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仙路奇葩多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半伤不破
“大人,受害人尸身带到。”
林天赐捏着鼻子点点头,鬼知道人死了多久,那味道简直爽。
“死者死因如何”
“回大人,死者显是被人灌入麻药,后打断四肢,再以火烧致死,最后抛
上架感言
大家好,我是当二月有三十天,结果忘了昨天写上架感言,今天早上撕开泡面还发现少了个调料包的半伤不破。
对的,你没有看错,我又上架了。
回想起上一本书上架,突然感觉时光飞逝……
有一种二进宫的感觉
首先要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感谢编辑给的机会。
感谢就这么一句是不是觉得很没诚意
我倒是觉得诚意这东西不是靠华丽的辞藻,而是靠实际行动,毕竟嘴上说的再多而不作为也就等于放个屁。
相信我的老读者都知道我的坑品如何,我挖一个坑就绝对会把它圆满的填完。上一本书六十收藏上架,结果我依旧430w字完本,单这点新读者就可以不用担心我会随便太监或烂尾。
在起点,写个十几二十万一看成绩不好就匆匆结束开新坑的作者不甚枚举,我并不是嘲讽这种行为
第89章 剑阵(5)
现场紧靠村庄,从树林的凶杀地点可以隐约看到村中各户升起的袅袅炊烟。
林天赐的左手边便是案发现场,如今还残留着焚烧过东西的线索,一个淡淡的人形痕迹印在焦黄的土层上。
他抬头看看周围,视线穿过树林,距离不到百米左右的位置就有一条不算窄的河。听衙役说尸体就是在那条河河畔发现的。
老实说,这条河并非什么合适的抛尸地点。因为周围很近的地方就有村庄,大家的生活用水有不少都来自这条河,尸体被发现时也没有悬挂重物之类的,沉尸这里被发现的几率极高。
这并不寻常。
按理说,像这种有预谋的谋杀凶手作案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尸体被人发现,因为尸体发现的越晚,对凶手越有利。
不管是伪造不在场证明,亦或是收拾细软跑路都需要时间。
感觉就好像凶手巴不得大家发现尸体一样。
这个念头一升起,林天赐像是抓到了那么一丝灵光,但它颇为调皮,一闪即逝无处追寻。
算了,还是先看现场吧。
一起到现场的不止有林天赐,除了犯人被送进监狱暂时收押外,其他衙役也跟来不少。
“凶手焚尸时有没有人注意到这里的烟火”
地点距离村落并不远,就算山路不好走充其量也就半小时的路程。从现场的痕迹来看,这把火烧的不小,应该会有人注意到。
“我等询问过周遭百姓,都说没人看见过烟气,不过有位老丈说曾经半夜起床上厕所时见到山上有火光。”
“五日前”
“正是。”
看来凶手是半夜焚尸的,这也对,夜晚大家都已经睡下,就算看到山上有火光也不会有人闲得蛋疼跑去查看,要知道山上可是有一些猛兽出没,大半夜的跑去山上危险性还是有的。
不过还是那句话,凶手选择在这里焚尸有点不科学,或者说焚尸这一举动本身就很不科学。
因夺妻之恨
或许真的有这方面的考量。但泄愤的方法有很多,而且非要焚尸却又不灭迹,把烧过的尸体丢进容易被人发现的河里……这就有点不对劲儿了。
林天赐打量着地上的烧灼痕迹,突然想起电视剧洗冤录中的一幕。
“来人,铺上易燃物,重新点火烧一边。”
衙役虽然不明白县令此举何为,但到底是顶头上司说的话,很快便搜来枯枝败叶覆盖到焚尸现场的灰烬上,随后用火折子点火。
望着大火熊熊燃起,林天赐希望当年看的电视剧没有忽悠人。
搜来的树木燃料不多,大火烧的旺,没多久便渐渐熄灭。
命人扫去多余烟灰,一个错乱无序的痕迹出现在原地,大致上可以分辨出是一个人形。
人死以后受火炙烤,油脂深入地面,被火重新烤一下油脂上浮,余灰形成死者死时的模样。
林天赐看了一眼,这副人形痕迹非常杂乱,可见当时受火烧烤时被害者肯定拼死挣扎过,但没能成功,最终被活活烧死,
受火烧烤挣扎是正常的,可放在这个案子里的被害人身上就不正常了。
药方上的那副药一旦喝下就跟现代医院里做手术用的麻药似的,人根本毫无知觉,这和蒙汗药那种让人睡着的性质不同,后者若是遭遇火烧肯定会醒过来,前者则不会。
这说明死者在被火烧的时候没有喝下那副药!
顺序不同很重要
当然重要!
按照卷宗和捕头的说法,死者先是被马氏以治疗风湿骨痛的秘方为由灌下麻药,随后在不省人事中被宋某打断手脚,然后焚尸灭迹最后抛尸与河中。
但如果在死者被害时并没有服药,上述的一切猜测都将发生改变。
“宋某此人经历如何体型是否壮硕”
“回大人,宋某年轻时曾外出跟车经商,因为一次行商中摔断了腿从此落下残疾,几年前返乡回来,并不壮硕。”
一个腿上有残疾,体型又不壮硕的人想制服被害人这种正直壮年又长期下地干活的农民开什么玩笑。
除非偷袭或是用药,否则绝无可能轻易的将被害人制服并不引来其他人的注意。
“宋某的家在哪你们可搜查过了”
捕快指着山下的那个小村说道:
“宋某的家就在山下村子边上,早年因为行商赚了一些钱,所以他家相对比较显眼。”
林天赐顺着看过去,确实比较显眼,因为他家想必其他人家富裕不少。
“事发之后宋某家里有慌忙翻找的痕迹,故而认定此人连夜出逃。”
“他可有亲人”
“没有,此人是个孤儿,长大以后便跟随商队外出行商了。”
林天赐又问:
“钱财可有搜到”
捕快想了想:
“大约搜到若干散碎银子和藏匿于隐蔽处的银票数百两。”
“有银票么……”
低头思考一会儿,林天赐挥挥手道:
“回去,叫犯人过堂,再叫仵作上来重新验尸。”
话音刚落,面前的景色再次转回公堂之中,如果是游戏的话还真挺方便的……
林天赐看到堂下尸体旁站着一个中年男子,问道:
“你是仵作”
“正是小人。”
“我有几点需要你重新检验,第一刨开鼻腔看里面有没有灰尘。第二,口腔之中有没有灰尘,第三,胃部有没有药液。第四,给我仔细看看死者的腿是否有残疾。”
仵作听完便开始忙活起来,如果这几点被证实和林天赐所想相同,这起案子的真相就很明显了。
不多时,仵作转身道:
“大人,死者鼻腔内有大量烟尘,口腔内没有,胃部没有药液,腿部有一处愈合过的痕迹,似乎是残疾。”
和林天赐猜的完全一样,这货头一回破案很是兴奋,啪的拍一下惊堂木:
“本官宣布,马氏伙同他人谋杀亲夫乃是冤案,需重新审议。”
“大人且慢。”
捕快上前一步道:
“人证物证皆指向犯妇马氏和奸夫宋某,大人为何……”
一个县衙,捕头相当于公安局局长,县令则充当了法官一职,见自己抓来的犯
第90章 终于轮到迷宫登场了(上)
宝剑出鞘,剑阵不攻自破。
那一刻整个房间里所有的剑都慢慢悬浮于半空,随即化作无数亮瞎狗眼的白光,最后彻底消失……
也不算完全消失,至少还有一把留了下来。
【龙渊剑】
描述:某国贡品,后赏赐给有功之臣,吹毛断发锋利异常。
ps:不是仙剑。
我当然知道不是仙剑啊╯︵┻━┻
系统泥垢了!
可怜林小哥儿一直想要把仙剑装逼,奈何总是拿不到,结果还常常被系统吐槽……
不过也正因为不是仙剑,所以土行宗才会愿意把这口剑随便送人。
龙渊剑在凡铁中算是不错的上品,而且卖相也很好,更何况林天赐学会以后就一直没用过的御剑术总算找了个载体。
那御剑术还特么挑剑,铁匠铺卖的那种根本不买账!
连功法都这么有个性,神符门真是可以的……
不管怎么说剑阵已破,出口自然显现出来。
原本剑阵上所笼罩的迷雾渐渐散去,真切的露出背后的洞口,能看到……
似乎有两条路
按照惯例应该马上来大水冲人才对,连着两次被冲走,我们的林小哥儿也已适应。一见通道显形当即闭上眼睛等着被冲走。
但…..
等了好几秒,这回怎么没水
土行宗也玩了次不按套路出牌,这次居然不冲了…..
疑惑的睁眼一看,正好看到铁宁站在他身前三米凝视着他,那眼神太有冲击力,跟择人而噬似的,吓得林小哥儿往后连退好几步。
该不会是因为剑阵已破这货没地方重新领悟找我撒气吧
林天赐试探问道:
“铁兄有何事”
铁宁闻言淡然说:
“你很不错,有机会切磋一下。”
听的林天赐一头黑线,切磋你肯定跟齐家姐弟(是兄妹!)有共同语言。
铁宁也不等人回答,抱着长剑酷酷的迈向出口,随便挑了个左侧的路走进去。
什么鬼莫名其妙。
林天赐很不喜欢麻烦,他的原则是能动口别动手,当然,最好也不要动口,因为懒……
铁宁浑身上下都洋溢着麻烦的气息,这种人最好能不见就不见。正好出口处有两条路,铁宁选了左侧,林天赐决定走右边,省得再跟他碰上。
“冉师妹,我们走右侧……冉师妹”
转头一看,冉青莲咬着嘴唇,犹豫了一下对林天赐道:
“林师兄,我想去左边,跟铁师兄一起。”
说完便朝左侧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喊:
“铁师兄,等等我。”
留下林天赐一头雾水。
难道冉师妹真的想玩三角恋
尽管林天赐两辈子都是单身狗,但不代表这货傻。他当然看得出冉青莲对孟文彦有意思,同时看得出她对铁宁也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感情的事属于人家的私事,林天赐跟冉青莲并不熟,不好多嘴。只能感叹一句这妹子真会玩儿…..
虽说少了个队友对战斗力方面或许不太好,但土行宗的测试是面相所有参与者的,肯定不会要求所有关卡都必须组队合作。
再说,非要合作的话林天赐身上还挂着个女鬼。
嗯,确确实实是‘挂’。
其他人一消失,玲珑马上从冰魄蓝玉里跑出来,跟背后灵似的挂在林天赐身上。
说起这妹子也是奇葩,平时跟女流氓似的,周围若是有看得见她的人,则会马上逃进冰魄蓝玉躲起来。
“天赐,你手里那把剑好像是我家祖上的。”
“啥原来是你家的剑”
玲珑伸手把剑穗翻过来,上面用金线绣了一个赵字。
“应该是没错,我听爹爹说过祖爷爷当过大官,因破案无数,被皇帝赐予龙渊剑巡视四方,后来祖爷爷的仪仗在途中遭遇泥石流,这把剑遗失了。”
想不到还有这番因缘,如此看来曾经属于玲珑祖上的剑到了林天赐手里,这俩人还真是有缘。
“你姓赵从没听你提过。”
林天赐一直以为玲珑就叫玲珑,没有姓氏。
“当然不能说呀。”
玲珑蹭着着林天赐的脖子语笑嫣然:
“如果说了,你一定会叫我赵小姐,而不愿意叫我玲珑。”
“……”
这妹子,总会在猝不及防的时候戳你心里最柔软的那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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