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当国王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尤一君
道格拉斯杜姆坎特绝对是不怀好意的,尽管洛兰并不知道道格拉斯杜姆坎特心里的想法,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洛兰现在迫切地想要变得更加强大,强大到用自己的力量,就能够战胜道格拉斯杜姆坎特。
所以他在翻看一切和巨龙有关的书籍,为的就是彻底觉醒自己体内的力量。洛兰和道格拉斯杜姆坎特一样,都是成功融合了巨龙之血的惹我,他们拥有的力量应该是一样的。
既然道格拉斯杜姆坎特能够变得那么强大,那么洛兰也一定是可以的,只不过洛兰现在还没有找到变强的方法而已。
而洛兰现在正在做的事情,就是找到变强的方法。也许那些了年头的古旧书籍中会有记载,毕竟那个时候巨龙是真实存在的,人们的对于巨龙的了解也不仅仅局限于别人的记忆中。
咚,咚,咚。
有人在敲门,声音缓慢而沉闷,听起来无精打采的。
“进。”
洛兰将书签放进书里,然后把书合起来放在一旁。
整个书房里只有他一个人,他看书的时候不同人在旁边守着。因为洛兰现在已经足够强大了,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更何况让别人旁边盯着他看书,不仅洛兰自己会觉得很不舒服,守着他的人也会觉得非常无聊。
进来的人是哈夫曼尼,他被论坛安排在安伯公爵身边,负责掌握南风城的动向,和安伯公爵隐藏起来的秘密。
而他现在回来了,一定是发现了什么。
“殿下,边境发现了邪魔,安伯公爵已经派遣封臣过去拦截了。”
果然,和洛兰猜得一样,哈夫曼尼带着情报回来了。
“不在南风城附近”这个消息让洛兰有些诧异。
通常和邪魔交战,都会把战场设置在主城附近,方便及时做出战术调整,在局面处于劣势的情况下,立刻进行支援。
这么做是非常有必要的,事实他们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因为他们的敌人不是普通的士兵,而是强大的邪魔。邪魔本来就十分强大,而且有些邪魔甚至拥有变化的能力,能够在一瞬间改变战局。
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够立刻做出战术调整和支援,等待他们的也就只有全军覆没了。
“在边境,殿下。”
哈夫曼尼不明白洛兰为什么这么问,这应该不是重点。但是他也并没有好奇,只要把自己知道的告诉洛兰,就算完成任务了。
哈夫曼尼现在根本不在乎和邪魔的战斗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他只在乎金钱,满脑子都是这个信息能够从洛兰那里得到几枚金币。
少于三枚可就亏大了。
“边境南风城的巡查队什么时候跑那么远了”
现在不比平时,任何风吹草动都必须尽快通知报,所以只能缩小了巡查队的巡查范围。边境出现邪魔,巡查队根本不可能发现,除非邪魔闯进南风城的辖区中心。
“不是南风城的巡查队,是啸傲城给的消息,数量庞大,据说有三四百只。啸傲城的安德烈公爵怀疑可能是声东击西,必须留人驻守南风城。所以安伯公爵才派了手下带兵app下载地址xbzs去拦截,否则他就自己出征了。”
安伯公爵向来是打仗第一名,知道邪魔出现,他一定比谁都积极,恨不得立马带兵杀出去,把那些邪魔斩杀在南风城的领土。
“三四百只邪魔,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没错,所以啸傲城那边也派出一支军团支援,两支军团加在一起,能有一千多士兵,应该没什么问题。”
哈夫曼尼虽然不懂得战场对决,但是人数多寡他还是能够看得出来的。
“没什么用问题”洛兰摇了摇头,“在取得胜利之前,永远不要这么说。”
战场本来就有很多变故,更何况敌人还是邪魔,失去了主城及时的战术部署和支援,这场战争的容错率变得非常低。
稍有不慎,就会全军覆灭。
“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了。”
洛兰思考片刻,坚定地说道。
第四百七十三章 五杀了,难得
对于洛兰来说,这是展现炸药包威力的绝佳时机。邪魔的数量越是庞大,就越能够体现出炸药包的威力。
洛兰现在有必要让安伯公爵和南风城的士兵亲眼见证一下什么叫天雷滚滚了,否则即便他们愿意配合洛兰,心里也还是有些担忧。
这是可以理解的,越是作为一个成熟的将领,思考的时候就越喜欢把最坏的结果列出来,这能够让他们时刻保持警惕,不盲目自信,防患于未然。
越是自信的统帅,就越容易被对手利用,掉进事先为他准备的陷阱,没有退路可言。
但如果安伯公爵和士兵们对洛兰的炸药包不信任,在作战的时候难免会有心理的压力,一个个都会束手束脚,完全发挥不出应有的战斗力。
这个问题迫在眉睫,必须要尽快解决。
既然有机会摆在洛兰面前,洛兰又怎么可能会不仅仅抓住呢。
“出城了吗”
计划在洛兰的脑海之中形成,他总是能够做到在很短的时间内制定计划,而且并不是胡乱出的馊主意。
最后都会有事实印证,洛兰的计划是可行的,也是非常合适的。
这次也一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洛兰就已经有了计划。
“谁”
哈夫曼尼一愣,没反应过来洛兰的提问是什么意思,除了金币能够让他用心钻研之外,其他的事情他都马马虎虎,不怎么心。
“被安伯公爵派遣去往边境拦截邪魔的封臣,现在已经出城了吗”洛兰又详细地问了一遍。
很多时候洛兰都是很有耐心的。当然,前提是那件事是洛兰感兴趣的事情,他才会愿意耗费时间和精力去耐心琢磨。绝大多数的时候,洛兰都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
“还没有,安伯公爵给封臣一张指派书,封臣现在应该在集结士兵,光是点数量也需要时间,就算他再怎么快,现在顶多也就刚刚离开练兵场。”
哈夫曼尼自信满满地回答,就好像他能够亲眼看到封臣在做什么一样,但其实这都只不过是他的猜测罢了。
“那就好办了。”
洛兰起身,拿起长剑挂在腰间的挂扣,提拔修长的身材让他看起来非常精神,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贵族气质挡不住的扩散。
气质这种东西真的是一句两句话解释不清楚的奇怪感受,很多时候明明是同一个动作,两个不同的人做出来的效果确实完全不同的。
这就是气质。
是一种自幼养成,深深烙印在骨子里,和整体合二为一的独特感受。
每个人的气质都是完全不同的,一千个人的身,就有一千种气质。即便很多时候主要展现出来的气质会有些相似,但细微之处却有着很大的差距。
“斯羽。”洛兰轻唤一声。
斯羽立刻走了进来,她本就一直守在门外。即便洛兰让她回去休息,她也并没有去休息。在斯羽心中,只要能够陪在洛兰身边,就是最幸福的事情。
怎么都不会觉得无聊。
“殿下,您找我有什么事”斯羽问道。
“集结两百名御林铁卫,带炸药包,随时准备出发。”
洛兰下达指令的样子十分有威慑力,就像是不苟言笑的冷将领,面无表情地指挥手底下的士兵遵循自己的意志。
这一刻,他看起来就像是纵横战场的死神,总觉得他随时都可能取出一把占满了鲜血的黑色镰刀,无情地收割生命。
“遵命,殿下。”
斯羽从洛兰细微的语气中听出洛兰有点迫不及待的感觉,所以她眉头浪费一秒app下载地址xbzs钟时间,得到命令之后,立刻就退出了书房。
御林铁卫毕竟是波佩克特王国最强的士兵,就连集结速度鳄鱼比一般的普通士兵要快很多。
所以即便封臣已经集结完毕了,洛兰也不会比他慢多少出城。
“哈弗,去给安伯公爵传达个消息,就说我自告奋勇,去边境拦截邪魔。”
洛兰并不用得到安伯公爵的应允,事实安伯公爵并不敢拦着洛兰。之所以告诉安伯公爵一声,只是为了让安伯公爵知道这件事情儿子。
洛兰是波佩克特王国的三王子,如果在南风城出了任何意外,安伯公爵都必须要付全部责任,所以安伯公爵一定会非常重视洛兰的安全。
这也是为什么洛兰把安伯公爵安排的侍卫全部撤走,让御林铁卫接替的原因。洛兰可不想每天都在别人的监视下生活,那种感觉就像是罪大恶极的犯人,被囚禁在不见天日的监牢里。
“殿下,这个消息它……是不是应该……值点钱”
哈夫曼尼扭扭捏捏地样子看起来十分好笑,他既不想因为自己的催促得罪了金主爸爸洛兰,更担心洛兰不支付赏金给他。
“等我回来。”
洛兰无奈地笑了笑,虽然他早就知道哈夫曼尼的眼睛里只能看到金币银币的光芒,偶尔也会看一眼铜币,但是没想到哈夫曼尼完全是念念不忘啊。
“殿下,我这个消息能得到多少赏金啊我觉得这个信息还不错,很及时,感觉不能便宜了。”
哈夫曼尼得到了洛兰的允诺,一下子就兴奋起来了,之前的扭扭捏捏更是一扫而光,变得一点也不客气了。
“五枚金币。”
洛兰伸出五根手指,在哈夫曼尼面前晃了晃。
“这下你满意了吧,哈弗”
“满意,非常满意。”
哈夫曼尼一边控制不住地笑着,一边连连点头。看他表情的样子,向捡到钱一样高兴的不得了。
“通知安伯公爵之后,你继续潜伏在安伯公爵身边,和现在一晚,得到消息立刻向我报告,你的赏金绝对不会差。”
哈夫曼尼简直就是人体监视器,没有人会发现他的存在,他却可以大摇大摆地探听别人的消息,不露出任何破绽。
“遵命,我的殿下。”
一想到马就能拿到五枚金币,哈夫曼尼就高兴地安静不下来。嘴恭恭敬敬地说着“遵命”,心里却在说“金光闪闪的金币,我这就把你们拯救出来”。
看着哈夫曼尼的背影,洛兰满意地笑了笑。向哈夫曼尼这样的下属是最好管理的,只要给他足够有诱惑力的赏金,他就可以乖乖地做任何事情。
这就好像是养宠物,只有让充足吃饱喝足了,充足才会愿意跟着主人。
第四百七十四章 出发
不愧是波佩克特王国最强的士兵,御林铁卫的集结速度真的是非常快,当然这也少不了斯羽超高的办事效率。
当洛兰从书房走到花园庭院的时候,两百名全副武装的御林铁卫已经列队完毕,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着洛兰一声令下。
斯羽也穿了那套被洛兰改造成龙晶的盔甲,由原本的精铁变成了龙晶,这套盔甲变得更加轻巧,穿起来也更加舒服。
最近斯羽很愿意穿着这套盔甲,也有可能因为这套盔甲是洛兰专门为她改造的,在斯羽的心里,和洛兰送给她的礼物一样珍贵。
这种感觉就好像男神送给迷恋他的女孩一条裙子,女孩一定会专门穿了给男神看。这是女人在乎一个男人的一种表现,她想让你看到你喜欢的一面。
洛兰检查了一下御林铁卫随身携带的炸药包,每个御林铁卫都被迫挂了一个手缝的布袋子,布袋子里面装着三个炸药包,还有一个火柴。
火柴可算得是奢侈品了。
平常人家使用的都是燧石,只有贵族或者有钱人才用的起火柴。不是因为火柴的原料有多么难以获取,主要是加工的程序非常复杂。
能够制造一点就燃的火柴的匠人不多,这就是为什么火柴昂贵的原因。
能够这么大批量的分发火柴,也只有洛兰有这个魄力了。
粮草也准备齐全了,有专门的马车运送。
这一次他们的战场距离南风城很远,在边境作战来来回回都需要好几天的时间,不可能让士兵们都饿着肚子。
兵马未到粮草先行,这么简单的道理洛兰又怎么会不懂。
“霍格呢”
洛兰在四周扫视了一圈,都没有看到霍格的身影。这一次出征洛兰专门叫了霍格,霍格能够使用各种各样的魔法,点火对他来说也是小菜一碟,而且他的「诏命者」能够隔绝一切外物。
如果遇到了下雨天,霍格可以用「诏命者」把炸药包存放起来,以免被雨水淋湿受潮。而且如果火柴用完了,或者掉落了,霍格也可以充当打火机。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霍格能够轻易地把炸药包扔出很远,而且他也可以飞到空中。只要霍格带着炸药包飞到空中,将炸药包点燃然后扔下去,功能和轰炸机没什么分别。
如果士兵们面对大量的邪魔无从下手,霍格就能够起到分隔战场的重要作用。
“霍格去准备了,应该马就好了。”
事情发生的突然,霍格完全没有任何准备,慢一点很正常。
不一会儿功夫,霍格出现了。他没有穿盔甲,腰间的皮包里隐隐约约能够看到那本黄金书。
“抱歉殿下,我来晚了。”
霍格见所有人都在等他,连忙走到洛兰面前,为自己的迟到向洛兰道歉。
“不是问题。”
洛兰并没有放在心,光是从南风城到达边境就需要三天的时间,差这几分钟真的不足挂齿。
“我发现了黄金书的一种使用方法,等到和邪魔作战的时候,我演示给殿下您看。”
霍格拍了拍挂在后腰的皮包,自信满满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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