是一个侍卫都没带。”
“应该会吧,洛兰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对自己的安全还是比较在意的。”
去秋悲林调查的时候洛兰就带上了一半的侍卫,这次他可以让侍卫穿搭了女巫的事情,他觉得洛兰会带上侍卫,所以自己就一个侍卫都没带。
“殿下,这可说不准,如果三王子只带着百花骑士,那我们就只有四个人了。”
“带不带侍卫区别不大,你觉得真的遇到了邪魔,凭那些成天守卫王宫的侍卫,就能打倒邪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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